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2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12時58分
中華民國111年12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下午2時34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何欣純 鄭正鈐 范 雲 萬美玲 黃國書 陳秀寳
林宜瑾 王婉諭 吳思瑤 賴品妤 吳怡玎 張廖萬堅
林奕華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蘇巧慧 李貴敏 吳秉叡 游毓蘭 劉世芳 洪孟楷
陳椒華 陳亭妃 林德福 張其祿 楊瓊瓔 羅明才
李德維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人員:(12月7日)
中央研究院院長 廖俊智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廖玉琳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專門委員 吳婉玉
(12月8日)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吳政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董事長 陳宗權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科長 嚴于屏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柳雅斐
主 席:鄭召集委員正鈐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朱蔚菁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12月7日)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1、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案。
2、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決議:
一、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4項 中央研究院500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5項 中央研究院523萬4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5項 中央研究院1億3,943萬7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1款 總統府主管
第5項 中央研究院原列134億7,267萬3千元,除第5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研究基金」14億8,126萬3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55項:
(一)112年度中央研究院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2億7,350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陳秀寳 吳思瑤 張廖萬堅
連署人:黃國書 林宜瑾 何欣純 賴品妤
(二)112年度中央研究院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預算編列63億3,763萬9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57
提案人:陳秀寳 賴品妤 王婉諭 黃國書
鄭正鈐 吳思瑤 范 雲 張廖萬堅
林宜瑾 何欣純 萬美玲 林奕華
吳怡玎 高金素梅
(三)112年度中央研究院第3目「自然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預算編列44億4,428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8-102
提案人:陳秀寳 鄭正鈐 林宜瑾 何欣純
吳怡玎 萬美玲 黃國書 高金素梅
吳思瑤
連署人:林奕華 賴品妤 張廖萬堅
(四)112年度中央研究院第4目「南部院區」預算編列9億2,506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3-121
提案人:林宜瑾 陳秀寳 黃國書 鄭正鈐
林奕華 萬美玲 吳思瑤 賴品妤
張廖萬堅
連署人:何欣純 吳怡玎 高金素梅
(五)有鑑於中央研究院基因體研究中心P3實驗室先前染疫事件,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臺北市勞動檢查處調查,該實驗室確實已違反多項規定並遭裁罰達21萬元,主因係研究人員對風險認知不足及未確實遵循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管理規定所致。為確保研究安全,降低風險,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強化實驗室相關人員訓練及稽核管理制度之相關辦法書面報告,避免實驗室再次發生高風險危機。126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
(六)有鑑於近期國內論文抄襲爭議事件頻傳,不僅突顯高等教育學術倫理低落有待檢討,更嚴重傷害我國高等教育形象。考量中央研究院為我國最高等級之研究機構,在學術界具有指標地位,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國內高等教育學倫之書面建議報告,並將中央研究院進行誠信研究之成果推廣至高等教育機構,以維護學術倫理及國內高等教育形象。127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
(七)有鑑於俄烏戰爭,各國陸續推出援助烏克蘭學者等相關措施,中央研究院亦利用「學術研究與人才培育」等相關經費,以實際行動援助烏克蘭。然考量烏國學者可能發生短期來臺後即離開之情形,對投入國內學術研究交流效益恐有限,爰要求中央研究院考量學術交流與人才培育效益,應於3個月內研議長期延攬烏國學者之對策,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合相關獎學金之目的。128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
(八)經查105至110年度中央研究院各工作計畫之經常門流用至資本門決算數合計介於1億0,798萬5千元至2億3,774萬2千元之間,且近3年(108至110年度)各年度流用數均超過2億元,顯見近3年中研院之資本門預算都超過2億元未在預算中編列,而經常門有高編之情形。經常門科目之預算賸餘流用至資本門科目雖符合「預算法」規定,惟各工作計畫之預算編列顯然未與實際狀況相符。爰請中央研究院應更加確實評估經資門之實際預算需求覈實編列預算,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9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林宜瑾 何欣純
(九)中央研究院為全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主要任務之一即為國家培養學術研究人才與延攬學術菁英,以促進人才交流與科技發展。依中研院官網公布之延攬研究人員人數統計資料顯示,106年延攬研究人員497人、107年421人、108年458人、109年323人、110年320人,而111年截至6月僅148人,人數明顯下降。其中近2年或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然而現今全球各國紛紛解封,已逐步恢復正常生活。爰請中央研究院加強相關規劃與措施,積極延攬優秀人力,以利持續推動我國學術發展,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0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林宜瑾 何欣純
(十)臺灣少子女化問題已是重大國安議題,亦是政府重要之施政目標。其中,科研人員學術勞動與家庭責任衝突甚大,為推動及保障科研專業人才職涯及育兒的平衡,范委員雲2022年3月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要求中央研究院,提供有關女性研究人員職涯與家庭平衡的相關研究與推動方案。中研院於6月函覆范委員雲辦公室之研究報告中曾指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已實行、中研院可跟進推行之「友善生育支持措施」,包含針對有懷孕、生育、照顧事實,育有3歲以下幼兒之研究人員,有隨到隨審、從優核給研究人力的方案等。惟中研院至今仍未提出相關規劃。爰要求中央研究院研擬適用前開「友善生育支持措施」之規劃與期程,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1
提案人:范 雲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十一)為響應政府能源轉型政策,積極推動台灣綠能與減碳技術研發暨相關產業發展,中央研究院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6月簽署綠能發展合作備忘錄,該項合作除針對宜蘭地熱能源探勘開發外,也規劃未來在綠能、二氧化碳捕捉與封存等領域進行合作;然在二氧化碳捕捉與封存項目上,目前存在的問題是,台灣地理環境位於地震帶,碳儲存在地層也會受到地震的影響,惟目前我國對於碳儲存於地層中能承受的地震規模是多少,仍欠缺這方面相關資料。為確切了解碳儲存於地層的安全性,爰要求中央研究院協助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經濟部,在「12大關鍵戰略的CCUS方案」推動時,協同進行地震活動的監測,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協助該方案之書面報告。132
提案人:吳怡玎 萬美玲 高金素梅
(十二)109及110年度中央研究院「財產孳息」項下「租金收入」預算數分別為323萬元及333萬3千元,決算數分別為198萬5千元及248萬7千元,預算達成率均未達八成,其原因應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導致超商與餐廳租金減收五成。租金短收意即中研院所有之資產閒置,且對於中研院內部人員日常工作及研究環境便利性下降,中研院應掌握該等不動產周邊租金市場行情變化及稅費支出等因素,適時調整租金水準,並積極招商吸引,活化國有資產且充裕國庫收入。
108至112年度中研院租金收入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
108年度 |
109年度 |
110年度 |
111年度 |
112年度 |
|||
預算數 |
決算數 |
預算數 |
決算數 |
預算數 |
決算數 |
預算數 |
預算案數 |
|
員工消費合作社 |
195 |
179 |
179 |
184 |
183 |
100 |
183 |
190 |
郵局及銀行 |
304 |
338 |
305 |
316 |
316 |
316 |
316 |
400 |
電信基地台 |
252 |
- |
252 |
624 |
372 |
372 |
372 |
372 |
院友會 |
- |
49 |
- |
21 |
- |
21 |
- |
25 |
超商及餐廳 |
700 |
707 |
2,494 |
653 |
2,462 |
1,572 |
2,462 |
2,462 |
托嬰中心 |
- |
- |
- |
- |
- |
79 |
470 |
470 |
Ubike場地 |
- |
- |
- |
- |
- |
- |
- |
7 |
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回饋金 |
- |
- |
- |
- |
- |
- |
- |
308 |
自動販賣機場地 |
- |
7 |
- |
187 |
- |
27 |
- |
- |
合計 |
1,451 |
1,280 |
3,230 |
1,985 |
3,333 |
2,487 |
3,803 |
4,234 |
當年度達成率(%) |
88.22 |
61.46 |
74.62 |
- |
- |
綜上,中央研究院允宜針對如何提升院內空間出租使用以達租金收入預算數,爰請中央研究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3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何欣純
(十三)中央研究院分別投入研究經費660萬元研發Omicron Hybrid mRNA疫苗及研究經費3,176萬元研發廣效COVID-19疫苗,其中廣效疫苗已由磐石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中研院專屬授權,並進行疫苗開發,Omicron疫苗則與多家廠商洽談中。112年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編列190億元預算,預計採購2,500萬劑COVID-19疫苗,然中研院於立法院答詢時表示,目前疫苗仍在研發階段,且還須經過臨床實驗,112年難以獲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採購並投入施打,中研院投入近4,000萬元進行COVID-19疫苗研究,卻無法投入防疫甚為可惜,應當提升與廠商授權及技術轉移之速度,並針對COVID-19疫苗未來定位及後續防疫使用加以研議。綜上,中央研究院允宜研議已開發之COVID-19疫苗後續定位及使用,並加強技術授權及轉移效率,爰請中央研究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4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十四)112年度中央研究院「一般行政」預算編列2億7,350萬2千元,辦理行政、出納及總務事務。經查105至110年度中研院各工作計畫之經常門流用至資本門決算數合計介於1億0,798萬5千元至2億3,774萬2千元之間,且近3年(108至110年度)各年度流用數均超過2億元,顯見近3年中研院之資本門預算都超過2億元未在預算中編列,而經常門有高編之情形。經常門科目之預算賸餘流用至資本門科目雖符合「預算法」規定,惟各工作計畫之預算編列顯然未與實際狀況相符,中央研究院應更加確實評估經資門之實際預算需求覈實編列預算,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十五)行政院於2007年12月4日核定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研究計畫,其開發經費係225億9,600萬元(第2次修正計畫),該園區已於2018年10月15日正式啟用。但查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指出(詳見表一),該工程延宕之違約罰款,仍尚待收取,係因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興建工程承攬廠商涉有逾期違約,然該廠商尚未繳納之逾期違約金高達17億7,517萬9,392元,尚被審計部列入「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處理注意事項」第17點規定,各機關帳列應收款項或收入待納庫等款項,除有特殊原因者外,應即清理催收及繳庫;吳委員思瑤於審議110年度預算案時,已要求中央研究院辦理核算與扣罰事宜,迄今卻尚未納為收入款項,似有欠妥,請中央研究院應儘速依契約妥適處理,追償承攬廠商賠償責任,俾維權益,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
表1: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決算審定數及差異原因分析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何欣純
(十六)經查112年度中央研究院「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項下「人力資源」編列之預算包含聘任研究人員之相關費用。惟中研院111年向法務部發函詢問當選中研院院士是否須具備台灣國籍;法務部函復,院士須具有台灣國籍。中研院選任第33屆院士,於7月確認院士名單後,再行文內政部協助釐清院士是否具備台灣國籍,時至11月始確定院士名單。惟具備台灣國籍業已受法務部認定為該當中研院院士之客觀要件,中研院遴選院士過程應就院士之客觀要件進行形式認定後,再進入實質認定院士之適格性。是以,中央研究院允宜修正院士相關遴選辦法,於第1階段收件時即審查該候選人是否客觀要件完備,俾利中研院院士遴選,亦不會有時程延宕之情事發生,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吳思瑤 鄭正鈐
(十七)據中央研究院資料顯示,迄111年8月已接納15位學生到院實習,並轉介35位學生至合作大學,預計多數學生會繼續留在國內銜接學位,惟其中於該院實習之15位學生,其中4位成為國內大學之學生,7位則申請延長實習,其餘有3位於3個月實習期滿後返回烏克蘭及1位轉赴德國任職,顯示學者及學生留臺誘因恐有不足。近年中研院獎學金之預、決算數,107至110年度決算數介於3億2,455萬1千元至3億3,805 萬5千元間,預算執行率介於82.6%至83.4%之間,顯示預算編列及執行存有相當之落差。為督促加強延攬優秀人才並提供留台誘因,以符該院「培養研究人才、厚植國家研究實力」之目標,請中央研究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人才培育及延攬相關方案」之書面報告。7
提案人:賴品妤 王婉諭
連署人:陳秀寳
(十八)中央研究院轄下各院所完成之研究多會進行科技移轉或授權予民間公司,將其研究成果公諸於世,開發智慧財產權以增進社會福祉,並將科技移轉所得的收入,作為進一步推動其他研究之經費。然近期中研院與民間公司所發生之技術專屬授權爭議,突顯中研院專屬授權相關規範存在瑕疵,如:專屬授權合約範本中大部分條款為拘束取得專屬授權之公司應該遵守事項,卻甚少提及中研院應遵守之規範,若於事後發生技術授權爭議,恐發生須賠償高額賠償金或失信於民間公司之情事,對日後中研院進行技術移轉及授權甚為不利。綜上,為督促中央研究院完善技術移轉及授權規範及合約範本,不應靜待法院提供見解,積極避免日後發生授權爭議無規定可循。爰請中央研究院就前述內容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秀寳 賴品妤
(十九)中央研究院近年2度發生誤將名稱類似之專利提報報廢,或誤提報放棄相似名稱之專利,且皆於數年後始發現錯誤之發生。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41點規定,各機關之財產,應每年度訂定盤點實施計畫,由財產管理單位及使用單位至少盤點1次,其中非屬不動產之其他財產應依財產資料逐一盤點,核對經管財產與產籍登記資料是否相符。然審計部發現中研院歷年均未正式辦理國有專利財產盤點作業,致未能及早發現錯誤並補救。中研院所持專利權應為國家重要之學術研究成果及公有資產,不應發生名稱相似誤將專利報廢之情事,理當定期專利盤點計畫,並對於專利報廢、放棄訂定詳盡之流程及內部查核機制,以避免疏漏再次發生。為督促中央研究院建立專利盤點及報廢、放棄相關流程內控機制,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5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秀寳 賴品妤
(二十)中央研究院參與之「事件視界望遠鏡國際合作計畫」串組全球共8座望遠鏡、形成一座規模等同地球一樣大的虛擬陣列式望遠鏡。其中最大的望遠鏡,是同為陣列所組成的 ALMA,並用其進行黑洞觀測。然111年10月29日此計畫遭受網路攻擊,造成科學觀測與ALMA智利共同觀測所的官網同時停擺,自遭到網攻後,科學觀測已經1個月以上都處於停止狀態,目前預計111年底前重啟觀測。中央研究院應加強轄下其研究計畫資通安全防護,針對跨國之研究計畫更應進行縝密的防護作為,以避免研究長期停擺,不利於我國科學研究,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7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秀寳 賴品妤
(二十一)中央研究院所轄應用科學中心、基因體研究中心、生物多樣性中心、經濟研究所之正副主管皆為代理,其中生物多樣性中心的正副主任,已從2020年10月1日代理迄今,長達2年以上,雖中研院已多次公開遴選徵才,卻仍未產生適合之人選。銓敘部於「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中規定指出,出缺職務之代理最多僅能2年,雖中研院正副主管不受「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範,然研究中心正副主管長期處於代理狀態,對於學術研究及中心事務運作恐有耽誤,應儘速將正副主管人選定案。綜上,中央研究院應儘速針對正副主管仍為代理之研究單位尋覓人才,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8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二十二)中央研究院獎學金近4年獎學金補助預算數編列約3億9,000萬至4億1,000萬元之間,預算執行率皆落在82%至84%之間,顯示近4年每年皆有二成預算並未執行,預算編列及執行存有相當之落差。雖因各獎學金訂有不同獎助標準,故無法事前得知可能獲補助人數。然近4年皆維持相似比例之預算未執行,中研院宜謹慎推估可能獎助員額檢討並覈實編列預算。綜上,為督促中央研究院謹慎獎學金補助預算編列,避免每年存有未執行數,請中央研究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
107 至 110 年度中研院獎學金補助預決算數統計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
預算數 |
決算數 |
|||
人數 |
金額 (A) |
人數 |
金額 (B) |
執行率 (C=B/A*100%) |
|
107 |
2,253 |
409,502 |
1,236 |
338,055 |
82.6 |
108 |
2,141 |
398,363 |
1,264 |
332,295 |
83.4 |
109 |
2,155 |
403,324 |
1,295 |
335,080 |
83.1 |
110 |
2,161 |
392,582 |
1,284 |
324,551 |
82.7 |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秀寳 賴品妤
(二十三)自110年度起中央研究院對國際組織會費預算大幅增列,110年度預算數1,003萬2千元,決算數519萬8千元,執行率僅51.81%,顯示對國際組織會費之執行情形均未如預期。爰請中央研究院探究各該年度國內團體未申請補助之原因並參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覈實編列預算,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2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二十四)聯合國為實現永續發展,於2015年9月召開「2015 永續發展高峰會」,會中一致通過「轉型我們的世界—2030永續發展議程」(下簡稱SDGs),作為各國共同推動永續發展指引,期待各國透過立法途徑促進政府實踐。為回應國際趨勢,我國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12月14日通過臺灣永續發展目標,就各SDGs與永續會分組及各權責部會,完成初步對應,內容包括18項核心目標及143項具體目標,以作為我國推動永續發展目標之上位指導原則。依行政院永續會於2020年11月19日召開之第32次委員會議決議,行政院將自2022年起,每4年提出一次國家自願檢視報告,永續會為期國家自願檢視報告順利提出,已推動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應編製部會自願檢視報告,以及要求各地方政府編製地方政府自願檢視報告,作為未來編製國家自願檢視報告之參考資料。根據行政院永續會網站公告之自願檢視報告清單,並未見到中央研究院所編製之自願檢視報告,足顯見我國推動永續發展之跨部會橫向聯繫欠佳,中研院作為我國最高學術機關,卻未編製自願檢視報告,恐使國家自願檢視報告記載之內容未盡詳實、不夠周延。再者,吳委員思瑤調閱監察院所轄之審計部網站,審計部已上網公告部會自願檢視報告,顯見若機關注重內部治理,即可接軌國際永續趨勢,惟中研院並未將實踐SDGs作為內部治理之願景,並將其融入各項施政作為。為回應世界環境變遷與挑戰,請中央研究院應儘速擘劃永續發展策略藍圖,編製自願檢視報告並供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做為國家自願檢視報告參考,以展示我國最高學術機關對於促進SDGs各項指標達成之貢獻,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規劃報告。24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鄭正鈐
(二十五)有鑑於我國政府為使其主管之目的事業重視永續發展議題,即推動相關政策引導,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公司治理 3.0永續發展藍圖」、教育部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等,以同樣為學術為基礎之教育部為例,根據審計部之110年政府審計年報指出,經查其執行情形如下:1.逾六成學校融合聯合國SDGs擬訂校務發展計畫或推動永續發展教育,有助引導校務永續經營與卓越發展;2.32所大專校院已訂定相關ESG(Environmental, Social, Governance, ESG)投資規範,或投資決策已納入ESG概念;3.國際間追求碳中和已形成普世價值及趨勢,我國13所大學率先承諾或宣告碳中和,以積極回應巴黎氣候協定;4.近七成大學已建置再生能源(綠電)發電設備系統,惟學校設置智慧能源管理、電梯電能回收系統或水資源再利用情形尚未普及,尚待加強;5.部分大學已陸續出版永續報告書,可展現大學治理、教學、研究、服務等具體行動成果。除上開審計部盤點之情況外,據悉我國大學如國立臺灣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校為推動永續發展,亦成立校內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辦公室等專責單位,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以責成、督導校內之永續發展;而中央研究院轄下之永續科學中心,係針對永續發展之跨學科研究計畫,鼓勵院內數理科學、生命科學、人文社會科學3個學部的研究人員參與之跨界研究項目,實與院內治理無干。綜上所述,中央研究院身為我國最高學術機關,其內部治理之永續發展尚有提升空間,請中央研究院應積極檢討,提出以永續發展為核心之治理方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規劃報告。25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鄭正鈐
