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47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歐珀 葉毓蘭 曾銘宗 鄭運鵬 陳玉珍 江永昌 周春米

林思銘 陳以信 黃世杰 柯建銘 劉建國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林昶佐 吳玉琴 林德福 蘇巧慧 賴品妤 廖國棟Sufin.Siluko

李德維 羅美玲 鄭天財Sra Kacaw 陳椒華 洪孟楷 馬文君

李貴敏 邱顯智 楊瓊瓔 張育美 廖婉汝 蔡易餘 劉世芳

孔文吉 陳明文 張其祿 蘇治芬 林靜儀

委員列席24人

列席官員:行政院副秘書長 何佩珊(秘書長請假)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 葉虹靈

法務部政務次長 蔡碧仲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彭幸鳴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執行秘書 蘇瑞慧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 沈世偉

內政部政務次長 陳宗彥

財政部賦稅署專門委員 洪嘉蘭

文化部政務次長 李靜慧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 諶立中

教育部常務次長 林騰蛟

銓敘部法規司專門委員 黃惠琴

大陸委員會法政處組長 李佩儒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游建華

檔案管理局局長 林秋燕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專任委員 林聰賢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處長 黃靜華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吳銘修

主 席:黃召集委員世杰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委員蘇治芬等18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二)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三)委員賴品妤等25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受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及(四)委員林昶佐等19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財產返還條例草案」案。

三、併案審查(一)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修正草案」案。

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二)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陳以信等16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四)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陳歐珀、葉毓蘭、江永昌、曾銘宗、鄭運鵬、陳玉珍、林思銘、周春米、黃世杰、陳以信、劉建國、楊瓊瓔、陳椒華、蘇治芬、吳玉琴、邱顯智、賴品妤提出質詢。)

決議: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第一案至第四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3、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