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2日(星期一)9時5分至14時26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士葆 郭國文 李貴敏 沈發惠 羅明才 鍾佳濱 高嘉瑜 張其祿 費鴻泰 余 天 

     林楚茵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 曾銘宗 陳椒華 何欣純 楊瓊瓔 邱志偉 

委員列席5人

列席官員  中央銀行          總裁    楊金龍

業務局           局長    潘榮耀

發行局           局長    鄧延達

外匯局           局長    蔡烱民

國庫局           局長    賀培真

金融業務檢查處       處長    蘇導民

經濟研究處         處長    吳懿娟

秘書處           處長    梁建菁

會計處           處長    郭淑蕙

資訊處           處長    李瑞枔

人事室           主任    張淑惠

法務室           主任    吳坤山

中央印製廠          總經理   喻家聲

中央造幣廠          廠長    周盛商

     財政部           部長     蘇建榮

      會計處          處長    李秋月

      人事處          處長    游梅子

      國庫署          署長    蕭家旗

      賦稅署          署長    許慈美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副主任   謝棟梁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娟娟

                   總經理   何英明

     財政部印刷廠        廠長    王國龍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專門委員  吳婉玉

主  席 費召集委員鴻泰

專門委員 陳玉清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喻 珊 專 員 沈克彬 科 員 于翊庭 

     辦事員 范恩邦

   討論事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

二、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財政部主管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印刷廠。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經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及財政部部長蘇建榮就預算案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 賴士葆、郭國文、李貴敏、沈發惠、羅明才、鍾佳濱、高嘉瑜、 張其祿、曾銘宗、費鴻泰、陳椒華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財政部部長蘇建榮、中央印製廠總經理喻家聲、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娟娟及相關人員予以說明及答復。委員余天、林楚茵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決議:

壹、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審查結果:

一、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3,547億2,686萬9千元,增列中央銀行「營業收入」項下「金融保險收入」之「發行金銀幣收入」50萬元、「營業外收入」項下「其他營業外收入」220萬元〔含中央銀行「什項收入」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中央造幣廠「利息收入」50萬元、中央印製廠「賠償收入」50萬元及「利息收入」20萬元〕,共計增列27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547億2,956萬9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950億3,787萬2千元,減列:

     (1)「營業成本」8億6,820萬元:

中央銀行「金融保險成本」項下:

「利息費用」8億6,290萬元(含配合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議結果增列行政院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2億元,隨同減列2億5,000萬元)。

「手續費用」100萬元。

「發行金銀幣成本」50萬元。

「發行硬幣費用」100萬元。

「發行鈔券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金運送費」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中央造幣廠「銷售成本」項下「銷貨成本」中「製造費用」40萬元(含「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30萬元、「材料及用品費」之「使用材料費」10萬元)。

中央印製廠「銷售成本」項下「銷貨成本」之「材料及用品費」150萬元、「勞務成本」項下「加工費用」之「服務費用」20萬元、「折舊及攤銷」30萬元。

     (2)「營業費用」465萬元:

中央銀行265萬元:

「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230萬元:

「旅運費」50萬元、「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00萬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保險費」10萬元(含「服務費用」之「保險費」5萬元)、「專業服務費」20萬元、「公關慰勞費」50萬元。

「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35萬元:

「旅運費」5萬元、「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0萬元、「公關慰勞費」10萬元。

中央造幣廠20萬元(含「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5萬元。)

中央印製廠180萬元:

「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含「推展費」20萬元)。

「管理費用」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其他營業費用」項下「研究發展費用」100萬元。

     (3)「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之「什項費用」70萬元〔含中央銀行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中央印製廠5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8億7,35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941億6,432萬2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596億8,899萬7千元,增列8億7,625萬元,改列為1,605億6,524萬7千元。

  (三)金融保險成本: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1億8,227萬4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28項:

    1.112年度中央銀行預算案於「營業費用」編列22億3,019萬1千元,其中金融業務檢查計畫第6點訂有「蒐集及研究國際間評估氣候變遷風險方法及可能採行之總體審慎工具」。惟依中央銀行111年6月30日發布之「2021年永續發展目標自願檢視報告」,包括「國銀對綠色產業融資額」、「央行綠色債券投資成長幅度」、「每年參與永續債券相關主題會議人次」、「檢視國際金融機構執行永續發展目標狀況件數」、「檢視國際金融機構因應TCFD件數」等自訂指標,不是尚無資料就是掛蛋。爰請中央銀行針對揭露氣候風險評估、投資標的篩選方法、化石產業撤資計畫等出具報告書,交由審計部審查並對外公開後,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沈發惠 郭國文 

