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4分
1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29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議瑩 蘇治芬 邱顯智 陳亭妃 孔文吉 高虹安 謝衣鳯 陳明文 邱志偉 賴瑞隆 楊瓊瓔 陳超明 林岱樺 呂玉玲 蘇震清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曾銘宗 陳椒華 洪孟楷 李德維 林思銘 王美惠 廖國棟Sufin‧Siluko 張其祿 翁重鈞 游毓蘭 廖婉汝 李貴敏 邱臣遠 林德福 劉世芳 莊競程 鄭正鈐 羅明才 高嘉瑜 何欣純 洪申翰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人員: 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江衍陞
111年11月2日(星期三)
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簡任視察王前鎧
主 席:賴召集委員瑞隆
專門委員:程谷川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余俊緯
科 員 費添錦
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及促進轉型正義基金。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報告後,委員邱議瑩、蘇治芬、邱顯智、陳亭妃、孔文吉、高虹安、謝衣鳯、陳明文、邱志偉、賴瑞隆、曾銘宗、陳椒華、楊瓊瓔、洪孟楷、廖國棟Sufin‧Siluko、李德維及翁重鈞等17人提出質詢,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蘇震清、林岱樺、呂玉玲及陳超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111年11月2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決議: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36項 經濟部4,620萬4千元,照列。
第137項 工業局324萬元,照列。
第138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1,050萬6千元,照列。
第139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1,767萬元,照列。
第140項 智慧財產局31萬5千元,照列。
第141項 水利署及所屬8,772萬5千元,照列。
第142項 中小企業處10萬元,照列。
第143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457萬元,照列。
第144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60萬元,照列。
第145項 能源局86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05項 經濟部6億9,236萬1千元,照列。
第106項 工業局337萬8千元,照列。
第107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原列9億7,986萬7千元,增列100萬元,改列為9億8,086萬7千元。
第108項 智慧財產局原列41億3,180萬9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1億4,180萬9千元。
第109項 水利署及所屬1,821萬2千元,照列。
第110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278萬7千元,照列。
第111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8千元,照列。
第112項 能源局3,678萬8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46項 經濟部1億8,215萬8千元,照列。
第147項 工業局773萬4千元,照列。
第148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15億6,642萬7千元,照列。
第149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434萬8千元,照列。
第150項 智慧財產局104萬8千元,照列。
第151項 水利署及所屬6,460萬2千元,照列。
第152項 中小企業處62萬元,照列。
第153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3萬1千元,照列。
第154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35萬4千元,照列。
第155項 能源局5,756萬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5項 經濟部原列110億8,826萬7千元,除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47億0,288萬7千元及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2,718萬6千元,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及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44項 經濟部3億3,900萬元,照列。
第145項 工業局2億9,722萬3千元,照列。
第146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694萬7千元,照列。
第147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717萬3千元,照列。
第148項 智慧財產局58萬4千元,照列。
第149項 水利署及所屬9,334萬2千元,照列。
第150項 中小企業處20萬7千元,照列。
第151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 無列數。
第152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71萬5千元,照列。
第153項 能源局原列1,765萬4千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865萬4千元。
二、歲出部分
第13款 經濟部主管
第1項 經濟部原列1,739億5,229萬5千元,除第14目「營業基金」1,500億元及第15目「非營業特種基金」37億1,200萬元,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及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1項:
(一)112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1目「推動商業科技發展」編列5億2,014萬8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陳亭妃 陳明文 邱顯智 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呂玉玲 邱議瑩 邱志偉 蘇震清 孔文吉
連署人:洪申翰
(二)112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2目「科技專案」編列171億5,895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1億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賴瑞隆 林岱樺 邱志偉 陳超明 楊瓊瓔 呂玉玲 謝衣鳯 邱議瑩 蘇治芬 蘇震清 孔文吉
連署人:邱臣遠
(三)112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3目「延攬海外科技人才」編列1,838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5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陳亭妃 陳明文 賴瑞隆 呂玉玲 謝衣鳯 蘇治芬 邱志偉 邱議瑩 高虹安邱顯智
(四)112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4目「礦業及土石科技發展」編列3,079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賴瑞隆 蘇震清 邱志偉 邱議瑩 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呂玉玲
(五)112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5目「推動投資審議智慧發展」編列3,928萬8千元,凍結該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六)112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8目「國營事業管理」編列699萬9千元,凍結該預算7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賴瑞隆 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邱顯智
連署人:陳明文 邱議瑩
(七)112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13目「國際經濟合作與促進投資」編列1億7,617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高虹安 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陳亭妃 陳明文 謝衣鳯 邱議瑩 孔文吉 邱志偉
連署人:邱臣遠
(八)為解決台中大里霧峰管線末端水壓不足及每逢停水期間復水後水壓不穩等問題,目前經濟部水利署提出「臺中至雲林區域水源調度管線改善計畫」、水利署烏溪伏流水第三期工程,以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的南臺中淨水場工程。然目前中央單位規劃的管線設置及淨水廠建設期程竟要117年底始能完成,恐緩不濟急。為此,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水利署、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加速南臺中淨水廠用地取得及後續工程辦理期程,並將南臺中淨水廠取水量由5萬CMD提升至10萬CMD,以符合屯區供水穩定。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九)為發展循環經濟,經濟部工業局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截至112年底已編列預算數322億5,131萬5千元。然據查,該計畫110年度編列317億8,200萬元用以啟動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中之大林蒲遷村作業,進行遷村配售土地並支付土地取得費用,其決算數4,440萬9千元,執行率僅0.14%,顯然進度不如預期。為此,請經濟部工業局應積極協調進行。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十)有鑑於政府近年大力推動風力發電,台灣西部沿岸自嘉義以北到新北、基隆等地沿岸,密布高聳風力發電機。然經國軍證實,風力發電機會干擾愛國者與天弓三型防空陣列雷達。對此,經濟部能源局指出,風場的設置區域,的確有一些「紅線區」,且大多有公告,只是有關軍方的紅線區,由於涉及機密與國家安全考量,在審查時才會知道。顯見經濟部在設置風場一事,與國防部溝通有待提升改進。為此,請經濟部研擬改善措施,避免影響我國發展離岸風電計畫。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十一)有鑑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因國際燃料成本高漲,111年負債恐超過上千億元,而112年預估國際油價仍高空盤旋,台電公司面臨破產壓力。故經濟部首度在112年度預算同步編列台電公司赤字預算,再針對台電公司3,000億元穩定供電計畫再爭取上千億元加碼投資。經濟部編列預算,幫台電公司填平財務缺口,恐遭質疑。為此,請經濟部審慎檢視我國能源政策,避免編列預算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保我國能源穩定。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十二)根據媒體於111年7月30日報導:「行政院去年10月推出振興五倍券,宣稱將帶來逾2,000億元經濟效益,但審計部前天公布決算審核報告,直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評估經濟效益僅1,200億元,兩者落差800億元,打臉政院說法」。而經濟部對此事回應是:「因政策甫規劃時,尚無法考量各部會、地方政府、民間業者加碼,以及重複使用的乘數效應,自然無法與後來推估的數字直接相比」。顯見經濟部對政策振興效果未能精準掌握。為此,請經濟部審慎研議政策,避免政策經濟效益難以精準評估。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十三)根據媒體於111年8月7日報導:「裴洛西訪台大陸報復一波波,開始嚴格要求台灣出口貨品產地須標記『中國台灣』或『中華台北』,否則不放行,連手機大廠蘋果都傳通知供應鏈配合陸方出貨政策。」然依我國「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第1項即明示「輸出貨品係在我國產製者,應標示中華民國製造、中華民國台灣製造或台灣製造,或以同義之外文標示之。」第2項亦規定「前項輸出之貨品,除原標示於進口零組件上之原產地得予保留外,不得加標外國地名、國名或其他足以使人誤認係其他國家或地區製造之字樣」。為此,請經濟部儘速研議對策,以確保台灣廠商出貨順利。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十四)有鑑於監察院日前糾正經濟部工業局、能源局,因經濟部推動離岸風力風電的開發商沃旭,獲配900MW的大彰化東南、大彰化西南風場,理應在地化生產111套水下基礎,但後續卻砍半降56座,接著又降為36座、18座,最終僅6座,也就是有高達94.6%、105座的水下基礎均為國外進口,顯未遵經濟部長「掌握各零組件供應商所能供應之規格能量」之裁示,導致國產化政策僅餘5%,核有疏失。為此,請經濟部針對工業局管考失職研議對策,並嚴格監督,以解決我國綠電瓶頸。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十五)有鑑於經濟部於111年7月22日公布最新資料,2021年電力排碳係數為0.509 CO2e/度,代表110年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售出的電(不包括再生能源直供企業的電力)每度排放0.509公斤二氧化碳,相較於109年度的0.502 二公斤CO2e/度竟增加。而經濟部能源局訂定未來2025年電力排碳係數基準為0.424公斤CO2e/度,若屆時未達到此基準,台電公司就會挨罰。為此,請經濟部就加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減碳效果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以落實我國減碳目標。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十六)有鑑於中國大陸於111年8月1日公告,台灣未完成生產企業註冊更新的食品業者「暫停進口」,具體貨項包含漁產品、茶葉、餅乾飲料與保健食品等,估計約有500家業者受衝擊。另外,財政部統計,台灣水產、植物及調製食品110年出口到大陸與香港金額約367億元,若中國持續擴大管制進口,對業者衝擊相當大。為此,請經濟部研議具體政策,以協助業者註冊、輸銷後續發展,並開拓其他通路。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十七)為避免中國軍演常態化,衝擊台灣經濟,政府應檢討加大國內能源囤儲之可行性,以彈性因應能源供給。據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目前油、氣、煤等能源存量皆高於法定規範,油的存量有90天,天然氣存量有11天,煤有30天。然俄烏戰爭引發的能源危機對我國影響甚鉅,因我國能源自給率近年已快速發展再生能源,整體平均仍不達10%。為此,在世界各國皆爭搶能源之際,經濟部應持續拓展能源多元來源供應,以確保存量無虞。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十八)據媒體111年8月24日報導,出口商表示,除了對岸禁令,111年文旦最大問題出在白露到中秋節的時間太短而來不及採收,恐影響後續價格。然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油電糖水,加上公股事業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共被分配要認購2萬箱文旦。其中面臨鉅額虧損的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認購數量都在3,000箱以上,恐提升國營企業經營壓力。為此,請經濟部盤點所屬國營企業敦親睦鄰或回饋社會之責任,若國營事業不顧虧損,恐影響權益。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十九)經濟部依據產業發展趨勢預估至111年仍有1,266公頃新增產業用地需求,於106年11月6日「產業缺地現況與策略」簡報提出公有土地優惠釋出、民間閒置土地釋出、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等三大策略、12項具體作法,預估可提供產業用地1,442公頃,以協助企業解決產業用地需求問題;其中「產業創新條例」修法為民間閒置用地釋出策略具體作法之一,於「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46條之1訂定閒置產業用地強制拍賣機制。經濟部工業局身為「產業創新條例」之主政機關,應積極督促各地方政府應依法辦理清查、認定及公告等行政作業,俾以推動國家未來經濟產業之發展及升級,滿足各類產業用地之需求,爰請經濟部應於2個月內研謀善策,並將檢討改善等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二十)針對經濟部長期漠視原住民長達半世紀的土地淹沒之寃案,即大梨山地區原住民土地權益爭取之公道和正義。台中市和平區德基水庫原住民土地淹沒危害地方民眾之生命及財產安危,特別是德基水庫管理委員會相關人員之行政責任,綜上所述,請經濟部應於1個月內針對以上情形進行檢討,並將相關檢討及未來改進措施等書面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並副知各委員辦公室,以利各立法委員進行後續監督。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二十一)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撥補石油基金辦理「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計畫」10億元,係以補助產業更換節能照明、空調汰換等相關節能設備之補貼,惟我國服務業家數眾多,家數高達120萬家,然該4年期計畫設備汰換補助家數目標僅4萬5,810家,占整體服務業之家數5%不到,顯見該計畫預期過於保守,政府應積極輔導產業更換設備,與時俱進並擴大政策宣導同時應簡化申請流程以利政策執行,爰要求經濟部於3個月內提出「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計畫簡化申辦作業後預期輔導家數」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楊瓊瓔 謝衣鳯
(二十二)經查,統計近3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製造業電力使用量概況,我國製造業電力使用量呈逐年增加趨勢,110較108年成長逾一成,其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為最大用電業,110年度用電量540.66億度,逾整體製造業用電之四成,並以「半導體業」為主要用電戶,110年度電力用量逾整體製造業25%,較108年度增幅達22.21%。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111年6月所公布之「2022年IMD世界競爭力年報」,我國於63個受評比國家中排名第7名,連續4年進步,惟其中「能源基礎建設充足且有效率」指標排名第56名,仍處弱勢項目,另美國商會「2022台灣白皮書」,亦提出「確保穩定安全能源環境」之建議,爰建請經濟部應通盤檢討國內產業電力使用情形,開發不同電力能源之來源,確保安全穩定之能源環境,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二十三)為因應氣候變遷,全球本世紀中前必須控制升溫在攝氏1.5℃至2℃以內,促使世界各國提出2050淨零排放目標,規劃淨零轉型路徑,甚至提出邊境碳管制措施。行政院於2022年3月亦提出「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十二大戰略。經濟部撥補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係為協助中小企業持續創新,帶動升級轉型,促進健全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增進社會安定與繁榮。在氣候變遷愈趨嚴重的今日,全球產業皆須面對持續升高的天然災害風險及經營風險,淨零趨勢更可能導致某些產業式微或更迭,惟政府尚未完整盤點可能遭受影響或衝擊之產業,亦尚未提出全面的支持與輔導機制。爰此,請經濟部規劃中小企業在淨零路徑下的公正轉型支持機制,並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二十四)經濟部112年度科技專案計畫技術處主辦之計畫達38項,其中除屬112年度之新興計畫已於預算書內列112年度編列數、計畫內容及總經費等攸關資訊外,餘31項計畫均未揭示。112年度技術處主辦之新興計畫7項於預算內載明計畫年度編列數、計畫總經費、期程及內容等資訊外,其餘31項則付之闕如。允宜參據「預算法」有關繼續經費預算之編列規定,於預算書中更詳實列明全部子計畫內容、期程、總經費及各年度分配金額等資訊,以利預算審議。爰此,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針對科技專案計畫、新興計畫之「子計畫內容、期程、總經費及各年度分配金額等資訊」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邱議瑩