(二十六)為促進中央研究院南港院區之學術研究品質,協助各單位空間設施之活化更新,吳委員思瑤業於2020年10月22日質詢要求推動「中研院院區景觀計畫」,獲廖院長俊智正面允諾推動,據悉包含院區建築文資保存及空間利用事宜,中研院已錄案辦理,並已成立「中央研究院院區環境規劃委員會」,盤點各單位空間使用現況,俾利後續院內環境與功能重新檢討調整之依據。根據中研院回覆資料,上開計畫原規劃於111及112年度分2年編列院區環境整體規劃經費執行, 112年度預算案亦編列400萬元,但查上開預算書,註明將執行期限由2年改為3年,請中研院應說明原由。再者,基於國際近年日益重視永續發展,有關中研院內部治理,吳委員思瑤有下列建議:1.吳委員思瑤業於110年度預算案要求舉辦中研院建築展,可舉辦為具備開放性、公眾性的永續建築展,俾利擴大院內永續治理與實踐;2.有關環境規劃委員會所推動之院內環境與功能重新檢討,可加入永續思維,俾利符合全球重視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及治理(Governance)等永續相關議題之趨勢,亦可借鏡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推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之執行策略,作為中研院內部治理之參照;3.為打造中研院之淨零基礎,亦可依照世界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所公告之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其公告之組織內碳排查3大範疇,針對各所、中心進行盤點碳排來源,接續執行「減量」與「移除」,俾利達到淨零;4.針對各院區之電力、照明、空調、隔熱、水資源、區域降溫等硬體設備,以及儲存、運輸、交通等需求允宜進行減碳之改善與落實。為符合國際重視永續發展趨勢,中央研究院應善用已成立之「中央研究院院區環境規劃委員會」,進行符合永續之環境規劃,俾利接軌國際規範,同步引導轄下單位注重永續發展,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1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鄭正鈐
(二十七)112年度中央研究院「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項下「學術研究與人才培育」中「學術規劃及交流合作」預算編列6,323萬元。經查,該筆預算項下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32萬4千元,然該預算於109年度編列19萬2千元,決算數9萬2千元,執行率為47.92%;110年度編列19萬元,決算數6萬元,執行率為31.58%,執行率均低於五成,甚111年度編列19萬元,截至111年11月3日均未執行,然112年度較111年度再增列613萬4千元,顯不合理。爰此,請中央研究院積極探究原因,審慎參酌以覈實編列預算,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3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黃國書 陳秀寳 鄭正鈐
(二十八)為協助我國推動2050淨零碳排,中央研究院已於2022年11月29日發布「臺灣淨零科技研發政策建議書」,檢視我國相關排放來源,以及建議應儘速推動的5項尚未大力發展之關鍵淨零科技(去碳燃氫、次世代太陽光電系統、地熱、海洋能、生質碳匯)。上開政策建議書之前身,係2019年6月6日所發布之「臺灣深度減碳政策建議書」,經吳委員思瑤調閱,查其中建議我國應參與「深度去碳路徑計畫」(Deep Decarbonization Pathways Project,下簡稱DDPP)平台,以取得更廣泛深遠的國際知識、資訊與資源,以建構具國際觀、長遠角度之深度減碳轉型方案,但距離該政策建議書之發布已逾3年,該項建議迄今尚未落實。據查DDPP平台係由聯合國永續發展網絡(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olutions Network,簡稱SDSN)與可持續發展和國際關係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簡稱IDDRI)於2013年10月所成立,該平台對資料分析工具共享持開放態度,且對會員無國家代表權之要求,對我國可說是目前最佳減碳政策之國際比對與交流平台。根據DDPP之官方網頁,目前已有36個國家之研究機構與科研團隊加入,如我國鄰近之中國、日本、韓國均有代表,卻未見我國有任何學術機關加入。請中央研究院應依循「臺灣深度減碳政策建議書」之建議,評估加入DDPP平台之可行性,俾利取得國際知識、資訊與資源,亦可讓國際瞭解我國減碳之科研能力與努力成果,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鄭正鈐
(二十九)有鑑於捷克政府已於2022年11月中旬公告印太戰略政策架構文件:「捷克共和國與印太地區合作戰略—比我們想像的更接近」,陳述捷克與印太國家的合作願景,表示將深化與台灣等印太地區民主夥伴的合作往來,明確將台灣定位為捷克在印太地區的主要合作對象,充分展現對台捷關係的高度重視。據查中央研究院與捷克科學院長期保有密切學術合作關係,近年來雙方互動頻繁,2015年捷克科學院亞非中心於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設置亞非研究所台北中心,並派駐訪問研究人員;2017年雙方更擴大合作,簽訂學術合作備忘錄。但除捷克之外,據悉國家發展委員會龔主委明鑫於2021年10月率領產官學研組成「中東歐經貿考察團」拜訪斯洛伐克、捷克、立陶宛等3國,並與上開3國簽署18項合作備忘錄,包括斯洛伐克7項、捷克5項、立陶宛6項,內容涵括科學園區、太空、電動車、智慧城市、機械、中小企業數位化、觀光、網路安全、半導體、教育科研、生技及金融合作等多元領域,卻未見我國最高學術機關中央研究院之參與,並趁勢與斯洛伐克、立陶宛之最高學術機關展開學術合作,甚為可惜。在自由民主共享的價值基礎上發展全面合作,實乃各界所樂見,為持續與捷克等自由、民主理念相近國家建立夥伴關係,請中央研究院應積極參與由行政院相關部會所組成之經貿考察團,俾利未來能在氣候變遷、能源永續、生醫研究、量子電腦、人工智慧、COVID-19等前瞻議題,與各國最高學術機關深化學術交流與合作,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5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鄭正鈐
(三十)2021年中央研究院P3實驗室發生實驗人員染疫事件,中研院雖提出通盤檢討,包含籌組生物安全辦公室、修訂相關作業辦法、完善災害通報流程、改善實驗室相關設備等,以確保未來實驗場域安全無虞,然經查事發迄今已逾1年,實驗室竟尚未重啟。中央研究院應書面說明未重啟原因及解方、後續重新啟用期程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6
提案人:范 雲
連署人:黃國書 陳秀寳
(三十一)俄羅斯入侵烏克蘭,造成學術工作者被迫離開。中央研究院為以實際行動援助烏克蘭,於111年3月16日公布「烏克蘭學人獎學金計畫」(Taiwan Scholarships for Ukrainian Students and Scholars),提供來回機票、3個月之住宿及生活費等補助,獎助烏克蘭學者及學生至該院進行短期訪問與實習。具博士學位之學者比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支給規定,依學者職位提供每月不低於6萬6,950元之生活費,其經費由「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項下「學術研究與人才培育」中「學術規劃及交流合作」之「參加國際組織及出席國際會議」及「與國內外學術研究機構合辦學程及研究進修計畫」業務費支應。然其他國家如美國國家科學院、奥地利科學院等發起類似計畫,協助重新安置烏克蘭學者,使其可在波蘭或鄰近國家工作。且波蘭與鄰近國家如斯洛伐克、羅馬尼亞、摩爾多瓦等國均對烏克蘭避難民眾敞開大門,歐盟並要求會員國提供烏克蘭難民居住權及工作3年,並給予食物、醫療照顧與社會福利金。為避免國際學者及學生短期來臺後即返回,宜加強研謀延攬優秀學者及學生並提供留臺誘因,以符中央研究院藉提供獎助學金,達到研究人才,厚植國家研究實力之目的。爰此,請中央研究院針對延攬人才加強留臺誘因加以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0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三十二)112年度中央研究院「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項下「學術研究與人才培育」中「人才培育及延攬計畫」之「2.子計畫2:與國內大學合作培育國際研究生計畫」預算編列1億4,100萬元。經查,因烏俄戰爭爆發,以致烏克蘭諸多學術工作者及學生被迫離開,中研院於111年公布烏克蘭學人獎學金計畫,提供來回機票及3個月之住宿及生活費等補助,獎助烏克蘭學者及學生至該院進行短期訪問與實習。據中研院提供資料顯示,該計畫至111年8月,已接納15位學生至中研院實習,並轉介35位學生至合作大學,然於中研院實習之學生,4位成為我國大學學生,7位則申請延長實習,其餘3位於實習期滿後即返回烏克蘭,1位轉赴德國任職,共4位烏克蘭實習生未留臺,顯見當前對烏克蘭學生留臺誘因恐有不足之處,為加強我國延攬優秀學生留臺發展,達成厚植國家研究實力之目的,中央研究院應重新檢視留臺誘因並改善當前之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3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黃國書 陳秀寳 鄭正鈐
(三十三)中央研究院迄111年8月已接納15位學生到院實習,並轉介35位學生至合作大學,預計多數學生會繼續留在國內銜接學位,惟其中於該院實習之15位學生,其中4位成為國內大學之學生,7位則申請延長實習,其餘有3位於3個月實習期滿後返回烏克蘭及1位轉赴德國任職,顯示學者及學生留臺誘因恐有不足。請中央研究院針對延攬人才加強留臺誘因,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4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三十四)根據衛生福利部檢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中央研究院基因體研究中心ABSL-3實驗室人員感染COVID-19事件調查報告」指出,2021年12月9日所公布COVID-19本土案例l例,個案曾任中央研究院實驗人員,經指揮中心釐清感染來源,查證有下列情況:1.該案感染之病毒核酸序列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分讓予中央研究院病毒株序列最為接近;2.該案於發病前2週曾照顧感染病毒之相關實驗動物;3.實驗室環境有檢出病毒核酸陽性,有環境污染情況發生;4.實驗室人員在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脫除以及操作上,並未符合該實驗室所訂定之生物安全規範。根據上開因素,指揮中心研判該案為實驗室內造成之感染,並提出建議改善事項如下:1.強化生物安全會之功能與職責;2.檢討ABSL-3實驗室現行生物安全規範與標準作業程序適切性;3.訂定生物安全內部稽核規範並落實執行;4.建立實驗室人員適任性評核基準;5.強化工作人員教育訓練情況查驗制度;6.建立實驗室意外及異常事件主動追蹤監測機制;7.訂定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計畫。有鑑於中央研究院基因體研究中心ABSL-3實驗室染疫事件,主因係研究人員對風險認知不足及未確實遵循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管理規定所致,足顯見對實驗室相關人員訓練及稽核管理制度之落實容有精進空間。為避免實驗室感染事件再次發生,請中央研究院應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調查報告建議事項進行改善措施,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6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鄭正鈐
(三十五)112年度中央研究院「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項下「學術研究與人才培育」中「任務型專案研究計畫」之「3.子計畫3:任務導向生技研究計畫」預算編列1億4,000萬元,係用於徵求具有社會重要性及應用潛力之中研院生醫研發團隊進駐園區執行轉譯研究,其中700萬元用於小型儀器設備、實驗用冰箱、辦公傢俱等。經查,中研院該筆預算於110年度編列500萬元,決算數110萬3千元,執行率22%;111年度編列50萬元,截至10月底僅執行7萬5千元,執行率僅15%,執行率均低於三成,該筆經費於112年編列700萬元,較111年度增650萬元,顯不合理。爰請中央研究院就前述內容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4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黃國書 陳秀寳 鄭正鈐
(三十六)經查112年度中央研究院「自然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下「數理科學研究」編列之預算包含辦理相關研究計畫之費用。根據中研院提供的資料說明,目前正著手研究關於淨零排放之計畫有:去碳燃氫發電技術研發、地熱資源區位調查與探勘技術研發、海洋能環境調查與探勘技術研發、高轉化效率光電模組技術之研發與應用及生質碳匯技術研發與固碳效益研究;惟除去碳燃氫發電技術以外,其他技術尚在研發階段。為跟上國際淨零排放之時程,中央研究院允宜加速進行相關計畫之執行,已有技術成果之計畫亦應儘速與產業合作技轉,俾利中研院投入研究計畫之目的,跟上國際淨零排放之時程,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8
提案人:陳秀寳 賴品妤 范 雲
(三十七)自110年度起中央研究院對國際組織會費預算大幅增列,110年度預算數1,003萬2千元,決算數519萬8千元,執行率僅51.81%,顯示對國際組織會費之執行情形均未如預期,宜探究各該年度國內團體未申請補助之原因並參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覈實編列預算。爰請中央研究院就前述內容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三十八)自110年度起中央研究院對國際組織會費預算大幅增列,110年度預算數1,003萬2千元,決算數519萬8千元,執行率僅51.81%,顯示對國際組織會費之執行情形均未如預期,宜探究各該年度國內團體未申請補助之原因並參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覈實編列預算。爰請中央研究院就前述內容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6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三十九)112年度中央研究院「自然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下「生命科學研究」中「生物化學研究」預算編列1億7,535萬元,係致力於了解生物現象,尤其是疾病相關的分子機制;較111年度增列1,954萬7千元;然查,該項增列經費係用於生物化學研究所大樓外牆拉皮工程,而此大樓外牆拉皮總工程費為5,108萬元,中研院院本部雖補貼一部分工程費,惟大樓外牆整修之大部分費用係由該所研究經費中勻支,恐擠壓到生物化學研究所研究計畫之執行。為秉持預算覈實編列原則,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應全面檢討全院各所大樓修繕經費之編列方式,並於113年度依「預算法」覈實編列,不應再由各所分擔部分修繕經費。80
提案人:吳怡玎 萬美玲 黃國書
(四十)112年度中央研究院「自然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下「生命科學研究」中「基因體研究」預算編列2億4,200萬元,較111年度減列研究耗材及機械設備購置等經費3,550萬7千元。110年12月疫情期間,基因體研究中心P3實驗室因研究人員對風險認知不足及未確實遵循生物安全相關管理規範致感染疫情確診,違反法規遭裁罰,人員訓練及稽核管理制度容有精進空間。中央研究院應提出報告如何辦理檢討並進行改善作業,實驗室人員訓練及稽核管理制度精進,避免實驗室感染事件再次發生,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9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四十一)112年度中央研究院「自然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下「生命科學研究」中「生醫轉譯研究」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之「生物安全第三等級實驗室(BSL-3/ABSL-3)優化工程(統包)案,提升實驗室氣密性需求之變更設計項目及其相關衍生費用」預算編列4,220萬元。110年12月疫情期間,基因體研究中心P3實驗室因研究人員對風險認知不足及未確實遵循生物安全相關管理規範致感染疫情確診,違反法規遭裁罰,人員訓練及稽核管理制度容有精進空間。中央研究院應提出報告如何辦理檢討並進行改善作業,實驗室人員訓練及稽核管理制度精進,避免實驗室感染事件再次發生,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2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四十二)自110年度起中央研究院對國際組織會費預算大幅增列,110年度預算數1,003萬2千元,決算數519萬8千元,執行率僅51.81%,顯示對國際組織會費之執行情形均未如預期,宜探究各該年度國內團體未申請補助之原因並參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覈實編列預算。爰請中央研究院就前述內容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3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四十三)吳委員思瑤於110年11月3日質詢中央研究院廖院長俊智,以及審查111年度預算案時,均要求中研院推動「社會處方箋─藝術輔療方案」,評估轄下適當藝文館舍與試辦醫院夥伴。經查在吳委員思瑤的要求下,中研院旋即邀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失智症中心和忠孝院區共同合作社會處方箋計畫,並於111年8月簽署失智照護服務合作備忘錄,並擇選民族學研究所博物館、歷史文物陳列館及胡適紀念館3處場館,作為辦理藝術輔療之場址,預期效應如下:1.博物館身為社會支援系統的一環,且館舍豐富的文化資源及放鬆和緩的氛圍極具療癒潛能,可協助延緩長者衰退、活化記憶,並期降低照護者的心理壓力;2.有利促進「文化平權」,不僅提高失智者及家庭之社會參與率,鼓勵失智者與家庭成員共同出行,亦能協助中央研究院下的博物館化研為用。但經查國際推動社會處方箋之種類、執行方案相當多元,以英國為例,社會處方箋是英國國民保健署的長期計畫項目之一,處方箋開立者不限於醫師,還包含護理師和專業照顧者,依據專業判斷,選擇特定活動並有目標、計畫性地開立處方箋,持有該處方箋者可依據開立的項目參與文化、藝術、運動等兼具建立社交關係等活動。反觀我國目前長照政策與相關心理衛生治療,並未正式納入社會處方箋,請中央研究院應就我國執行社會處方箋的可行模式進行研究,俾利擴大社會各界對於社會處方箋之推動與採用,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9
提案人:吳思瑤 林宜瑾
連署人:黃國書
(四十四)中央研究院於南部院區發展量子科技相關計畫,據中研院提供資料,南部院區第2階段興建工程之跨領域研究大樓II及綜合大樓將於112年中竣工,陸續完成驗收。量子科技為我國科技發展重要目標之一,且南部院區亦肩負平衡南北科研資源之重要任務,實應積極進行相關工程與人才招募。為敦促中央研究院積極進行南部院區之相關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3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黃國書 鄭正鈐
(四十五)112年度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編列之預算包含相關科學研究計畫之獎補助經費。惟根據中研院之資料顯示,110年度南部院區計畫之獎補助費預算執行率僅有39.4%,為中研院各科目編列之獎補助費執行率最低。南部院區獎補助費執行不佳係因博士生招收人數低,中央研究院允宜加強研謀改善,積極推廣招攬優秀研究人才,提高優秀人才申請獎助計畫之意願,為台灣培育優秀科研人才,厚植台灣科研實力,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4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黃國書 林宜瑾
(四十六)南部科學園區建有基因轉殖溫室與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精密溫室及玻璃溫室,提供南部地區之農業生技學研及業界付費使用。然據中研院統計,迄110年11月南部科學園區基因轉殖溫室之玻璃空調溫室出租率約75%、田區網室出租率約60%、生長箱出租率約52%;南部院區精密溫室生長箱出租率約80%,玻璃空調溫室出租率約35%,病理空調區出租率約83%,出租率尚有提升空間。112年度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項下「核心溫室」計畫編列維持溫室基本營運所需費用中,水電費、臨時人員酬金及土地租金總計已花費1,016萬元。中央研究院應提升預算使用效能,積極推廣宣傳,加強溫室設備使用率,以增加設施使用費收入,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6
提案人:黃國書 陳秀寳 林宜瑾
(四十七)量子科技為近代科技發展重中之重,各國皆戮力進行量子科技研究,中央研究院已著手建置量子核心設施基地及購置基礎研究之特殊實驗設備,規劃在南部院區建置量子科技發展基地,研究團隊預計於112年下半年進駐。然我國科研人才是否足夠尚有疑慮,依中研院公布之延攬研究人員人數統計資料顯示,106年度延攬研究人員497人,而110年度延攬人數僅320人,人數明顯下降,雖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對於優秀人才招募實屬不易。在全球化趨勢下國際人才競逐不易,為推動臺灣量子科技發展,中央研究院應於研究團隊進駐基地前,積極籌劃延攬優秀人才進駐,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7
提案人:黃國書 陳秀寳 林宜瑾
(四十八)自110年度起中央研究院對國際組織會費預算大幅增列,110年度預算數1,003萬2千元,決算數519萬8千元,執行率僅51.81%,顯示對國際組織會費之執行情形均未如預期,宜探究各該年度國內團體未申請補助之原因並參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覈實編列預算。爰請中央研究院就前述內容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8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黃國書 林宜瑾
(四十九)112年度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項下「量子科技」預算編列1億7,767萬9千元及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基金用途」項下「科研環境領航計畫」預算編列3億1,000萬元,合計4億8,767萬9千元,用以建置量子科技發展場域,發展相關高精密製程及設備,推動量子研究。中研院為全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主要任務之一係為國家培養學術研究人才與延攬學術菁英,以促進人才交流與科技發展。依中研院官網公布之延攬研究人員人數統計資料顯示,106年度延攬研究人員497人,而110年度延攬人數僅320人,人數明顯下降。按該院規劃量子研究實驗室及辦公空間裝修完成後,研究團隊預計於112年底進駐,在全球化趨勢下國際人才競逐困難,為加速臺灣量子科技發展,宜持續控管工程進度,並同時預為籌劃延攬優秀人才進駐。爰請中央研究院針對延攬人才加強誘因,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3
106至111年度中研院研究人員延攬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
國內 |
大陸 |
國外 |
合計 |
|||
1-6月 |
7-12月 |
1-6月 |
7-12月 |
1-6月 |
7-12月 |
||
106 |
145 |
144 |
13 |
17 |
89 |
89 |
497 |
107 |
76 |
148 |
12 |
26 |
64 |
95 |
421 |
108 |
142 |
115 |
17 |
17 |
87 |
80 |
458 |
109 |
125 |
118 |
1 |
1 |
40 |
38 |
323 |
110 |
111 |
116 |
2 |
1 |
45 |
45 |
320 |
111 |
104 |
- |
2 |
- |
42 |
- |
148 |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林宜瑾 吳思瑤
(五十)我國為發展量子科技研究,在跨部會合作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整合中央研究院、經濟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產業界組成「量子國家隊」;其中由中研院主責建構量子核心設施基地與購置基礎研究之特殊實驗設備,並規劃於南部院區建置量子科技發展基地。南部院區綜合規劃計畫之第2、3棟研究大樓興建工程預計於111年12月竣工,部分空間擬作為量子電腦與量子光電研究實驗室使用,研究團隊預計於112年底進駐;此外中研院亦規劃興建量子實驗大樓,預計於114年底竣工,其透過高精密之一流研究設施與環境,延攬國內外量子人才,並預期可與南部科學園區形成群聚效應,整合我國半導體與資通訊科技等相關領域,加速發展量子科技。在延攬國內外量子人才的部分,根據中研院官網公布之延攬研究人員人數統計資料顯示(詳表1),106年度延攬研究人員497人,而110年度延攬人數僅320人,人數明顯呈下降趨勢,其中近2年或受COVID-19疫情影響,更致優秀人才爭取不易。故按中研院所規劃量子科研進程,首批研究團隊預計於112年底進駐,但在疫情影響下恐使國際人才競逐困難,為加速我國量子科技發展,請中央研究院積極籌劃延攬優秀人才進駐之相關配套措施,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4
表1 106至111年度中研院研究人員延攬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
國內 |
中國 |
國外 |
合計 |
|||
1-6月 |
7-12月 |
1-6月 |
7-12月 |
1-6月 |
7-12月 |
||
106 |
145 |
144 |
13 |
17 |
89 |
89 |
497 |
107 |
76 |
148 |
12 |
26 |
64 |
95 |
421 |
108 |
142 |
115 |
17 |
17 |
87 |
80 |
458 |
109 |
125 |
118 |
1 |
1 |
40 |
38 |
323 |
110 |
111 |
116 |
2 |
1 |
45 |
45 |
320 |
111 |
104 |
- |
2 |
- |
42 |
- |
148 |
提案人:吳思瑤 林宜瑾
連署人:黃國書
(五十一)112年度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項下「核心溫室」預算編列1,300萬元,辦理新設立南部院區核心溫室設施之維運管理,以提供院內研究人員及院外業界人員租借使用。迄110年11月南部科學園區基因轉殖溫室之玻璃空調溫室出租率約75%、田區網室出租率約60%、生長箱出租率約52%;南部院區精密溫室生長箱出租率約80%,玻璃空調溫室出租率約35%,病理空調區出租率約83%,出租率尚有提升空間。宜向外或周邊國家地區推展溫室租借業務,促進空間使用率。爰請中央研究院就前述內容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0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林宜瑾 吳思瑤