    2.自110年12月17日實施第4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以來,111年度前二季房價仍逐步上升,房市炒作之情形,應透過限制信用資源過度流向不動產市場加以改善。另查111年8月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為36.9%,距中央銀行對外宣示目標之35%,仍有下降空間,應藉此妥為評估是否實施第5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加強銀行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機制,以維持金融穩定。鑑此,請中央銀行針對「實施第5波選擇性信用管制以健全房市及穩定金融之必要性評估」為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鍾佳濱 郭國文 

    3.為健全房市發展,中央銀行於109年底至110年底4度祭出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分別就法人、自然人、高價住宅及2戶以上房貸等進行相關限制,然查目前我國不動產貸款平均集中度36.99%,較未實施信用管制措施前之36.88%更高;又內政部所公布之住宅價格指數更是從109年第四季的108.17成長到111年第二季123.97,顯示銀行信用資源仍高度流向不動產市場,我國高房價仍是懸而未解。為落實居住正義,請中央銀行評估後續信用管制手段,並儘速提出第5波信用管制措施,解決不動產貸款金額及年增率不斷成長的問題,避免高房價繼續影響我國民生與經濟,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住宅價格指數

104.69

105.39

106.89

108.17

110.61

112.42

114.83

117.50

121.1

123.97

      提案人: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4.為健全房市發展,中央銀行於109年底至110年底4度祭出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分別就法人、自然人、高價住宅及2戶以上房貸等進行相關限制,然查自實施信用管制措施後至111年8月,我國全體銀行於購置不動產貸款餘額不減反增,且不動產貸款之增幅遠高於全體銀行總放款增幅,不論住宅或建築貸款之分年年增率都高於全體銀行總放款年增率,顯示銀行信用資源仍高度流向不動產市場,顯然現行信用管制措施對於健全房市之助益有限,不僅影響房市健全性,更損害國人居住之基本權利。請中央銀行重新檢視信用管制措施及其成效,並審慎評估後續管制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全體銀行購置住宅貸款及建築貸款餘額

109年12月

111年8月

增幅

住宅貸款金額

8兆0,422億9,600萬元

9兆2,075億4,100萬元

14.49%

建築貸款金額

2兆4,612億4,600萬元

3兆0,046億0,800萬元

22.08%

住宅貸款及建築貸款年增率

109年

110年

111年8月

住宅貸款

8.50%

9.46%

8.54%

建築貸款

17.52%

14.11%

12.00%

全體銀行總放款

7.21%

8.24%

8.52%

      提案人: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5.111年9月美國Fed升息3碼,且預告到111年年底前還會再升息5碼,而依據中央銀行111年6月理監事會議紀錄,有理事認為隨美國近幾月持續升息,台美利差擴大,新台幣貶值壓力增加,亦恐加劇台灣輸入性通膨。而中央銀行雖曾於業務報告中指出CPI年增率已回降(8月降0.7%),並預測112年將降至2%以下,但卻忽略我國CPI指數因其中占22%權重的租金指數因「抽樣只看全國,沒有區分地區」而失真,致整體CPI嚴重失真,無法反映真實物價。鑑此,請中央銀行針對「租金指數與美國升息對臺灣物價通膨之影響」為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鍾佳濱 郭國文 

    6.極端氣候對全球經濟影響加劇,各國中央銀行紛將氣候變遷納入政策考量,亟待研謀因應對策,以降低相關風險對實體經濟之衝擊。中央銀行為因應氣候變遷,已研訂研究氣候變遷對貨幣政策之影響及調整、運用貨幣政策操作工具協助促進永續金融發展、研究因應氣候變遷風險之總體審慎工具、將綠色金融商品納入外匯存底管理運用考量、積極參與氣候變遷風險相關之國際交流等5項政策措施,惟截至110年底止,投資亞洲開發銀行等機構發行之綠色債券占整體投資金額比率未及1%,不利有效推動綠色金融。此外,將氣候變遷議題納入貨幣政策及總體審慎工具考量,尚面臨風險衡量不易、欠缺細項資料、監控氣候變遷風險指標付之闕如等問題。鑑此,請中央銀行針對「國際間評估金融業氣候變遷風險之主要作法,及各國中央銀行因應相關風險所採行之總體審慎工具種類與經驗,研議進行氣候變遷風險總體壓力測試之可行性及可採行總體審慎工具選項」為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鍾佳濱 郭國文 

