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星期三)9時至12時38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士葆 郭國文 沈發惠 李貴敏
鍾佳濱 林楚茵 羅明才 張其祿 高嘉瑜 費鴻泰
余 天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 陳椒華 李德維 邱臣遠 謝衣 洪孟楷 曾銘宗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林奕華 林思銘 游毓蘭 鄭正鈐 莊競程 何欣純 陳以信 廖婉汝 溫玉霞 翁重鈞 張育美 蔣萬安
委員列席19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朱澤民
公務預算處 處長 許永議
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
第三廳 審計官兼廳長 周琼怡
第四廳 審計官兼廳長 洪春熹
第五廳 審計官兼廳長 林建志 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
會計處 處長 張育珍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司長 蘇昭如
醫事司 副司長 劉玉菁
中醫藥司 副司長 黃純英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專門委員 顏忠漢
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副執行長 李新民
疾病管制署 署長 周志浩
國民健康署 副署長 賈淑麗
食品藥物管理署 署長 吳秀梅
簡任技正 黃琴喨
中央健康保險署 副組長 劉林義
經濟部 政務次長 曾文生
常務次長 林全能
(部長王美花請假)
中小企業處 處長 何晉滄
會計處 副處長 黃凱苹
主 席 費召集委員鴻泰
專門委員 陳玉清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喻 珊 科 員 劉雅欣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審計部陳審計長瑞敏、衛生福利部薛部長瑞元、經濟部王部長美花就「衛生福利部因應COVID-19疫情,採購防疫物資、藥物、疫苗及辦理檢驗診斷作業等經費不敷,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417億2,207萬6千元,相關預算執行情形與效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就專題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沈發惠、李貴敏、鍾佳濱、林楚茵、張其祿、羅明才、高嘉瑜、費鴻泰、陳椒華、游毓蘭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吳秀梅、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蔣萬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日前高端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為了消除外界疑慮,主動公開該公司有關COVID-19疫苗採購價金和營收認列,其中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所簽約執行的「高端新冠肺炎疫苗採購合約」,總價金為40億3,000萬元(含稅),履約交貨數量合計500萬劑,並且完整公布單劑量及多劑量的採購數量及價格,也清楚告知合約內容除疫苗成品交貨外,價金同時包含疫苗之檢驗封緘、冷鏈儲運、稅捐等,與疫苗交付至終端點之全項所有相關費用。爰此,高端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既然已經自行詳細公布國人最在乎的疫苗採購數量及價格,衛生福利部與該公司所簽的合約至此已無需要保密之處。為了消弭各界疑慮、讓國人可以清楚知悉政府舉債8,400億元的特別預算經費流向,請衛生福利部立即與高端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洽談合約解密事宜,並於1週後將執行結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提案人:林德福 李貴敏 費鴻泰 羅明才 賴士葆
二、有鑑於政府行政資訊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劑,能促使公部門維持清廉施政。檢視高端疫苗核可及採購的過程,初期於EUA授權審查過程,因委員會的運作及錄影存證等問題,已在學界及產業界爭議不斷,中期於生產批次疫苗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封緘過程,高端疫苗品質頻有瑕疵,不斷展延,審計部決算報告詳細列出五大缺失,衛生福利部部長更證實,高端疫苗因過期,銷毀報廢的數量將達170萬劑,十幾億元的民脂民膏付流水;再者111年7月高端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必須交出「保護效益報告」,結果衛生福利部讓其2個月內補件,再開專家會議審查是否撤銷高端EUA,遲遲無法提出完整報告讓國人釋疑。爰此,要求衛生福利部應公開有關高端疫苗「保護效益報告」之審查會議結果,並公開審查紀錄,以釐清各界疑慮。
提案人:林德福 李貴敏 費鴻泰 賴士葆 羅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