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55分
111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22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楊瓊瓔 陳亭妃 邱顯智 孔文吉 謝衣鳯 賴瑞隆 陳明文 邱議瑩 蘇治芬 呂玉玲 林岱樺 陳超明 蘇震清 邱志偉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陳椒華 林德福 王美惠 鄭天財 Sra Kacaw 邱臣遠 賴惠員 劉世芳 李貴敏 張其祿 曾銘宗 洪孟楷 翁重鈞 廖婉汝 高嘉瑜 羅明才 游毓蘭 何欣純 林思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運鵬 廖國棟Sufin‧Siluko 林淑芬 蔡易餘 洪申翰
委員列席24人
列席人員:經濟部部長王美花、常務次長林全能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簡任技正 范家翔暨相關人員
內政部地政司 副主任 周文樹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 簡任技正 呂雅雯暨相關人員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副組長 陳智華暨相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土地管理處 處長 杜張梅莊暨相關人員
勞動部 勞動關係司 專門委員 許根魁
法務部 參事 林豐文
主 席:賴召集委員瑞隆
專門委員:程谷川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余俊緯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
1、 行政院函請審議「礦業法修正草案」案。
2、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3、 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礦業法增訂第六條之一、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4、 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0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
6、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7、 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礦業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
9、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6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
11、 本院委員洪申翰等20人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2、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
13、 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
決議:
(1) 第一章章名,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2) 第一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除首句「為合理利用國家礦產,並兼顧經濟、環境及文化永續發展,」後增列「保障人民權利,」等文字外,其餘照案通過。
(3) 第二條至第五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4) 第六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5) 第七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6) 第八條條文,所有提案及委員孔文吉(鄭天財)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7) 第九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8) 第二章章名,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9) 第一節節名,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0) 第十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1) 第十一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12) 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3) 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14) 第十六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5) 第二節節名,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6) 第十七條條文,所有提案及委員孔文吉(鄭天財)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17) 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8) 第二十一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19) 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八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20) 第二十九條條文,所有提案及委員孔文吉(鄭天財)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21) 第三十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22) 第三十一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23) 第三十二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24) 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五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25) 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26) 第三節節名,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27) 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28) 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29) 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30) 第四節節名,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31) 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32) 第三章章名,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33) 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34) 第四十九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35) 第五十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36) 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37) 第五十三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38) 第五十四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39) 第五十五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40) 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條條文,第四章章名及第六十一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41) 第六十二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42)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刪除現行法第五十五條條文,照案刪除。
(43) 第六十三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44) 第六十四條條文及第五章章名,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45) 第六十五條至第七十五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46) 第七十六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47) 第六章章名,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48) 第七十七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49)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七十七條條文、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六十九條之一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七十七條條文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七十七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50) 第七十八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51)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七十九條條文、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六十九條之三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七十九條條文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七十九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52) 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53) 第八十一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54)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八十三條條文、委員陳瑩等人提案第七十二條之一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八十三條條文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八十三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55)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八十四條條文、委員孔文吉等人提案第八十二條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八十四條條文、委員蘇治芬等人提案第八十二條條文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八十四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56)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八十五條條文、委員孔文吉等人提案第八十三條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八十五條條文、委員蘇治芬等人提案第八十三條條文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八十五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57)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八十六條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八十六條條文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八十六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58)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八十七條條文、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七十四條之二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八十七條條文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八十七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59) 第七章章名,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60)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八十八條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八十八條條文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八十八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61) 第八十二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62) 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所有提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63)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九十一條條文、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九十一條條文、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九十一條條文及委員洪申翰等人提案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64)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九十二條條文、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七十七條之二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九十二條條文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九十二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65)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九十三條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九十三條條文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九十三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66) 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第九十四條條文、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七十七條之三條文、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第九十四條條文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九十四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67) 第八十五條至第八十七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68)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賴召集委員瑞隆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審查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