    7.中央銀行依法定職責管理及運用我國外匯存底,查中央銀行106至110年度「兌換損失準備決算提列數」分別為1,361億餘元、1,751億餘元、1,742億餘元、962億餘元及453億餘元,占各該年度外匯資產之比率介於0.24%至0.95%間,「兌換損失準備提撥率」波動幅度甚大,惟兌換損失準備未訂定客觀合理之提撥原則或標準。鑑此,請中央銀行針對「兌換損失準備之提列原則」為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鍾佳濱 郭國文 

    8.中央造幣廠配合中央銀行流通幣發行需要鑄造各面值硬幣,經查中央造幣廠生產流通幣所需之金屬原料主要為銅、鎳、鋁,因俄烏戰爭爆發,先進經濟體對俄國實施經濟及金融制裁,導致能源價格大漲,鑄幣成本隨金屬成本上升。111年3月底倫敦金屬交易所(London Metal Exchange)銅、鎳、鋁之現貨價格分別較110年底上漲6.12%、59.95%、24.84%,經中央造幣廠評估壹元、伍元、拾元及伍拾元幣原料成本將增加16.64%、32.98%、32.94%及12.50%,若以110年度硬幣生產數量計算,幣材總成本將增加2億6,072萬元,約占110年度總生產成本之16.43%,對營運影響甚巨。中央銀行務必積極注意國際情勢及金屬價格走勢,並研擬因應對策,以減緩對營運之衝擊。鑑此,請中央銀行針對「因應國際金屬價格走勢,審慎研擬更為彈性之最佳採購策略」為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鍾佳濱 郭國文 

    9.中央造幣廠自82年起受中央銀行委託鑄造生肖紀念套幣,過去因收藏價值高,銷售數字亮眼,101年發行之龍年套幣15萬套更於2小時內銷售一空,然查106年起發行第三輪生肖紀念套幣時,市場需求量急劇下降,107至110年實際鑄造量均低於預計數,銷貨收入也因此下降,影響中央造幣廠營運之健全。爰請中央銀行及中央造幣廠就市場對於生肖紀念套幣需求減少,銷貨收入下降之改善對策,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10.各國政府已開始研究「 央行數位貨幣(CBDC)」的可行性,不少民眾已愈來愈少使用現金支付,對於CBDC支付相當期待。惟由於CBDC支付介面是綁在各銀行APP,未來若正式推出,民眾習慣數位貨幣支付後,使用現金及其他支付管道將大幅減少,可能使銀行存款流失。爰建請中央銀行提出「 央行數位貨幣推行規劃與影響評估」,並將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李貴敏 

    11.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延燒,加速電子支付發展速度,邁向數位時代,支付服務已不再只由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提供,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加入,以及支付科技的創新與貨幣型態可能的改變等,均使支付市場的發展更為多元、競爭。爰建請中央銀行提出「如何強化電子支付跨機構共用平台與監管計畫」,並將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李貴敏 

    12.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以及俄烏戰爭影響,國際經濟前景面臨下行風險,加上主要經濟體加速緊縮貨幣政策,均連帶影響我國未來經濟成長。爰建請中央銀行提出「我國貨幣、信用及外匯政策等金融穩定因應措施」,並將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李貴敏 

    13.112年度中央銀行外幣資產預計營運量為14兆8,020億元,包括自行經營之長期債券投資14兆3,910億元及委外經營之信託投資4,110億元,合計14兆8,020億元,較111年度之13兆8,340億3,800萬元,增加9,679億6,200萬元,增幅7.00%。惟中央銀行執行其外匯資產委外之業務僅訂有外匯業務手冊,並依手冊之資產管理帳戶規定:「為使外匯投資工具多樣化及學習先進之外匯資產管理操作技術,本行得選擇操作資產管理績效良好之金融機構,與之建立資產管理帳戶。…」操作,未訂有相關委託經營管理規定,反觀現行中央政府設置之社會保險及退休保險基金對於基金之委外投資皆訂有相關規定,藉以規範委託經營應遵循之事項,包括委託經營比例、運用範圍、受託經營與保管機構應具備資格條件,及各委外機構之選定程序等。爰要求中央銀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外匯資產委外經營之相關管理規範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費鴻泰 