(五十二)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核心溫室位處臺南,陽光充足,氣候少雨,適合大多數植物生長,為重要農作物生產地。其營運包含南部科學園區之基因轉殖溫室與中研院南部院區之精密溫室及玻璃溫室。基因轉殖溫室為全國唯一可實際進行基因轉殖性狀調查之設施,而南部院區溫室可研究植物在高二氧化碳濃度環境,其營養運用及固碳效率等之應用等,有利進行新興研究。另為提供臺北院區研究人員使用需要,接受委託種植代管服務,且溫室附設簡易實驗區域,以便非該院區研究人員進行採樣、觀測等需求,並提供南部地區之農業生技學研及業界付費使用,以促進多方研究交流,達成發展農業生技之目標。據中研院資料顯示,迄110年11月南部科學園區基因轉殖溫室之玻璃空調溫室出租率約75%、田區網室出租率約60%、生長箱出租率約52%;南部院區精密溫室生長箱出租率約80%,玻璃空調溫室出租率約35%,病理空調區出租率約83%,出租率尚有提升空間。復南部院區精密溫室及玻璃溫室雖於110年中啟用,進駐初期尚待進行區域電力、空調及門禁管理之調整,嗣111年3月底完成精密溫室電力施作,並完成建置4 間可排程調光及溫度之步入型生長室,於111年6月以後逐步開放,亦大幅增加可供出租空間,宜加強推廣,儘速提升溫室使用量能。為增加經費使用效益,加強溫室設備使用率,爰請中央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1
提案人:賴品妤
連署人:黃國書 范 雲
(五十三)112年度中央研究院「非營業特種基金」項下「科學研究基金」計畫主要係由公務預算撥補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辦理資料安全研發及人才培育計畫、建構動植物健康安全防護網絡、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平台推動計畫、關鍵新穎疾病治療技術開發計畫、大數據導向之精準育種計畫、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計畫、開創蛋白質醫學及生技產業計畫、量子科技研究基地核心設施建置計畫、「淨零排放」基於2050淨零減碳之前瞻性科技開發與實踐規劃等。112年度中央研究院「非營業特種基金」項下「科學研究基金」中「設備及投資」之「投資」預算編列5億0,395萬7千元(包含「研發能量提升」、「科研環境領航」及「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等分支計畫),然編列於「投資」項下恐未臻妥,宜按所執行之費用性質,妥適歸類預算科目,並區分經資門。對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提供研究計畫相關經費之補助,宜按所執行之經費性質,妥適歸類預算科目,爰請中央研究院就前述內容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2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林宜瑾 黃國書
(五十四)中央研究院針對2050淨零減碳之目標,從去碳燃氫、地熱、海洋能、生質碳匯、光電效率等5大淨零關鍵減碳科技領域進行技術研發。參考淨零排放計畫書自評評審委員之審查意見,其中建議如:本計畫可加上該5項關鍵技術預估對台灣之減排百分比;去碳燃氫、地熱、海洋能3項建議與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或民間電廠之具體合作規劃成效納入管理指標;建議遴選計畫時宜考量具實用性之技術,並遴選合適團隊進行技術研發推動。鑑於本計畫係攸關我國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之關鍵,面對有研究人員推斷我國難以達成淨零碳排之目標,中央研究院更應參考自評評審委員之意見,將5項關鍵技術預估對我國之減排百分比等意見納入審查及管理項目辦理,強化計畫執行成效評估,以利我國達成 2050 淨零減碳,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3
提案人:黃國書 吳思瑤 林宜瑾
(五十五)面對氣候變遷,淨零碳排已成全球趨勢,中央研究院廖院長俊智指出零碳電力是我國淨零碳排關鍵,零碳電力除大家耳熟能詳的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外,具有潛力選項包括去碳燃氫、地熱能、海洋能,中研院已開始積極發展各項零碳科技突破研發。有關上開地熱能,我國位處環太平洋火山帶,火山活動與板塊擠壓造就蘊含豐富地熱資源,但相關探勘開發相對少數,如吳委員思瑤選區內之大屯山火山群,範圍於從新北投到金山區間,總長約18公里的地熱區域內,分布著4個主要地熱徵兆區:大磺嘴、馬槽、四磺子坪及金山,有20多處具有高溫溫泉露頭及火山噴汽孔。根據第2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所評估之地熱發電潛能,大屯火山群的地熱潛能約有2,886 MWe,惟目前無法進行大規模的開發利用,有下列原因:1.該處地下流體屬於酸性泉,富含對於金屬具腐蝕性之氯離子、硫酸根與銨根,管線酸蝕成為此區地熱開發技術上最大的挑戰。嚴重酸鏽蝕使一般鋼鐵材料無法使用,若採用特殊金屬材料則須考慮成本過高的問題;2.大屯火山群地熱區大部分已被劃入國家公園範圍,目前無法進行大規模開發利用,須有解套法源。據悉為協助我國能源轉型、改善現今發電網結構,中研院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已於2022年6月17日簽署綠能發展合作備忘錄,雙方優先選定宜蘭地區地熱能源探勘開發為合作起點。請中央研究院未來推動相關地熱能源計畫,應進行下列事項:1.善用科學技術協助突破因管線遭火山泉體腐蝕,以致開發成本提升之困境;2.除我國之外,世界各國之高地熱潛能區往往與國家公園重疊,應啟動世界各國有關國家公園地熱發電經驗之研究,以協助能源政策與法令訂定,達到綠能與永續雙贏。爰請中央研究院就前述內容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5
提案人:吳思瑤 林宜瑾
連署人:黃國書
二、112年度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43億5,196萬6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43億2,010萬8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3,185萬8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7,919萬1千元,照列。
(五)通過決議9項:
1.中央研究院為積極推動國際化,與國外頂尖大學及研究機構合作培育人才,以儲備國家科技人才,爰辦理「培育科技菁英計畫」,依中研院提供資料,106至110年度培育科技菁英計畫之預算執行率介於22.9%至84.62%間,近2年(109及110年)或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執行率均未達四成。
培育科技菁英計畫 預算及執行狀況 單位:千元 |
|||
年度 |
預算數 |
決算數 |
執行率 |
112 |
4,863 |
||
111 |
8,000 |
||
110 |
8,000 |
2,729 |
34.1 |
109 |
12,000 |
2,748 |
22.9 |
108 |
12,000 |
10,154 |
84.6 |
107 |
13,000 |
5,288 |
40.6 |
106 |
13,179 |
9,888 |
75.0 |
105 |
13,800 |
11,456 |
83.0 |
104 |
14,200 |
7,771 |
54.7 |
103 |
6,700 |
444 |
6.6 |
惟112年度該計畫雖大幅下修預算,但比照疫情前各該年度決算數,此項修正有影響人才培育之虞。為確保國家人才培育及經費利用效益,中央研究院應探究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及調整方向覈實編列預算,以利政策推動與發展。14
提案人:賴品妤
連署人:何欣純 陳秀寳
2.我國在自然環境與地緣政治等因素影響下,淨零路徑勢必與其他國家有所不同,僅依賴現有科技幾乎無法於2050年達成目標。112年度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淨零排放』基於2050淨零減碳之前瞻性科技開發與實踐規劃計畫」預算編列3億元,將針對去碳燃氫、地熱、海洋能、生質碳匯、光電效率等5大淨零關鍵減碳科技領域進行研發,以協助我國達成2050淨零排放之目標。爰請中央研究院周延規劃及審慎考量相關設備購置,避免資源浪費。同時亦應納入相關審查及管理項目,以強化計畫執行成效與進度之管考,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5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林宜瑾 何欣純
3.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預算編列有「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然預算執行率自106年度以來從未高於65%,111年度預算執行率更僅有22%,顯見預算編列及使用效率有待提升。112年度「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編列8,836萬3千元,雖較111年度預算數減少,惟遠高於以前年度決算數。預算編列理應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將資源使用效率最大化,並覈實編列預算,衡酌實際執行量能,避免過於寬列,中央研究院應參酌過去之預算實際執行效率確實編列預算。
106至112年度科研基金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決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 度 |
預算(案)數 (A) |
決算數 (B) |
預算執行率 (C=B/A×100%) |
106 |
77,474 |
39,837 |
51.42 |
107 |
95,720 |
48,283 |
50.44 |
108 |
81,400 |
52,110 |
64.02 |
109 |
106,000 |
57,369 |
54.12 |
110 |
87,480 |
44,328 |
50.67 |
111 |
92,266 |
20,866 |
22.62 |
112 |
88,363 |
- |
- |
綜上,中央研究院允宜檢討「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編列情形或提高預算使用效率。爰請中央研究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6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何欣純
4.為提供生物科技產業相關政府單位及研究機構所需之空間、軟硬體設施及儀器設備,中央研究院預算編列19億9,368萬3千元建置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然迄110年底預算保留數高達3億元,顯見園區興建時程多有延宕,雖因國內外工程人力及原物料短缺,各工程多有進度延宕之情形,中研院仍應宜加強督導,提升預算之使用效率,以期我國得以早日完成國家生技研究園區之建置,協助整合我國高水準之醫療研發與資訊通訊技術優勢,創造具競爭力之關鍵產業。綜上,中央研究院允宜加強督導生技園區之興建,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7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何欣純
5.中央研究院透過技術移轉將政府編列預算資助之研發成果,透過商業化過程,謀求中研院研究經費,順帶增加就業及提升國家競爭力。然現行中研院將技術移轉民間廠商後,鮮少過問研究成果是否成功投入市場,恐對於後續之研究如何實際投入民間應用了解不足,中研院不應認為技轉滿意度非評估技術是否充分應用之適當工作,遂未辦理技轉滿意度之調查。中研院宜研議辦理受技轉廠商滿意度調查之可行性,以瞭解廠商未來參與技術移轉意願,以利將各學術單位所產出之研究成果效益最大化,為學術成果創造更大社會價值,並充裕中研院之研究經費。綜上,中央研究院允宜研議進行技轉後之開發進度及意見回饋調查,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8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何欣純
6.112年度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基金用途」項下「培育科技菁英計畫」預算編列486萬3千元,較111年度預算800萬元減少313萬7千元,該預算係辦理中研院為積極推動國際化,與國外頂尖大學及研究機構合作培育人才,以儲備國家科技人才。然查,該計畫106至110年度預算執行率介於22.9%至84.62%間,且110年度僅1人申請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補助,顯見該計畫執行成效有待加強。為儲備國家科技人才,請中央研究院確實檢討該計畫無人申請原因及研擬改善配套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1
提案人:吳怡玎 萬美玲 黃國書
7.中央研究院辦理培育科技菁英計畫,透過與國外頂尖大學及研究機構合作培育人才,以拓展我國學術人才國際視野,儲備國家科技人才。然109及110年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預算執行率均未達四成。110年度僅1人自培育科技菁英計畫申請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之補助,國際上疫情多以採取共存之態度,並進行邊境解封,中研院應當積極謀求我國科技人才赴國外參與國際學術交流,以確保我國科研得與國際接軌。爰此,請中央研究院於112年度積極推廣培育科技菁英計畫,以協助我國科技人才進行國際交流,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
提案人:黃國書 林宜瑾 鄭正鈐
8.中央研究院作為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其重要目的係為培養學術研究人才與延攬國際學術菁英,遂擬定「頂尖人才延攬計畫」與國內外大學共聘頂尖學者及延聘國際跨領域菁英人才。 然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107年度起規劃辦理「頂尖人才延攬計畫」,其計畫目標設定為延攬或共聘學者人數1至3人,並於108及109年度各共聘1名學者,計畫年年編列預算施行5年卻有3年為毫無成果,雖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延攬人才難度提高,然疫情逐步趨緩,中央研究院應當檢討我國無法吸引國內外頂尖學者之原因,並提高計畫應達成之目標,為我國尋覓更多學術人才,以促進學術交流,提升國內學術研究水準,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
提案人:黃國書 林宜瑾 鄭正鈐
9.112年度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基金用途」項下「科研環境領航計畫」中「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預算編列2億5,683萬8千元,建構及維護該資料庫。惟查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截至110年度止,所投入之累計支出數達36億7,565萬8千元,但累計收入數僅為6,992萬7千元,累計收支比僅1.9%,顯示中研院花費高昂之經費維護資料庫之運作,其數據運用效益卻有待加強。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具有重要之價值,理應投入學術及臨床應用,提供國人更好之醫學分析,中央研究院宜加強推廣民間將其投入相關醫學研究,以期加速我國醫療之發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
提案人:黃國書 林宜瑾 鄭正鈐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在不影響文意前提下,授權議事人員依「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報告與黨團協商之範例」整理。
五、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案及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
(12月8日)
討 論 事 項
1、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所屬單位預算案。
2、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3、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4、 繼續審查112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決議:
一、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9項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934萬5千元,照列。
第210項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原列242萬6千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6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02萬6千元。
第211項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344萬元,照列。
第212項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349萬4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72項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原列963萬4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2節「證照費」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13萬4千元。
第173項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原列321萬8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3節「登記費」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71萬8千元。
第174項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原列562萬6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2節「證照費」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12萬6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20項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202萬9千元,照列。
第221項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1億7,524萬2千元,照列。
第222項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2萬5千元,照列。
第223項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21萬6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5項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301萬1千元,照列。
第216項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1萬7千元,照列。
第217項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7萬8千元,照列。
第218項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1萬4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3款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列515億7,854萬3千元,除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396億3,321萬1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1項:
(一)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5億7,406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15
提案人:萬美玲 賴品妤 鄭正鈐 吳思瑤
陳秀寳 范 雲 吳怡玎 黃國書
林宜瑾 何欣純 張廖萬堅
連署人:林奕華
(二)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第3目「國家太空中心發展計畫」預算編列55億3,023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48
提案人:林宜瑾 吳思瑤 陳秀寳 范 雲
林奕華 何欣純 黃國書 張廖萬堅
萬美玲 吳怡玎 鄭正鈐 高金素梅
連署人:賴品妤
(三)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預算編列35億6,444萬3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9-65
提案人:吳思瑤 陳秀寳 林奕華 黃國書
林宜瑾 萬美玲 何欣純 張廖萬堅
鄭正鈐
連署人:賴品妤 范 雲 吳怡玎
(四)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第5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預算編列20億2,208萬5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6-77
提案人:萬美玲 林宜瑾 吳思瑤 陳秀寳
何欣純 林奕華 黃國書 張廖萬堅
鄭正鈐
連署人:吳怡玎 賴品妤 范 雲
(五)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編列396億3,321萬1千元,凍結7,000萬元,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8-114
提案人:吳怡玎 鄭正鈐 萬美玲 陳秀寳
林奕華 王婉諭 吳思瑤 林宜瑾
賴品妤 黃國書 林宜瑾 張廖萬堅
連署人:范 雲
(六)氣候變遷對人類社會及自然環境造成的影響愈來愈嚴重,全球各地的極端天氣事件導致破紀錄的災害,高溫、暴雨漸漸成為日常。聯合國氣候變遷小組 (IPCC)於2021至2022年間發布第6次評估報告 (AR6),嚴正提醒氣候變遷已經比預期的還要更廣泛且嚴重,未來10年內,我們會面臨非常重大、無可避免的影響。為了解一地氣候變化的趨勢,以及對各領域所造成的風險,氣候變遷科學研究是關鍵基礎,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模式模擬、衝擊分析及因應對策等。爰此,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針對氣候變遷調適科學研究課題與治理任務,以及所需科技預算等,協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央研究院或其他研究中心等相關業務主責部會,整合與規劃跨部會研究能量,以建立面臨氣候變遷挑戰議題的科學研究生態圈。115
提案人:吳思瑤 賴品妤 范 雲 洪申翰
(七)台灣自101年起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已屆10年,若細究第1期及第2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及各部會提出之成果報告,便會發現大多數的部會缺乏對調適概念的理解及認識,且尚未發展出能夠落實衝擊評估與風險分析的方法學,導致所提出之調適計畫多為部會原有之業務計畫加上「調適」名稱,反而造成目標錯置及不當調適。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111年推動4年期「建構面對氣候緊急狀態下之韌性臺灣」中程綱要計畫,系統性建構氣候緊急狀態下之韌性臺灣永續發展策略,其中氣候變遷調適應為關鍵政策,111年更逢第3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至117年)」制訂,應把握國際轉型趨勢及因應氣候變遷的決心,重行檢視調適政策,在氣候風險不斷升高的同時,提升臺灣的韌性。爰此,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協助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研擬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之方法學,供各部會辨識其主責業務在氣候變遷危害下之暴露度及脆弱度,進行風險評估及分析,以納入第3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116
提案人:吳思瑤 賴品妤 范 雲 洪申翰
(八)2022年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7)於埃及舉行,以「共同落實」(Together For Implementation)為號召,透過減緩(Mitigation)、調適(Adaptation)、賠償(Reparation)3大機制落實減碳承諾。111年全球極端氣候事件頻繁,歐洲極端熱浪、中國旱災、巴基斯坦洪災接連發生,因此,2022年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將更強調「調適」及「賠償」議題。聚焦全球暖化之下生活在高度脆弱環境中的開發中國家,雖然碳排低,卻受害最深,應如何協助其面對風險。強化台灣調適科學及治理研究,除了協助國人面對日益提升的氣候風險,更是台灣建立氣候外交的機會。爰此,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擬針對氣候變遷調適自然及社會科學研究,加強投入相關資源,作為台灣調適治理及策略提升的基石。117
提案人:吳思瑤 賴品妤 范 雲 洪申翰
(九)為因應臺商回流所衍生之建廠用地需求,科學園區自107年起陸續辦理新設及擴建園區計畫,112年度園區擴建及籌設計畫共計8項;然國內各地大舉開發之際,供電恐有不足之虞,經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112年規劃開發「南部科學園區嘉義園區」,該園區於111年11月初環評初審結果,因供電、污染等問題而未通過,其中有環評委員表示:「雖然台電同意供電,但現在國內電力供給有限,很多縣市也在開發相關園區,應自行開源節流、自籌更高比率電力,先前審查中科時,開發單位稱電力不夠會自用發電機,但如此一來會產生更多空污。」由此顯見,現在科學園區的供電已經非常吃緊了,對於國科會112年園區要辦理擴建及籌設計畫等8項,供電不充足將會是一大隱憂。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未來推動8處新設及擴建科學園區之電力供應規劃方案書面報告(包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直供各園區」之電力供應規劃及綠電比例)。118
提案人:吳怡玎 鄭正鈐 萬美玲