(二十五)經濟部所屬4家國營事業均與高雄市高中職簽約成立產學合作專班,然目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高中職產學合作專班均位於南高雄;又北高雄設有興達電廠、永安天然氣廠、橋頭油庫、岡山水塔、橋頭糖廠、台糖花卉農園中心等重要設施及淵源據點。考量產學專班設有獎學金、中低收生活費、暑期實習等多項福利,畢業生進用甄選錄取率更高達30%,實為國營事業與地方共生共榮之典範,亦能改善學校生源不足、國營事業人員斷層問題。爰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提出「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與北高雄高中職簽約成立或擴增產學專班之規劃報告」,並同時檢討現行國營事業高中職產學專班獎學金額度不一,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給付標準對齊之可行性。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二十六)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編列「推動商業現代化」2億8,441萬2千元,其項下「03商業行政資訊維護計畫」編列「資訊服務費」3,174萬5千元,較111年度相同。惟網路攻擊事件越來越多,如何適合進行防護成為近年來重要指標。而資訊服務費編列用以工商憑證管理中心。舉臺灣證券交易所為例,證交所內部網路與券商網路有各自的專屬系統,且即便在相對安全的環境下,帳號登入也都還是採用OTP認證,透過多重機制避免資料外洩風險。綜上,以證交所為借鏡,更為因應資安事件成立證券暨期貨市場電腦緊急應變支援小組(SF-CERT),全天候協助業者因應資安事件,提供券商進行資安演練、研擬產業對應策略等,故要求經濟部仿效臺灣證券交易所,於2個月內提出「如何提升政府與企業線上安全交易應對策略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二十七)由於近年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威脅、國際通貨膨脹及貨品輸入中國受阻等影響,台灣服務業成長起伏不定,而且國內市場需求狹小,導致難以擴張規模經濟。理論上,推動與加速台灣服務業轉型和產業創新作為經濟部權責事項上重要計畫之一,其中包括服務業發展科技化和國際化、傳統產業展現特色化和國際化等,以促進經濟成長與產業發展之增長。因此,產業轉型與創新伴隨著以科技化、國際化為主軸,發展國內外商機與提高國際競爭力。 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推動商業科技發展」編列「獎補助費」及「委辦費」經費預算,該計畫主要推動或補助商業服務業之產業創新或優化。經查,涉及科技化和國際化之計畫,包括「電商通路物流服務推動計畫」、「溫控物流服務發展計畫」、「生活服務業競爭力提升計畫」、「台灣老店創新發展與國際推廣計畫」、「餐飲業國際化推動計畫」、「推動商業服務業高值發展策略布局計畫」、「流通服務智慧化推動計畫」等計畫,推動國內業者朝向科技化和國際化發展。經濟部透過各項計畫導入應用科技於各項商業服務業,並積極拓展國際通路給予各項商業服務業商機,而對於「推動商業科技發展」計畫中,要求經濟部審慎規劃和加強檢視以下二點事項:其一為提高科技化運用,由5GAIoT、智慧化計術應用於各項商業服務業,促進產業創新發展和服務轉型;其次,提高國際化和國際能見度,透過掌握各項商業服務業國際商情,協助其落地和開發新通路,以利商業服務業因應未來科技競爭和國際變化。綜合上述,經濟部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計畫中,委辦有關各項商業服務業發展科技化和國際化之相關計畫,藉此要求經濟部多建立輔導機制、加強規劃提升計畫、跨部會共同規劃等。爰此,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推動各項商業服務業科技化和國際化策略及計畫」專案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二十八)根據2022年1月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2021年對海外投資事業營運狀況調查分析報告」指出,中國經濟成長放緩,逐漸失去勞動成本優勢,且在2018年陷入與美國貿易戰,迄今未出現明顯改善,而2020年又遇上疫情的爆發,再加上兩岸持續緊張,導致其投資環境充滿許多的不確定性。其次「2022產業戰略高峰論壇」資料顯示,近年疫情肆虐,供應鏈發生轉變,對中國投資金額,自2015年的新台幣109.7億美元(新台幣3,291億元),驟降47%,為2021年的58.6億美元(新台幣1,758億元)。綜上,由於受美中貿易戰、疫情影響,台灣對中國投資已明顯減少,眾多台企逐漸前往東南亞拓點,提升供應韌性,顯見我國研究國際投資計畫、法令應隨趨勢改變重點研析國家。因東南亞前景維持熱絡,但語言不同及當地法規不明確和內需市場待開拓等困境,實需政府加強協助我國台商前進東南亞之產業布局,故經濟部應強化台商與東南亞官方鏈結與溝通,並協助完整產業海外布局,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二十九)為達成2050年非核家園、減煤減碳的永續能源發展,政府推動多項再生能源的重要政策,包括前瞻基礎建設、5+2產業創新目標等政策,並挹注大量資源、建置發展環境、培植產業鏈在地化等需求。在再生能源發展上,地熱發電成為非核和減碳關鍵性替代能源之一,正是攸關台灣推動能源轉型的重要能源。台灣地熱資源蘊藏充沛,2018年台灣「地熱國家隊」焉然成形,目前經濟部能源局、工業技術研究院、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等部會開發及籌設的案場共有9處23案,同時其他相關部會也透過相關配套措施發展地熱能。有關地熱能發展,經濟部應儘速完成以下幾點事項:1.加速執行地熱探勘與資源驗證工作:過去地熱是由工業技術研究院、台灣中油公司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等部會執行地熱潛能探勘與普查工作,而目前探勘與普查地熱情況仍有待加強,經濟部應匯集各部會(包括能源局、中央地質調查所、中油公司等)資源共同進行前期地熱探勘和驗證工作。2.修正有關地熱相關法律:經濟部將擴大地熱發展,應確保其依照行政程序、管理辦法等法規執行。因此,經濟部應儘速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地熱相關法規。3.簡化申設行政流程:建造地熱發電廠行政流程,除了明確制定地熱法規和行政流程之外,應將中央和地方行政流程權責分配清楚,以及設立主責的事業主管機關,以此避免冗長的時間和成本。4.辦理地熱招商和輔導:2022年5月經濟部訂定「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並給予地方政府招商輔導金。經濟部提出獎勵機制同時,應增強中央對地熱的招商和輔導,以加速地熱開發有所成果。5.專業人才培育:台灣相關地熱專業人才培育仍不足,應規劃相關課程培育地熱相關人才,亦可請國外專業團隊合作進行地熱開發,讓我國與國際人才交流與指導,以及促進地熱開發順利進行。根據上述事項說明,台灣發展地熱能上已逐步向前,而目前還存在相關問題需要解決。基此,爰要求經濟部就上述事項於2個月內提出規劃方案、具體作為及執行期程等之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三十)112年度經濟部歲入預算案於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科目,所編列預算數為4,095萬3千元,惟110年度決算數為5,247萬9千元、111年度預算數為3,997萬3千元,而110年度決算數較111年度預算數多出1,250萬餘元,顯見違法開罰之情況,較經濟部編列預算之時嚴重。請經濟部就違反相關法規之書面報告,與相關單位研議,如何降低違法情事之發生以致於罰金罰鍰收入偏高之情形。
提案人:林岱樺
連署人:陳亭妃 邱志偉
(三十一)有鑑於政府積極規劃建置離岸風力發電裝置,惟仍有設置成效未如預期、部分國產化項目未達承諾內容及部分案場持續移轉股權等情事。建請經濟部研謀善策妥處,以達離岸風電開發目標;同時協力促成國內業者從事離岸風電海事工程,提高相關產業國產化比例。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三十二)有鑑於國際氫能源委員會公布「氫能源未來發展趨勢調研報告」預估2050年氫能源需求將是2020年的10倍,我淨零轉型路徑規劃至2050年氫能將占總電力比例9-12%;經濟部於110年始成立「氫能推動小組」,結合公部門與國營事業資源共同規劃國內氫能發展政策與應用,但國內氫能產業發明專利及氫燃料電池專利等相關領域的專利申請均嚴重落後於世界先進國家。建請經濟部加大氫能推動力道,提撥一定比例科研預算,技轉引領國內公私部門致力於氫能產業發明專利及氫燃料電池專利等相關領域的專利申請,躋身先進國家之列。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三十三)有鑑於烏俄戰事開打已逾半載,國際能源價格持續高檔,全球各國紛紛調整原有能源架構確保能源安全:亞鄰日本將在111年冬天重啟9座11年前關閉的核能機組;新上任的韓國總統尹錫悅提出「新政府能源政策方向」決定2030年前將核電發電占比提高至三成;歐盟提案通過將核能視為過渡期間的綠色能源;而我能源自主比率僅2%,高度依賴進口。建請經濟部蒐集並關注國際上新能源(如SMR、氫能)科技之發展情形。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三十四)有鑑於我國迄未順利加入亞太區域巨型經濟整合會員,並未獲邀成為美主導「印太經濟架構」(IPEF)原始成員,恐加深於全球供應鏈被邊緣化危機;但基於台美間「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復談、「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EPPD)、「台美科技貿易暨投資合作架構」(TTIC)續推進,甫登場的「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U.S.-Taiwan Initiative on 21st-Century Trade)等雙邊平台均助深化與美經貿關係。建請經濟部持續推動區域經貿合作,力求最短時間內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俾提升國家產業競爭力;同時為避免台美行政部門主導的「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因政權更迭而失效,應力爭美國國會授權,與我談判並簽訂雙邊貿易協定(BTA);並依立法院要求報告辦理進展。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三十五)配合國家能源政策的發展,經濟部推動基隆協和電廠轉型為天然氣電廠,並預計於基隆外木山海岸填海造陸,設置第四天然氣接收站。然而,該計畫卻引發當地民眾及環保團體的質疑,除了可能造成海洋生態及景觀的影響外,對於基隆港的發展限制及船隻進出安全亦有疑慮。對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提出東移方案。爰要求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填海造陸興建四接必要性、對於基隆市產業、航運、觀光及生態之影響,以及其他四接選址之替代方案可行性評估。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楊瓊瓔 邱臣遠
(三十六)112年度經濟部編列歲出預算案1,739億5,229萬5千元,年度施政目標包含「強化產業優勢推動低碳轉型」、「促進商業服務業永續發展與成長」、「加強扶植新創及中小企業」、「推動能源轉型」、「提升供水穩定與增加承洪韌性」、「提升對外經貿格局與多元性」及「接軌國際吸引新世代產業投資」等7大項,惟近年我國製造業發展主要集中於資訊電子工業,傳統產業之加速轉型升級、產業水電能源等穩定充足供應及海外銷售市場之多元開拓等,仍待檢討精進,近年受疫情、通膨、地緣政治等國內外經濟情勢多變,應審慎評估並盤整檢討國內各項重要產業發展或輔導措施之完備性,以維產業競爭力。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三十七)112年度經濟部歲入預算案編列「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營業基金盈餘繳庫」47億0,288萬7千元,較111年度預算73億1,122萬7千元,減少26億0,834萬元,減幅達35.68%,經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國營事業112年度均預計虧損,台電及中油公司負債比率並升高達87.91%及97.09%,應檢討並研謀具體營運改善計畫,以維財務及業務之健全發展。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三十八)行政院自108年1月起陸續推動「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及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等,112年度經濟部預算賡續編列「促進投資-加速投資臺灣之服務計畫」2,400萬元,用以成立專案辦公室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之單一窗口及後追蹤控管事項,鑑於該方案迄111年8月底已中止投資或投資進度未如預期者計95家(占比7.64%),且查「根留臺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及「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實際投資金額僅占預計投資規模之71.69%及68.46%,顯有再追蹤控管之必要,爰請經濟部應加強相關投資計畫審議及執行進度之控管作業,俾利持續吸引優質臺商回臺投資,確實增加本國就業機會。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三十九)為達成我國再生能源轉型及綠能占比20%之政策目標,再生能源發電應朝多元化發展,經濟部應積極評估並發展生質能發電示範電廠及區域,以助國家達到能源自主以及2050淨零排放的政策目標,並減少碳排。爰此,經濟部應評估於能源科技專案計畫下,投入生質能相關研究。並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針對「農業廢棄物等再生能源發電之相關發展及輔導計畫」,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賴瑞隆
(四十)112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於「科技專案」編列共計171億5,895萬4千元,係屬辦理綠能策略推動暨能源轉型前瞻研究,以達成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量29GW、2030年前綠能建置極大化成效。然政府如火如荼發展綠能,但台灣111年2月光電容量裝置僅2020年日本的11%、韓國的54%,進度嚴重落後其他國家,顯見綠能發展成效低落。爰此,鑑於經濟部未能將預算效益發揮,應撙節支出,請經濟部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光電容量裝置建置進展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四十一)經查,112年度經濟部賡續編列法人科專經費106億2,775萬2千元,其中工研院科專計畫72億3,274萬9千元(占法人科專預算數68.06%)、其他法人科專33億9,500萬3千元(占法人科專預算數31.94%);惟106至110年度法人科專研發成果收入尚未見明顯增長,且接受政府補助研發經費較高之工業技術研究院、生物技術開發中心及資訊工業策進會等之繳庫收入比,低於整體法人平均繳庫收入比5.81%,恐不利研發經費之正向循環,宜研酌將法人科專計畫研發成果有效引導至商業化階段,俾落實產業應用成效並提升繳庫收入。請經濟部1個月內精進研酌將法人科專計畫研發成果有效引導至商業化階段,俾落實產業應用成效並提升繳庫收入,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四十二)112年度經濟部單位預算案「科技專案-其他法人科技專案計畫」編列33億9,500萬3千元,用於捐助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等研究機構。有鑑於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發生於選舉期間不當提供員工資料給與特定政黨黨團之爭議,而相關受補助機構分別為財團法人或行政法人不等,多由各部會輔導成立,歷年受有經濟部補助,其與經濟部間之權利義務應予釐清。請經濟部針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等受捐(補)助機構之性質或歸屬、相關法規、與經濟部間之權利義務及其受立法院監督範圍等進行說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四十三)經查,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編列「延攬海外科技人才」1,838萬6千元,用以協助產業延攬國際優質人才,宜配合新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之實施,審慎盤點產業人才缺口及需求情形,檢討強化延攬海外科技人才之執行成效,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利產業充實所需人力。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四十四)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編列「延攬海外科技人才」預算1,838萬6千元,用以辦理國內外攬才活動,協助我國產業延攬國際優質人才,因為隨著人口老化,台灣工作年齡人口正在快速下滑,台灣須引進更多海外人才,來協助產業發展,國家發展委員會認為未來10年要引進海外人才40萬人,才能滿足台灣人力需求,請經濟部提供績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四十五)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礦務行政與管理」項下編列「礦業行政與輔導」、「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及「土石管理與遏止盜採」等分支計畫經費共2,968萬元,主要辦理業務為加強爆炸物管理及礦業資源合理開發、加強礦場安全管理及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辦理土石採取業務並防止盜採土石等工作。惟查:1.「礦業行政與輔導」分支計畫中編列「建立爆破震動安全標準及震動評估模式委託研究計畫」337萬3千元,請說明計畫內容、成果等。2.「土石管理與遏止盜採」分支計畫中,增列450萬元委託辦理「砂石開發供應政策評估說明書第1次通盤檢討作業」,請說明計畫必要性。其次,根據礦務局取締盜濫採土石案件統計,111年1至8月共計有11件,110年為19件,案件雖有減少,但仍應持續加強取締。3.為避免水泥價格上漲衝擊物價、房價,政府自2019年起將砂石從競價標售改為固定單價申購制,然而無論是住宅建案或是公共工程建案,承建業者皆以建材物料與人力漲價為由調漲價格,惟查,政府採取固定單價固可避免業者囤積土石、聯合哄抬行為,但仍有不肖業者利用額配制度,在申購之後加價轉賣給其他業者,最終仍影響營建成本,經濟部允應加強稽核與查緝工作。綜上,請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四十六)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一般行政」編列17億2,725萬7千元,係屬辦理一般行政管理業務及首長、次長特別費。然據經濟部提供資料,其資訊系統維護預算有多項超過行政院主計總處規定6至14%,如「NetIQ伺服器監控軟體維護」112年度維護費占建置費23%、「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客製化模組及人事服務網維運作業費」占建置費37%,請經濟部應覈實編列。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四十七)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國營事業管理」編列共計699萬9千元,係屬辦理督導部屬事業辦理事業政策因素審議、本部公共建設推動會報、加強本部相關單位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及進度列管、辦理部屬單位公共工程施工查核及全民督工。然303大停電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補足缺電量,無視中火發電量不超過六部滿載的承諾,竟讓七部燃煤機組火力全開,讓中部空氣品質達紅害等級。爰此,請經濟部善盡職責督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遵守承諾,及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四十八)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國營事業管理」編列共計699萬9千元,係屬辦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經營績效督導、追蹤重大工程之辦理情形、督導落實物料管理、採購制度、節約能源措施,強化工安、環保、水保等計畫。