    14.鑑於國內外疫情反覆,為持續協助減輕企業資金成本負擔,支持受創產業復甦,中央銀行自109年4月開辦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該專案適用優惠利率之融通期限至111年6月底屆期不再續辦,銀行改以自有資金辦理,貸款利率並回歸由各承辦銀行訂價,中小企業資金成本隨之提高,亦對其營運能力產生影響,且全球經濟前景仍面臨多重下行風險,影響國內景氣擴張力道,衝擊中小企業之復甦能力,中央銀行仍宜視未來國內景氣及產業復甦情形,採行妥適貨幣政策,俾達維持物價穩定與金融穩定,並協助經濟成長之目標。爰要求中央銀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評估重新開辦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可行性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賴士葆 

    15.112年度中央銀行預算案之業務計畫分有金融業務檢查計畫、經濟研究計畫,以進行彙編金融機構重要營運及財務資訊、定期編製金融健全指標及發布金融穩定報告、分析國內外經濟金融動態、金融制度與重要經濟金融議題,提出定期及不定期研究報告等工作。惟外界多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決策過程瞭解程度仍有限。爰請中央銀行加強於貨幣利率政策決策前,提供社會大眾重要的金融議題觀點與對金融體系想像,或於理監事會前與社會大眾分享中央銀行內重要觀點。

      提案人:鍾佳濱 沈發惠 郭國文 

    16.112年度中央銀行預算案其中經濟研究計畫第6點訂有「加強研究合作,委託學者辦理研究計畫、參與國際組織合作研究計畫、邀請學者專家進行研究業務交流,以及與國內學術機構或國際金融組織合辦研討會或訓練課程」。惟外界多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利率政策之決策過程瞭解有限。爰請中央銀行舉辦或參與相關研討會時,應針對增進外界明白決策體系關切事項與決策重要參數等事項進行討論。

      提案人:鍾佳濱 沈發惠 郭國文 

    17.近期,各國皆已積極推進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之發展,如西班牙中央銀行將開展批發型CBDC試驗計畫、法國中央銀行將於2023年啟動批發型CBDC試點、澳洲中央銀行2022年8月9日推出澳元CBDC試點計畫、泰國中央銀行亦預計於2022年底啟動CBDC試點。爰請中央銀行研提零售CBDC試點計畫,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沈發惠 郭國文 

    18.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收受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第3條第1項:「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收受之儲值款項,其金額折算為等值新臺幣後,超過新臺幣一百億元部分,應繳存準備金。」。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國情統計,111年8月底國內經營電子支付機構共31家,使用者1,857萬人,年增27.9%;總計1至8月國內電子支付交易金額656億元,年增19%。目前11家專營支付電子機構,未有一家收受之儲值款項超過100億元門檻,須繳存準備金,近年民眾電子支付使用量及交易金額增加。爰此,要求中央銀行就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收受儲值門檻,定期評估100億元提存準備金門檻之合理性,調整提存準備金門檻,藉以落實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20條之精神,以利電子支付市場健全之發展。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余 天 

    19.美國升息步調持續,我國中央銀行隨著國際趨勢,111年已3度升息,第四季將可能再度升息。然而,升息之決策將影響我國青年安心成家購屋貸款之利率結構,111年底將屆期的貸款優惠將延長2年,貸款基準利率減升半碼是否維持,將影響青年安心成家購屋貸款之購屋族約近20萬戶。爰要求財政部邀請中央銀行與各公股行庫進行討論,若青年安心成家購屋貸款將延長2年,應針對利率結構設立檢討機制,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鍾佳濱 

      連署人:沈發惠 

    20.中央銀行為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護內外幣值穩定,協助我國經濟發展,112年度於「營業利益」編列1,601億9,998萬5千元,為「營業收入」扣除「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之所得;另「稅前淨利」為「營業利益」加上「營業外收入」扣除「營業外費用」共為1,596億8,899萬7千元。有鑑於中央銀行持有龐大外匯資產,各國匯率之變動影響外匯資產價值甚鉅。爰要求中央銀行應針對我國匯兌盈餘或損失風險揭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鍾佳濱 