(十)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非營業特種基金」項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預算編列396億3,321萬1千元,以支應國家發展委員會各項科技發展計畫。經查,每年皆會補助各大學校院及學研機構執行科學研究相關工作,並為提升研究計畫審查效率,降低人工檢視研究計畫申請書之負荷及避免疏漏,自109年起辦理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比對系統建置委外服務案。又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111年提供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比對系統運作結果,其中20件涉及違反學術倫理之計畫,國科會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之規定,啟動學術倫理審議程序進行調查及處理。綜上所述,為提醒受補助單位注意避免違反學術倫理,間接提升整體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的品質,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積極推廣專題研究申請書比對系統之使用,定期精進其比對機制,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9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吳怡玎 鄭正鈐
(十一)「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已於111年5月4日制定公布,有鑑於「行政法人法」及「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之規定,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太空中心轉型為行政法人後應訂定相關作業管理規章,考量相關作業管理規章項數甚多,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6個月內完備相關規章,並依「行政法人法」規定將預算送立法院審議,以利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運作。120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
(十二)建構太空產業完善發展環境為我國太空政策之重要課題,且我國短期科研太空火箭發射場域已於111年1月13日正式啟用,並於同年7月完成首場發射任務。為加速推動我國火箭與衛星產業之發展,健全良善之環境,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於3個月內針對國家發射場域潛在場址展開可行性評估作業,俾利後續辦理相關場址規劃及興建事宜。121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
(十三)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辦理「遙測衛星星系計畫」,主要發展先導型高解析度光學遙測衛星、超高解析度智能遙測衛星及合成孔徑雷達衛星共計10枚遙測衛星,組成完整衛星星系。此亦為建立台灣太空產業之重要元件,然據查,截至111年7月底,福爾摩沙衛星八號第1枚衛星15項自主關鍵元件之研發時程落後,導致衛星發射時程將延至114及115年。考量該計畫攸關我國衛星關鍵技術及未來太空產業發展,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加速自主關鍵衛星零組件之研發進度,俾利如期執行發射任務。122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
(十四)中央政府近年來科技發展支出遽增,109年度全國研發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達3.63%,雖產官學各界持續投入科技研發資源,以期提升我國科技產業技術水準,然高科技產業仍有技術貿易逆差,產業技術自主性仍顯不足。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針對如何強化國家科技研發運用量能,契合產業發展需求,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具體政策書面報告,以逐步提高我國產業技術自主性。123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
(十五)有鑑於行政院蘇院長貞昌日前宣布,龍潭科學園區將進行3期擴建計畫,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亦將在龍潭設立1奈米廠。然龍潭3期擴建計畫相關事項並未列入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業務報告中,亦未編列相關預算,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相關業務報告也未見說明,擴建決策不透明令外界懷疑此計畫是否為拉抬選情之政策支票?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龍潭3期擴建計畫評估、規劃期程具體說明書面報告。124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
(十六)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提供2016至2022年7月份間學術倫理案件統計數據共275件,其中234件屬具名或未具名之檢舉,僅41件為職權發現案件,可知目前國科會相關之學術倫理案件主要仍由外部檢舉發現。惟2022年間發生檢舉人具名向國科會提出檢舉,並具體指出某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之成果報告恐涉抄襲該計畫主持人之某指導學生早於計畫執行期間就已完成之碩士論文。縱僅單就該篇成果報告及該篇碩士論文之摘要部分進行檢視,即可發現成果報告摘要所用文字、研究成果數據及研究發現等,均與碩士論文摘要百分之百相同,惟國科會於收受該檢舉案件後,仍發函要求檢舉人應「提供碩士論文全文,並補充有關抄襲之具體事證」始得周延審查,顯見國科會對於受理學術倫理檢舉案件之態度消極,允宜持續改進,以使各界對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處理學術倫理案件審議程序更加信服。125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十七)我國「太空發展法」於2021年6月16日制定公布,並於2022年1月20日施行。依據「太空發展法」第12條,主管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掌理包含國家發射場域之設置事項。據國科會說法,目前持續辦理前揭國家發射場域選址作業規劃,並朝2024、2025年完成場域設置,2026年發射台灣第1顆自主衛星目標努力。鑑於國人對我國發展太空產業殷切期盼,如2022年間屏東旭海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辦理2次發射作業,皆吸引許多民眾前往觀看。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辦理上揭國家發射場域規劃時,除考量環保、安全與用地等問題,應會同交通部觀光局與地方政府,一併就國家發射場域周遭發展太空相關觀光產業可行性進行研議,以提前部署觀光規劃。126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十八)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因應國際科技趨勢及擘劃國家未來科技發展策略,辦理國家科學技術各項研究及發展,並協助統籌協調國家整體科技資源。國家刻正推動「資安即國安」政策,尤其新國科會組織改組、數位發展部成立,皆以確保國家整體資通訊安全,以及培育資安人才與產業永續為國家長遠發展重要目標,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在110年度即有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並推動資安旗艦計畫-國家資安防護前導計畫,其重點成果包含強化資訊資源向上集中政府機關之主動威脅偵蒐機制、推動機關聯防監控情資整合及資通安全弱點通報等資安縱深防禦架構、推動網路攻防實兵演練、資安技術檢測主動防制工作等;雖已有初步研究,但卻缺乏架構性的執行方案,例如雖訂有「資通安全管理法」,但政府各組織並無配置編制相關資安專職人員職缺;雖律定各單位須設置資安長,但專業資安專責單位亦付之闕如,對於資安產業界相關人才及資源需求更是缺乏相關盤點,雖數位發展部成立,但缺乏能夠跨部會整合盤點之機關平台,況且國科會主委由政務委員兼任,具有協調整合高度,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2個月內,跨部會協調整合盤點政府資安人員編制及配置現況、以及國內各資安產業現況,作為政府推動「資安即國安」各項措施之執行基礎。127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吳思瑤 范 雲
(十九)關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111年10月31日回復高金委員素梅問政所需資料,說明111年度「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經費使用及執行情形,總支出為1,437萬5,906元。其中,「利益分享補助費」為600萬元整補助旭海部落,並於111年10月20日全數核撥至鄉公所。為避免屏東縣牡丹鄉公所背上濫用經費、浮編預算等黑鍋,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促請牡丹鄉公所將其利益分享補助費公開透明並檢附支用明細,並於112年2月28日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8
提案人:高金素梅
連署人:林奕華 鄭正鈐
(二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長年支持學術研究界進行原住民族相關研究,依類別分為專案計畫、導向性研究計畫。其研究計畫成果報告/結案報告,詳載研究成果、研究價值、具體建議、執行困境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是否將成果具體提供給相關單位來研擬規劃,且應用在滾動式修正之政策上。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提供完善規劃報告,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9
提案人:高金素梅
連署人:林奕華 鄭正鈐
(二十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長期支持學術界進行原住民族相關研究是值得肯定,但在生科研究上,發現相關機制未完善,故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檢討修正。「原住民族基本法」、「人體研究法」、「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與約定商業利益及其應用辦法」保障的是「原住民族」及「部落」權益,也就是集體權益。但隨著世代遷移,多數原住民已移徙都會區,設籍都會區的原住民人口也已高達50%,這些都會區原住民之「個人」權益常被漠視。因此,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儘速研議完善學術研究政策,以保障原住民、原住民族、部落、都會區、個人、族群等各面向權益,讓研究者安心、族人們放心,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0
提案人:高金素梅
連署人:林奕華 鄭正鈐
(二十二)解決臺灣少子女化問題是政府重要施政目標。其中,為推動及保障科研專業人才職涯及育兒的平衡,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2021年起,實施女性計畫主持人生育期間支持措施,補助懷孕及育有3歲以下兒童之女性科研人員相關人力支持,並得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專題研究計畫申請。然育兒及家庭分工應不分性別參與,此措施原先僅適用女性,恐強化女性育兒照顧責任之刻板印象。為落實實質性別平等,國科會於2022年7月,擴大「友善生育支持措施」適用對象,將實質育兒男性亦納入生育期間支持措施之適用對象,以達到雙親照顧責任平等。惟根據2021年國科會補助人文社會研究中心委託研究計畫指出,科研人員學術勞動與家庭責任衝突甚大,調查建議應擴充適用對象為育有6歲以下學齡前兒童家庭,以減少雙親育兒的負擔,完善育兒與研究生涯不衝突的友善職場。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議擴大前開「友善生育支持措施」適用對象至育有6歲以下學齡前兒童之不分性別科研人員,並於2023年1月31日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1
提案人:范 雲
連署人:賴品妤 陳秀寳
(二十三)推廣科普教育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重要目標,自2016年起,國科會每年舉辦「科普環島列車活動」,串聯各縣市科普活動計畫主持人的成果與教育局處資源,將列車佈置為科學實驗室,以創新多元的方式推廣科普教育到各地,是極具意義且優質的科學推廣活動。優質科學推廣活動應增加參與學校的覆蓋率,國科會111年亦有擴大參與規模,包含增設站點、安排偏鄉學校參訪。然而現行參與學校決定方式,採取邀請制而非公開報名,加上列車停靠站點有限,並考量學校距離站點之遠近等交通因素,並非所有學生都有公平機會參與。惟科普推廣活動初衷為拓展科普活動觸及範圍,彌平城鄉科學學習落差,國科會應以「增加參與學校的覆蓋率」以及「觸及更多偏鄉學生」為目標,妥善規劃每年參與學校,避免有學校被長期遺漏,並評估改以開放各校主動報名,以擴展科普活動觸及範圍,讓更多學生能參與優質科學活動。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針對「科普環島列車活動」,改進規劃及執行方式以達成上述目標,並於2023年1月31日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2
提案人:范 雲
連署人:賴品妤 陳秀寳
(二十四)為提升我國太空科技研發能力,立法院於111年4月三讀通過「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行政院於111年10月核定該法將自112年1月1日施行。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太空中心將全面轉型為行政法人,職掌研擬與執行國家太空科技計畫、太空科技研發等重要業務。據立法院通過「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附帶決議之規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該法三讀後5個月內訂定利益迴避及績效評鑑相關規定。惟查,「國家太空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國家太空中心董事監事主任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利益迴避處置準則」、「國家太空中心績效評鑑辦法」及「國家太空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等子法,均尚未完成法制作業程序,國科會應儘速完成子法訂定,以利監督並提高管理效率。另查,國家太空中心將於112年轉型行政法人,惟相關待研擬及待通過之作業管理規章甚多,包含經國家太空中心董事會通過後,報請國科會備查之作業管理規章20項、報請該中心董事會通過後報國科會核定5項、報請該中心董事會通過2項,及由該中心自行核定內部規章84項等均尚未完備,國科會允宜督導國家太空中心籌備小組儘速辦理,以利營運。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針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太空中心轉型行政法人籌備進度、相關子法訂定進度及作業管理規章研擬進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3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鄭正鈐
(二十五)為維持國家長期競爭力,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長期投入基礎科學研究經費,109至111年度預算自281億8,629萬餘元增加至310億3,020萬餘元。經查基礎科學研究110年度預期目標為產生破壞性創新科研成果5項、補助延攬科技人才總數2,000人、獎勵科技人才國際交流3,000人。其績效指標達成情形,雖產生破壞性科研成果與補助延攬科技人才已達標,但獎勵科技人才國際交流僅715人,達成率23.8%。另查,好奇探索型計畫係推動補助自然科學、工程科學、生命科學及人才科學等領域之專題研究計畫,107至110年度補助執行件數介於1萬3,614至1萬3,884件之間。補助金額自107年度138億6,785萬餘元成長至110年度143億8,698萬餘元(增加3.74%)。惟研發成果部分,109年度除學術論文期刊2萬3,785篇較107年2萬2,029篇有所上升之外,各領域之專利獲得、專利移轉之件數均較107年度下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持續強化基礎科學研究成果,提升科學創新能量,並配合邊境開放,鼓勵學者進行國際交流,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4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鄭正鈐
(二十六)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對「掠奪性期刊及研討會議題之聲明」,學術期刊為學術界發表研究議題與成果之重要管道,透過期刊論文之傳播,研究人員不僅能夠即時掌握科學發展趨勢,亦可與學術社群溝通交流。然而,近來掠奪性期刊與研討會之出現,不僅無法保證長期、定期出版,亦鮮少收錄於知名期刊索引,以致難以產生正面影響力。且掠奪性期刊因缺乏嚴謹學術審查過程,難以提供投稿者精進改善研究機制,此類期刊與研討會所發表論文品質遭到學術界之質疑。然而,國科會於108至110年9月執行1萬2,446件專題研究計畫產出之國外期刊論文中,有49件投稿至Beall's List所列潛在或可能之掠奪性期刊;另有52件曾投稿至JCR警告期刊清單。鑑於掠奪性期刊造成之低學術價值投稿不僅無法落實學術交流目的,亦恐危害個人學術聲望及浪費國家投入學術資源。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審慎評估投稿期刊之品質及風險,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5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鄭正鈐
(二十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編列「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預算,其中包含協助產業創新發展,並於台南沙崙設立「台灣科技新創基地(TTA)南部據點」,已開始接受團隊申請進駐。由於過往數十年來南北資源發展不均之情形,台南近年的科研發展亟需政府投入資源,以彌補過往的南北資源落差。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設立「台灣科技新創基地(TTA)南部據點」,應積極協助人才培育與招募,媒合學研團隊與廠商,推動台南科研發展,完善台南科研聚落。136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二十八)近日因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事件,導致社會各界對於政府機關及政府法人所屬人員,占政府有關職缺、領取國家薪資的同時,卻將時間私用於個人學位進修相關議題,極度關注。考量主管人員已需額外負擔管理、規劃、領導之責,應無餘力進修學位,若仍允許該員在職/帶職進修,除非當事人個人能力極端突出、傲視群倫、無法取代,實屬該機關(構)不可或缺之棟樑,否則應排除擔任主管職或領取主管加給/津貼者在職/帶職進修。爰此,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針對下列人員,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在職/帶職進修之書面報告(應包含但不限於人數、職稱職等、是否領有主管加給/津貼、進修系所、進修學位別、公費/自費、公假/私假、相對義務等項目),並針對人員在職/帶職進修學位之妥適性、合理性、必要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社會大眾公開說明:1.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內科長(含)以上之人員;2.各科學園區管理局內科長(含)以上之人員;3.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副組長(含)以上之人員;4.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副組長(含)以上之人員;5.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院本部及所屬各中心)副組長(含)以上之人員;6.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副組長(含)以上之人員。137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萬美玲 吳怡玎
(二十九)根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處務規程」第19條以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設置要點」規定,…得由本會人員、相關機關(構)人員或依行政院科技會報設置要點聘任之科技會報委員借調、充任或兼任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前身為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科會辦自成立以來屢屢因為疊床架屋、有權無責、運用法人借調人力而備受批評,經立法院跨黨派委員齊心齊力督促後,始於此次科技部改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之際,併入國科會成立常設任務編組科技辦。惟此番組改,既然科技辦已隸屬國科會,應整體檢討人力配置情形,避免大量借調法人人才,以符合組改後新組織定位及外界期待。爰此,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科技辦公室之任務規劃與人力配置說明,始符法制。138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萬美玲 吳怡玎
(三十)美中晶片戰開打,我國恐成最大受害者。像是Google前董事長施密特(Eric Schmidt),在111年中便曾投書「華爾街日報」指出,美國企業所需的半導體先進製程,已經太嚴重依賴台灣,倘若台灣晶片產能落到中國手中,將引發嚴重危機。這說明了,美中台的晶片競合議題,早已讓美國政府與民間無法坐視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在半導體鏈上占據過重地位,這也正是從川普以來,基於美國優先思維,運用政策工具來瓦解台灣矽島影響力。爰此,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針對美、日等國逐步侵蝕台灣半導體產業能量,以及國際晶片戰爭下對台灣的衝擊影響,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9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萬美玲 吳怡玎
(三十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屬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聘用假博士事件已嚴重傷害國人、甚至國際間對於國科會、國研院、以及我國高階人才質量之信賴!惟國科會至今仍未針對接獲舉報年餘卻無動於衷之隱匿行為進行調查,僅在鄭委員正鈐質詢後企圖以當年承辦人員疏失移花接木,完全無視接獲檢舉後之隱匿包庇惡行!爰此,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敘明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院長、副院長等各級主管,逐一釐清是否有知情不報情事,找出隱匿斷點與環節,進行監督失職之責任追究,以昭公信。140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萬美玲 吳怡玎
(三十二)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為管理機關。112年度預算書中,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施政重點:(一)統合國家科技前瞻布局,建構跨部會治理新典範下2.擘劃前沿科技,提前部署全球關鍵課題, 提升臺灣科技戰略地位之(3)扣合國家2050年淨零目標,布局未來淨零科技領域包括永續能源、低碳、循環、負碳、社會科學等面向,並成立淨零科技研究中心,聚焦具前瞻性或突破性等須長期投入之淨零科技,期於2030年後可達驗證或示範階段。淨零是永續發展趨勢,值得布局、關注。爰此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淨零科技方案規劃說明之書面報告。141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萬美玲 吳怡玎
(三十三)依「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第3條規定,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業務範圍即包含培育太空科技人才。經查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太空中心發展計畫」項下「太空產業推動與人才培育計畫」預算編列14億8,635萬元,其中「太空科技人才培育計畫」預算編列1,249萬元。惟培育太空科技人才為國家太空中心業務範圍,又依「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國科會為國家太空中心之監管機關,而國科會本身根據「太空發展法」又為我國太空發展的主管機關。因此「太空科技人才培育計畫」預算僅編列1,249萬元,似有不符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國科會之法定地位與外界期待。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多加投入培育相關人才之資源,以促加速我國太空活動及太空產業之發展,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2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吳思瑤 林宜瑾
(三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111年10月3日召開中部科學園區擴建2期環境影響評估案審查會,中科已主動降低開發強度,開發面積由94.62公頃縮減為89.75公頃,保留大規模的公園綠地,並降低用水、用電量。但仍被質疑用水、用電只減5%降幅太小,有加重台中市整體的環境負載之虞。環評委員即要求加嚴空污排放限值,與加強廢棄物能自主處理,並於會議結論請中科在111年12月31日前補正後再審。惟中部科學園區擴建2期攸關半導體及上中下游產業在中台灣的布局,更為擴大台灣整體科技發展動能,以維持我國半導體產業的全球競爭力。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督促儘速完成環評等相關程序,與加強對外說明,協助大眾釐清相關疑慮,以兼顧環境永續與產業發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3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黃國書 林宜瑾