然111年已發生多起停電,其中303全台大停電,影響549萬用戶,全國約八成工業區受波及,產業損失逾百億元,顯見我國電力供應之不穩定!爰此,請經濟部善盡職責督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國人與產業承受停電不便與損失。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四十九)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國營事業管理」編列共計699萬9千元,係屬辦理督導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解決人力規劃及土地等資產管理與活化利用。然根據媒體報導,有環保犯罪集團,長期將中、北部事業機構的營建事業廢棄物僱人車載到台南多處國有、台糖及私人土地非法掩埋棄置,經過估計,遭棄置的廢棄物體積高達7萬7千多立方公尺,受污染的土地總清除處理費達10.6億元,而犯嫌名下並無財產,這筆費用恐得由全民買單。爰此,請經濟部持續加強督導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管理、巡查及活化等業務,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五十)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編列「投資審議」787萬5千元,其工作計畫內容為華僑、外國人與陸資來臺投資,以及國外投資申請案之審核、辦理審查中國商務、經貿與科技人士來臺活動、研究我國投資法令、國外投資規範及各國相關投資法令、中國投資法令等。經查:2022年9月自由財經新聞及公民行動報導均指出,紅色供應鏈潛入臺灣手法再進化,已從傳統找人頭當負責人的偽外資或偽臺資,進化成真外資,利用臺灣不易查察的境外金流模式,以先入股第三地公司,再由該公司來臺設子公司,透過第三地做帳漂白金流等迂迴方式支付在臺開銷,例如入股馬來西亞、新加坡、香港、英屬維京群島等第三地公司,轉化成「真外資」身分來台設子公司,成功欺瞞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的中資審核,迄今已被查獲超過40家中國企業。而111年年初,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在立法院備詢時已對阻絕查緝違法中資做出明確宣示:臺灣不能讓中資透過轉第三地洗金流方式如入無人之境,應對源頭投資審查更嚴格把關,而非事後彌補。由於我國投審會1.對我國外人投資法採雙軌制,易造成「中資假外資」的漏洞規避;2.加上投審會人員僅50餘人,審查量能不足,現行體制恐陷「投資審查把關」與「招商」間之衝突,更有不少卸任到中共統戰組織(如兩岸企業家峰會)的任職者。又經檢視112年度預算數編列787萬5千元,較111年度增加30萬7千元;且其項下編列之「投資案件之審核及管理」324萬4千元,較111年度增加23萬3千元。綜上,為推動我國經貿投資安全,負責對內對外投資審查與技術合作審查的經濟部應引進國安、科技與反洗錢之人才,並參考美國「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進行法治全面翻修,積極與美國、或國際其他各國進行可疑境外投資之資金來源的審查合作。爰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有效改善投資審查或跨界合作之投資審議」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五十一)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推動商業現代化」計畫項下編列2億8,441萬2千元,執行「連鎖加盟及餐飲鏈結發展計畫」等4項計畫。過去3年在疫情的陰霾下,全國商業活動,包括連鎖加盟及餐飲業的營運皆受到衝擊。隨著疫情趨緩,各國開放邊境,政府應積極協助相關業者加強經營效能、促進跨域合作及國外參展等,並掌握邊境解封後的行銷整合,為連鎖加盟及餐飲業者帶來觀光商機。爰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經濟部針對協助連鎖加盟及餐飲產業,跨業合作、行銷國際、參展合作,布局、深入海外市場,以及建立在地品牌、促進外國旅客來台觀光等之具體措施及預期效益。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五十二)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編列「推動商業現代化」2億8,441萬2千元,其工作計畫為提出連鎖加盟及餐飲鏈結發展、廣告設計服務業加值、商業行政資訊維護等分支計畫,以推動我國商業服務業之健全發展。由於餐飲業近年不僅屢受疫情衝擊,過去在補貨、供銷等層面,也過於仰賴人力經驗,時有預判失準的情形。短期上,透過紓困延長及擴大內需、刺激消費,使商業服務業可以渡過新冠肺炎疫情的困境,得以重新出發,這些振興政策值得肯定。然隨資訊科技及社群網絡之多元發展,餐飲業者更需要新技術、新工具和新模式。近年來我國非店面零售業之平均營業額成長五成以上,其中又以電子購物及郵購業成長逾七成,店家數增幅高達2.5倍。長期策略上,政府應鼓勵商業服務業轉型升級,強化業者及從業人員競爭力以及提升服務的價值感與創新。例如將科技導入服務業,利用大數據協助業者廣告、行銷,進行更有效率的行銷,掌握折扣時間、鎖定目標客戶、選擇適切的折扣產品等。另新加坡政府積極推動產業數位應用、投入智慧創新等,值得我國借鏡。又經檢視112年度該預算數編列2億8,441萬2千元,較111年度增加931萬3千元。綜上,為驅動產業轉型,迎接智慧新時代。經濟部應大力協助企業因應時代變化,加強產業數位應用能力,積極媒合如高雄亞灣新創園區優秀新創團隊鏈結產業,透過導入雲端服務、數位工具,不但能轉型進化,還能帶動產業上、下游合作夥伴,創造共好商機,消費者也能享受更便利的智慧服務。爰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推動智慧創新與餐飲業之產業鏈結整合應用」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五十三)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經濟行政與管理」項下編制「傳統市場與夜市創新翻轉提升計畫」(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承辦),辦理星級評核前瞻推動協助年輕攤販創新並導入美感創新、星級評核輔導授證、推動星級評核升級輔導及推廣等工作項目,以改善傳統市集形象。目前台灣傳統市集,如傳統市場與夜市等,受到近年疫情、電子通路以及各大零售業者通路等影響,有逐漸式微現象,民眾選購民生用品多轉往超商通路,且過去販售攤商常因環境問題受民眾詬病,民眾印象不佳,故對於傳統市場與夜市仍有許多改善空間。而改善傳統市場及夜市觀感需長時間投入與輔導,使在地業者展現攤商特色,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計畫針對個別攤商進行輔導,推動攤商優化,對於市場與夜市環境也需同步進行改善與推動,方能同時提升攤商能見度,同時吸引民眾走入傳統市集與夜市,提升購買意願。綜上,爰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協助傳統市集環境改善」與「疫後如何提升民眾至傳統市集購物意願之策略及具體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五十四)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經濟行政與管理」項下編列2,777萬8千元,辦理包括「傳統市場與夜市創新翻轉提升計畫」等業務。傳統市場及夜市為台灣傳統市集,為庶民生活與民生經濟的商業活動中心,更提供消費者購買農、畜產及生活用品等多元商品之通路。然而在疫情之下,人流減少又面臨多元通路的競爭,致傳統市集經營困難,消費者對於市集的衛生環境、食安環保及美感美學的要求也逐漸提升,皆使傳統市集逐漸式微,影響攤商生計。因應後疫情時代下國門重新開放,協助傳統市場及夜市轉型、永續發展,政府應加強導入行動支付、促進環保減塑及環境整潔,並強化市集行銷、提升美感等,讓顧客回流、吸引年輕人願意踏入市集消費。爰請經濟部針對該計畫110年1月實施至今之具體措施及成果,以及後續計畫須精進改善之處等進行說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五十五)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貿易調查業務」項下,辦理進口救濟案件、平衡稅及反傾銷稅案件調查認定。經濟部為保護我國產業市場,應積極調查以不正常價格銷售我國市場貨物來源,尤其近年飽受貿易戰、烏俄戰爭及後疫情時代,我國市場產品價格大幅波動,造成民眾對於政府信心下降,經濟部應由源頭管理進口貿易貨物。「2022進口威脅調查報告」指出,受進口貨品威脅產品共計有187項,主要集中在鋼鐵相關產品共有120項,占64.2%,其次為石料、膠泥、水泥、石棉、雲母或類似材料之製品占5.9%,第三則是玻璃相關產品,占5.4%,業者反映最大威脅來源依舊為中國。目前我國物價飽受國際通膨影響,相關傾銷貨物進口皆可能大幅影響我國物價及產業結構,爰請經濟部積極辦理相關申請案件之調查,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五十六)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貿易調查業務」編列270萬5千元,係屬辦理提升貿易救濟案件產業損害調查效率,維護業界公平合理之競爭環境,辦理貿易救濟、諮詢服務及行政訴訟案件。然根據海關資料顯示,我國111年第一季進口太陽能模組金額達1,684.8萬美元,遠超過前4年進口量總額,恐有拿國人稅金補貼不法光電案場洗產地之可能。爰此,經濟部應研議完善配套,以有效嚇阻業者進口大陸產品透過洗產地輸台,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五十七)台灣以貿易立國,政府必須持續透過雙邊會議、協商、互訪及談判,有效提升雙邊經濟合作,並與友好國家建立更深厚的經貿關係,為國內產業開拓市場,創造我國外銷效益。近來我國積極爭取加入CPTPP、台美BTA等經濟貿易協定,遲無進展,影響我國國際貿易的拓展與分散市場。請經濟部針對「促進雙邊經濟合作」計畫之具體執行措施及預期效益進行說明,並以書面報告方式提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五十八)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促進投資」項下編列「對赴外投資臺商之服務」,係協助廠商布局新南向等新興市場,並引介國內資源、輔導海外臺商提升產業競爭力。海外臺商為台灣經濟國力的延伸,也是促進我國經貿外交、國人海外急難救助的重要群體。為有效幫助海外臺商瞄準重要市場、促進廠商在地化,擴大產業規模、提升競爭力,並加速建立與各國官方對話管道,經濟部應強化與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外交部等涉外機關之合作,以最大力度幫助臺商。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經濟部強化臺商交流網絡、促進臺商了解各國投資環境、提升臺商海外產業競爭力及跨部會合作作為」。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五十九)經查,112年度經濟部賡續編列「促進投資-加速投資臺灣之服務計畫」2,400萬元,用以成立專案辦公室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之單一窗口及後續追蹤控管事項;惟鑑於該方案迄111年8月底已中止投資或投資進度未如預期者計95家(占比7.64%),「根留臺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及「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落實投資金額尚未達八成,允宜賡續加強投資計畫之審議及執行進度之控管作業,以維成效。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六十)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一般建築及設備-營建工程」新增辦理「經濟部辦公廳舍新建計畫」,112年度編列第1期經費1億2,024萬6千元,鑑於該計畫辦理期程為112至119年,計畫總經費124億3,431萬1千元,規劃高達19間共用會議室,另以黃金級綠建築、銅級智慧建築等特殊工程所需經費約25.83億元,占計畫總經費之二成,爰請經濟部妥予規劃會議室面積,確保空間運用合理,並秉撙節原則,核實評估各項經費之妥適性。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六十一)112年度經濟部預算案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營建工程」,係經濟部新建辦公廳舍計畫,相關問題如下:1.有關中央機關廳舍之建置,國家發展委員會訂有「中央政府辦公廳舍建置規劃原則」、「中央政府機關辦公廳舍建置審核原則」,經濟部表示本計畫係為新建符合黃金級綠建築、銅級智慧建築及建築能效等級取得1級以上之辦公廳舍,以達經濟部合署辦公之需求。按:政府刻正進行組改當中,經濟部及所屬單位亦在組改範疇內,未來「合署辦公」進駐之單位、樓層及空間規劃等,應儘早規劃安排。2.本計畫總經費124億3,431萬1千元,期程自核定年度後8年(預計112至119年度),112年度編列1億1,983萬1千元,係「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含基本設計)」之預算數。按:經濟部掌理全國經濟行政及經濟建設事務,是重要部會之一,本計畫興建時程規劃為8年,時間太長應檢討精進再縮短工期,因以現在建築工法及技術,期程可再縮短。基此,請經濟部妥予規劃合署辦公進駐單位之樓層及空間安排,並研議各種可行方案,全力縮短工期。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第2項 工業局原列108億3,758萬9千元,除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6億7,800萬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0項:
(一)112年度工業局歲出預算案第1目「工業技術升級輔導」編列97億9,114萬3千元,凍結該預算2,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賴瑞隆 邱志偉 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陳亭妃 陳明文 邱議瑩 蘇治芬 孔文吉 蘇震清
連署人:邱顯智 邱臣遠 蔡易餘 洪申翰
(二)為解決興建於農地上之違章工廠問題,自109年3月20日修法後,採取「不准新增、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原則辦理,依照目前「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5規定,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應於2年內申請納管,並於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完成改善後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合法化。如逾111年3月19日納管期限未申請納管之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依法應停止供電、供水。據經濟部工業局的資料,目前已清查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家數3萬7,877家,期限內申請納管者3萬2,547家,仍有5,330家於期限內未申請納管,經濟部工業局仍積極督導地方政府加速盤點與查處作業,完備低污染未登記工廠之管理。請經濟部工業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報告,並說明未來的推動計畫方案。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三)經濟部工業局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原定自110年起辦理大林蒲地區私有地取得作業,惟地方民眾及環保團體主張「先遷村、再開發」,要求須完成「遷村計畫書」再進行園區設置,經評估111年度無法完成園區申請設置與安置計畫用地取得及協議價購發價作業。高雄市政府將持續召開說明會與居民溝通,達成共識後將提送「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經濟部工業局將再據以檢討修正「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綠色創新與循環經濟為國際趨勢,期減少廢棄物產生並提升資源有效循環使用,以創造價值與降低環境衝擊,為國家永續發展及產業存續之關鍵因素;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係以循環經濟思維模式,推動能資源整合鏈結,促進產業多元永續利用,以求產業共生、資源共用、環境共享三贏局面,並協助在地產業升級轉型,建構循環經濟圈,允宜積極協調辦理,以早日促成我國能資源整合鏈結。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陳亭妃
(四)為促進智慧內容相關產業發展,針對國內產業需求提供最適協助,經濟部工業局自109年逐年委託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執行「智慧內容創新應用發展計畫」至112年止,並擬定其目標為「投資5億元(含)以上促成智慧內容核心產值達5,300億元(含)以上」,然綜觀其109、110年成果報告陳列之績效指標,多項指標績效皆為空白,隻字未見實際績效距離其目標「5,300億元(含)以上」之具體進度,仍獲經濟部工業局核定委託下一年期計畫。無獨有偶,經濟部工業局自110年度起委託財團法人中國力生產中心執行「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計畫至今,該計畫網站所列之「成效追蹤」亦未有任何計畫執行成果呈現。鑑於上述情事彰顯經濟部工業局管考績效多有不確實之處,可能導致受託單位疏於充分完成預計之成效,亦難以評估相關計畫預算執行之妥適性及必要性,爰請經濟部工業局於3個月內就「盤點目前疏於管考成效之委辦計畫及其未來精進方案」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楊瓊瓔 謝衣鳯
(五)112年度經濟部工業局編訂「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係扣合「5+2產業升級」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國家政策,透過補助資源挹注、分散企業研發風險,並拋磚引玉以平台概念匯集各方資源,鼓勵企業進行跨域結盟、或強化企業與學研單位之合作,加速新興技術商品化,結合產學研各界共同活化我國整體研發創新、厚植產業自主研發之能量,開發具有市場潛力之產品與技術,加速產業升級轉型。工業局此項計畫補助資通訊產業中小企業立意良善,但計畫補助研發技術須力求落地,應以利用端,尤其是5G應用在產業效益作為評估的最後依據,而非只是做技術或產品上的開發,這些技術內涵尤其是5G應提早協助中小企業使用落地,爰建請經濟部工業局應儘速透過產業升級創新平台優先執行類似方案,以利讓5G落地於台灣各中小企業,以因應未來競爭,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六)經濟部工業局為維持政策穩定,接續「電動機車產業創新躍升計畫(107至111年)」推動電動機車產業發展,研提「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畫(112至115年)」,持續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補助業者設置能源補充設施,並提供機車行轉型誘因。工業局推動電動機車產業發展,電動車能源補充設施多建置於西部,東部及離島地區相較站數相對較少。又因已設置站點分布不均,且部分熱區縣市尖峰時段電池飽電率過低,影響民眾使用需求。又依交通部統計資料,111年8月底電動機車登記輛數計62萬5,052輛占機車登記總輛數之2.75%,其中6個直轄市合計48萬8,260輛,占電動機車登記輛數之78.12%,直轄市外僅有新竹市及澎湖縣之電動機車占比高於2.75%,其餘各縣市之占比均低於平均,且電動機車占比低,恐因維修保養需求不高而影響傳統機車行之轉型意願。能源補充設施係國人選擇電動機車關鍵之一,應提升各縣市電動機車之滲透率及未來電動機車保養需求,以帶動傳統機車行轉型。爰建請經濟部工業局應衡酌各區域電動機車密度暨成長性,研擬相關補助措施,以利提升電動機車滲透率,達成運具電動化之政策目標,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七)112年度經濟部工業局預算案於「工業技術升級輔導」之「策進傳統產業躍升與永續發展環境」項下賡續編列「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中小型製造業數位轉型計畫」,係辦理對中小型製造業,提供數位轉型基礎扎根共通性輔導資源,並以民生化工(含食品加工、塑橡膠製品、紡織品及化粧品)及航太金屬等產業為推動對象,透過數位轉型協助強化營運能力、提升客戶體驗,進而創造新商模,達到增加營收、擴大海外市場與帶動薪資成長之目標。詢據工業局提供資訊工業策進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111年8月之調查,傳統製造業者投入數位轉型速度相對較為緩慢,仍有66.3%之製造業者尚處於「未運用任何數位工具」或「數位化」階段,其中紡織業業者逾七成尚未達到「數位優化」或「數位轉型」階段;另工業局盤點目前中小型製造業共同面臨之問題,包括企業數位人才短缺、缺乏瞭解及投入成本高等;逐漸邁入接班潮,同時面臨全球經貿劇烈變動;科技快速發展,消費者行為和市場結構發生轉變,商業模式從產品導向逐漸轉變為顧客導向等,顯示推動製造業數位轉型有其急迫性,仍待積極推動。綜上,我國傳統製造業仍有66.3%之製造業者仍處於「未運用任何數位工具」或「數位化」階段,數位轉型家數比重偏低,爰建請經濟部工業局應積極輔導並協助中小型製造業,強化中小型數位轉型計畫之執行成效,以提升企業整體營運效率及產業競爭力,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八)因應國家淨零轉型目標,經濟部結合全國工業總會及鋼鐵、石化、電子、水泥、造紙、紡織及其他等七大產業公協會,成立淨零工作小組,由國營事業企業領頭提出2050淨零排放路徑與目標,並於111年10月發布「製造部門2030年淨零轉型路徑」。國家發展委員會111年3月公布2050淨零轉型路徑中,提出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社會轉型、生活轉型四大策略,科技研發、氣候法制兩大基礎。在全球淨零趨勢及供應鏈壓力下,產業轉型刻不容緩,也是社會各界關注的重要議題。爰此,請經濟部針對產業轉型,應加強社會溝通及資訊近用的管道,如將相關資訊更新於氣候公民對話平台,以提升公眾對於淨零轉型的社會支持。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九)經濟部為解決興建於農地上之違章工廠問題,自99年6月2日起三度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自109年3月20日修法後,採取「不准新增、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原則辦理。依上開政策方向推動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工作,並完備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掌握未登記工廠資訊、推動管理輔導工作、落實資訊公開及建立監督考核機制等。截至111年8月底,已清查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家數3萬7,877家,期限內申請納管者3萬2,547家,仍有5,330家於期限內未申請納管,占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家數之14.07%;經濟部工業局說明,因確屬未申請納管之既有未登記工廠,量體龐大,已函請地方政府加速辦理查處作業。另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就工業局辦理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工作,仍無法確切掌握未登記工廠納管名單,並未確實完成未登記工廠之造冊列管,無法掌握勘查及裁處名單,影響後續依法停止供水供電及拆除作業之執行,提出審核意見。爰此,為健全未登記工廠之管理輔導機制,降低逾期未提出納管申請業者可能引發之潛在威脅,允宜積極督導地方政府加速盤點與查處作業。請經濟部工業局針對上述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完備未登記工廠之管理,符合法制。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邱議瑩