      連署人:沈發惠 

    21.有鑑於臺海兩岸近年情勢緊張,中國除持續派出軍機及無人機擾台,近期更對臺灣多項農特產及食品採取禁止進口之措施,兩岸情勢不斷升溫。面對兩岸緊張情勢之攀升,一旦引發軍事衝突將對金融市場及匯市造成大幅度影響,中央銀行應及早做足準備及推演。爰要求中央銀行就兩岸潛在衝突將可能對金融市場及匯市造成之負面衝擊,提出沙盤推演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鍾佳濱 

      連署人:沈發惠 

    22.有鑑於瑞典中央銀行於2019年12月19日宣布,將政策利率從負0.25% 調升至零,終結了實施將近5年的負利率政策,成為近年來全球第1個結束負利率政策的國家。礦坑裡的金絲雀隱含了領先指標的概念,亦有早期預警的意味,根據金融時報指出,瑞典中央銀行儼然是貨幣礦坑裡的金絲雀。台海兩岸情勢緊張,國際匯率波動擴大,金融業目前有資產重分類,涉及政策調整問題,影響外資對台灣市場反應。台灣應及早因應提出對策方針。爰要求中央銀行蒐集外資反應情形,將重分類前、後之淨值變化分析,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鍾佳濱 

      連署人:沈發惠 

    23.中央銀行於108年6月成立央行數位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CBDC)研究計畫專案小組,並分階段進行相關研究,在許多專家學者眼中,我國對比國際間的進展已經算是不落人後。目前中央銀行定調以國內封閉性的適用為主,遠期則為跨境支付的應用,國內適用的研究看似已達成熟,對於法律上的架構是否有已在研擬?是否有和相關單位討論?如CBDC發行依據、法償效力、確定中介機構角色、反洗錢、反資恐、消費者保護、資料安全及隱私保護相關規定,以及CBDC適用的賠償責任制度與訴訟程序等。另外,數位貨幣的其中一個理想是確保數位經濟不熟悉者能便利的使用,鑑於我國目前電子支付的發展情況,及國人使用現金支付的習慣,是否有建議的推行政策?對於未來使用數位貨幣的跨境支付的使用模擬為何?移工的匯款?小額交易(如代購或跨境電商)的支付?還是直接適用到企業的貿易交易?中央銀行是否已有與目標的國家交流模擬試驗?另外因為外匯市場亦為投資人操作標的,對於投機性或侵略性的投資人,數位貨幣未來若踏入國際間運用,如何形塑穩定機制?鑑於數位貨幣雖無立即取代現金的可能,但仍為國際間金融發展的一大趨勢,請中央銀行就現行推動進度、相關研擬、及未來推行計畫,於4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秉叡 郭國文 鍾佳濱 

    24.在金融數位化的腳步中,硬幣的使用度大不如前,硬幣平均使用年限雖較紙幣久,但其鑄造成本高,後續發行、調撥、運輸均需不少人力、物力,國人普遍有存撲滿的習慣,可鼓勵民眾將閒置硬幣拿出來使用,或加值到電子票證中使用,以減少鑄幣數量及成本,節省國家資源。爰建請中央造幣廠提出「閒置硬幣流通推廣計畫」,並將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李貴敏 

    25.查109及110年度之「營業收入-勞務收入」及「營業成本-勞務成本」科目皆未編列預算,然該2年度兩科目決算後皆有收入及支用,而未見預算書及決算書有所說明,顯見中央造幣廠針對決算情形未核實說明細項,且預算編列有失精確,爰請中央造幣廠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相關說明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26.112年度中央造幣廠預算案編列「次要產品-生肖紀念套幣」銷貨收入1億4,280萬元,與111年度1億5,950萬元相較減少1,670萬元,減幅10.47%。經查中央銀行自82年發行第1套生肖紀念套幣雞年套幣後,於106年起發行第3輪生肖紀念套幣,查112年度是項銷貨量預算案編列10萬2千套,較111年度銷貨量預算案11萬6千套,減少1萬4千套,減幅12.07%。為維持中央造幣廠生產量能,並降低生肖紀念套幣市場需求量減少之營運衝擊,中央造幣廠需拓展副業,廣裕營收,持續開發多元化副業產品,並拓展行銷通路,獲致更多副業收入,並於3個月內研議推展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賴士葆