(三十五)台灣在2021上半年遭逢嚴重旱災,科學園區亦配合辦理限水,如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中部科學園區廠當時就啟動水車,前往建築工地載運工地施工所需排放的地下水。而我國為全球重要半導體生產重鎮,缺水危機甚至引起國際高度關注。另外,歐盟、英國、美國、日本及韓國皆宣示以2050年達到碳中和的目標,且蘋果等科技大廠亦帶頭要求供應鏈在2050年前達到全數使用再生能源的目標,顯見再生能源發展已成為全球趨勢。我國也在111年3月公布2050淨零排放路徑,以促進關鍵領域之技術、研究與創新,引導產業綠色轉型。不論是現有園區或未來將設置之園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除持續推動節水、節能措施外,更應秉持超前部署之前瞻思惟,審慎規劃有效誘因及相關配套,如訂定低耗水、低耗能及鼓勵使用再生能源的管考標準,推動產業轉型,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4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黃國書 林宜瑾
(三十六)台中擁有中部科學園區、台中精密科學園區與台中工業區等產業聚落,在半導體、精密機械、智慧製造,甚至航太、醫材等領域都有非常突出的表現,且距離台中市區也近。大專院校的部分,國立中興大學、國立台中科技大學、國立台中教育大學等校也都設有創新創業的相關單位。而在交通上,除了雙鐵與公路網之外,更有台中港及台中國際機場「雙港」之優勢。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議規劃在台中設置台灣科技新創基地,發揮台中產學環境之優勢,以促進中部產業創新之發展,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5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吳思瑤 林宜瑾
(三十七)依「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負責研擬子法以規範國家關鍵核心技術的認定機制與程序。吳主任委員政忠亦於111年10月26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詢答中表示,相關子法將在111年年底公告,將請產官學研共組委員會審議,以兼顧保障台灣核心關鍵技術與產業利益。又美國晶片禁令實施後,有加速中國挖角台灣相關人才、技術力道之虞。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儘速完成相關子法,以保護國家關鍵核心技術,防止其外流到境外敵對勢力,損及國家安全,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6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吳思瑤 林宜瑾
(三十八)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編列12萬1千元,與111年度預算數相同,然與前2年受疫情影響相比,近來國際疫情逐漸解封,臺灣陸續鬆綁管制措施並開放國境,可見未來相關國際交流之計畫、研究會議、研討會議應當密集舉辦、擴大規模。臺灣作為科技產業前瞻的中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扮演推動科學技術研究推展的關鍵角色,應當積極推進,增加國際交流之機會,強化我國與國際之間的科技研究合作。147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賴品妤 范 雲
(三十九)面對全球氣候變遷之影響,臺灣近年如強降雨洪災、高溫、乾旱缺水等極端災害頻繁發生,為面對氣候緊急狀態,推動「韌性城鄉」與「防災調適」以為重要課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針對在地災害情資研判、情資數據掌控、災害風險管理等面向,發展「地方災害調適策略」,並針對建置跨領域氣候科學及調適服務,邀集跨部會合作,整合研究量能,推動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風險治理與因應對策研究,以支撐國內氣候調適政策之推動。綜上所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政策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148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賴品妤 范 雲
(四十)為防範外國及境外敵對勢力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等不正方法,取得我國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或取得後進而使用、洩漏,行政院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11年5月20日三讀通過,針對中國或境外敵對勢力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或取得後使用、洩漏,最重可處12年、罰金1億元,其針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認定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須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會商有關機關定之,然迄今尚未訂定。此外,美國晶片禁令實施後,恐有加速中國挖角台灣相關人才、技術力道之虞。守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刻不容緩,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儘速研商「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程序及應遵行事項辦法,以保護國家關鍵核心技術,防止其外流至境外敵對勢力,損及國家安全。綜上所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政策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149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賴品妤 范 雲
(四十一)教育部為推廣科學知識,自2020年起,主辦「臺灣科學節」系列活動,由旗下轄5大博物館舍: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承辦,邀集各級學校參與,透過辦理各類科學活動,吸引民眾一同參與,傳遞臺灣科學創新傳播之能量。過往臺灣科學節由科技部協辦,111年則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共同主辦,引介科學及科技的發展與創新,惟為擴大科學研究專業知識之普及,應加強國科會所轄相關研究單位如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暨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共同籌畫之角色,並研議加入中央研究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參與籌劃,打造科普國家隊,展現臺灣科研能量。綜上所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政策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150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賴品妤 范 雲
(四十二)太空產業為我國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國防及戰略產業推動一環,台灣不僅具備衛星與火箭之自主研製能量,也有堅實的半導體、資通訊、機密機械等產業基礎,其目標為結合國內產學研的能量,精進本土太空技術,培育太空科技人才,建立我國自主太空產業。為促進太空科技人才培育及科普教育之推動,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與教育部合作,整合教育機關、研究機構與所屬博物館資源,推廣太空科普知識與科學教育,並置入科技體驗與人文思維,培養學生對太空科技之興趣,吸引人才投入太空科技領域。綜上所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政策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151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賴品妤 范 雲
(四十三)依據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決算書資料顯示,其106至110年度之結算結果皆為短絀,金額介於9,263萬至1億1,442萬元,其111及112年度收支餘絀預算數分別編列短絀1億1,910萬1千元及1億1,231萬7千元,顯示該中心長期入不敷出。另查該中心自97至110年度所取得之77件專利,其中僅應用件數為3件,顯示其應持續加強推廣產業應用,以增加收益改善短絀。綜上所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政策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152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賴品妤 范 雲
(四十四)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研究係推動人文學、社會科學、管理學、科學教育等領域之基礎研究,橫跨人文社會、科技藝術、族群、文化等面向。自2017年起,文化部與科技部共同舉辦「文化科技論壇」,並提出「文化科技施政綱領」。擬以文化帶動科技創新,開展文化未來,創造文化科技、跨域共創共享,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跨部會合作,共推「形塑文化科技創新型社會」、「以文化想像帶動科技創新研發」、「普及智慧型文化公共服務,促進文化近用與平權」、「連結在地文化,厚植數位時代內容生產與藝術創作」、「加速文化數位傳播,打造國家品牌」、「完備數位治理,增進公民數位參與」等6大目標。經查文化科技論壇已於2020年停辦,而文化科技施政綱領似未經行政院核定,吳委員思瑤業已向文化部提出要求檢討策進,國科會亦應主動積極共推文化科技施政綱領,如世界各國以科技導入文化資產維護,使文化科技成為國科會施政重點要項,以預算引領政策挹注文化科技,落實文化科技之核心價值。綜上所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政策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153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賴品妤 范 雲
(四十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為強調基礎科學對實現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重要性及貢獻,選定111年7月到112年6月為「基礎科學促進永續發展國際年(IYBSSD 2022)」,結合基礎科學和永續發展,邀請世界各國共同響應,強調基礎科學研究對於確保全人類健康、克服飢餓、應對氣候變遷、保護陸地和海洋生物多樣性與增進全球和平之重要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亦響應IYBSSD,發起「基礎科學促進永續發展國際年IYBSSD臺灣系列推廣活動」,結合產官學研界與民間及國際合作,以科學平權、科學啟蒙、全民參與、國際鏈結為核心主題,於全臺各地辦理多元化活動推廣基礎科學。據2021年科技部(現國科會)提出該部之「永續發展目標自願檢視報告」,僅主責「提升科學園區廠商製程用水回收率」、「提升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及「建置氣候變遷科學服務整合平台」等3項目標,顯見國家及科學技術委員會除辦理推廣活動,對於實踐永續發展目標之工作尚有不足之處,如國科會所提出之「打造女性及跨域人才培力」、「實現環境永續之普惠科技」等施政理念,皆可實踐永續發展目標,應積極推進,現已完成組改之國科會,應檢討並提出新年度之「永續發展目標自願檢視報告」。綜上所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政策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154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賴品妤 范 雲
(四十六)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為大台北地區最後一塊科技廊帶,將串聯大內湖科技園區、南港生技軟體園區等產業發展效應,打造研發營運導向之台北科技產業廊帶,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將結合周邊資源及發展優勢,朝向「智慧健康醫療」及「數位技術發展」,符合國家產業需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打造之國際級之台灣科技新創基地(TTA),係以數位軟體技術服務為發展主軸,引進國際知名加速器、國內外科技新創團隊進駐,交流創業環境,帶動產業創新轉型,現階段已於台北市及台南市各建置1座科技新創基地,考量北部科技創新創業之高區位需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研擬台灣科技新創基地(TTA)與北投士林科技園區之相關合作規劃。綜上所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政策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155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賴品妤 范 雲
(四十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政忠在111年11月9日的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答覆委員質詢時表示,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1奈米廠應該有意願落腳龍潭三期園區。台積電是護國神山,值得政府重視。惟根據半導體產業界人士評估,先進製程使用的微影設備是吃電巨獸,1奈米廠年耗電量有可能逼近百億度。「彭博社」報導,預期到2025年,台積電用電量將占全台12.5%。以政府電力報告,2028年全國負載約4,200萬瓩來說,光1奈米廠,就相當全國用電量的2.3%左右,之後台積電整體用電量合計應該超過全國15%以上。尤其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廠用電量並不在長期電力供需報告內,用電需求增加勢必與2050淨零目標衝突。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各科學園區及園區內各產業,逐年用電需求至2050年及電力供應策略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四十八)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4,110萬7千元,較111年度2,167萬2千元,增加1,943萬5千元,其中較111年度增列辦公室空間調整及視訊會議軟硬體設備更新,預算編列大幅成長逾2倍,並未敘明詳細調整原因與更新用途。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四十九)「一般行政」係為配合科學發展政策,執行各項行政工作所編列之預算。查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4,110萬7千元,較111年度2,167萬2千元,增加1,943萬5千元(89.6%)。其中,辦公大樓水電費與辦公大樓管理費,較111年度科技部編列之預算大幅成長逾2倍。惟查,109至111年度「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預算數逐年成長,但預算執行比率卻逐年下降,而國科會112年度預算又大幅增加,顯有預算浮編之嫌,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針對上述事由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
年度 |
109 |
110 |
111 |
112 |
預算數 |
1,603萬5千元 |
1,617萬1千元 |
1,639萬2千元 |
4,110萬7千元 |
決算數 |
1,479萬8千元 |
1,413萬3千元 |
800萬7千元(截至8月底) |
- |
執行比率 |
92.2% |
87.3% |
48.8% (截至8月底) |
- |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何欣純 吳思瑤
(五十)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預算編列9,582萬元,對於資訊設施設備、資訊操作維護、各項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等辦理相關業務。「資安即國安」列為我國重大施政方針,中央政府除組織調整成立數位發展部,下轄資通安全署及數位產業發展署,另針對政府資通訊安全防護設備器材全面提升並更新,對於資通訊人才培育,跨部會盤點整合;再者,國科會主委身兼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副召集人,責司跨部會資通安全事務之協調及督導,故國科會於執行資訊管理相關業務時,應為各部會起示範作用,如人事編制、法定職責、委外辦理相關規範、人員教育訓練等項目及內容,但相關計畫未臻明確,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前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5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吳思瑤 黃國書
(五十一)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之任務為推動及執行災防科技之研發、整合與協助工作,其工作推動可分為災害風險評估、早期預警與應變、資訊服務平台、防災力發展建構、落實推廣應用等面向,並包含科普教育之推廣。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亦下轄災防研究及監測單位如大屯火山觀測站,提供民眾、學生了解火山災害等科普教育、火山資源等內涵,然多以簡報、標本等傳統導覽模式為主。另查文化部與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發起「公共服務創新專業服務協力計畫」,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合作,串聯政府及民間資源,以山林體驗結合地方創生,將原廢棄之小觀音房舍,打造為結合休憩、生態教育、設計品牌力的陽明實驗山屋 (Yang-Ming Mountain Lab),並規劃專屬導覽路線及咖啡意象描繪火山群地質特色,立體化陽明山在地風味的想像。此外,陽明實驗山屋111年亦透過策展形式,結合科普知識內涵,透過火山聲紋裝置、沈浸式地景聆聽體驗設計,重新建構陽明山的自然聲景,並獲得「2022台北老屋新生大獎」。綜上所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將災防科技結合地方創生,推動跨部會合作,結合大屯火山觀測站之科普教育,加速完成「大屯火山防災博物館」,使火山災防更貼近民眾及生活,並建立創生新典範,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7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五十二)我國與新南向國家在防災科學之共同研究已進行多年,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推動「維運新南向國家整合式災害情資決策系統與智慧防震輸出計畫-整合式災害情資決策系統」,以配合新南向政策,藉災害情資決策與智慧防震技術之輸出,帶領國內防災產業擴展海外市場。依據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提供之資料,該中心於菲律賓、尼泊爾、不丹及越南等4國建置監測站計83站,然尼泊爾、不丹等其中12站已結束維運,其餘菲律賓、尼泊爾之監測站妥善率,受當地基礎設施欠佳影響僅50%及62%,妥善率均不高,另原預計110年於越南設置20站,也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延至111年7月安裝,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應針對監測站之設置維運提出改善作為,並對新設站址做妥適規劃。綜上所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針對前述事由提出改進作為,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8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五十三)經查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預算編列較111年度多編列2,975萬元。國科會每年皆編列預算供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相關防災科技、災害監測及強化災害應變情資;惟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的官方Line帳號截至111年11月11日,僅有134萬7,016人追蹤,占台灣總人口數不到10%。國家發展相關災害防救科技及災害防治,本就應積極推廣,使民眾皆能在災害發生前或正在發生時,收到最新的災害資訊,以利民眾及時應變,降低災害造成之損害。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上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9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吳思瑤 林宜瑾 何欣純
(五十四)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遂推動災防科技之輸出、應用與落實,並協助相關國家提升防災與減災能力,藉此帶領國內防災產業擴展海外市場,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遂於2018年起受託辦理4年度計畫「建置維運新南向國家整合式災害情資決策系統與智慧防震技術輸出計畫」於2019至2021年,菲律賓、尼泊爾、不丹、越南等4國所建置之監測系統及監測站達83站,然部分已結束維運,部分測站則受到當地基礎建設尚未完備之影響,2021及2022年1至7月妥善率平均為50%及62%,且預計2021年於越南設置20站,亦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建置期程有所延後。綜上,為使國內災防產業能積極擴展至國際市場,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就上開計畫予以研謀策進,並以相關建置之經驗,作為未來政策研擬之重要參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何欣純 陳秀寳 吳思瑤
(五十五)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自107年度起受託辦理「建置維運新南向國家整合式災害情資決策系統與智慧防震技術輸出計畫」,建置數位化環境監測系統(包含地震計或雨量計),協助研判及防災應變的決策。經查108年於菲律賓建置26站及109年於尼泊爾建置13站監測站,受到當地基礎建設欠佳等因素影響,110及111年1至7月底各妥善率平均僅達50%及62%。另原預計於110年間於越南設置20站,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延至111年7月才開始安裝。有鑑於先前監測站妥善率不佳的狀況,應借鏡與檢討避免越南的監測站重蹈覆轍,以達成透過災害情資決策及智慧防震技術之輸出,據以帶領國內防災產業擴展海外市場的預期目標。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前述事由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1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五十六)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智慧化颱風洪水技術研究計畫」係針對導致高災害衝擊閃洪之暴雨系統,研發高致災颱洪天氣及次季節氣候變異預警技術,透過鏈結大數據科學與人工智慧新科技,減少預警之不確定性,提高支援防災決策效能。經查,該計畫109至110年度之決算數均與預算數存有落差,預算執行情形仍待加強。而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編列預算較111年度增加900萬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允宜說明預算增加原因並提升計畫執行成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2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
109年 |
110年 |
111年 |
112年 |
|||
智慧化颱風洪水技術研究 |
預算數 |
決算數 |
預算數 |
決算數 |
預算數 |
執行數 |
預算數 |
金額 |
59,500 |
54,080 |
56,250 |
54,260 |
57,000 |
37,334 |
66,000 |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何欣純 張廖萬堅
(五十七)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協助及整合跨部會災害防救科技之政策業務推動,運用各項災害防救科技研發成果,研議災害調適策略,協助政府強化災害防救作業效能,減輕災害事件所造成之衝擊與損失,「智慧化颱風洪水技術研究計畫」主要強化颱洪災害預警能力,整合水文、坡地與氣象跨領域及高解析的預報技術。自2018年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颱風洪水研究中心併入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後,結合國內大專院校研究能量,以高速電腦、無人機等新興科技,大量累積數據資料庫,為國家重要資產,也可能涉及國安層次,尤其近來政府大力推動資安系統建置與管理,該計畫內容對資安管理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前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3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吳思瑤 林宜瑾