(十)經濟部工業局主責辦理「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推動相關能資源供應及循環利用中心設廠工作與執行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園區報編作業之經費所需。工業局自106年度先行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代辦事項如遷村先期評估及方案規劃、安置用地配置及抽籤作業、安置地公共設施以及安置住宅規劃設計等,然而委辦計畫迄今尚未完竣。目前工業局與高雄市政府成立「遷村專案辦公室」推動大林蒲遷村計畫,並由高雄市政府提出遷村計畫書(草案),此計畫書仍須與大林蒲居民取得共識,內容除遷村規劃,也需顧及大林蒲地區沿海六里居民權益。而對於委辦計畫執行情形,工業局應確實掌握,並與代辦單位密切溝通辦理方向。綜上,按原定新經濟循環產業園區設計規劃,先期大林蒲地區民眾安置應於2023年底完成遷村作業,目前計畫期程已有所延宕,為確實保障居民權益,經濟部工業局應積極落實遷村工作之各項計畫,故要求經濟部應每季定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送交「大林蒲遷村進度工作書面報告」,報告內容須包括遷村案各項工作事項之每季最新辦理進度、經濟部與高雄市政府針對遷村案之相關會議紀錄以及遷村案追加預算之辦理進度及內容等。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顯智
(十一)經濟部工業局112年度辦理「化合物半導體設備發展推動計畫」、「化合物半導體產業發展推動計畫」及「化合物半導體關鍵材料推動計畫」等3項計畫,以推動我國化合物半導體產業相關製程設備、設備關鍵零組件、自主材料之發展,及透過化合物半導體應用產業合作推動平台,促成廠商鏈結學研能量落地發展新事業,帶動跨產業鏈串接發展。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已積極發展並主導化合物半導體產業,且保有技術與生產之相對優勢。以SiC而言,目前SiC是半導體元件中功率電子以及能量傳輸系統最佳之化合物半導體之一,但仍有高成本與大面積量產技術須克服,美國Wolfspeed(8吋SiC基板已規劃進行量產)、II-VI 及日本之ROHM等國外大廠為SiC基板市場主要供應商,且晶圓製造關鍵材料皆由外商掌握。而我國SiC產業鏈從材料、長晶、磊晶與元件代工雖都有廠商投入,但與國際廠商能量尚有距離,且因SiC化合物半導體具高熔點及高硬度特性,國內在長晶、晶圓加工、元件製作、元件封測等相關設備仍存在技術瓶頸,尚待進行技術突破。為加速第三代化合物半導體之產業發展布局,並密切關注其他各國高階製造中心之發展情形,以確保我國半導體產業之競爭優勢綜上,爰建請經濟部工業局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賴瑞隆
(十二)電動車之電池本身即為儲能設備的概念,因應氣候變遷及能源需求攀升,儲能電池未來應可作為家庭用電使用,而知名車廠亦紛紛將退役電池用於儲能系統。隨著電動車的數量日益提高,電動車亦將陸續報廢。為有效發展電池產業,使電池更廣泛用於儲能,配合國家能源轉型之政策,經濟部工業局應加強輔導,協助電池產業轉型升級,爰請經濟部工業局針對「輔導電動車電池用於儲能系統、退役電池轉作儲能使用」之計畫及作為,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十三)基隆市有95%為山坡地,而大武崙工業區係北部開發較早的加工出口區,區內89家廠商欲轉型、擴建,卻無足夠的面積,又因高度及原容積的限制,而不具重新蓋廠房的誘因,不利於新廠商的進駐及現有廠商的擴大,也難對當地經濟發展及就業情形有所助益,致基隆市人口不斷外流。容積獎勵及工業區之立體化,應因地制宜,才能有效協助業者擴大投資、增加產能及提升公司規模,創造經濟效益。爰請經濟部工業局協調基隆市政府,針對大武崙工業區容積獎勵及立體化方案研議比照經濟部所屬工業區「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辦理之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十四)因應2050淨零碳排,政府應透過營造健全環境、提高補助誘因及獎勵措施等,加速運具電動化的目標,而國家發展委員會的路徑亦規劃2030年電動機車市售占比35%的目標。然,政府的政策卻是背道而馳,反讓電動機車市場萎縮。108年電動機車銷售占比達18.7%,2020年卻因環保署將七期燃油機車納入補助,並取消或降低新購電動機車之補助,使得109年市售比大幅降低至9.6%,110年也僅有11.6%。運具電動化事關產業轉型發展、民眾生活習慣轉變及充電設施環境的友善。為提高市占率,以達到2024年100萬輛電動機車之目標,爰要求經濟部工業局針對購車補助、建置環境及完善供應鏈等策略,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十五)112年度經濟部工業局預算案於「工業技術升級輔導」之「發展新興與高科技產業」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太空產業推動與人才培育計畫」經費3億2,677萬元,辦理運用主題式研發補助,提升衛星、地面設備、應用服務等供應能量,並配合產業政策,推動太空產業人才培訓等,為期帶動低軌衛星創新應用方案之開展及促進衛星技術或應用人才養成,應加速整合國內地面設備業者,鏈結國際供應鏈,以提升國內太空產業之發展。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十六)112年度經濟部工業局預算案於「工業技術升級輔導」項下編列4億2,149萬4千元,賡續辦理「化合物半導體設備發展推動計畫」、「化合物半導體產業發展推動計畫」及「化合物半導體關鍵材料推動計畫」等3項計畫,以推動我國化合物半導體產業相關製程設備、設備關鍵零組件、自主材料之發展,及透過化合物半導體應用產業合作推動平台,促成廠商鏈結學研能量落地發展新事業,帶動跨產業鏈串接發展,應加速第三代化合物半導體之產業發展布局,並密切關注其他各國高階製造中心之發展情形,確保我國半導體產業之競爭優勢,以爭取全球電動車所帶動之高功率化合物半導體發展新商機。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十七)因應2050淨零排放,112年度經濟部工業局預算案於「工業技術升級輔導」項下編列「02策進產業躍升與永續發展環境」69億3,432萬2千元,其中產業淨零碳排推動計畫22億2,720萬元、中小企業淨零轉型計畫3億2,391萬2千元。然而,我國中小企業資源及人力有限,面對國際淨零趨勢,不僅難以掌握淨零的概念及作法,亦難有專門部門加以推動,亟需政府加以輔導,並導入大型企業的協助。請經濟部工業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針對中小企業淨零轉型之輔導策略、具體措施、期程及如何導入大型企業之淨零經驗。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十八)112年度經濟部工業局預算案於「工業技術升級輔導」共計編列97億9,114萬3千元,係屬辦理推動相關計畫運用我國再生能源政策所帶動之內需市場,以推動綠能科技產業創新產業化目標。然監察院111年7月糾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未能落實,其中提及工業局未能確實掌握各零組件供應商所能供應之規格能量,導致大彰化東南、大彰化西南風場僅6座水下基礎為國內產製,剩餘105座均為國外進口,請經濟部工業局提出改善對策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十九)就工業區開發管理之規劃,有關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及宜蘭縣南澳鄉澳花村民,於座落傳統領域之花蓮縣和平港區附近垂釣休閒釣具被沒入乙案,目前經濟部工業局已檢討開放兩個釣魚區域,但部落族人皆建議應明確開放釣魚區域和範圍,並將南外堤、北外堤和養灘區開放讓原住民族人釣魚,經濟部工業局目前在檢討開放相關法令及措施前,應秉持「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的原則,寬容看待原住民基於「原住民基本法」賦予釣魚休閒活動之權利,亦應研擬放寬相關政策,現行海岸治理政策是「向山海致敬」,同時也要「向原住民致敬」,以保障原住民基本權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二十)在美中貿易戰的背景下,美國通過「晶片和科學法案」,限制接受補助之廠商赴中國大陸投資或擴充先進製程設備。面對美國對其半導體產業的扶持,以及未來可能採取的管制,經濟部工業局應加強對我半導體產業發展影響的預防及因應,避免我半導體廠商承受風險。爰就美國「晶片和科學法案」對我半導體產業與廠商之影響,請經濟部工業局協助相關產業因應之策略與措施。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第3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原列26億4,791萬4千元,減列第1目「數位貿易」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6億4,691萬4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8項:
(一)112年度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1目「數位貿易」編列5,858萬1千元,凍結該預算2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高虹安 楊瓊瓔 陳亭妃 陳明文 賴瑞隆 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邱議瑩 孔文吉蘇治芬
連署人:邱顯智 邱臣遠
(二)112年度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3目「國際貿易-04 2025年大阪世界博覽會」編列4億6,100萬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邱志偉 高虹安 呂玉玲 謝衣鳯 陳明文 陳亭妃 邱議瑩 賴瑞隆 蘇治芬 蘇震清
連署人:邱顯智 邱臣遠
(三)據財政部進出口統計資料,我國出口總額自109年度之3,451.3億美元成長至110年度4,463.7億美元,增幅29.3%,111年至9月底出口總額3,677.6億美元亦較110年同期增幅13.5%,主要出口市場包括中國大陸與香港、南向18國、美國及歐洲。惟我國出口國家(地區)有過度集中之潛在隱憂,110年度出口至中國大陸及香港地區之金額占比達42.31%,雖較109年度之43.86%減少1.55%,惟金額則增加375億美元,增額高於其他主要出口地區,然出口國家(地區)過於集中現象,易受該國家(地區)政治經濟情勢變化之影響,不利出口動能之維繫。又109至111年9月我國主要出口產品占比以電子零組件最高,由109年之39.3%增至111年9月底之41.3%;其次為資通與視聽產品110年占比13.7%較109年度減少0.5%;再次為基本金屬及其製品111年1至9月底占比降至7.9%。出口品項集中於電子零組件(特別是積體電路)及資通與視聽產品,當主要出口國家對相關產品需求轉弱時,我國出口動能便易減弱,影響出口表現及經濟成長。綜上,對外貿易攸關我國經濟成長動能,惟我國出口集中於部分國家(地區)及部分產品,對出口動能之維繫存有隱憂;在全球產業供應鏈面臨重組之際,爰建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加強輔導出口業者積極開拓國際新市場,適度降低對特定地區之出口集中度,分散外銷市場,以增加我國製造業面臨出口負面衝擊之因應彈性,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四)112年度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所屬預算案編列辦理「2025年大阪世界博覽會」計畫推動我國參與大阪世界博覽會,以展現國內數位科技、創新、文化、觀光等整體優質形象及與世界接軌之經濟發展成果,彰顯我國作為全球永續發展夥伴之特色及價值。鑑於本次世博會以「維持社會永續發展」為目標,主辦方盼各參展企業使用環保建材興建展館、布置展覽,及評估相關設備以租代買之可行性,以落實環境永續發展精神,應參照以往辦理相關經驗,審慎規劃展館設計並覈實評估工程經費,以撙節公帑。另,展演(含展覽)所需相關視聽、音控、螢幕等設備等均採租賃方式辦理;展館營運結束後,各項展館結構之鋼材及建材、展演(含展覽)所需相關視聽、音控、螢幕等設備將返還原提供租賃之廠商。該計畫規劃展館建設經費達總經費之64.3%,國貿局應審慎規劃展館設計並覈實評估工程經費,以撙節公帑。爰建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賴瑞隆
(五)112年度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所屬預算案於「國際貿易」項下新增編列「2025年大阪世界博覽會」計畫,期程4年(112-115年),總經費20億元,112年度編列第1年度經費4億6,100萬元,推動我國參與大阪世界博覽會,以展現國內數位科技、創新、文化、觀光等整體優質形象及與世界接軌之經濟發展成果,彰顯我國作為全球永續發展夥伴之特色及價值,鑑於本次世博會以「維持社會永續發展」為目標,主辦方盼各參展企業使用環保建材興建展館、布置展覽,及評估相關設備以租代買之可行性,以落實環境永續發展精神,應參照以往辦理相關經驗,審慎規劃展館設計並覈實評估工程經費,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六)經查,對外貿易攸關我國經濟成長動能,惟我國出口集中於部分國家(地區)及部分產品,對出口動能之維繫存有隱憂;在全球產業供應鏈面臨重組之際,國際貿易局允宜加強輔導出口業者積極開拓國際新市場,適度降低對特定地區之出口集中度,分散外銷市場,以增加我國製造業面臨出口負面衝擊之因應彈性。爰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加強輔導出口業者積極開拓國際新市場,適度降低對特定地區之出口集中度,分散外銷市場,以增加我國製造業面臨出口負面衝擊之因應彈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所屬112年度歲出預算案第1目「數位貿易」項下編列「02輔導減碳企業提升出口能量計畫」科目,提供企業出口減碳能力評量及輔導服務,以協助企業取得國際品牌與供應鏈減碳商機。有鑑於歐盟即將於2023年1月1日實施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各國也紛紛制定相關機制,若我國企業在碳權交易之外,未能有效減碳,恐影響我出口競爭力,這也使我中小企業因缺乏碳盤查能力及減碳所需資源,而陷入碳焦慮。為督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協助企業出口減碳輔導之實效,維持國際競爭力並掌握低碳商機。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該計畫之具體措施及預計達成之目標。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八)112年度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3目「國際貿易」項下「01貿易行政與管理計畫」中之「委辦費」編列2,227萬8千元。係委託辦理「國際經貿政策研究中心計畫」,以協助政府制定經貿政策、提供參與國際組織與經貿談判之建議及人才培訓,提升我國參與國際經貿活動之廣度與能見度。經查:112年編列之重大施政計畫「國際經貿政策研究中心計畫」實施內容包括:1.專題研究,藉研究國際經貿議題,協助政府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國際經貿談判。2.短期性議題,因應國際經貿情勢機動性研究,協助政府部門短期內做出政策決定。3.諮詢服務,提供國際經貿法律及解析服務,並配合出席國內、外相關會議。4.經貿資料庫,提供政策研究所需基礎及動態環境與資訊,發行電子週報,彙整及分析國際經貿情勢。5.經貿議題研討與人才培訓,針對產官學舉辦研討及培訓活動,促進各界對國際經貿及政府經貿政策之了解。6.國際交流,舉辦研討會提升我國參與經貿事務之廣度與能見度。然據賴委員瑞隆辦公室召開之「我國水產品出口至中國遭禁後續因應措施與風險評估」、「我國食品及農漁產品遭中國禁止輸入品項因應措施與風險評估」等針對中國侵害我國雙邊貿易權益風險之座談會,出席之經濟部人員說明分散食品業風險之因應措施及推廣貿易基金2億元之「台灣食品全球go」計畫。顯見針對國際經貿情勢尚無法提供有效之政策建議及準確之國際經貿分析。綜上,建議經濟部應積極管控我國受損害之產值與產品之影響。爰要求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暨精進國際貿易情勢風險及影響評估」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志偉 邱顯智
第4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24億8,402萬5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112年度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1目「建立度量衡及標準檢測驗證」編列5億5,104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陳亭妃 陳明文 賴瑞隆 蘇震清 邱志偉 高虹安 邱議瑩 蘇治芬 呂玉玲謝衣鳯
連署人:邱顯智
(二)112年度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3目「標準檢驗及度政管理」編列5億6,340萬3千元,凍結該預算5%,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邱顯智 孔文吉 陳超明 楊瓊瓔
連署人:邱志偉
(三)當組織管理出現資訊安全破口時,客戶或一般民眾將成為最大的受害者,從國家、政府、商業乃至民眾日常生活涉及的資訊及通訊安全成為新社會問題,也使各國政府逐漸具備「資安即國安」的意識。我國現行「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亦明定特定等級之公務及特定非公務機關應導入ISO 27001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轉譯之CNS 27001等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標準。鑑於國際標準ISO 27001於2013年公布之版本推行已逾8年,隨數位轉型與遠距混合辦公模式衍生之新型態資安威脅不斷變化,ISO 27001擬於111年10月推出新版本,其配套標準ISO 27002業已於111年2月完成改版,為使我國各級公務機關、特定非公務機關或甚至一般非公務機關得掌握最新資安趨勢並建立危機應變能力,爰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ISO 27001改版後3個月內完成轉譯並公布新版CNS 27001及CNS 27002等標準。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楊瓊瓔 謝衣鳯