    27.據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12條規定,中央銀行及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兩廠編列年度用人費預算時,應考量營運目標、預算盈餘、營業收入、用人費負擔能力及政策性盈虧因素,用人費比率以不超過最近3年用人費占營業收入之平均比率為原則;惟查中央印製廠109至111年度之平均用人費用率為29.57%,而112年度用人費用率預計為29.33%,用人費用率雖符合法令規範,惟距規定計算上限比率29.57%差距不到0.25%,再從中央印製廠附屬單位預算案中各項包含人事費用之支出費用觀之,預算編列長年失準,又歷年時有發生用人費用率瀕臨法定計算上限之情形,顯見人力及相關費用運用效益不佳。爰請中央印製廠就提升人力運用效益、改善預算編列長年失準情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28.據審計部審核110年度中央銀行財務收支及決算通知,中央印製廠於110年5至7月間辦理壹佰元券箱驗收作業,未發現得標公司誤將壹佰元券紙箱嘜頭文字印製錯誤之紙箱共1萬只,經驗收人員登記驗收合格並收貨入庫,嗣該廠管理人員於110年8月19日發現,通知得標公司列印修正標籤,惟耗費之人工作業費用27萬餘元,因得標公司主張中央印製廠未於驗收時發現相關錯誤,不能完全歸責該公司,僅同意賠償50%費用計13萬餘元,致該廠需自行吸收該費用13萬餘元。中央印製廠歷年公開招標件數與決標金額皆達一定規模,且決標金額居高不下。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情事。爰要求中央印製廠強化辦理採購人員之專業教育訓練,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業教育訓練內容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賴士葆

二、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556億9,984萬8千元,增列「營業收入」1億6,9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58億6,884萬8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453億9,741萬4千元

     (1)減列「營業成本」650萬元:

「金融保險成本」項下「利息費用」500萬元、「證券經紀及承銷費用」中「服務費用」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100萬元。

「其他營業成本」項下「代理費用」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2)減列「營業費用」2,200萬元:

「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1,100萬元〔含「郵電費」100萬元、「旅運費」100萬元、「修理保養與保固費」500萬元、「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100萬元、「專業服務費」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材料及用品費」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租金與利息」之「機器租金」500萬元。

「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50萬元、「材料及用品費」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3)減列「其他營業費用」250萬元:

「研究發展費用」項下「服務費用」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材料及用品費」之「用品消耗」50萬元。

「員工訓練費用」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以上共計減列3,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53億6,641萬4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03億0,243萬4千元,增列2億元,改列為105億0,243萬4千元。

  (三)金融保險成本: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8億3,269萬4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11項:

    1.112年度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之「資產報廢損失」編列4,231萬7千元。查110年度「其他營業外費用」之「資產報廢損失」預算數為370萬4千元,決算數卻僅約29萬2千元,預算實現率不到8%,112年預算數與110年度決算數相比,更浮編高達145倍。111年度是項預算已編列2,177萬9千元,應足有精簡空間,考量政府預算應撙節支用,爰請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2.全球通膨高漲,各國採緊縮貨幣政策以穩定物價,全球經濟擴張力道趨緩,各國際機構亦陸續下修全球經濟成長率。近期美國鷹派升息更使得我國金融機構在外暴險大增,資產評價減損升高;又中國111年對於疫情仍採取封控措施,對於全球供應鏈及產業影響甚大,陸續發生之爛尾樓事件亦升高我國對陸放貸之風險係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股銀行應更積極加強海外授信風險控管,全面提高風控等級和範圍。爰請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提高海外授信風險控管及放貸後管理之評估與規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3.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底因資本適足率不足,暫停承接土建融業務,後經調整,於111年2月下旬恢復承接業務。查財政部預算報告指出,截至111年第二季,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適足率為13.02%,雖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本適足率的法定最低標準10.5%,然目前仍低於國銀平均值14.22%,且111年7月計算自有資本缺口313億元,更是較110年同期增加了59億元,顯見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體質不佳。爰請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健全財務結構,提出相關改善策略,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4.111年3月我國推出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將以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社會轉型等四大轉型,就能源、產業、生活轉型政策預期增長的重要領域制定行動計畫,落實淨零轉型目標。為此,政府刻正加速國內再生能源發展政策,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修正,包括擴大離岸風電可設置範圍及鼓勵水利設施兼做發電利用,並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之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查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政府指定唯一辦理不動產授信之專業銀行,爰有配合政府政策、辦理各項專案貸款,及促進永續發展之責,且於核心業務強調發展土、建融一條龍融資,並推動依循赤道原則辦理授信業務,將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因子納入投、融資及商品審查及導入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FCD)架構。爰此,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思考如何掌握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之契機,結合業務推展綠色投、融資方案,以落實企業永續經營目標,並就上述具體計畫或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余 天