(五十八)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考量防災政策及產業需求,產製氣候變遷風險圖資供公部門、產業及學研單位參考。考量全球氣候變遷日益劇烈,天災頻仍,然本計畫至今僅與13個公部門單位、22家產業及6個學研單位合作,服務量能顯有擴大空間。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提出具體精進作為,使本計畫擴大服務量能,以因應下階段氣候變遷需求,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4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黃國書 陳秀寳
(五十九)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係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之整備與操作,調整落實新式預警技術與災防資訊,以達災害防救應變與情資研判服務之效能,並透過跨部會量能結合,執行災防科技研發與落實應用,以提出災害防救之政策建議。首爾梨泰院於111年10月29日發生韓國史上最嚴重踩踏事件,起因於韓國口罩令解除後首次舉辦萬聖節大型活動,吸引大批民眾自發前往,由於該活動無主辦單位,未進行人流管制,於狹窄巷弄內湧入過多人潮,以致發生事故。而我國雖設有國家示警之「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惟現行發布機制須由災害業務主管機關主動發布告警訊息,針對尚無主管機關負責之突發意外則無法即時運用細胞簡訊通知民眾,顯示現有之預警技術與情資研判服務效能有待提升。鑑於我國於111年11月起逐步實施口罩令鬆綁,為防範突發性人潮聚集引發意外事故,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允宜強化相關情資研判與預警機制,並提出精進之災害防救政策建議方案。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前述事由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6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何欣純 張廖萬堅
(六十)為提升國家太空科技研發能力,整合產、官、學、研資源,推動我國太空科技與產業之發展,並協助政府有效管理太空事務,「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已於111年5月4日制定公布,將原隸於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之研究單位國家太空中心,轉型設立行政法人,並擬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太空中心之裁撤作業。然國家太空中心之行政法人作業迄今仍於籌備階段,尚有4部相關子法及111項作業管理規章未完備訂定或擬訂,人員安置及財產移撥事項仍未完成,應儘速規劃時程,以利轉型行政法人,落實太空科技研究與產業發展工作。綜上所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針對前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8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六十一)為打造我國太空相關產業之競爭力,發展前瞻性技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選定屏東縣牡丹鄉旭海,進行國家發射場域前置作業,建置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順利於111年1月13日啟用,並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之研究團隊於111年7月10日完成首次發射任務。建置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僅為第一步,完成太空基礎設施之最終目標應為設置國家發射場域,據國科會評估,發射場域以臺灣東南海濱較為合適,為完善我國太空產業發展基礎,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儘速規劃具體時程,針對國家發射場域積極尋找合適地點,並與當地居民溝通及協商取得知情同意,並應符合環境影響評估之規範,以利推動我國太空相關產業之目標,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9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六十二)經查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太空中心發展計畫」預算編列55億3,023萬元,較111年度多編列27億6,959萬7千元。「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已順利通過,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太空中心將轉型成行政法人,112年度預算編列55億3,023萬元,相關制度允宜加速辦理,使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儘速營運,加速太空科技產業的推廣。國科會允宜監督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加速研擬及完備相關流程,並依「行政法人法」之規定將預算送立法院審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上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0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吳思瑤 何欣純
(六十三)太空科技及產業發展為我國重要政策,太空產業更是我國「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中的關鍵項目。為推動及強化太空科技發展,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太空中心將於112年轉型為行政法人。為因應任務擴張與組織擴編,中心擴大徵才,惟行政法人作業尚在籌備階段,待研擬以及通過之相關作業規章制度數量甚多,甚至包含人事晉用甄選規章等。然國家太空中心已公告,未來3年平均每年招募100位太空專業人才。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籌備小組應加速研擬及完備規章制度,以建立健全的用人機制。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之組織章程、人事管理、會計制度、內部控制、稽核作業等相關規章之訂定進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1
提案人:范 雲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六十四)「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已於111年4月19日三讀通過,並由行政院核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為因應組改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已於112年度預算書刪除國家太空中心之相關預算,惟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尚未正式掛牌,目前「國家太空中心發展計畫」編列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單位預算中。依「行政法人法」第35條規定:「政府機關核撥行政法人之經費,應依法定預算程序辦理,並受審計監督。政府機關核撥之經費超過行政法人當年度預算收入來源百分之五十者,應由監督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國家太空中心於行政法人設立後應依「行政法人法」規定將預算送立法院審查,以接受立法機關之監督。國家太空中心應儘速完備行政法人正式成立之相關流程,並依「行政法人法」規定將預算送立法院審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前述事由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2
提案人:張廖萬堅 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何欣純
(六十五)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太空中心發展計畫」,內容包括太空基礎研究計畫、低軌通訊衛星計畫、遙測衛星星系計畫、太空基礎工程與應用研究能量整備計畫、太空產業推動與人才培育計畫等5項計畫。其中「低軌通訊衛星計畫」預算編列8億5,146萬7千元,主要進行2顆低軌實驗衛星研製,並驗證我國自主發展與地面通訊設備之通聯,將有助於解決部分偏鄉或遠離主要網路節點通訊品質不穩定,並且為國際國防安全重要發展策略與方向;又我國在地面設備次系統與衛星次系統有設計生產能力,極具國際競爭力、並有客製化能力,而且地面設備零組件與衛星零件產業鏈完整,包括電子通訊、航太金屬、半導體元件等聚落群聚根基厚實,但缺乏整體性整合方案與策略,另衛星零組件檢驗標準與相關檢驗設備也有待整合,需政府提出全面性產官學整合性配套措施,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前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吳思瑤 范 雲
(六十六)近來我國積極投入經費發展低軌通訊衛星之太空科技,110至115年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31億6,400萬元)與經濟部(1億3,800萬元)共投入33億0,200萬元,補(捐)助低軌通訊衛星之關鍵技術研發。惟截至111年7月底止,國科會申請及補助家數僅2家,實際補(捐)助金額9億7,400萬元,且未成功推動技術轉移合作,相較經濟部之辦理情形,國科會推動成效亟待改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積極推動太空科技補(捐)助經費效益擴散、擴大研發成果落實運用,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5
申請家數 |
補(捐)助家數 |
申請金額 |
補(捐)助金額 |
技術轉移合作件數 |
技術計專利移轉總收入 |
促進國內外廠商投資 |
衍生產值 |
|
國科會 |
2 |
2 |
9億7,400萬 |
9億7,400萬 |
0 |
0 |
0 |
0 |
經濟部 |
29 |
19 |
3億1,400萬 |
1億3,800萬 |
7 |
574萬5千 |
25億8,900萬 |
227億 |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何欣純
(六十七)為發展我國自主太空科技,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宣布將啟動國家級「西拉雅火箭計畫」,目標於2026年完成國產自製、自力發射、自主測試之火箭升空。然而,我國現有之旭海火箭發射場受限於規模較小,僅適合小型且短期之火箭發射計畫。因此,據「太空發展法」第12條規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設置國家發射場域,以提供適合及安全之發射場所。經查,國外火箭發射場域辦理選址、建置至完工、營運,所需時程漫長且程序繁雜,以美國太空探索科技公司南德克薩斯發射場為例,選址興建費時7年之久。鑑於我國國家發射場域目前以東南海濱為首選,然該區域多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須召開部落會議,並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等作業。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允宜儘速評估各項作業所需時程,協同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辦理國家發射場域選址規劃及興建事宜,以利後續推動2026西拉雅火箭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0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何欣純
(六十八)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太空中心發展計畫」項下「太空基礎工程與應用研究能量整備計畫」中「國家射場建置與營運計畫」進行國家發射場域前置作業。目前位於屏東旭海的國科會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在多方努力下順利於111年1月13日正式啟用,並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團隊在111年7月10日完成首次發射任務。惟該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僅是第一步,最終目標仍為「設置國家發射場域」。經評估以我國東南海濱最為合適,惟該區域多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復依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協商經驗,須與當地原住民族或部落就場址位置進行較長時間之溝通與協商,俟後尚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場域設施規劃及興建事宜。又參照國外經驗參據國外火箭發射場域選址經驗,辦理選址、建置場域至完工、營運所需時間甚長,且各項程序繁雜。如美國太空探索科技公司南德克薩斯發射場自101年選址至107年正式營運,即耗時7年之久。國家科學及技術會應研擬各項作業所需具體時程,全力協同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儘速執行相關作業,以利後續推動,並於3個月內就前述事由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1
提案人:張廖萬堅 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何欣純
(六十九)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太空中心發展計畫」項下「太空產業推動與人才培育計畫」預算編列14億8,635萬元,主要在建立法人與產業相關基礎技術能量,採取技術開發、產業推動及人才培育等三項進行,其中人才培育部分,計畫內容僅以開設太空產業培訓課程,辦理國內外太空產業論壇,並且辦理太空青年人才選訓。太空產業為我國正全力推動之產業項目,人才需求需精確盤點,但計畫內容卻無盤點基本需求,以致國內大學校院國人才培育與政府及產業顯有脫節,國內相關的航太工程科系有國立成功大學航空與太空學系、逢甲大學航太與系統工程學系、淡江大學航空與太空學系等,學習內容偏重培養航太人才相關的設計、分析、執行等專業知識能力。技職方面則有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飛機工程系與中華科技大學航空機械系等,主要配合航空產業趨勢及市場需求,專門培養學生具備飛機維修所需實務技術,又我國正值少子化衝擊,有關大學校院科系擴充招生名額、或新增系所,新世代產業發展之人才培育,更需透過跨部會討論溝通,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7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吳思瑤 范 雲
(七十)太空產業為我國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國防及戰略產業推動一環,目標為結合國內產學研的能量,精進本土太空技術,培育太空科技人才,建立我國自主太空產業。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規劃之「太空科技人才培育計畫」,意即培育企業太空關鍵人才,辦理太空事務青年人才選訓工作,培養國內新一代太空法制、政策及外交等太空事務與國際人才,然於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國家太空中心發展計畫」項下「太空產業推動與人才培育計畫」預算編列14億8,635萬元,其中針對人才培育計畫項目之經費僅編列1,249萬元顯失均衡,應檢討其經費編列之妥適性與合理性。此外,國科會應針對太空科技建立跨部會之育才策略,研議與教育部合作,加速推動大專校院設置太空系統工程研究所、太空產業專班之進度,培育我國高階太空科技人才。綜上所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進作為書面報告。48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七十一)查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研發成果之技術移轉相關收入情形,自97年度471萬5千元呈增加趨勢,最高至108年度3,887萬2千元,110年度略減至3,759萬5千元;而國研院運用專利之民間委辦及技術服務收入情形,自97年度1,211萬9千元逐年成長至110年度1億0,386萬1千元。另查國研院97至110年度研發成果所取得之809件專利中,僅155件授權運用(占19.16%)。其中,國家實驗動物中心、國家太空中心及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等中心分別取得專利數4件、51件及1件,均未曾授權應用。而國研院97至110年度專利權相關權利金收入為1億9,045萬9千元,亦高於專利申請及維護費合計數1億4,507萬3千元,顯示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應強化專利應用。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前述事由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2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七十二)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半導體技術開發與人才培育服務計畫」預算編列10億5,168萬元,內容包括晶片設計實作服務、奈米元件服務、跨領域人才培育與單晶片系統技術整合、關鍵新興晶片設計研發及建置前瞻晶片設計製作環境等,但111年9月初有大廠喊出1,500位碩、博士生的需求,鼓勵就讀電子、電機、光電、機械、物理、材料、化工、化學、資工、資管、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等領域的學子搶先投遞履歷,還祭出「年底拿聘書,畢業即就業」的誘人條件,完成報到後還享有優渥的就職獎金。在求職市場上,半導體廠的職缺從上游的IC設計工程師,一路到中、下游的製程及設備工程師,根據民間人力銀行統計,半導體產業缺工人數持續擴大,111年6月創下近3萬7千人歷史新高。故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跨部會盤點半導體產業與社會未來人才實際需求,透過跨部會討論溝通,培育新世代產業發展所需人才,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5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林宜瑾 吳思瑤
(七十三)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半導體技術開發與人才培育服務計畫」中「前瞻晶片設計製造環境建置」預算編列2億1,700萬元,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台灣半導體研究中心執行,針對16/28nm(奈米)以下製程或AI系統晶片等前瞻半導體晶片設計建置運算資源及設計工具整合環境,並聚焦全球最先進AI應用非揮發性記憶體、化合物半導體等多項特殊半導體整合驗證,建立高階半導體硬體訓練環境及提供相關服務,配合國家重點發展領域培育高階人才,及加速學研成果產業落地之政策。經查,為因應次世代化合物半導體製程環境發展需求,需購置相關半導體製程之關鍵性設備,國研院規劃購置3件成本1,000萬元以上之儀器設備,其中2件於112年度購置,另1件於其他年度購置。惟據統計,110年度半導體中心購置成本1,000萬元以上之貴重儀器共45件,占國研院購置貴重儀器合計件數50%。然其中使用率低於八成之儀器件數計31件,占國研院貴重儀器件數68.89%。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台灣半導體研究中心應提升貴重儀器之使用率,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6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七十四)依據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決算書顯示,其用人「超時工作報酬」近3年決算數皆明顯高於預算數,其108至110年度預算數分別為400萬元、676萬元、676萬元,其決算數分別為1,260萬元、1,436萬元、1,890萬元,皆為成長趨勢,且其108至110年度員工人數之預算數皆為324人,決算數分別為308人、314人、311人,並無明顯增加趨勢,超時工作報酬卻年年超出預算數,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儘速檢討並研議改善措施,打造予員工友善勞動職場之工作環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8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七十五)為滿足廣大高能量硬X光用戶之需求,我國與日本JASRI簽訂備忘錄,於日本SPring-8興建2座台灣專用光束線暨周邊實驗站設施,並陸續簽訂光束線建造與運轉合約。鑑於日本JASRI預計於2026年升級SPring-8高能X光光源,SPring-8台灣光束線因加速器光源亮度及規格改變,現有設施須併同升級,所需經費共4億3,200萬元。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表示,相關設施升級後,可滿足潛在客戶對次世代半導體、新穎量子材料、奈米觸媒及綠能材料等產業科研領域之實驗需求。查105至110年SPring-8台灣光束線使用時數統計,國內產、官、學界中,以學界使用時數最高,各年度使用時數介於5,748小時至8,400小時。另查,105至110年SPring-8台灣光束線重要效益成果,其論文合計數量自26篇增加至33篇;平均論文影響因子則分別由3.867、4.218提升至8.990及9.900;高影響因子大於6之論文數量合計數由3篇增加至12篇,可見科研成效。惟SPring-8台灣光束線升級目標,僅設定論文發表平均影響力較108年度提高25%、高影響因子大於6之論文數量增加25%,目標皆以論文產出為衡量標準,難以評估設施升級之效益。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允宜針對設施升級後運轉及使用效率,提出量化指標,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7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七十六)經查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非營業特種基金」項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編列之預算較111年度多編列22億4,748萬6千元。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作為辦理推動整體科技發展之用;惟我國高科技產業仍有技術貿易逆差,109年度電子零組件業技術貿易逆差74億7,000萬元;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業技術貿易逆差55億8,000萬元,兩者合計達130億5,000萬元,顯示產業自主性仍有提升空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允宜強化科技研發運用,降低高科技產業之貿易逆差,推動科技產業提升自主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9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吳思瑤 林宜瑾
(七十七)經查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非營業特種基金」項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編列之預算較111年度多編列22億4,748萬6千元。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包含辦理「『淨零排放』基於2050淨零減碳之前瞻性科技開發與實踐規劃—科學園區負碳技術先導示範」之專案研究計畫。惟根據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國際能源總署發布「全球能源部門2050年淨零排放路徑圖」,為達成淨零排放目標,全球能源相關及工業生產之碳排放,須於109至119年間減少近40%,並於2050達到淨零排放。惟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公布之「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報告」數據估算,109至119年將僅減少17.57%,明顯與40%的目標有相當落差。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允宜加速相關產業節能、減碳技術之研發,以落實淨零排放的期程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1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吳思瑤 林宜瑾
(七十八)108年時,因應部分媒體製作關於「掠奪性期刊」及「掠奪性研討會」席捲台灣學界議題,當時科技部為協助研究人員免於掠奪性出版之侵害,曾提出書面報告,並向各研究申請補助單位提出「對掠奪性期刊及研討會議題之聲明」,鼓勵學者發表研究成果於學術社群認可之優良期刊及研討會;惟審計部110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經比對科技部108年1月至110年9月共1萬2,446件專題研究計畫產出之國外期刊論文,共計一百餘件計畫論文投稿至Beall's List所列期刊,及國際學界廣泛運用於評估影響力與排名之期刊引用報告(JCR)發布之警告期刊清單。鑑於研究人員將補助研究計畫產出成果投稿至掠奪性期刊或研討會,不僅無益於個人學術聲望,且形同浪費我國學術資源,應予加強防範。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就如何防範補助研究計畫產出成果投稿至掠奪性出版提出策進作為,以維護我國學術社群良性發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策進作為書面報告。85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吳思瑤 何欣純