(四)112年度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預算案於「建立度量衡及標準檢測驗證」項下新增「綠能科技產業標準檢測驗證」,辦理「電動載具關鍵次系統與再生能源檢測技術暨工業能效提升計畫」有關「創能」領域之大尺寸太陽光電模組及零組件標準檢測驗證、150米測風塔及氣象式光達校驗場域發展等業務。依該計畫所示,截至110年底國內太陽能電池測試能量均未符合雙面型電池檢測驗證要求,且僅有臺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及工研院量測中心能提供單面發電電池之性能量測,惟因大尺寸及雙面型太陽能電池已陸續開發推動,預計後續將成為市場主流,又臺灣地形氣候特殊,需國內系統金屬支撐架鹽霧腐蝕試驗。另為利風場開發及產業發展,經標檢局盤點現有風速風向比對之校驗場,除缺乏檢測準確度較高氣象光達之校驗場,目前建置之測風塔(高度於32至120米)風能量測與新時代風力機輪轂高度(初估輪轂高度將近150米)仍有差距,量測之風能恐無法對應其高度風速狀況,故於「電動載具關鍵次系統與再生能源檢測技術暨工業能效提升計畫」研擬辦理光達校驗場及150米測風塔之評估規劃作業,然為利後續校驗場之建置,應詳實辦理候選場域之調查及審慎評估施工可行性。綜上,建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詳實評估產業所需檢測量能及辦理測風塔場域調查,並審慎規劃及強化進度之控管,以利我國綠能技科產業之推動,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五)112年度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電動載具關鍵次系統與再生能源檢測技術暨工業能效提升計畫」有關「創能」領域之大尺寸太陽光電模組及零組件標準檢測驗證、150米測風塔及氣象式光達校驗場域發展等業務。截至110年底國內太陽能電池測試能量均未符合雙面型電池檢測驗證要求,且僅有臺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及工研院量測中心能提供單面發電電池之性能量測,惟因大尺寸及雙面型太陽能電池已陸續開發推動,預計後續將成為市場主流,又臺灣地形氣候特殊,需國內系統金屬支撐架鹽霧腐蝕試驗,允宜詳實評估國內目前檢測技術及能量不足之處,審慎規劃及加強計畫進度之控管。另,目前建置之測風塔(高度於32至120米)風能量測與新時代風力機輪轂高度(初估輪轂高度將近150米)仍有差距,量測之風能恐無法對應其高度風速狀況,故於「電動載具關鍵次系統與再生能源檢測技術暨工業能效提升計畫」研擬辦理光達校驗場及150米測風塔之評估規劃作業,然為利後續校驗場之建置,應審慎辦理候選場域之調查及評估施工可行性。爰建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賴瑞隆
(六)112年度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預算案於「建立度量衡及標準檢測驗證」項下編列「再生能源憑證運行與發展」5,500萬元,辦理推動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及公正公開之第三方驗證系統等業務,雖近年再生能源憑證核發及成交張數均已成長,惟透由平台線上競標占比偏低,又綠電憑證集中售予部分買家,為利再生能源市場健全發展,應持續檢討平台功能及現有推動措施之成效,審酌產業需求,研謀改善。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第5項 智慧財產局15億5,384萬6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8項:
(一)112年度智慧財產局歲出預算案第3目「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編列2億4,320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顯智
(二)人工智慧已成為科技領域之關鍵發展趨勢,而人工智慧技術發展高度仰賴豐沛之巨量資料,以透過機器學習或神經網路等資料訓練及演算模式模擬人類世界期待之決策,而品質不佳或有偏差之資料可能使人工智慧決策產生偏見並影響人類權益,顯見巨量資料已於當代數位產業中扮演關鍵角色。鑑於巨量資料的財產價值係因數據業者投入人力、金錢及技術,對數據分析、訓練、運算之結果,且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亦有辦理資料交換及智權大數據系統開發之相關業務,應充分理解任一領域之優質巨量資料須投入相當之經費進行匯集,爰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對於巨量資料應有之智慧財產權保障進行著作權法制研究,並於6個月內提出研究成果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楊瓊瓔 謝衣鳯
(三)為提升專利審查效能,112年度智慧財產局預算案賡續編列9,042萬8千元捐助專利檢索中心辦理專利檢索,近年雖已協助縮減該局審查人員平均發明專利審查期間至約14個月,較日本、韓國等國平均專利審查期間短,惟最近1次對於專利檢索案件之品質查核結果,採用比率相較前2次及前2年度同期採用比率略低,為增加專利檢索報告採用情形,爰建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持續關注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專利檢索提交報告之品質,以利提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效能,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四)112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預算案於「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智慧財產服務暨業界運用效能躍升」工作計畫項下「強化專利審查效能計畫」編列1億0,729萬8千元,其中編列捐助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9,042萬8千元辦理專利檢索,較111年度預算數8,677萬6千元增加365萬2千元,經查近年雖已協助縮減該局審查人員平均發明專利審查期間至約14個月,較日本、韓國等國平均專利審查期間短,惟最近1次對於專利檢索案件之品質查核結果,採用比率相較前2次及前2年度同期採用比率略低,為增加專利檢索報告採用情形,應持續關注該中心專利檢索提交報告之品質,以利提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效能。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五)112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預算編列「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工作計畫經費2億1,896萬7千元,辦理「強化專利審查效能計畫」、「優化專利資訊與產業應用服務計畫」、「培育智慧財產專業人才計畫」及賡續辦理「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經濟決策輔助及智慧治理計畫-智權數位基磐計畫」。惟查:1.據智慧財產局提供之資料,該局109年度發明專利平均審結期間為13.9個月,相較日本、歐洲、韓國及中國同期專利平均審結期間短,值得肯定,但在近3次的檢索品質查核報告中卻顯示,專利檢索中心完成之專利檢索案件受智慧局同仁引用比率,最近一次完全採用比率未達90%,無法比對比率達5.04%,智慧財產局應持續關注專利檢索中心提交報告之品質。2.每年編列約900萬元辦理「培育智慧財產專業人才計畫」,以110年度為例,辦理16班次智財能力認證基礎班,與1班次多國專利申請策略班,其中屬於專利相關者占7班次,商標相關者占7班次,智財基礎2班次與訴訟實務1班次,共有960人參訓。然而,在面對競爭對手屢屢竊取技術,或透過挖角獲取關鍵技術情況下,智慧財產局對營業秘密保護之推廣與專業培訓顯有待加強。3.經濟部雖持續推廣專利專業能力,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之報考人數與及格人數仍持續減少,報考人數從2008年時1,367人,逐漸減少至111年度425人,除考試科目繁多、試題內容仍偏學術與實務連結度低等問題仍亟待經濟部與考選部等單位研議改進。綜上,爰請經濟部就以上疑義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顯智 邱志偉
(六)回顧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9年度發明專利平均審結期間為13.9個月,相較日本、歐洲、韓國及中國同期專利平均審結期間短。國際五大專利局109年專利案件平均審結期間:日本14.8個月、歐洲23.7個月、韓國15.8個月、中國20個月,美國尚未發布。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楊瓊瓔
(七)112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預算案於「智慧財產服務暨業界運用效能躍升」項下「獎補助費」編列9,064萬3千元,較111年度編列8,674萬1千元,增加390萬2千元。經查,112年度增加390萬2千元卻未詳細說明必要原因,允宜審慎規劃預算,以撙節公帑。爰此,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邱議瑩
(八)為提升專利審查效能,提高專利檢索案件之品質,以利捐助專利檢索中心辦理專利檢索,近年雖已協助縮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人員平均發明專利審查期間至約14個月,較日本、韓國等國平均專利審查期間短,惟最近1次對於專利檢索案件之品質查核結果,採用比率相較前2次及前2年度同期採用比率略低,為增加專利檢索報告採用情形,允宜持續關注該中心專利檢索提交報告之品質,以利提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效能。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楊瓊瓔
第6項 水利署及所屬167億4,477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5項:
(一)根據「全國治水會議結論行動方案」第4次跨部會執行情形會議,預計3年內完成之各項具體工作執行情形,經濟部水利署計有22項列管項目,已有3項解除列管,仍有19項尚待完成,其中與「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相關之項目計有7項,持續列管項目6項。為此,請經濟部水利署加強計畫辦理及執行進度,以達預定目標。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二)經查,112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預算案於「水資源開發及維護」項下「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賡續編列預算20億元,較111年度3.92億元增加16.08億元,主要係因進入施工階段致工程費增加,及配合計畫投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水公司)5.4億元。依據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具意見:「氣候變遷下臺中地區公共用水存有長期供需缺口,又水利署推動大安大甲溪聯通計畫雖自115年起可滿足用水需求,惟要徑工程延長履約期限且逾原訂期程尚未決標,…。」。茲因前項所述工程多次流標後調整工程預算,造成「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經費不足,水利署於111年6月間報請行政院修正計畫,並於同年9月間核定,修正內容為:調增總經費至152.18億元,其中114.5億元由水利署分擔,另水資源作業基金及台水公司分別分擔13.08億元及24.60億元。據「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修正計畫書,本次修正並無新增工作項目,僅配合市場行情將原計畫之物價調整及預備費納入預算,即增加經費共38.18億元(增幅33.49%),惟該計畫原核定經費已較其原計畫(「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計畫101-107年」)預估經費增加40億元,本次再調增38.18億元,顯示計畫前期規劃及經費預估容有改善空間,爰建請經濟部水利署應加強所需經費及各項工程進度之控管作業,以提高各項水資源建設之執行效率,俾維政府重大水資源建設如期如質完成,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三)有鑑於111年6至9月上旬基隆降雨大幅減少,造成缺水的影響,最近「雙溪水庫」重新回到基隆民眾的視野,盼望經濟部水利署重新討論雙溪水庫建設的可行性。惟台灣水庫建設對環境影響攸關重大,在1995年牡丹水庫建成以後,新興水庫建設都面臨強大的地方民意反對,而無法推動;直至2015年才有雲林湖山水庫的完工,而包括雙溪水庫與苗栗天花湖水庫,都胎死腹中,因此雙溪水庫興建確有難度。但面對氣候變遷成為「新常態」,政府仍應從此次缺水危機,積極推動基隆水資源開發。爰請政府加速推動基隆水資源開發計畫,包括提升雙溪與基隆河水資源利用率,在雙溪與基隆河上游適當地點規劃興建攔河堰或滯洪池(或調整池);並提升基隆西勢水庫壩體高度,以增加蓄水量,別讓「雨都」基隆再度陷入缺水危機!請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基隆水資源開發計畫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四)112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預算案於「水資源開發及維護」項下新增「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第二期」,總經費28.95億元,112年度編列第1年度經費1億4,000萬元,鑑於經濟部水利署辦理前期計畫曾因民眾抗爭造成部分工程無法施作而修正計畫,及部分伏流水設備使用成效尚未如預期等,應檢討前期推動所遇問題,審慎規劃並加強執行進度之控管,以達成水資源有效利用及穩定區域供水。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五)112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預算案於「水資源開發及維護」項下新增「臺中至雲林區域水源調度管線改善計畫」,總經費40億8,000萬元,其中公務預算負擔22億4,400萬元,112年度編列第1年度經費2,640萬元,鑑於中部區域部分地區供水系統管段管徑不足或未串連等因素,造成中部區域水源無法雙向調度,又雲彰地區長期依賴地下水致地層下陷,應審酌中部區域用水供需變化,持續加強地下水保育管理及跨區用水調度規劃及控管,以維區域穩定供水。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六)112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水資源科技發展」預算數為1億2,100萬元,較111年度預算數1億1,239萬6千元增加860萬4千元,係辦理尖端地層下陷防治技術之硏發、智慧水管理技術硏發、公共用水效率提升與淨零碳排促動及水旱災預警策進技術硏究等計畫所需經費,較111年度增列辦理水旱災預警策進技術硏究等經費860萬4千元。面對極端氣候頻繁,水利署治水策略應與時俱進,尤其面對強降雨部分,常造成大面積淹水,引起民怨,而水利署每年進行水資源科技發展,即應對此進行廣泛深入研究並提出對策。為監督本計畫是否落實執行並獲致成效,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各分項計畫之關鍵績效指標(KPI)內容、預定推動時程以及預期成果(尤其是強降雨造成淹水部分)」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顯智
(七)112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歲出預算案「水資源科技發展」項下「01水資源科技發展」編列1億2,100萬元。該項目大多委託學術機構辦理諸多有關智慧水管理研發技術、水旱災預警策進技術研究、評估研究辦理水庫洪災及枯旱、氣候變遷對水環境之衝擊與調適研究、公共用水效率提升計畫、水文觀測技術提升等研究計畫等等,然而全球氣候極端嚴重異常,未來氣候更應頻繁致災,許多區域與原住民地區經常引發嚴重的災害與洪水,政府資源是否過度投資在研究計畫,而往往忽略實務上落實改善相關水資源之管理與災害預防。請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八)112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預算案,編列「水資源企劃及保育」科目,係屬辦理水利政策及法規企劃、水文資料及技術發展業務等。然近年用水大戶數占比未達1%,惟其用水量占比卻逾25%,經濟部水利署宜加速完成耗水費徵收辦法及配套措施等訂定及發布,以提升我國用水效率。請經濟部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耗水費推動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九)經查,112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編列「水資源企劃及保育」7億4,422萬元;為提升我國水資源利用效率,經濟部水利署依據「水利法」第84條之1於110年底預告訂定「耗水費徵收辦法」,惟迄111年9月底仍未正式實施,允宜儘速完成相關規範及配套措施,以利業者即早因應準備;又據上開辦法使用再生水一定用量將可減徵耗水費,惟目前推動之11座再生水廠售水價相較工業用自來水價高,致業者使用意願不高,為提高用水效率並促進水資源再利用,允宜研謀善策提高業者使用再生水誘因,並於耗水費開徵後滾動檢討相關抵減方案。爰此請經濟部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十)112年度水利署及所屬預算案第3目「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第1節「水資源企劃及保育-03水資源保育及管理」編列7億2,214萬2千元,行政院已核定11座再生水廠,2座已進行供水、5座興建中、3座規劃中、1座工程發包中,依照審計部審核報告指出,我國工業用自來水價每噸約12元,相對再生水價每噸約18元至30元,差異甚大導致業者使用意願不高,也導致再生水廠推動計畫期程未如預期,實有檢討空間,請經濟部水利署於2週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楊瓊瓔
(十一)為提升我國水資源利用效率,經濟部水利署依據「水利法」第84條之1於110年底預告訂定「耗水費徵收辦法」,至今仍未正式實施。且近年用水大戶數占比未達1%,惟其用水量占比卻逾25%,經濟部水利署應儘速完成耗水費徵收辦法及配套措施等訂定及發布。請經濟部水利署將目前辦理進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十二)有關60幾年前居住於復興區卡拉社的原住民族人因石門水庫的興建,過去被迫3次遷徙及政府的安置措施,政府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條和第21條,給予合理之補償及回饋,也應予以歷史性之合理及合法之照顧或補償,關於卡拉社被迫遷徙的歷史,政府亦應繼續進行更深入蒐集歷史真相和調查,以茲作為未來向政府求償和補償之依據。俟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土地小組之調查報告完成後,各相關部會應據以研處。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十三)有關經濟部水利署於「強化西部廊道供水管網韌性先導計畫」中擬訂「南勢溪引水至石門水庫」子計畫。該計畫擬由南勢溪上游屯路引水至大豹溪上游車寮坑,再由車寮坑送水至石門水庫上游的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一帶。該計畫引起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在地世居之泰雅族族人憂心,除本案施工範圍涉及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水庫集水區、特定水土保持區等地質敏感地區外,亦嚴重影響原鄉地區之資源取用、原住民傳統領域以及文化權利。相關開發計畫之研議過程,經濟部水利署也未遵守「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相關規定,未踐行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權。為顧及族人生命及財產權益,經濟部水利署應審慎評估「南勢溪引水至石門水庫工程計畫」,並加強溝通,俟取得當地部落居民同意後,再行推動。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十四)台灣雖多雨,但地勢陡峭,難留住水。水庫淤積除了使水庫壽命縮短,庫容量降低,也會在水情不佳時造成缺水。近年雖擴大清淤作業,然而年淤量大於清淤量,109年全國95座水庫整體淤積率達29.5%。為促進水庫永續使用,提供全台穩定用水,經濟部水利署宜持續推動具體措施,於上游作好水土保持減少豪雨沖刷時的淤積,並加強各式清淤工程。爰請經濟部水利署加強辦理水庫清淤防淤工作,恢復水庫庫容,延長水庫壽命,增加水資源利用,提升供水穩定。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十五)經查,112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預算案於「水資源開發及維護」項下新增「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計畫」,總經費68億元(經濟部水利署負擔66億5,000萬元),112年度編列第1年度經費2億元,惟考量石門水庫及寶山第二水庫水文特性相似,為因應氣候變遷可能影響區域水源調度情形,允宜滾動檢討調整石門水庫運用及供配模式,並規劃各項水源開發之可能性,以確保新竹地區水資源供應之穩定性。經濟部水利署允宜加強檢討「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計畫」調整石門水庫運用及供配模式,並規劃各項水源開發之可能性,以確保桃園及新竹地區水資源供應之穩定性。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十六)112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預算案於「水資源開發及維護」項下新增「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第二期」,總經費28億9,500萬元(經濟部水利署公務預算負擔28億6,500萬元),112年度編列第1年度經費1億4,000萬元,迄111年8月底執行情形,已完成大安溪伏流水工程設計委辦案決標、油羅溪及烏溪伏流水工程設計委託案招標、荖濃溪伏流水工程提出基本設計報告、設計委辦案上網預告。鑑於經濟部水利署辦理前期計畫曾因後龍溪及利嘉溪伏流水工程,因下游農民與當地民眾擔憂伏流水取水後可能影響鄰近地下水位或取水設施而強烈抗爭,造成部分工程無法施作而修正計畫,及部分伏流水設備使用成效尚未如預期等,故請經濟部水利署檢討前期推動所遇問題,審慎規劃並加強執行進度之控管,以達成水資源有效利用及穩定區域供水。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陳亭妃