    5.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係依據銀行法第97條成立之不動產信用專業銀行,不受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之限制,該行從上游土地貸款、中游建築融資、土地信託,帶動營建業下游廠商融資、不動產證券化及房屋貸款、個人理財等,提供完整的不動產相關金融服務,並肩負執行政策性不動產貸款責任,檢視該行近年放款情形,不動產貸款餘額及其占放款總額之比率概呈上升趨勢。然而據台灣經濟研究院111年11月15日所公布之2023年不動產景氣趨勢調查報告預測2023年國內不動產景氣將為成長趨緩之局面。且自110年起,建築貸款有逾期放款產生,則112年之不動產授信風險恐更趨嚴峻。為此,爰要求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土建融資授信風險管控提出加強監理之書面報告,並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郭國文 鍾佳濱 

連署人:沈發惠 

    6.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公布資料,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06年底至110年底之資本適足比率,皆達法定標準,惟均低於同期間同業平均水準,減少幅度介於1.11%至2.72%間,資本結構相對偏弱,且該行111年截至6月底止之資本適足比率較110年底為低,鑑於資本適足比率係反映銀行於提升財務績效之餘,其風險承受能力與經營韌性程度。爰要求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資本結構提出加強改善之書面報告,並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郭國文 鍾佳濱 

連署人:沈發惠 

    7.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依據銀行法第97條成立之不動產信用專業銀行,檢視該行近年放款情形,建築貸款餘額從106年的2,705.64億元增加到111年8月底的5,067.68億元,成長87.3%,整體不動產貸款餘額(含購置住宅貸款)亦從106年的1兆0,924.27億元增加到111年8月底的1兆4,308.35億元,成長31%,貸款餘額已占放款總額的62.76%。有鑑於111年以來受全球升息影響,中央銀行亦已升息3次共2碼,加上房地產情勢日趨嚴峻,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受影響亦會較其他銀行深遠,請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針對高風險客戶加強追蹤,確保放款品質的穩定,以及早應對逾期放款的波動。

提案人:吳秉叡 郭國文 鍾佳濱 

    8.台灣進入高齡社會,老年人口不斷增加,近2年以房養老趨勢加速中,111年前三季以房養老新增案件726件、41億元,相較110年前三季新增539件、34億元,國人申辦以房養老的意願明顯提高。截至111年9月底,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房養老業務已累計核貸近1,889件、核貸金額92.08億元,排名第二。惟年長者在以房養老後,終究還是得面臨法律繼承的問題,為避免日後產生爭議,辦理時應落實執行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也向申請人充分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相關風險。爰要求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推行以房養老政策改善措施」書面報告,並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李貴敏 

    9.隨著金融科技發展,銀行服務也走向數位化,消費者不用出門,只要透過網路平台或手機APP就能隨時線上開戶、存款、轉帳、換匯、投資、貸款,根據銀行統計,消費者使用手機APP交易比重已超越網路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整體客戶年齡層偏高,在推動數位金融部分,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需極力推廣,以創造客戶黏著度。推動數位金融已成為我國銀行業的重要工作之一。爰要求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數位金融業務發展方案」書面報告,並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李貴敏 

    10.數位金融可以成為金融業發展的利器,亦可帶給消費者更多便利,但金融業本質是服務業,卻「金融科技」無法「替代」人的角色;金融業在投入大筆金融科技經費的同時,也不能忽略人才網羅與培育之重要性。爰要求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數位金融人才培育計畫」書面報告,並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李貴敏 

    11.國營事業資產活化蔚為趨勢,不論是分租、改建宿舍、整棟都更或整建裝修都有成功案例,靈活的資產策略除了有益財務營運,也有活絡廳舍所在區域的效果。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所述,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1年截至8月底止共有12家分行營業廳舍有閒置情事,國營事業應本企業化經營,積極活化資產創造收益,以追求最高盈餘為目標,爰要求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活化閒置營業廳舍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賴士葆 

三、財政部印刷廠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7億7,633萬1千元,增列「營業收入」項下「銷售收入」之「銷貨收入」500萬元、「營業外收入」項下「其他營業外收入」之「什項收入」20萬元,配合「營業成本」減列,隨同調減「勞務收入」之「服務收入」2,587萬1千元,以上增減互抵,共計減列2,067萬1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億5,566萬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7億2,495萬8千元