(七十九)因應全球氣候變遷造成之影響,世界各國陸續提出「2050淨零排放」之目標,國家發展委員會亦於111年3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以能源、產業、生活、社會4大面向轉型,及科技研發、氣候法制2大治理基礎,輔以12項關鍵戰略,就能源、產業、生活轉型政策制定行動計畫,推動淨零轉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之施政目標亦扣合淨零科技領域,聚焦前瞻性或突破性之淨零科技研發,引導產業綠色轉型。惟對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責提出之「淨零公正轉型關鍵戰略推動計畫」,須藉由社會科學研究,支持循證基礎的政策規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將扮演關鍵角色,應加強跨部會協作,導入社會科學支持,儘速針對推動公正轉型,提出跨部會合作之完整規劃,共同落實淨零轉型目標,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進作為書面報告。88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陳秀寳
(八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為強調基礎科學對實現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重要性及貢獻,選定111年7月到112年6月為「基礎科學促進永續發展國際年(IYBSSD 2022)」,結合基礎科學和永續發展,邀請世界各國共同響應,強調基礎科學研究對於確保全人類健康、克服飢餓、應對氣候變遷、保護陸地和海洋生物多樣性與增進全球和平之重要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亦響應IYBSSD,發起「基礎科學促進永續發展國際年IYBSSD臺灣系列推廣活動」,結合產官學研界與民間及國際合作,以科學平權、科學啟蒙、全民參與、國際鏈結為核心主題,於全臺各地辦理多元化活動推廣基礎科學。然據110年科技部(現國科會)提出該部之「永續發展目標自願檢視報告」,僅主責「提升科學園區廠商製程用水回收率」、「提升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及「建置氣候變遷科學服務整合平台」等3項目標,顯見國家及科學技術委員會除辦理推廣活動,對於實踐永續發展目標之工作尚有不足之處,如國科會所提出之「打造女性及跨域人才培力」、「實現環境永續之普惠科技」等施政理念,皆可實踐永續發展目標,應積極推進,現已完成組改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檢討並提出新年度之「永續發展目標自願檢視報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進作為書面報告。89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八十一)近年依據動物實驗3R原則(替代、減量、精緻化),減少用活體動物實驗已是國際趨勢,全世界有超過 17個國家成立發展替代方案的「3R 中心」或類似專責單位,可帶動生醫產業創新發展、工程技術跨領域應用,加強教育訓練與培養科研人才,串聯產學研鏈結擬定實驗替代方案,並推動轉型無動物實驗與國際接軌等。另因應疫情,國際關於動物實驗替代方法舉行諸多網路講座及研討會,積極發展體外試驗、大數據、人工智慧、器官晶片、人工合成抗體及新興測試評估方法學,應用於動物實驗替代方案,從「人的生理模式」為基礎,提升科研效率與品質。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中「實驗動物3R策略之推升計畫」預算編列3,400萬元,分別延續執行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器官晶片發展平台」計畫及「3R策略推升生態系建置」,推動跨部會策略擬定、動物實驗2.0及建構研發驗證平台等事宜。惟尚缺檢討人才培育之相關作為,並加速成立「國家動物實驗3R中心」,搭建動物實驗跨部會整合平台,擴大相關學術交流之機會,落實3R精神及加速政策之推動。綜上所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進作為書面報告。92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陳秀寳 何欣純
(八十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例行舉辦之科普活動「臺灣科普環島列車」是極具有指標性之官方科普活動,亦備受孩子、家長們的好評;惟因名額有限、每年參與資格亦不一定會開放報名,故能夠參與之人數很少。根據歷年的統計,每一次活動觸及率約只占「全國公立國中小總學生數」0.5%。惟如賴委員品妤選區東北角、北海岸之學校,往往受限於資訊、交通落差,相對無管道享受到國家級的科普活動資源。惟政府單位應儘可能的排除現實因素讓學童能夠參與。故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持續邀請東北角及北海岸學校參與,開放更多名額予偏鄉學校參與,並評估於新北市與彰化縣等幅員較廣的縣市加開停靠點,以及在無法停靠的東北角平溪支線擇站點辦理對外公開的科普活動等,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3
提案人:賴品妤
連署人:林宜瑾 吳思瑤
(八十三)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基金現金增資」中「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研究」係推動人文學、社會科學、管理學、科學教育等領域之基礎研究,橫跨人文社會、科技藝術、族群、文化等面向。自2017年起,文化部與科技部共同舉辦「文化科技論壇」,並提出「文化科技施政綱領」。擬以文化帶動科技創新,開展文化未來,創造文化科技、跨域共創共享,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跨部會合作,共推「形塑文化科技創新型社會」、「以文化想像帶動科技創新研發」、「普及智慧型文化公共服務,促進文化近用與平權」、「連結在地文化,厚植數位時代內容生產與藝術創作」、「加速文化數位傳播,打造國家品牌」、「完備數位治理,增進公民數位參與」等6大目標。經查「文化科技論壇」已於2020年停辦,而「文化科技施政綱領」似未經行政院核定,吳委員思瑤業已向文化部提出要求檢討策進,國科會亦應主動積極共推文化科技施政綱領,如世界各國以科技導入文化資產維護,使文化科技成為國科會施政重點要項,以預算引領政策挹注文化科技,落實文化科技之核心價值。綜上所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前述事由提出改進作為書面報告。94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八十四)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基金現金增資」中「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研究」係推動人文學、社會科學、管理學、科學教育等領域之基礎研究,橫跨人文社會、科技藝術、族群、文化等面向。經查文化部為提供兒童藝術、文化、共學、科學及科技探索、創造力發掘、學習體驗及體適能等創新學習體驗場域,規劃興建「國家兒童未來館」,打造首座國家級專屬兒童的館舍,以解決國內缺少專為兒童設計之文化科技體驗場館,尤其大臺北生活圈此類場館更顯匱乏,引進AR、VR、MR、5D等科技體驗,結合前瞻科技與藝術之互動呈現,從小培養兒童科技與藝術素養。國科會於組改後推動施政目標之一,為實現普惠科技,國家兒童未來館即為落實普惠科技的文化設施,同步培養兒童科技與藝術素養,過去已組成跨部會之計畫審查會議,計有文化部、教育部、內政部、財政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等單位參與行政院歷次計畫審查,卻未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參與,顯見其未能對推動文化科技政策扮演關鍵角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主動積極參與,扮演跨部會之關鍵角色,研議與文化部共推國家兒童未來館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進作為書面報告。95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八十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107年度起推動「精準運動科學研究專案計畫」,與教育部體育署合作,結合運動科學與科技研發觀點,運用跨域研究發展新技術、應用及商業模式,扣合運動項目,第1期計畫之研究項目為羽球、桌球、棒球、舉重及自行車,第2期計畫亦將於112年1月開始執行,期望解決我國運動員於運動訓練所面臨之困難與瓶頸,提升運動競技表現,並與國際、全民、產業接軌,創造體育運動科學研究之價值。因此,有關第2期「精準運動科學研究專案計畫」之研究項目,亦可延伸更多優勢競技運動種類,如網球、游泳、體操等,提升我國運動選手之能力,並研議後續研究成果運用計畫,擴大應用價值,發揮研究成果效益,輔導商品化及產業化,帶動國內運動產業發展,並提升全民運動風氣。綜上所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針對前述事由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進作為書面報告。96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陳秀寳
(八十六)為因應國家科技發展,加強國際雙邊科技合作與人才交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赴國外機構從事特定專題研究、研習特定學科及技術等短期研究。經查,該計畫109至111年執行情形,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申請及核定人數均有下降,且預算執行率亦不高。因應近來邊境開放,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加強辦理促進人才國際流動,鼓勵科研人員出國研修,以培育研究人才,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
年度 |
預算數 |
決算數 |
申請人數 |
核定人數 |
109 |
9,611萬5千元 |
7,573萬3千元 |
220人 |
194人 |
110 |
5,200萬元 |
4,626萬3千元 |
108人 |
99人 |
111 |
6,611萬5千元 |
- |
113人 |
103人 |
112 |
7,000萬元 |
- |
- |
- |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八十七)為培育2030跨世代優秀科研人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110年起常態推動「2030跨世代年輕學者方案」,項下包含新秀學者、優秀年輕學者及國際年輕傑出學者共3類計畫,促使具潛力之年輕優秀學者於研究職涯初期能專注於新興議題、或跨領域研究、或接軌國際科研計畫等重點研究方向,並鼓勵年輕學者申請3至4年之多年期研究計畫,藉以蓄積我國科研人才能量。經查,該計畫110至111年度申請件數自1,793件下降至1,312件,其中新秀學者與國際年輕傑出學者之申請件數均下降逾四成。另查為吸引國內外優秀年輕學者於我國學研機構執行研究工作,該方案新秀學者、國際年輕傑出學者計畫開放未具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者亦得申請。惟110至111年度申請件數自253件下降至127件(下降49.8%)。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檢討計畫申請人數下降原因,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9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八十八)「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計畫」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打造之國際級之台灣科技新創基地(TTA),係引進國際知名加速器、國內外科技新創團隊進駐,交流創業環境,帶動產業創新轉型。國科會現階段已於台北市及台南市各建置一處科技新創基地據點,分別位於台北小巨蛋及台南沙崙智慧科學城,2處TTA空間截至111年8月皆維持90%以上進駐率,考量北部科技創新創業空間需求性高,現有TTA空間已不敷使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儘速規劃於北部地區擴充基地或另覓適宜之空間,經查台北市政府規劃之「北投士林科技園區」似有潛力,國科會可擴大與台北市政府合作,研議於此建置完整之科技新創基地空間,發揮產業群聚效果。綜上所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進作為書面報告。103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八十九)為防範外國及境外敵對勢力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等不正方法,取得我國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或取得後進而使用、洩漏,行政院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11年5月20日三讀通過,針對中國或境外敵對勢力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或取得後使用、洩漏,最重可處12年、罰金1億元,其針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認定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須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會商有關機關定之,然迄今尚未訂定,守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刻不容緩,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儘速研商其認定程序及應遵行事項辦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5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九十)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非營業特種基金」項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基金現金增資」之「創新及應用科技」係辦理國家整體科技發展之規劃與推動、科技計畫之評審與管考、全國科技發展調查與資料編纂等業務,以提升國家整體科技研究與發展,並促使科研成果串聯產業需求,創造高值經濟。經查「2021科學技術統計要覽」指出,全國研發經費自98年度3,670億5,300萬元增至109年度7,187億9,100萬元(增幅95.83%)。而中央政府之科技經費預算自98年度910億3,000萬元增至112年度1,171億元(增幅28.64%),顯示我國產官學界均挹注鉅額預算發展科技創新研究。惟據「經濟部工廠校正暨營運調查報告」統計,109年度電子零組件業技術輸入317億6,000萬元,技術輸出242億9,000萬元,技術貿易逆差74億7,000萬元;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業技術輸入116億元,技術輸出60億2,000萬元,技術貿易逆差55億8,000萬元。技術貿易逆差合計達130億5,000萬元,顯示我國高科技產業技術自主性仍有不足,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持續優化國家科技研發運用量能,提升我國產業技術與自主發展效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9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九十一)110年度科技部「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預算編列36億5,087萬元,決算數34億7,728萬6千元,執行率95.25%。經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99年起辦理「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及「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101至106年度補助金額均約8億元,107年度跌至7億1,600萬元,110年度再下降至6億9,800萬元。另查,獎勵留任及延攬新聘人才之情形,101至107年度留任人才數於3,695人至3,954人之間,而新聘人才數於46人至782人之間,顯示留任人才占比逾八成,新聘人才僅一成多。108至109年雖未區分留任及新聘人才數,惟其獎勵總人數自107年4,431人逐年遞減至109年3,935人,下降比率逾一成。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允宜檢討「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辦理成效不彰原因、提升新聘人才成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3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第2項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原列10億5,555萬9千元,除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3億4,732萬8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有鑑於林智堅先生於就讀中華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在職專班期間,其碩士論文《以TCSI模式評估國內某科學園區之週邊居民滿意度》與竹科管理局2007年委託中華大學辦理之研究標案「以TCSI模式評估新竹科學園區之民眾滿意度」期末報告有高達87.8%之內容雷同。且後經中華大學學術審查委員會審查,確認林智堅先生之碩士論文存在抄襲且情節重大問題,已依法撤銷其碩士學位。然考量此抄襲事件不僅為學術倫理瑕疵,亦剽竊竹科委外研究案之智慧財產權,嚴重損及竹科聲譽,爰提案要求竹科管理局應即刻採取司法途徑提出告訴,以維護竹科權益與聲譽。179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一)新竹科學園區各期開發計畫欠缺交通系統之規劃,長期以來無法抑制園區車流量,致使園區周邊交通壅塞情況日益嚴重,為竹科人詬病。科學園區刻正進行多項擴建或新設籌設計畫,各園區完工後預計將帶來大量就業人口,恐又使部分園區及周邊交通壅塞情形更為惡化。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針對未來園區內、外大眾運輸系統、交通系統規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具體書面報告,以有效抑制園區車流量,俾減輕交通負荷量。178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
(二)鑑於淨零排放、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已為全球趨勢,大型跨國企業皆要求其供應鏈需於2050年達到100%再生能源之目標,國家發展委員會亦於111年3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之施政目標亦扣合淨零科技領域,聚焦前瞻性或突破性之淨零科技研發,引導產業綠色轉型。經查新竹科學園區111至116年之用電負載量預計需求,將從111年之212.03萬KW,提升至116年之352.66萬KW,顯見未來用電需求呈現逐年遞增之趨勢,而據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統計截至111年7月底,新竹科學園區太陽光電設備發電量僅占園區用電量之比重2.37%,占比十分有限,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儘速研擬有效誘因與配套措施,持續鼓勵園區廠商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增加再生能源發電量。綜上所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進作為書面報告。162
提案人:吳思瑤 黃國書
連署人:陳秀寳 張廖萬堅
(三)有關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投資推廣」中「參加兩岸科技研討會議與產業展覽,及參訪大陸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及創業基地,瞭解其產業發展趨勢及對我國科學園區之影響」預算編列2萬4千元。然據法務部調查局指出,自110年起,專案偵辦中國對我國高科技產業之人才挖角,至少查獲40起迂迴來臺惡意挖角、竊密等不法行為案件,且中國對臺灣文攻武嚇力道未減,多次惡意禁止我國農產品輸入,並增派軍機、軍艦侵擾,更意圖挖角,顯見赴中國之風險巨大。綜上所述,在中國對臺政治敵對未緩解,並對我國人才以違背企業倫理之惡意挖角、竊取機密狀況停止前,不宜與中國進行交流,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65
提案人:吳思瑤 黃國書
連署人:陳秀寳 張廖萬堅
(四)經查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投資推廣」編列之預算包含辦理園區推廣及提升園區形象;吸引外資及推動國際科技合作等相關經費。惟根據國科會數據估計,新竹科學園區111年用電負載量212.03萬KW、113年度為333.98萬KW,逐年增加為116年的用電負載量352.66萬KW,為3個園區預計用電負載量最高之園區;111至116年增幅達66.33%。竹科管理局統計至111年7月,園區太陽光電設備發電量僅有2.37%。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允宜積極推廣園區用電使用再生能源,以逐步達到2050年淨零排放之目標,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66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五)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於園區各階段發展區進行開發時,未就園區內之交通系統進行整體性規劃,開發計畫多以廠商興建廠房為主,僅保留零星用地供道路及其他公共設施使用,導致園區出現內部路幅狹小、聯接區外道路不足等交通困境。另查,107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整體交通調查及改善方案規劃」報告書亦指出,竹科因廠商提供員工免費停車,以及地方政府編列補貼公車之預算不足造成大眾運輸不發達,使園區呈現「園區內部停車便利、公共運輸不發達、以使用私有運具為主(比率達95%)」之交通特性。而竹科管理局至今僅以調撥車道、交通號誌控管或鼓勵員工共乘、鼓勵調整上、下班彈性時間等方式因應,無法提出有效抑園區車流量之對策。又近來新竹科學園區辦理寶山用地擴建計畫及X基地籌設計畫,可預期完工後將迎來就業人口大量聚集,恐導致交通壅塞情況日益嚴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應積極改善園區交通問題,並針對新擴建園區縝密規劃園區內、外大眾運輸系統,以抑制園區車流量之增加,減輕交通負荷量,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67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秀寳 張廖萬堅
(六)查新竹科學園區宜蘭園區自94年奉行政院核定籌設計畫,持續開發至今已投入85億餘元開發經費。惟依據國科會統計資料顯示,至111年10月止,竹科宜蘭園區土地使用情形已出租土地面積僅占可供出租土地面積之44.38%,相較竹科其他園區而言,招租成效仍有待持續加強。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就如何加強新竹科學園區宜蘭園區土地招租成效提出策進作為,及說明未來數年該園區預估可達成之土地出租率,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書面報告。168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陳秀寳 張廖萬堅
(七)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營建行政」計畫辦理園區用電計畫審查,以及電力供需之協調、安全輔導等相關事項。有鑑於減碳、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已成為全球趨勢,許多大型國際企業如蘋果即要求供應鏈在2050年達到100%再生能源的目標。而我國也在111年3月公布2050淨零排放路徑,以促進關鍵領域之技術、研究與創新,引導產業綠色轉型。經查,新竹科學園區111至116年用電負載量預計需求,將從111年之212.03萬KW,至116年將達352.66萬KW,未來用電需求明顯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而截至111年7月底,新竹科學園區太陽光電設備發電量僅占園區用電量之比重2.37%,占比十分有限。綜上,應審慎研擬有效誘因與配套措施,持續鼓勵、督促園區廠商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以增加再生能源發電量,因應未來用電需求。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就前述事由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73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黃國書 陳秀寳
(八)經查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地政及規劃」編列之預算包含辦理園區土地及房屋等不動產管理及園區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規劃業務。惟根據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竹科管理局於園區規劃時,未就整體交通系統做整體性之規劃,開發計畫多以廠商興建廠房為主,僅保留零星用地供道路及公共設施使用。導致園區內部路幅狹小,聯外道路不足,導致新竹科學園區附近時常交通壅塞。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允宜檢討道路規劃,並縝密規劃大眾運輸系統,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74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九)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地政及規劃」係辦理推動科學園區土地更新規劃發展事宜及提供園區廠商營運服務等業務。查新竹科學園區廠商進駐情形統計,106年有效核准廠商家數535家、已入區登記廠商家數492家,至111年8月底止,增加為有效核准廠商家數615家(14.9%)、已入區登記廠商家數562家(14.2%),園區廠商進駐家數逐年成長,亦帶動用電需求提高。為配合國家溫室氣體行動方案,科學園區應制定逐年減碳規劃,並積極推動節能、創能、儲能之減碳措施,以達2050淨零碳排之目標。惟據統計,新竹科學園區之太陽光電設備發電量占園區用電量之比重僅2.37%,推動成效顯待提升。鑑於園區進駐之廠商多為高耗能之半導體產業,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應提出設置再生能源之逐年目標,以因應未來用電需求,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75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秀寳 張廖萬堅