(十七)112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預算案於「水資源開發及維護」項下編列「03自來水工程」2億2,600萬元,其中1億9,500萬元用於投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處理老舊高地社區加壓受水設備。有鑑於台灣有許多老舊高地社區之加壓受水設備,因水管老舊所造成的管線爆裂、漏水情事屢屢發生,不僅形成水資源的無謂浪費外,也讓住戶水費負擔增加。尤其,基隆地區三面環山,且供水系統開發較早,又地勢高地落差大,加壓供水更易造成爆管,導致漏水率相當高,允宜加速工程施作,改善漏水狀況。請經濟部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112年度改善基隆市高地社區自來水加壓受水設備之計畫及進度。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十八)經查,為強化國土韌性,自108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執行「全國治水會議結論行動方案」,並編列預算辦理「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至115年)以完成「推動流域特定區域計畫」、「水利建造物安全檢查技術提升」及「落實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等工作項目,112年度編列第3年預算97億8,000萬元,惟鑑於「全國治水會議結論行動方案」111年度為3年期之最後1年,又「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至115年)仍有尚未解除之工作項目,為利後續長期執行方案及目標設定,允宜加強計畫辦理及執行進度之控管,並檢討該方案執行成效及衡酌未來氣候變遷發展,滾動調整各項計畫績效目標。請經濟部水利署加強「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計畫辦理及執行進度之控管,並檢討該方案執行成效及衡酌未來氣候變遷發展,滾動調整各項計畫績效目標。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十九)現河川區域休閒遊憩等開發利用行為,未有完善審議及管理工具兼顧生態環境需求,而依據「河川管理法」,經濟部水利署應參酌所轄河川水土資源、生態環境、自然景觀、河川沿岸土地發展及其他相關情事,訂定「河川環境管理計畫」,為河川的土地利用、水質、水量、河相、土砂、生態等面向,建立明確中長程管理目標及完善評估審議工具。目前淡水河、濁水溪、大甲溪、曾文溪等河川已完成河川環境管理計畫,但皆並未有正式核定實施。請經濟部水利署因應高灘地休閒遊憩過度開發、河川地耕作農藥及肥料排放,以及為面對海岸流失需要上游土砂補充等管理問題,檢討並正式執行河川環境管理計畫。請經濟部水利署加強辦理河川環境管理計畫訂定工作,以促進河川環境永續發展。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二十)現行經濟部水利署治理計畫重視水道治理、安全防洪外,而於110年起,各河川局亦依據「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至115年)」,推動各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規劃,遵循計畫目標為:「跳脫以往以水道治理為主,打造國土韌性承洪觀念」,並在方法上擴大河川區域以外的共同承洪、檢討待建堤防的治理需求。然而,治理計畫與「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有著本質對於河川治理是以點的治理,抑或是面的治理上的差異;且「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亦尚缺乏經濟部水利署以正式函文或訂定相關規則,更明確定調調適規劃成果的指導效力,造成各河川局面對河川治理計畫與調適規劃成果有所競合時無所適從。爰此,請經濟部水利署持續向河川局宣導說明相關計畫,相互配合與執行方式。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二十一)查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是為辦理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及海岸防護,及河川堤防新建、加高加強、整建等工程,惟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所轄之菜寮溪為曾文溪上游重要支流,且多處與私人土地交界,邊坡堤岸整治進度緩慢,若逢汛期往往有土地崩塌流失危險,實有加速沿線整治必要,請經濟部水利署針對菜寮溪沿線整治加速趕辦。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蘇震清 郭國文
(二十二)鑑於花蓮縣秀林鄉民有部落區域排水問題,當地部落族人時常向孔委員文吉反映,民有部落旁立霧溪出海口海堤設施部分,該海岸段後續於評估達中潛勢暴潮溢淹或中潛勢海岸侵蝕標準,暴雨或颱風來襲當地居民人心惶惶,民有部落堤海延長執行延宕,督促地方不力,經濟部水利署應予以檢討。請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二十三)經濟部水利署自108年度執行「全國治水會議結論行動方案」,並編列預算辦理「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至115年)以完成「推動流域特定區域計畫」、「水利建造物安全檢查技術提升」等工作項目。然而,近年氣候變遷異常快速,依據許多研究報告,臺灣未來氣候趨勢最大1日暴雨強度呈增加的趨勢,經濟部水利署如何因應未來極端氣候可能造成之災害,推估未來氣候變遷氣候之模型與數據,應積極檢討108至111年推動執行情形及成效,亦審慎評估111年之後未來長期執行方案及預期達成目標,適時調整各項計畫績效目標。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二十四)花蓮縣富里鄉鱉溪過去在「鱉溪河川治理平台」的決議下,於鱉溪復育第一階段工作,在特定河段將與河搶地的農耕地,改為「菊池氏細鯽」的復育池,並將上游的河道以「還石於河」的方式,向自然學習、重建天然的溪流骨架,避免河床反覆下切後,破壞原有自然生態系。過去水泥工程堤岸的作法,易造成河道劣化的惡性循環,過去河道常以水泥束縮、導致河床下切、下切後構造物毀損、讓居民取不到水,又以興建更多人工構造物來彌補來補強,但新的構造物又會再度造成河道下切或自然營力受損。透過鱉溪第一階段的嘗試,已達成初步的成果,現亦有專家提出「還石於河、還地於河、還魚於河、還水於河」的自然解方,同時可以兼顧防災安全、生態保育、水資源利用並減少不必要的灰色水泥建設的預算支出,於此,經濟部水利署應有下一階段鱉溪復育方案的規劃與執行,以期鱉溪可成為國家未來實踐自然解方的示範案例。請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儘速研提「鱉溪5年復育之期程規劃」,以兼顧防災與生態。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二十五)目前嘉義地區公共用水需求每日約30萬噸,除由蘭潭-仁義潭水庫、地下水及區域水源供應每日21萬噸外,長期需仰賴雲林及台南地區支援約每日9萬噸水量,遇水情不佳時,即有缺水風險。另嘉義科學園區刻正籌設中,未來用水需求將增加每日0.59萬噸,恐加大嘉義地區缺水風險。因臺灣地區四面環海,海水資源豐沛,且海淡水具有不受降雨影響之特性,可提升枯水期供水韌性。為此,請經濟部評估於嘉義地區推動海淡廠之可行性,以確保嘉義地區民生及工業長期供水穩定。
提案人:陳明文 賴瑞隆 邱議瑩
第7項 中小企業處46億4,436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3項:
(一)112年度中小企業處歲出預算案第3目「中小企業發展」編列27億3,161萬1千元,凍結該預算5%,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邱臣遠
(二)112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預算案於「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運用科技創新轉型升級」項下新增「新創加速成長計畫」,本計畫預定期程112至115年、總經費19億0,800萬元,係整併功能相似之科專計畫,將現行之「亞洲.矽谷新創鏈結計畫」、「先進產業策略性落實計畫」、「新創加速躍升計畫」、「推動5G定向育成加速器計畫」、「次世代物聯網智慧系統關鍵技術與產業躍升計畫」等5項計畫,依加速創新、場域驗證及新創生態之議題方向整併,重新規劃執行。執行架構包括:促進新創營運發展、打造亞洲共創基地、完善國際創業生態系等3大主軸。彙整5項科專計畫之執行期程,其中「先進產業策略性落實計畫」及「次世代物聯網新創實證計畫」原定期程至111年底屆期;「推動5G定向育成加速器計畫」預定112年屆期,另「亞洲.矽谷新創鏈結計畫」及「新創加速躍升計畫」則至113年底止,顯示整併科專計畫中有3項計畫截至111年底尚未執行完竣。惟審視該成果,部分與原定目標尚存差距,例如「亞洲.矽谷新創鏈結計畫」之林口新創園區廠商進駐率未如預期,已規劃自112年起改採OT模式營運 ;「先進產業策略性落實計畫」原定「鏈結國內相關資源,培育新創團隊累計120家」之目標尚未落實等。爰建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妥善整合與串接前期計畫成果及執行經驗,加強規劃執行策略,俾延續擴散前期成果,並增進計畫推動成效,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三)112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預算案於「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運用科技創新轉型升級」項下新增「新創加速成長計畫」,編列預算3億8,476萬8千元。經查,該計畫為4年期計畫(112至115年),內容為整合現行5項科專計畫並重新規劃執行,包含「新創加速躍升計畫」、「推動5G定向育成加速器計畫」、「亞洲.矽谷新創鏈結計畫」、「先進產業策略性落實計畫」、「次世代物聯網智慧系統關鍵技術與產業躍升計畫」。爰此,上開5項科專計畫部分執行成果未達設定目標,為避免預算虛擲,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針對「中小企業科技運用-新創加速成長計畫」(112至115年)執行成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國會監督。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四)政府大南方計畫中亞洲新灣區為重要一環,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投入資源打造「亞灣新創園」作為國際級創業聚落,主要培育新創企業及協助高雄新創企業發展,並打造友善新創發展環境,鏈結國際人才、資金、技術與市場,未來嶄新的布局與機制深耕南台灣新創事業,有助於促進產業發展和扶植亞灣新創量能。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10至112年持續實施「亞灣新創園」的相關計畫,其中111年「亞灣5G AIoT創新科技應用綱要計畫-新創鏈結分項」中執行扶植新創企業之項目,透過以大帶小的方式與新創合作,促進更多廠商投入5G AIoT產業。從111年計畫執行面來看,以下為針對「以大帶小」模式所提出建議:1、經濟部應強化「以大帶小」模式扶植新創企業,以高雄在地企業、鄰近場域與國營事業出題,給予新創企業解題。尤其是國營事業為政府單位,應舉辦相關活動由國營事業帶領中小企業與新創發展,使得實證合作與應用引導創新加速成功和市場商機,並進一步讓聚落資源帶動城市創新經濟。2、同時,經濟部在辦理新創交流媒合時,有關5G AIoT、智慧科技、綠色數位等相關交流媒合,應多加以舉辦相關媒合活動,以精進創新方案分享和合作,使得新創落地應用能更加廣泛地顯見出成績。綜合上述,亞洲新灣區是帶動高雄繁榮和創建智慧科技城市的重要地區,對於亞灣新創園培育新創及建構新創企業環境仍屬當前重要建構發展之一,經濟部在辦理以大帶小的方式應多利用更多主題且加強辦理,促使計畫能快速地達成願景。基此,爰要求經濟部針對上述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暨精進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五)對於亞灣新創園,經濟部於110年執行「南臺灣國際新創聚落發展計畫」、111年執行「亞灣5G AIoT創新科技應用綱要計畫-新創鏈結分項」,其中計畫執行包括招商進駐等策略,進而協助高雄新創企業發展。亞灣新創園於110年8月舉行亞灣新創園招商暨補助線上說明會,並提出新創企業進駐園區可享有「一免、兩減半」補助等優惠措施。經查,110年亞灣新創園招募42家新創事業、7案國際級加速器,111年9月開始也辦理招募作業,112年下半年規劃國家級加速器補助及新創招募作業,將擴大園區進駐團隊、資源和人脈網絡,以促進廠商進駐高雄達到經濟量能,進一步打造國際級創業聚落。鑑於亞灣新創園正打造國際級創業聚落,招商進駐是重要對策之一,110年招商策略和優惠措施的籌措進而吸引多家新創企業進駐,同時茁壯高雄5G AIoT和智慧科技發展。從110年執行成果來看,經濟部招商策略是有所效果,但對於111年下半年和112年下半年規劃國家級加速器補助和新創招募,其相關招商策略和優惠措施應強加擬定,以增進國內外企業進駐,帶動產業創新發展。綜上所述,台灣多樣化的新創企業崛起,亞灣新創園建構新創環境,培育台灣新創企業和人才,經濟部所提出決策和策略甚為重要。對於亞灣新創園之招商進駐,請經濟部審慎評估招商優惠策略和方案,112年如何加大力道增加國家級加速器和新創企業進駐須再提出相關策略提升效果,招商成功有利於南北部均衡發展,讓高雄加速成為南台灣國際型的發展城市。基此,爰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暨精進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六)「亞灣5G AIoT創新園區推動方案」為經濟部重點推動政策之一,其中「亞灣新創園」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打造的國際級創業聚落,建構完善創新和創業體系,鏈結國際資源與全球創新能量,並以5G AIoT為高雄發展重心,所建構的創業聚落有利於南北部均衡發展,提升高雄成為南台灣國際型的發展城市。經查,經濟部110年招募42家新創事業、7案國際級加速器,111年下半年經濟部亦規劃2022年國家級加速器補助及新創招募作業,將擴大園區進駐團隊、資源和人脈網絡之量能。再從111年亞灣新創園推動國際鏈結的執行成果,5月於日本東京帶領台灣新創企業「AI EXPO海外展出」、6月推動「臺星新創交流計畫」協助新創爭取新南向商機、10月帶領新創至新加玻參加「臺星移地訓練」。然而,作為國際級創業聚落的亞灣新創園,對於推動國際鏈結的相關國際合作和活動,經濟部於111年執行成果仍屬相當缺乏。除了媒合新創潛在合作機會,也能協助新創獲得市場拓銷、人脈網絡等資源,進一步讓新創企業增加國際夥伴和獲得國際商機。 綜上所述,推動國際鏈結之相關活動可促進新創企業更迅速發展,亦能增加媒合和落地合作機會,經濟部應針對智慧領域之新創企業多加強化和辦理國際性活動,且應擴大與多個國家進行交流和合作。這類活動視為媒合和爭取新創市場的重要媒介,並培育台灣國際關係和新創企業之策略夥伴,促進高雄成為國際型城市。基此,爰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暨精進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七)經濟部為協助地方政府打造特色商圈街區,建構友善的消費環境,提升商業及民生服務機能,以活絡地方經濟、創造就業機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商圈街區營造競賽補助計畫」,111年度核定27項補助計畫,以推動商圈多元化,包含街景、歷史、人文等方面,有利發展在地特色,創造品牌識別形象,國人在商圈消費之餘,亦能深入了解在地文化,吸引更多人潮聚集,創造經濟價值。為了解上開27項計畫是否符合各縣市公平性原則,是否參考過去發展績效與具備未來發展潛力,爰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說明過去3年度(108至110年度)辦理補助計畫之成效。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八)112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預算案於「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運用科技創新轉型升級」項下新增「加速中小企業節能減碳推廣計畫」1億0,250萬4千元,經查「加速中小企業節能減碳推廣計畫」擬以招標選商方式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應周妥規範廠商資格條件,慎選具備資格與執行能量之機構承辦,並提升輔導企業減碳轉型之能量,與促進節電策略,以落實加速中小企業淨零轉型之目標。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九)112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預算案於「中小企業科技應用」編列共計17億5,293萬7千元,係屬辦理促進新創營運發展,打造亞洲共創基地,完善國際創業生態系。然審視該成果,部分與原定目標尚存差距,例如「亞洲.矽谷新創鏈結計畫」之林口新創園區廠商進駐率未如預期,已規劃自112年起改採OT模式營運;「先進產業策略性落實計畫」原定「鏈結國內相關資源,培育新創團隊累計120家」之目標尚未落實等。爰此,有鑑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未妥善整合,導致計畫推動成效不彰,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十)112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預算案於「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項下編列「01運用科技創新轉型升級」13億0,593萬7千元,用於促進及輔導中小企業建立淨零意識及知能,並協助其推動數位科技應用。為因應2050淨零排放及後疫情時代的來臨,中小企業必須透過淨零轉型,並持續加強數位轉型,加速調整營運型態,維持產業之國際競爭力。然而根據調查,中小企業面臨多重挑戰。淨零轉型部分,沒有足夠的資源及專門的人力,難以落實碳盤查及減碳作為;數位轉型上,同樣缺乏數位技能與人才、不知如何分階段進行,亦有三分之一中小企業不知道業界所採取的最佳作法。換言之,中小企業亟需政府提供相關領域的人才培訓、媒合及學習案例作為參考。爰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就如何輔導中小企業從事淨零轉型等具體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十一)根據「財訊」於111年3月針對台灣中小企業碳管制意向調查,其中結果發現逾半數中小企業對政府低碳轉型輔導機制存疑、七成企業仍不了解碳盤查執行方式與查驗規範、幾乎未有企業針對淨零減碳進行經營策略調整等調查結果。另外,85%企業重視減碳議題,卻不到一成企業實施碳盤查,並且86%仍使用試算表手動紀錄和揭露碳排放,以及53%企業由於盤查計畫週期長,無法及時制定決策和追蹤成效。因此,顯示出企業碳盤查實施率低,仍需經濟部輔導協助中小企業進行相關作業。從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資料中得知,中企處透過淨零碳排觀念推廣、諮詢診斷服務、深度輔導等三大策略協助中小企業提升淨零議題,以及推動淨零轉型與減碳作為。然而,以透過民調結果說明,淨零碳排觀念推廣仍不足,且輔導中小企業推動碳盤查亦不足。因此,中企處應加大力道推廣和輔導中小企業淨零轉型與實施碳盤查,並督促中小企業確實實施決策和成效,以共同朝淨零方向前進。綜上所述,經濟部對於中小企業碳盤查應循序漸進要求企業實施,並以多元方式宣導和輔導而提高企業參與,以及督促企業訂定決策,進而讓碳盤查與淨零轉型加速啟動和落實。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淨零碳排推廣與輔導企業實施碳盤查之精進多元策略」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十二)112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預算案於「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項下分支計畫「促進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該計畫主要辦理「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綱要計畫(SBIR)-管理與推動計畫」,其中業務費4,700萬元及獎補助費4億元。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為鼓勵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產品與服務創新之研究,並引導企業對研發之投入,帶動臺灣研發能力與人才培育,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傳統產業升級。針對SBIR計畫,提出下列相關建議:1.SBIR計畫分為一般型、主題式聯盟與地方型,這些類型皆應提出全面性和年度之計畫與規範,並應滾動調整產業特性與特色、產業推動策略等。2.其中,計畫公告政策議題、特定主題以及變更相關策略應於申請日之3個月至半年時間內公告,給予申請企業得以預先準備。3.配合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提升地方特色產業聚落創新研發,鼓勵中小企業在地紮根。請經濟部協助地方型SBIR計畫規劃、宣傳、執行和管理,並持續著重於地方產業研發、地方特色產業創新之企業,未來進一步可跨進國際市場。綜上所述,「促進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為支持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之重要計畫,促進臺灣產業創新能量累積與水準,而上述建議利於計畫執行與管理。請經濟部就上述建議內容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十三)112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預算案於「中小企業發展」項下編列「驅動企業創新共榮發展」2,870萬5千元,提供諮詢服務、國際交流及政策措施宣導等,使中小企業順應產業趨勢,共同提升競爭力。根據中小企業處統計,2021年底我國共有159.58萬家中小企業,占全體企業98.92%,就業人數高達931.1萬人,占總就業人數80.94%,且內外銷占比亦高,為穩定經濟及創造就業的重要基礎。然而,在面對消費型態改變,國內通膨持續嚴峻,國際局勢導致原物料價格飆漲、供應鏈的變化,中小企業須擬定短中長期策略,強化企業營運韌性。為促進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協助中小企業發展,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針對「112年度參與中小企業相關國際會議、與各國簽訂MOU、建立績優企業交流平台及運用工具媒體進行相關宣傳」,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邱臣遠