     (1)減列「營業成本」2,657萬1千元:

「銷售成本」中「銷貨成本」之「統一發票」20萬元、「製造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50萬元。

「勞務成本」2,587萬1千元。

     (2)減列「營業費用」20萬元:

「管理費用」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其他營業費用」中「研究發展費用」之「服務費用」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3)減列「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10萬元。

     (4)配合「營業收入」增列,隨同調增「營業成本」項下「銷售成本」之「銷貨成本」420萬元。

     以上增減互抵,共計減列2,267萬1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億0,228萬7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5,137萬3千元,增列200萬元,改列為5,337萬3千元。

  (三)生產成本: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1億0,059萬8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6項:

    1.近年因電子化業務興起,電子發票及雲端發票比例逐漸上升,衝擊以印刷統一發票為核心業務的財政部印刷廠,故財政部印刷廠應積極拓展其他方面的業務。然111年臺灣印刷探索館卻因疫情數度暫停營運,考量其作為財政部印刷廠的三大經營目標之一,能否正常運作並創造收益實乃重要課題。爰要求財政部印刷廠就「臺灣印刷探索館未來經營計畫及宣傳推廣策略」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2.財政部印刷廠設置之臺灣印刷探索館為全國首座國家級印刷產業觀光工廠,然自103年營運以來,均呈現虧損狀況,雖以民間參與方式(Operate-Transfer)辦理3次公告招商,惟截至111年8月8日結標日止仍無廠商投標,係自110年度辦理委外招商以來第3度流標。為改善財政部印刷廠觀光遊樂收入經營績效,避免短絀狀況持續發生。爰要求財政部印刷廠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臺灣印刷探索館營運方式提出經營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鍾佳濱

連署人:沈發惠 

    3.111與112年度財政部印刷廠估計淨利為4,500萬元與4,100萬元,而前3年之淨利決算數皆達8,000萬元,預算案規劃與實際決算數相差甚遠。經查,財政部印刷廠主要業務收入係以統一發票印製為主,隨近年雲端發票逐漸普及,未來可見財政部印刷廠收入將逐年降低。財政部印刷廠應思考營運模式轉型,藉此增加收入來源,建請以其他國營事業業務轉型作為參考範本,研擬相關革新措施。

提案人:林楚茵 沈發惠 郭國文 

    4.依財政部賦稅署110年7月26日新聞稿,該部稅務入口網站於110年7月25日公告之110年5至6月雲端發票專屬獎各獎別中獎號碼,係該部印刷廠誤上傳110年7月22日驗證會議開出之中獎號碼,該部110年7月26日網站已公告開獎節目實際開出之中獎號碼,該2日(7月25及26日)公告之中獎號碼均予給獎,所需經費由110年度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支應。另為避免發生類似錯誤,嗣後開獎日中獎號碼上傳作業將由開獎公正人士(全國律師聯合會等)驗證確認後再上傳。因誤傳驗證會議開出中獎號碼所核發之中獎張數及金額,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所述,發給獎金計73萬6,516張、獎金合計4億0,296萬1,500元,有鑑於財政部印刷廠因作業疏失造成國庫鉅額損失,且112年度預算案預估營收、營業利益率及淨利率皆為107年以來最低。爰要求財政部印刷廠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提升經營績效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賴士葆 

    5.政府因應節能減碳措施,大力推廣使用電子發票,基於電子化為未來之主要發展趨勢,紙本發票之使用量將越來越少,財政部印刷廠營運勢必面臨嚴峻挑戰。爰要求財政部印刷廠提出「財政部印刷廠開發新業務計畫」書面報告,並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李貴敏 

    6.112年度財政部印刷廠預算案於「營業收入」項下編列「勞務收入」,其中「觀光遊樂收入」編列437萬2千元,預估參觀人數為1萬5,840人。財政部印刷廠於103年成立臺灣印刷探索館,並通過經濟部觀光工廠評鑑。臺灣印刷探索館擁有極具歷史意義之機器設備與科技導覽、體驗,若能開拓該廠知名度,必能增加觀光收入,同時帶動相關文創商品之銷售。爰要求財政部印刷廠提出「臺灣印刷探索館推廣行銷策略」書面報告,並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李貴敏 

貳、本委員會負責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併入審查總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費召集委員鴻泰出席說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