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34分至10時58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顯智 賴瑞隆 楊瓊瓔 謝衣鳯 蘇治芬 孔文吉  邱志偉  邱議瑩 陳明文 呂玉玲 陳超明  陳亭妃 蘇震清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林岱樺 

列席委員:游毓蘭 洪孟楷 陳椒華 曾銘宗 陳歐珀 劉世芳  郭國文 李德維 邱臣遠 李貴敏 張其祿 鄭正鈐 翁重鈞 何欣純 廖婉汝 林德福 羅明才 

委員列席17人

列席人員: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專門委員 古元玲

交通部航政司 簡任技正 盧清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組長 李秀玲

內政部警政署保防組組長 黃勝源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 參事 林豐文

主  席:楊召集委員瓊瓔

專門委員:程谷川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余俊緯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1、 繼續審查:

(1)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

(2)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

(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五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1) 第一條至第四條條文,均照委員楊瓊瓔等人及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通過。

(2) 第五條條文,照委員楊瓊瓔等人提案通過。

(3) 第六條至第四十二條條文,均照委員楊瓊瓔等人及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通過。

(4)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楊召集委員瓊瓔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主席宣告: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2、 繼續審查:

(1)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營事業管理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3)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審查: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增訂第

二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決議:

(1) 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除第一項末句「應由國營事業報請主管機關會商交通部核定」,修正為「應報請主管機關會商交通部核定」外,其餘照案通過。

(2) 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及與行政院提案內容相同之委員楊瓊瓔等人提案通過。

(3)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楊召集委員瓊瓔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主席宣告: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3、 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9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