第8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5億7,178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112年度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1目「園區產業升級」編列9,672萬8千元,凍結該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楊瓊瓔 陳明文 邱志偉 陳亭妃 孔文吉 賴瑞隆 謝衣鳯 蘇震清 邱議瑩 蘇治芬
連署人:邱顯智
(二)112年度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3目「科技產業園區業務」編列1億0,370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邱議瑩
連署人:邱顯智 洪申翰
(三)經查,112年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制訂「智慧感知互動科技研發及跨域應用躍升計畫」之分項計畫 ,預定期程111至114年,總經費2,839萬1千元。以透過人才培訓交流平台進行技術分享、經驗交流互動、平台資訊整合;發展專業培訓課程,如跨域整合技術應用、智慧感知整合技術、軟硬整合應用等,補足產業人才需求,以更具效益之互動模式尋找到適合人才與合作機會,促成軟、硬體、服務產業升級,提升智慧感知產業之競爭力與產業發展。111年度本計畫已編列預算820萬7千元,據該處統計,截至111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246萬7千元、累計支付實現數244萬9千元(占預算數及分配數比率分別為29.84%及99.27%),詢據該處表示略以,支付實現數占預算比率未達三成,係因本計畫採委外方式辦理,依委辦合約,需於期中報告審查通過後始撥付第二期款,爰預算集中分配於111年8月及12月,致同年7月底預算執行率未及三成。另據該處統計,截至111年7月底止,本計畫已成功媒合44位實習生、種子師資培育18人次、辦理3場技術活動、促成3案產學合作。惟其中「推動智慧感知關鍵人才培育」工作項目之績效實績(已培育18位)僅達年度目標值(至少培育60位)之三成,爰建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應研謀加強執行策略並控管期程,俾如期如質達績效目標,並利後續年度推行深化人才培育目標,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四)高雄亞灣區推廣成效良好,許多國際大廠紛紛進駐亞灣區,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主管高雄軟體園區第一期目前已經滿租,第二期首棟大樓已於111年10月3日由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以基金編列預算,採自建形式正式動土,已有眾多廠商表達進駐意願,初步掌握,高雄軟體園區第二期首棟建物,已經接近滿租,顯示高雄高科技產業聚落已經成形,未來配合廠商使用需求,高軟園區應提早布局,同步啟動高軟園區第二棟建物建築規劃,爰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送交「高雄軟體園區硬體建設推動」書面報告,報告內容須包含第一棟建物建造進度、第二棟建物招商推動進度及高雄軟體園區招商發展規劃。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顯智
(五)112年度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預算案於「園區產業升級」工作計畫下新增編列「產業園區跨區低碳轉型整合推動計畫」4,800萬元,經查部分效益目標相較整體廠商家數甚低,恐難滿足產業需求,應研謀相關配套方案,以擴散計畫成效,並依「預算法」等相關規範揭露計畫完整資訊,以利立法院預算審議。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六)112年度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預算案於「園區產業升級」編列共計9,672萬8千元,係屬辦理發展專業培訓課程、平台資訊整合,以補足產業人才需求、提升智慧感知產業競爭力。然截至111年7月底關鍵人才培育實績僅達年度目標值之三成,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研謀加強執行策略並控管期程,俾利如期如質達成績效目標。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第9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6億3,121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112年度中央地質調查所歲出預算案第3目「地質調查研究」編列1億0,941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5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陳明文邱志偉 陳亭妃 呂玉玲 謝衣鳯 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二)112年度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預算案於「地質調查研究」項下編列「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計畫」,係辦理地質敏感區審議公告、地質敏感區後續協處培訓、地質敏感區調查與檢討、「地質法」相關法制作業研究、地質資料及「地質法」實務推動等工作,以上事項皆屬地調所之法定職掌,故該所每年將本計畫納入年度施政計畫。據地調所目前最新公告資訊,臺灣地區總計有36條活動斷層。惟監察院於111年3月22日公告糾正該所,糾正案文略以:「經濟部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已公告36處活動斷層之『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近3年劃設進度,每年僅增加1處,截至110年12月止僅公告20處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尚餘16處未完成調查與公告等作業,進度緩慢。…地調所近3年預算不增反減,顯然對於國家重要基礎地質資料未予重視…。另該部99年5月10日公告我國第3版『33條活動斷層分布圖(比例尺為50萬分之1)』以來,對於學術界多年來陸續發現33條之外的活動斷層未予重視…爰依法提案糾正。」按地質調查研究乃國家經濟建設之基本要務,地調所雖每年將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計畫列入年度例行重要施政計畫辦理,惟因近年劃設進度緩慢,致遭監察院糾正,爰建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應研謀運用民間學研單位之調研成果,並評估結合(或借助)其調研能量之可行性,俾有效提升調研能量,並加速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作業進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三)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布的2050國家淨零路徑政策中,「地熱」將是除了風電、光電外,台灣再生能源的第三支箭。台灣位處於板塊碰撞而產生的造山帶,帶來豐富的地熱資源,然而,由於初期探勘風險高,導致實際開發的資源量與潛能評估落差大。為突破上述限制,達成零碳能源的目標,除強化地熱探勘資源外,亦應大力採用及推動創新的地熱開發技術,深度掌握深層地熱,如增強型地熱系統及先進型地熱系統之國際最新發展及研究動態,以進一步建立國際合作管道,進行地熱創新技術在台灣的示範研究。爰此,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綜整國際上深層地熱,如增強型地熱系統及先進型地熱系統最新發展及研究,並於4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四)鑑於「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發展計畫」有關「本土化抗液化地質改善技術」工作,以「發展地質改善工法」為目標,但計畫內容未見與其連結之績效指標或成果型指標。爰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允宜加強落實防治技術發展策略,俾利後續防治措施之加值應用,並增計畫推動效益。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3個月內訂定相關指標,於每半年公告執行進度、成果於官方網站。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五)鑑於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每年將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計畫列入年度例行重要施政計畫辦理,但近年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設進度緩慢,致遭監院糾正,爰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評估妥適運用學研單位調研成果,或結合其調研能量之可行性,改善提升該所調研能量,俾利加速執行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作業,並每會期前提供執行進度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六)監察院於111年3月22日公告糾正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經濟部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已公告36處活動斷層之『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近3年劃設進度,每年僅增加1處,截至110年12月止僅公告20處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尚餘16處未完成調查與公告等作業,進度緩慢。…地調所近3年預算不增反減,顯然對於國家重要基礎地質資料未予重視…。」為提升該所調研能量,積極運用民間學術研究單位之調研成果,並評估結合(或借助)其調研能量之可行性,以有效提升調研能量,並加速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作業進度。綜上,為提升地調所調研能量,爰建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賴瑞隆
(七)112年度中央地質調查所預算案於「地質科技研究發展-地熱資源探查與精進技術評估」工作計畫項下新增辦理「擴大地下再生能源潛力場域深層鑽探與資源確認計畫」1億5,000萬元,係淨零排放計畫之分項計畫,應整合介接前期相關計畫執行成果暨國際發展經驗,周妥規劃執行策略,以增進計畫推動成效。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八)112年度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預算案「地質調查研究」工作計畫項下新增「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編列預算3,000萬元,以探討土壤液化地質機制、發展地質改善工法等為計畫目標,鑑於我國人口密集之都會區皆位於平原或盆地之範圍,地質條件屬容易發生土讓液化之地質,並有多次地震發生土壤液化災害事件,該計畫績效指標除了各年度分區更新建立地質大數據資料,仍應強化區域監測預警機制,俾利後續防治措施之加值應用,加強地質改善技術之執行策略,配合積極防災與救災之具體因應作為,增進後續計畫推動效益。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九)112年度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預算案於「地質科技研究發展」預算數3億9,782萬5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2億4,729萬4千元增加1億5,053萬1千元,本目預算為地調所最主要之工作計畫。經查112年度新增計畫「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編列3,000萬元,本項計畫以「發展地質改善工法」為目標。鑑於我國人口密集的都會區皆位於平原或盆地等區域,地質條件屬易發生土壤液化之地質,如民國88年921地震、105年美濃地震等均發生不少土壤液化災害事件,顯見提升我國改善液化地質之重要及必要性。建議應落實「發展地質改善工法」之防治技術發展策略目標,以利後續防治措施之加值應用,增加計畫推動效益。台灣地熱資源豐富,為配合「2050淨零政策」,除了擬定光電、風力等主流再生能源的短中期設置目標外,更將深層地熱視為具本土化優勢前瞻能源。然原本預期2050年地熱開發目標,卻從200MW下修到20MW。探究原因,不外乎從探勘技術、法令規章等面向。特別是前期的探勘,具有許多不確定性及風險,導致商轉進度不如預期。建議應落實其「地質探查技術與相關資訊整合」,以擴大地下再生能源潛力場域之探鑽及資源確認,並培植人才,以達政策推動目標。地調所最新公告,臺灣地區總計共36處活斷層。然監察院於2021年3月22日公告糾正案文指出,經濟部地調所對已公告之36處活斷層之「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近3年劃設進度,每年僅增加1處,以緩慢進度建置。截至2020年12月僅公告20處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其餘16處尚未完成調查與公告作業,但檢視近3年地調所預算編列卻是逐年減少,顯見對國家重要基礎地質資料建置不夠重視。建議應積極進行產學研調合作,改善提升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調研量能,加速執行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作業。
提案人:賴瑞隆 邱顯智 邱志偉
第10項 能源局原列24億2,367萬7千元,除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20億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第3目「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4億2,267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25項:
(一)112年度能源局歲出預算案第1目「能源科技計畫」編列1億4,235萬1千元,凍結該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楊瓊瓔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二)112年度能源局歲出預算案第3目「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編列4,279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4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陳亭妃 陳明文 賴瑞隆 呂玉玲 謝衣鳯 高虹安 邱顯智 邱志偉 邱議瑩 蘇治芬
(三)根據經濟部能源局於111年8月31日公布能源統計月報資料顯示,雖然7月平均每人能源消費量、每人用電量與110年無差異,但因燃料成本大漲,平均每人負擔能源進口值已從110年7月的每人5,069元,漲至111年7月的1萬0,119元,年增近一倍。其中,再生能源在7月發電占比7.3%,仍較111年2至6月均在7.45%以上的發電占比相比呈現縮水,出現一種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穩定成長,再生能源發電量卻是呈現愈變愈小之反常現象。為此,請經濟部能源局研議穩定再生能源發電策略,並檢討能源政策,以確保能源供應無虞。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四)依經濟部能源局發布之「110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太陽光電為我國推展再生能源之重點。至111年推動太陽光電計畫已近15年,就目前太陽光電111年6月底累計設置容量8.671GW(屋頂型5.674GW、地面型2.997GW),與114年累計設置容量目標20GW尚差距11.329GW。顯示能源局太陽光電計畫推動實屬不易,後續計畫時程僅剩3年餘,尚待設置容量高達逾11GW。請經濟部能源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報告,並說明未來的推動計畫方案。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五)為發展離岸風電,近年政府陸續推動「示範獎勵」、「潛力場址」、「區塊開發」等3個階段離岸風電計畫,第一階段示範獎勵離岸風電計畫2座風場合計裝置容量237.2千瓩,已分別於108年12月27日及110年12月30日併聯商轉;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離岸風電計畫,規劃於114年底累計新增5.5GW,刻正執行中;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離岸風電計畫規劃自115至124年每年釋出容量1.5GW,於110年間公布開發場址申請作業要點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刻正進行第1期選商作業。但截至111年9月30日,區塊開發備查申請案件數共41案,同意核發備查共23案,其中20案已通過環評審查,具備參與本次選商資格,惟截至本次選商收件截止日,僅11個風場親送申請案,廠商參與意願似未如預期,爰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積極檢討相關問題,研擬因應對策,加速開發進度。
提案人:陳明文 邱志偉 陳亭妃
(六)截至111年6月底,尚有部分「再生能源義務用戶」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履行再生能源義務執行計畫,又規劃「設置儲能設備」履行義務者,皆尚未取得主管機關同意設備規格,爰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加強督促與輔導義務用戶儘速依規定辦理,促其落實執行計畫,以達共同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之目標。
提案人:陳明文 邱志偉 陳亭妃
(七)112年度經濟部能源局預算案於「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科目編列4,279萬5千元,係為辦理能源領域研究計畫績效評估推動與決策支援等能源規劃相關事項經費。經查該局近年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計畫存有待加強之處,預計115年10月起逐步達成再生能源占比20%之目標,惟111年8月份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6.02%,尚未及政策目標之五成。離岸風電及太陽光電係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政策與發展再生能源之重點,惟目前執行中之離岸風電計畫倘皆如期完工,仍與規劃114年離岸風電設置目標5.617GW差距1.044GW,經濟部能源局應預先為未雨綢繆彌補容量短缺之配套計畫。又太陽光電已完成設置容量與114年目標差距逾11GW,遠高於既有設置容量,經濟部能源局應亟待研謀加速執行方案,俾如期達再生能源設置目標,並確保供電穩定。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陳亭妃
