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星期四)9時至12時57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郭國文 沈發惠 李貴敏 賴士葆 

     鍾佳濱 林楚茵 羅明才 張其祿 高嘉瑜 費鴻泰 

     余 天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 何志偉 曾銘宗 陳椒華 邱顯智 林奕華 楊瓊瓔 

     吳欣盈 

委員列席7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綜合規劃處         處長   胡則華

法律事務處         處長   徐萃文

國際業務處         處長   賴銘賢

資訊服務處         處長   林裕泰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

證券期貨局         副局長  高晶萍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張子浩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修銘

              總經理  簡立忠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自心

              總經理  周建隆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朱漢強

              總經理  陳德鄉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  陳永誠

              總經理  李愛玲

      財政部            代理部長 阮清華

      國庫署           署長   蕭家旗

      賦稅署           署長   許慈美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呂桔誠

                    總經理  魏江霖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許志文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娟娟

                    總經理  何英明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兆順

                    總經理  胡光華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邱月琴

                    總經理  陳芬蘭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李嘉祥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雲鵬

                    總經理  李耀卿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黃俊智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雷仲達

                    總經理  陳美足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林衍茂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凌忠嫄

                    總經理  周朝崇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謙浩

                    總經理  張志堅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劉佩真

                    總經理  戴燈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署長   張子敬

      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     副處長   黃偉鳴

主  席 費召集委員鴻泰

專門委員 陳玉清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喻 珊 科 員 劉雅欣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財政部阮代理部長清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張署長子敬就「如何藉由金融力道引導資金綠色轉型,落實我國淨零排放目標」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財政部代理部長阮清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就專題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郭國文、沈發惠、李貴敏、賴士葆、鍾佳濱、林楚茵、羅明才、張其祿、高嘉瑜、費鴻泰、楊瓊瓔、曾銘宗、陳椒華、邱顯智、林奕華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財政部代理部長阮清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修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朱漢強、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呂桔誠、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兆順、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雷仲達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吳欣盈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四、本次會議之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

  通過臨時提案5案:

一、近年來「現買後付(Buy Now,Pay Later 或稱先買後付)」之產業蓬勃發展,涉及金流、消費者權益保障、個資保護等議題;而相關業者整合數位科技與金融創新,積極與金融業之合作,對金融消費行為影響甚鉅,惟迄今尚無主管機關重視並積極監理,難以課責。為免現買後付產業出現金融詐欺等犯罪行為破口,及落實消費者保護之本意,爰此,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數位發展部、經濟部、內政部及法務部等相關機關,就國内現買後付產業之現況進行訪查、溝通及了解,並就可能的規管方向,包括:檢討現行法規命令,如何要求業者法遵及自律,經由金融機構與業者間之投資與往來加強監理,避免業者過度濫用消費者數據、侵犯個人隱私;以及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訂定相關指引或定型契約規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必要性及可行性,儘速召開會議共同研商,並於3個月内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吳秉叡 鍾佳濱 

連署人:郭國文 張其祿

二、針對產險業者於防疫險大賠後,民間盛傳112年各種產險險種將集體漲價,代表業者將虧損轉嫁給保戶,由保戶承擔。惟保單漲價之依據應為風險等多重考量,而非彌補特定險種之虧損,爰提案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是否有業者集體不合理漲價,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三、針對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於112年度編列超過8億元預算購買不動產,其中有5.22億元將用於購置台火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欣翰士林官邸」建物,惟該交易案引起外界質疑,有透過無合理條件綁標、不法交易之情事,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說明疑點,並於2個月内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四、針對防疫險國際再保之理賠狀況,關乎保險公司理賠金額超過2,000億元之財務困難,對於舒緩業者財務壓力有極大功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亦答應會全力輔助業者爭取再保理賠。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目前產險業與國際再保公司之談判進度(包括但不限於預計可爭取之理賠金額),並於2個月内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五、有鑑於汽車商用專用牌照(第二類試車牌)業務,已自111年11月30日開辦,且已多有民間從業單位領取到該車牌並且行駛試車於我國道路上。然而,掛有該類試車牌之車輛,存在有車輛之車身號碼與試車牌照二者間實務上無法綁定之現實,以致汽車強制險業務亦無法申辦,因而產生制度漏洞,徒增公眾風險。爰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可迅速獲得基本理賠保障,特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速邀請交通部於限期2個月內辦理並完成「汽車商用專用牌照(第二類試車牌)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研議作業」,並落實懸掛該牌照車輛若遇事故,則必然可適用理賠申請之目的。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費鴻泰 洪孟楷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