(八)為達能源轉型目標,行政院於106年間核定「新節電運動方案」,針對住商部門結合地方政府於107至109年推動「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藉以協助提升能源治理能力,並加速汰換住商部門老舊家電設備。經統計執行結果,107至109年累計汰換住商老舊家電(冷氣、冰箱)86.6萬台,每年促進節電績效約4.93億度。然據能源局公告資訊,全國各部門電力消費皆呈長期成長趨勢,104至110年全國電力消費總量由2,500.19億度成長至2,833.66億度(增幅13.34%),同期間住宅部門電力消費量由448.81億度增至527.29億度(增幅17.49%)、平均每人用電量亦由1萬656度/人成長至1萬2,074度/人(幅度13.31%)。顯示能源局個別推動提升能效與節能計畫雖具成果,但國人整體電力消費卻仍存很大改善空間,爰除類此補助汰換老舊設備之節能方案外,建請經濟部能源局應通盤檢討與規劃提升國人電力使用效率與節能意識等計畫,俾落實長期節能目標。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九)行政院於2022年3月提出之「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將「節能」列入十二大戰略當中。根據國際能源總署 IEA 的報告,若要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是關鍵策略,貢獻度達80%,因此,節能戰略的資源規劃及政策推動能否積極有效,將會影響減碳的進度與成果。台灣社會及產業的用電需求隨著經濟發展逐年增加,在此前提下要邁向淨零,節能及提升能源效率係無悔政策,政府應擘劃明確政策路徑,透過法規制度增修、公私協力,帶頭示範如何落實能源管理,並鼓勵及創造民間資源投入的空間,發展前瞻的商業模式與技術。請經濟部能源局於「節能戰略」之下,研擬擴大節能夥伴之策略,盤點地方政府、法人機構、產業公協會、能源技術服務產業(ESCO)、公民團體等多元利害關係人之資源及能量,透過公私協力,形成節能及能效提升產業生態系,並評估訂定專法或增修法規以回應產業發展之必要性與可行性,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十)行政院於2022年3月提出之「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將「節能」列入十二大戰略當中,依據經濟部提出之戰略說明,節能戰略涵蓋工業節能、商業節能、住宅節能、運具節能及科技節能等五大面向,部會分工多為經濟部主辦,其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惟「住宅節能」係由內政部主辦,經濟部能源局協辦。過往節能政策之部會分工曾以建築物「外殼」或「內裝設施」之分野,分屬內政部、能源局管轄,惟近期建築發展已逐漸突破過往藩籬,在設計階段即一併考慮減碳、能源管理、氣候變遷調適等需求。節能戰略明定住宅節能由內政部主辦、能源局協辦之分工型態,係兩個部會共同突破,應樂見其成。惟內政部於其主管業務範圍亦推動淨零低碳建築等相關政策,請經濟部邀集內政部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節能戰略當中與內政部淨零低碳建築政策有關之部分共同研商,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十一)借鑑於光電、離岸風電的發展經驗,在地居民的溝通參與,如何結合社區環境,帶動社區的永續發展,對於再生能源推動至關重要。地熱資源涉及原住民傳統領域的範疇,應尊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的權利,確保當地部落原住民族參與權利。舉例來說,紐西蘭原住民部落Tuaropaki Trust(圖阿魯克信託)成立地熱電廠,就嘗試結合地熱和溫室、牛奶工廠,甚至是製氫示範場,也保障在地居民與青年的就業機會。為達成地熱發展與社區共融的前景,政府在社會溝通上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透過完善法規與機制,避免放任業者以個案方式與部落自行溝通,造成難解的爭議。爰此,請經濟部能源局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研擬評估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中,可劃設地熱專區,併同取得部落諮商同意之作法及可行性,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十二)馬祖珠山電廠是台灣少數燃柴油的電廠,加上離島運送燃料成本,使用傳統發電成本相當高,且大幅高於使用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大力發展再生能源和儲能,可以增加馬祖電力自主,同時減輕政府與納稅人的財務負擔。然而,馬祖目前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僅有太陽光電74KW,大幅落後於金門、澎湖。爰此,請經濟部能源局研議馬祖「再生能源與儲能擴大計畫」,考量離島人事成本、高緯度的地理限制、離島較高的人力與建置成本,全盤盤點馬祖再生能源的潛力及配套,包括提升離島躉購加成費率,鼓勵民間參與誘因,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十三)111年3月政府公布台灣2050淨零轉型路徑及策略,訂定離岸風電2025年設置5.6GW與2026-2030年每年新增1.5GW目標。可預期在淨零轉型的目標下,離岸風電案場將會持續發展。由各國經驗當中,能否掌握與既有空間利用的潛在競合是能否順利推動的關鍵,因應長期之發展,應提供完善地理資訊圖資,以有效降低開發之不確定性,並利於公眾對於能源轉型之參與。為協助業者排除投資障礙及不確定性,及兼顧環境永續發展的生態調適問題,經濟部成立風力發電單一服務窗口,整合跨部會圖資建置風力資訊地理資訊系統,提供包括查詢風場和周圍的生態地圖等。然該網站久未更新,且未納入漁業權圖資及送案審查、興建中案場即時更新等資訊。爰此,請經濟部能源局諮詢相關利害關係人之使用需求後,提出優化風力單一服務窗口風力資訊整合平台地理資訊系統之方案,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十四)經濟部111年7月公布「110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電力供需報告中揭露110年供電情勢,並在納入各項影響因素及節能措施下,推估111到117年長期用電需求與規劃供給藍圖。現行「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中,對於GDP成長率、產業發展趨勢、節能措施、電價價格等均未提及,且該報告之出版資訊為各類電廠開發案於環評等溝通場合之立論依據。但其在研擬階段,卻是封閉式討論,不利於能源轉型的社會溝通,亦不符合國際電業管制趨勢。爰此,請經濟部能源局研擬評估「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利害關係人參與以及公民監督程序,如辦理草案公聽會,讓各界可平行檢視充分討論後再行公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十五)經濟部因應國家淨零轉型目標,已於111年10月發布「製造部門2030年淨零轉型路徑」。淨零轉型已經成為產業維持國際競爭力的必要條件,如何因應台灣特殊的產業結構,協助製造業轉型是社會各界關心的重要議題。然現行定期公布之「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統計與分析」,僅就能源、工業、運輸、農業、服務業及住宅等部門,未公開細部行業別的排放量變化,如2018年時,尚有細部說明紙漿、紙及紙製品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電腦通信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紡織成衣及服飾業、化學材料製造業、金屬基本工業、其他等細部行業別的排放量變化。爰此,請經濟部能源局應研議,112年度之「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統計與分析」中公開細部排放資料,並建置查詢平台,以利公眾參與及監督。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洪申翰
(十六)漁電共生為國家新興政策,為協助業者、民眾及養殖戶瞭解政策理念及申設方式,各地方政府初期須投入大量人力說明國家政策及地方執行方式,以因應政策推動衍生之問題,並建立溝通管道,供民眾諮詢相關議題,執行過程繁瑣且複雜;又案件審核自農業(綠能)容許審核至取得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過程繁雜,且涉及審核權管機關不同,須歷經諸多環節、耗時冗長,從文件書審、會辦相關局處到現地勘查,皆須有大量人力執行業務,目前各地方政府執行人力已相當吃緊。然而,經濟部能源局補助規範「地方政府推動再生能源設置專區補助作業要點」現係依地方政府審核件數及規劃達成目標量核定補助,亦即設置目標1萬瓩以上未達15萬瓩者,補助100萬元為上限;設置目標15萬瓩以上者,補助600萬元為上限,並以取得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裝置容量達目標量為撥款條件。此一設計並不符合漁電共生案繁雜且冗長之特性,導致地方政府即使獲得計畫經費補助,也無法於年度內申撥款項,致未能提供地方政府實質幫助。考量漁電共生為國家重大綠能政策,可預期未來申設案件數將持續增長,爰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地方政府推動再生能源設置專區補助作業要點改採常態性人力補助之修正規劃」書面報告,改善現行以審核件數或取得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量作為撥款依據之制度缺漏,確保地方政府推動綠能案件之人力充足,提高案件審核效能,加速我國能源轉型進度推展。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十七)行政院111年6月核定總經費5億5,100萬元,由交通部航港局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合作推動3年「遊艇泊區發展計畫」,並預計10月底召開地方說明會說明補助申請流程,此為中央首次針對遊艇泊區發展進行整體規劃及建設,航港局也已成立專案辦公室以協助地方政府111年底提出計畫,112年可謂台灣「遊艇產業政策元年」。而興達港目前共有35席遊艇泊位(含15席專屬、20席非專屬),泊位使用率100%且供不應求,近年持續推動兩項遊艇產業BOT案規劃進駐,期能將興達港遊艇泊位推展至310席,成為亞洲最大的遊艇製造、維修以及觀光休憩基地。然而,興達港的遊憩水域往年並不需要疏浚,其自然水深已足夠當地漁船、遊艇進出停泊,然而,經濟部能源局109年礙於興達海基出貨主航道的疏浚經費不足,便將25萬方浚泥撥至一旁的遊憩水域,導致遊艇擱淺情事頻傳,動搖興達港遊艇產業BOT案的開發條件,111年7月簽約的「修造船廠區BOT案」95席泊位恐因此縮減,原定111年底簽約的「遊艇觀光休閒園區BOT案」180席泊位也面臨破局風險。能源局雖已在112年度前瞻預算追加7億7,900萬元預算用於興達港疏浚,但扣除主航道疏浚費用後,遊憩水域疏浚經費仍有4億7,000萬元缺口,能源局誠有恢復興達港遊憩水域自然水深之義務,確保地方發展契機。此外,為了維持興達海基出貨主航道負8米浚深,預估每年須支出高達3億8,000萬元維管經費,然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能源局、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三方對於採用「使用碼頭總長度比例、使用水域總面積比例、船隻總噸數比例」作為分攤原則,經多次協商仍無共識。又高雄市政府為降低浚深維管成本,110年12月便已向能源局提出水深監測、區排攔砂及防波堤延伸等減緩回淤措施之經費補助案,至今也未獲得能源局正面回應。綜上,請經濟部能源局於3個月內提出「復原興達港遊憩水域自然水深、運輸船主航道浚深維管經費分攤及回淤減緩措施經費來源之規劃方案」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具體解決前述問題。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十八)鑑於離岸風電及太陽光電係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政策與發展再生能源之重點,惟目前執行中之離岸風電計畫倘皆如期完工,仍與規劃114年離岸風電設置目標5.617GW差距1.044GW,允宜預為綢繆彌補容量短缺之配套計畫。又太陽光電已完成設置容量與114年目標差距逾11GW,遠高於既有設置容量,爰請能源局研謀加速執行方案,俾如期達再生能源設置目標,並確保供電穩定。爰此,為「彌補容量短缺問題」及「加速太陽光電設置容量」。請經濟部能源局針對上述兩個問題,3個月內提出「配套計畫」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利國會監督施政情形。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十九)從2050年淨零排放為國際趨勢來看,氫能被視為淨零碳排不可或缺之技術。根據2019年國際能源總署(IEA)為G20發布報告「The Future of Hydrogen」,有法國、日本和韓國制定氫能策略,而如今已有17個政府發布及20多個政府公開宣布正在制定。再根據IEA發布「Net Zero by 2050 A Roadmap for the Global Energy Sector」報告中,預估全球產氫量2030年212Mt為2020年的2.4倍,2050年528Mt為2030年的2.5倍,可見氫能逐漸成為全球淨零重要能源之一。我國響應世界趨勢,於2022年3月正式公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其中將氫能規劃為台灣2050淨零轉型「十二項關鍵戰略」之一。經濟部早在2021年提出「我國氫能應用於能源領域之發展政策及未來規劃」,並且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也推動「去碳能源」及「產業及能源效率」工作圈,其中盤點出中長期氫能研發與應用之技術面和政策面。「2050淨零排放規劃」之「能源轉型」策略中,成立「經濟部氫能推動小組」研議出短中長期氫能推動策略,布局氫氣來源與規劃基礎設施,並與其他國家展開氫能合作。經濟部在2050淨零排放規劃中,對於氫能規劃上,經濟部應儘速提出短中長期的氫能推動策略,且滾動調整修正相關規劃、技術和市場等策略;在國際關係上,應多與已有相當研究的日本、韓國及法國等國家交流和合作,精進科技應用和研究學習。再者,在科技研發上,應評估投入研發補助經費,新技術發展進度與目標,以及應用技術之市場發展需求等;在立法法制上,應儘速訂定出能推動氫能發展和管理法規,對氫能相關事宜進行法規規範。因此,基於能源轉型戰略和氫能加速發展,爰請經濟部能源局於2個月內提出「我國氫能發展策略」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二十)我國欲2050年達淨零碳排、非核家園目標,並於2022年3月正式公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經濟部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推廣目標總量達29,424MW以上,其中太陽光電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規定再生能源設置總量,規劃114年達成太陽光電設置目標20GW。經查,111年再生能源裝置量目標為17,167MW,其中太陽光電目標量為11,250MW。截至111年8月為止,太陽光電累計8,914MW。經濟部111年太陽光電未達目標量,並與最終114年目標20GW距離11,086MW。對於太陽光電推動情形,經濟部應檢視執行落後及檢討爭議問題,並且跨部會合作共同提出具體因應方案,以利推動目標得以順利執行。其次,2025年太陽光電設置目標為20GW,有多個部會共同推動太陽光電,且設立2025年所需達成的目標量,包括經濟部8,909.8 MW、農委會9,081 MW、交通部89.4 MW、教育部422.9 MW、環保署418.5 MW等部會。因此,經濟部作為能源推動主責,對於各部會需達成目標,經濟部應加以輔助推動、建立合作機制、訂出每年目標值,並且緊盯各部會推動進度,以至於能如期如質達到目標。第三,為了促進民眾設置太陽光電,有關小屋頂設置太陽光電之機制,相關配套措施應一併提出完善規劃。針對小屋頂設置太陽光電之申裝和申辦流程,能源局應研議規範通過認證之設備,其一定規模內之太陽光電可簡化申裝流程,建立快速通過認證之SOP機制,並建立電子化服務辦理申請作業流程,以加速辦理流程且達到再生能源設置目標。綜上,政府推動「2050淨零轉型」,其中最重要的是「能源轉型」,推動太陽光電建設亦是重要政策之一。111年太陽光電設置目標與發電量目標未達預期,故請經濟部加速推動腳步,並引領其他部會共同合作推動,讓太陽光電無法影響我國2025年能源規劃目標。基於落實能源轉型計畫,爰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太陽光電執行狀況及因應策略」、「跨部會合作推動太陽光電之規劃與策略」及「小屋頂太陽光電研議簡化流程和電子化服務」之檢討暨精進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二十一)經濟部明訂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29GW之政策目標,其中推動重點包括太陽光電、陸域及離岸風電、地熱、生質能與廢棄物能等再生能源,經濟部所推動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現況與目標。2017-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量,陸域風力於2022年裝置容量目標成下降趨勢,而對於陸域風力的發展仍有所潛力,以下提出幾點優勢:1.政府訂定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陸域風電年減碳量效果顯著,距離政府淨零碳排的目標逐步接近。例如,位於彰化縣漢寶村之20座陸域風電運轉,可供37,168戶家庭1年用電,且年減碳量達75,902公噸CO2e。2.陸域風電占地面積小,更能讓其他地區有利於土地開發使用。以3.6MW裝置容量風力發電為例,其施工區約占地面積2,500m2,若要達到相同裝置容量之太陽發電場需約3.6公頃,為風力發電用地14倍之多。3.陸域風機鄰近沿海魚塭區,成另類漁電共生的發電機組,且陸域風機施工以基樁採鑽掘式工法,對於水生生物影響和相關環境衝擊較低。在發展太陽光電的同時,陸域風電亦是值得發展的選項。除了以上幾點優勢之外,陸域風電建置速度較快,且台灣建置陸域風電的技術也相當純熟。因此,經濟部應與跨部會商討及評估陸域風電場址和環境影響,並且在不影響環境、人民生活作息和高噪音問題影響之下,應增加陸域風電裝置容量及其目標值,以補足其他再生能源進度、增加再生能源發電和達到淨零碳排目標。基於國內供電穩定與落實能源轉型,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陸域風電推動政策及進展」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二十二)112年度經濟部能源局預算案於「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編列4,279萬5千元,其中1,000萬元,係供委外辦理電價與各種收費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之政策研擬及管理等經費,惟近年電價調整作業容有檢討空間,經查107至111年6月底止我國平均電價費率長期維持在每度2.6253元,與該期間火力發電燃料價格波動趨勢未臻一致,另近期針對部分用戶電價費率調增15%,與電價費率公式規定調幅上限未盡相符,電價費率調整作業容有檢討空間,應於適當時機逐步落實電價費率公式規範之原則與調整機制,避免累積過大調整壓力,以減緩電價費率調整之負面衝擊。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楊瓊瓔
(二十三)112年度經濟部能源局公務預算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181萬5千元,其中主要用於「能源科技計畫」171萬5千元和「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10萬元之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1.有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中,預算經費未詳細列明宣導與推廣說明,因而無法得知預算計畫內容、預期成果與成果展現。2.另外,民眾對於能源掌握度與認知仍薄弱,根據臺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TAISE)8月公布「2022臺灣電力使用與能源轉型民意調查報告」中指出,高達九成以上的民眾對我國能源進口占比仍不清楚,對國內外產業界的環境永續目標掌握程度普遍低於三成。對我國發電情況與能源轉型支持,民調中有42.4%民眾認為台灣發電以燃煤為主,並高達79.5%民眾表示支持推動能源轉型。由此可見,政府對於能源政策和相關推廣活動宣導和成效仍不足,亟需與民眾建立長期溝通和宣導平台,給予民眾相關知識與資訊。3.有關網路媒體之政策宣導影片部分,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並增加宣傳操作手法,如與社群媒體、網紅合作等增加宣傳效果。同時,對於網路宣導成效,應列明網路點播率來綜整推動成效,並以此加以改進宣傳手法。綜合上述,民眾認知資訊和支持推動綠能是國家推動政策上重要關係之一,而多數民眾對於能源政策之理解程度仍屬薄弱。另外,經濟部應列明預算編列詳細說明,並於說明成果上增加成效資料。基於落實國會監督之責,爰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二十四)鑑於國內陷入缺電危機、廢棄物去化緩慢,且均衡再生能源發電多元化,並期待2026年綠能達成占比兩成的目標,期間除以燃氣發電補足缺口,更應積極評估並發展生質能發電示範電廠及區域,有助於國家達到能源自主,以及2050年淨零排放的政策目標,以減少碳排。爰此,經濟部業界能源科技專案計畫之補助,應就上開項目保留一定比例,為轉廢為能,提供事業廢棄物等再生能源發電之相關輔導計畫,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二十五)112年度經濟部能源局預算案於「一般行政」編列共計2億3,828萬1千元,係屬辦理支援業務單位之行政作業,以協助業務單位如期完成計畫預定目標。然為因應增加聘用員額14人,擬增加租用辦公房舍,致預計租金費用較111年度遽增近六成,應核實檢討租賃需求,秉撙節原則核實辦理,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三、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