(十)新竹科學園區交通壅塞情形長年為人詬病,查2018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整體交通調查及改善案規劃」報告書所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竹科管理局透過調撥車道、交通號誌控管、鼓勵員工共乘、鼓勵調整上下班彈性時間等方式,惟仍未能有效抑制園區車流量及改善交通壅塞情形。鑑於竹科新竹園區周遭目前持續辦理包含寶山用地擴建計畫、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畫、X基地籌設計畫等開發規劃,預計未來於該地區就業人口將持續增加,恐使尖峰時段塞車情形更加嚴重。爰請竹科管理局持續與地方政府、交通部、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及園區廠商等單位研議改善計畫,另新設園區亦應審慎納入交通運輸規劃考量,以免交通壅塞情形持續惡化。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新竹科學園區周遭交通壅塞情形提出具體改善策進作為書面報告。177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陳秀寳 張廖萬堅
第3項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原列6億9,466萬2千元,除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1億6,096萬2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8項:
(一)鑑於淨零排放、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已為全球趨勢,大型跨國企業皆要求其供應鏈需於2050年達到100%再生能源之目標,國家發展委員會亦於111年3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之施政目標亦扣合淨零科技領域,聚焦前瞻性或突破性之淨零科技研發,引導產業綠色轉型。經查中部科學園區111至116年之用電負載量預計需求,將從111年之195.72萬KW,提升至116年之341.42萬KW,顯見未來用電需求呈現逐年遞增之趨勢,而據科學園區管理局統計截至111年7月底,中部科學園區太陽光電設備發電量僅占園區用電量之比重3.35%,占比十分有限,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儘速研擬有效誘因與配套措施,持續鼓勵園區廠商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增加再生能源發電量。綜上所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針對上述事由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進作為書面報告。183
提案人:吳思瑤 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二)中部科學園區至111年7月底止,逾期未收回租金為3,011萬1千元,其中,以逾期期間2至4年之1,611萬6千元最高、6至8年986萬3千元第二高。另外,中部科學園區應改善二林園區與中興園區出租率低,二林園區因環保議題爭訟多年,於107年5月通過二階環評,重啟開發,然而,近期受疫情及原物料高漲影響,部分廠商退租土地或放緩投資計畫,導致出租率持續低落。而中興園區因屬研發型園區,且環境影響說明書規定除文化創意產業外,不得製造量產,引進廠商之產業類別受限,致出租率亦未如預期,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就如何改善逾期租金與促進招商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84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三)中部科學園區至111年7月底止,逾期未收回租金為3,011萬1千元,其中,以逾期期間2至4年之1,611萬6千元最高、6至8年986萬3千元次之。另查,二林園區與中興園區之出租率低落,二林園區係因環保議題爭訟多年,雖於107年5月通過二階環評審查,重啟公共工程開發,惟近期受疫情及原物料高漲影響,部分廠商退租土地或放緩投資計畫,導致出租率持續低落。而中興園區因屬研發型園區,且環境影響說明書規定除文化創意產業外不得製造量產,引進廠商之產業類別受限,致出租率亦未如預期。
園區別 |
總面積 |
可供出租面積(A) |
已出租面積(B) |
出租率(B/A) |
中科二林園區 |
631.04 |
133.69 |
44.73 |
33 |
中科中興園區 |
36.58 |
17.98 |
9 |
50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應改善二林園區與中興園區之招商情形及積極催收逾期未收回租金,以維護園區權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85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秀寳 張廖萬堅
(四)經查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投資推廣」編列之預算包含辦理園區吸引高科技產業進駐,帶動中部地區產業轉型與升級之相關事項。根據國科會統計,中部科學園區至111年8月底,有效核准廠商家數為236家;惟已入區登記廠商僅有151家,僅占核准廠商家數64%,為3個園區最低。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允宜檢討招商進程,積極辦理相關招商程序,以吸引廠商確實進駐中科園區,以達中部科學園區設立之目的,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86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五)查中部科學園區二林園區籌設期間因涉及大量土地徵收、環境污染疑慮等,引發居民及各界團體抗爭,至2018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二階環評通過,正式對外招商,持續開發至今已投入181億餘元開發經費。惟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統計資料顯示,至2022年10月止,中科二林園區土地使用情形已出租土地面積僅占可供出租土地面積之39.92%,相較中科其他園區而言,招租成效仍有待持續加強。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就如何加強中部科學園區二林園區土地招租成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策進作為書面報告。187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六)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環安行政」編列之預算包含辦理園區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等相關經費。惟中部科學園區之用電負載量由106年的94.29萬KW增加至110年的156.25萬KW,增幅達65.71%,為3個科學園區增幅最大,未來亦不排除會再增加。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允宜儘速規劃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因應未來園區用電需求,使園區內之科技產業能有穩定之電力,俾利科技產業發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92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七)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營建行政」計畫辦理園區用電計畫審查,以及電力供需之協調、安全輔導等相關事項。有鑑於減碳、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已成為全球趨勢,許多大型國際企業如蘋果即要求供應鏈在2050年達到100%再生能源的目標。而我國也在111年3月公布2050淨零排放路徑,以促進關鍵領域之技術、研究與創新,引導產業綠色轉型。經查,中科111年至116年用電負載量預計需求,將從111年之195.72萬KW,至116年將達341.42萬KW,未來用電需求明顯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而截至111年7月底,中部科學園區太陽光電設備發電量僅占園區用電量之比重3.35%,占比十分有限。綜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應審慎研擬有效誘因與配套措施,持續鼓勵、督促園區廠商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以增加再生能源發電量,因應未來用電需求,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94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黃國書 陳秀寳
(八)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建管行政」辦理有關園區籌設、開發、土地取得及營運管理等相關事項。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111年10月3日召開中部科學園區擴建二期環評案審查會,中科已主動降低開發強度,開發面積由94.62公頃縮減為89.75公頃,保留大規模的公園綠地,並降低用水、用電量。但仍被質疑用水、用電只減5%降幅太小,有加重台中市整體的環境負載之虞。環評委員即要求加嚴空污排放限值,與加強廢棄物能自主處理,並於會議結論請中科在111年12月31日前補正後再審。惟中科擴建二期攸關半導體及上中下游產業在中台灣的布局,更為擴大台灣整體科技發展動能,以維持我國半導體產業的全球競爭力。因此中部科學園區應儘速完成環評等相關程序,並加強對外說明,協助大眾釐清相關疑慮,以兼顧環境永續與產業發展。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95
提案人:張廖萬堅 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第4項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原列11億7,555萬1千元,除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4億0,348萬2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112年度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第4目「園區業務推展」預算編列1億2,680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8-204
提案人:吳思瑤 何欣純 陳秀寳 鄭正鈐
張廖萬堅
連署人:賴品妤 范 雲 林宜瑾 吳怡玎
林奕華 黃國書
(二)政府積極發展我國高科技產業,南部科學園區3期亦啟動擴建計畫,將擴大納入更多廠商。惟近年南科之用水、用電,以及廢棄物處理量能皆有極大需求,尤其在企業廢棄物處理方面,已排擠一般民生廢棄物處理量能,亟需改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應積極思考南科廠商之廢棄物處理量能,尤其在南部科學園區3期擴建之際,更需及早擬定與增設廢棄物處理措施。205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三)鑑於淨零排放、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已為全球趨勢,大型跨國企業皆要求其供應鏈需於2050年達到100%再生能源之目標,國家發展委員會亦於111年3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之施政目標亦扣合淨零科技領域,聚焦前瞻性或突破性之淨零科技研發,引導產業綠色轉型。經查南部科學園區111年至116年之用電負載量預計需求,將從111年之225.96萬KW,提升至116年之342萬KW,顯見未來用電需求呈現逐年遞增之趨勢,而據科學園區管理局統計截至111年7月底,南部科學園區太陽光電設備發電量僅占園區用電量之比重2.83%,占比十分有限,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儘速研擬有效誘因與配套措施,持續鼓勵園區廠商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增加再生能源發電量。綜上所述,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進作為書面報告。198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黃國書 陳秀寳
(四)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投資推廣」中「產學研發業務經費」預算編列2,006萬3千元,較111年度增列管理課程與專題研討人才培訓及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等經費521萬1千元。經費增加較多,並未詳細說明使用效益,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2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五)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營建行政」計畫辦理園區用電計畫審查,以及電力供需之協調、安全輔導等相關事項。有鑑於減碳、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已成為全球趨勢,許多大型國際企業如蘋果即要求供應鏈在2050年達到100%再生能源的目標。而我國也在111年3月公布2050淨零排放路徑,以促進關鍵領域之技術、研究與創新,引導產業綠色轉型。經查南部科學園區111至116年用電負載量預計需求,將從111年之225.96萬KW,至116年將達342萬KW,未來用電需求明顯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而截至111年7月底,南部科學園區太陽光電設備發電量僅占園區用電量之比重2.83%,占比十分有限。綜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應審慎研擬有效誘因與配套措施,持續鼓勵、督促園區廠商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以增加再生能源發電量,因應未來用電需求,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3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黃國書 陳秀寳
(六)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區業務推展」項下「建管行政」編列之預算包含辦理園區各期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規劃業務及永續園區等業務。按國科會提供之111至116年用電負載量預計需求南部科學園區111年預計用電負載量為225.96萬KW、113年為266.76萬KW,連年增加至116年的342萬KW,總增幅達到51.35%。惟據南科管理局111年7月統計,園區太陽光電設備發電量僅占總用電量2.8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允宜持續鼓勵廠商設置再生能源設備,並配合2050年淨零排放之時程,穩定園區之用電,俾利科技產業發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4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黃國書 林宜瑾
二、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原列431億3,828萬5千元,增列「財產收入」項下「權利金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31億4,828萬5千元。
2.基金用途:431億3,828萬5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原列0元,增列1,000萬元,改列為1,000萬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無列數。
(五)通過決議7項:
1.112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基金用途」預算編列431億3,828萬5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17
提案人:陳秀寳 鄭正鈐 黃國書 范 雲
賴品妤 吳思瑤 張廖萬堅
連署人:林宜瑾 萬美玲 吳怡玎
2.112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生物醫農科學研究發展」項下「生物醫農科學策略專案研究」計畫中新增辦理「腦科技創新研發及應用計畫」預算編列2億4,500萬元,聚焦精準健康,透過跨領域及國際鏈結,以破解大腦奧秘、臨床應用、產業效益為導向,發展腦與神經科學之創新突破研究與關鍵技術。經查「腦科技創新研發及應用計畫」之計畫目標,112至113年以開發商品化技術、進行相關專利布局及發展關鍵技術雛型品為主,114至115年度納入獲取專利數(至少10件)及累積技轉金額或研發投資之技術價值(至少達4,000萬元)。惟查該計畫之相關計畫「台灣腦科技發展及國際躍升計畫」108至110年度申請及獲得專利數分別為18件、16件及34件,產學合作數則分別為7件、24件及2件,且109及110年度各有技轉與智財授權6件及1件,顯示「腦科技創新研發及應用計畫」之績效目標設定過低。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3.112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國際科技合作」預算編列8億7,490萬元。根據「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預算書第3頁施政重點說明「(三)臻善科技人才生態系,打造科技外交新據點-2.深化國際科技合作,接軌全球資源與能量,建構科技外交網絡。」惟在國際晶片戰爭中,美日等國競相運用政策工具,削弱臺灣半導體能量,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駐外科技組對此卻未能及時回報與示警。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針對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前往美日設廠對台灣半導體衝擊影響評估及後續因應作法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黃國書 何欣純
4.112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研發成果收入運用計畫」,目的為透過妥善運用研發成果收入,來達到促進「科研發展」,以及擴散「科研成果」。因此,計畫申請內容應符合上述目標。經查該計畫近5年花費52億元經費,衍伸收入僅有6,000萬元,且節錄部分計畫,有觀摩參訪等各部會應可自行編列、可預期之計畫內容。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強化收入運用計畫把關機制,將可預期性、例行性計畫回歸各部會預算編列,使各部會更妥善運用研發成果收入,以符合「研發成果收入運用計畫」訂定之目標,避免資源之浪費。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完善收入運用計畫把關機制,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
提案人:范 雲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5.我國正積極研擬「臺灣無人機產業發展方案」,期望結合產官學研能量,推動無人機產業發展。然,近日有關國慶晚會表演之無人機,部分零件疑似為中國製造,相關調查尚在進行中。目前初步調查結果,無人機中國製的部分為無涉及資安之馬達、電池、外殼等零件,而與資安相關之關鍵零件則為歐美製,因此無資安疑慮。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政忠111年11月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時針對此案,曾提及無人機應介接國際標準,建立資安檢測機制。未來如有需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將協調數位發展部與民間資安檢測單位,建立有公信力第三方驗證制度。資安議題是重要國安議題,面對近年中國各項滲透行動,政府部門不可不審慎應對。國科會主委身兼科技政務委員與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副召集人,而國科會科技辦公室為跨部會協調重要單位,應肩負協調各部會共同維護國家資安之重任。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全面盤點無人機相關法規,並與相關部會(如數位發展部、交通部、經濟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研議無人機資安檢測完善機制之規劃報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
提案人:范 雲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6.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為協助大專校院強化延攬國際頂尖人才及留住國內優秀人才,自107 年起依行政院核定教育部「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政策,訂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為有效推動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國科會應針對該計畫進行績效評估,並持續精進計畫內涵。現已知,國科會未有受補助對象類型統計分析,僅有年齡、申請領域之人數統計,缺乏性別以及國內外人才受補助比例等重要統計,更無法得知各群體受補助比例之差異並檢視其合理性。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改進上述問題,並提出績效評估報告,內容至少要包括:(1)未來將新增的統計項目,如性別、是否為新進延攬人才等;(2)就國科會既有的統計項目(例如年齡、領域、外國籍),提供完整統計分析,包含各群體中受補助者占母體之比例,以及各群體間就該比例之比較及分析等;並將前述統計分析,納入未來績效評估標準;(3)新的績效評估標準。並於2023年1月31日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15
提案人:范 雲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7.有關112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項下「海外人才交流」中「旅運費」之「推動兩岸科技交流、兩岸學術議題交流研究會議、科技研討會議等」預算編列47萬7千元。然據法務部調查局指出,自110年起,專案偵辦中國對我國高科技產業之人才挖角,至少查獲40起迂迴來臺惡意挖角、竊密等不法行為案件,且中國對臺灣文攻武嚇力道未減,多次惡意禁止我國農產品輸入,並增派軍機、軍艦侵擾,更意圖挖角,顯見赴中國之風險巨大。綜上所述,在中國對臺政治敵對未緩解,並對我國人才以違背企業倫理之惡意挖角、竊取機密狀況停止前,不宜與中國進行交流,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針對前述事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6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林宜瑾
三、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207億6,908萬9千元,增列「業務收入」項下「租金及權利金收入」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07億7,208萬9千元。
2.業務總支出:162億1,522萬3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原列45億5,386萬6千元,增列300萬元,改列為45億5,686萬6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00億1,996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9億1,177萬2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6,360萬6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3項:
1.新竹科學園區14萬多就業人口,但是宿舍卻只有1,412間,只有就業人口的零頭,這也難怪為什麼園區上下班的車流可以癱瘓新竹市東區和新竹縣竹北市。這1,412間宿舍很多都是新竹科學園區設置初期就用到現在,不論是防震還是電力供應都已經跟不上現在的生活型態,為了避免影響現有住戶的權益。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宜先在園區現有的宿舍區內蓋棟新宿舍,把舊宿舍的住戶移到新宿舍,再把舊宿舍重建成更大更好可以住更多人的宿舍,同時也要規劃新的宿舍區,讓更多的就業人口可以就近上下班,紓緩新竹市和新竹縣竹北市的交通。4
園區別 |
宿舍類型 |
111年度收費標準 (元/每平方公尺㎡) |
已出租 |
待出租 |
|||
間數 |
比率 |
間數 |
比率 |
||||
新竹科學園區 |
新竹 園區 |
單身 |
277.55~293.984 |
678 |
88.74 |
86 |
11.26 |
有眷 |
121.21~252.143 |
734 |
97.35 |
20 |
2.65 |
||
新竹生醫園區 |
單身 |
119 |
15 |
100.00 |
0 |
0 |
|
中部科學園區 |
臺中 園區 |
單身 |
108 |
400 |
100.00 |
0 |
0 |
有眷 |
110 |
80 |
80.00 |
20 |
20.00 |
||
中興 園區 |
租賃 |
房屋現值10%+土地租金單價(9.94~9.96)×使用面積(詳說明) |
11 |
- |
0 |
- |
|
南部科學園區 |
臺南 園區 |
單身 |
87 |
1,561 |
90.76 |
159 |
9.24 |
有眷 |
87 |
163 |
99.39 |
1 |
0.61 |
||
主管 |
87 |
70 |
97.22 |
2 |
2.78 |
||
高雄 園區 |
單身 |
85 |
513 |
90.16 |
56 |
9.84 |
|
有眷 |
65 |
44 |
91.67 |
4 |
8.33 |
||
主管 |
61 |
5 |
41.67 |
7 |
58.33 |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吳怡玎 萬美玲
2.新竹科學園區成功的經驗帶動全國各地爭設科學園區。惟科技產業多是高耗能產業,且以新竹科學園區為例,園區內就業人數及週邊協力廠商合計涵蓋之人口規模,直接衝擊桃竹苗地區之經濟、社會、環境發展。考量科學園區影響地方發展甚鉅,爰此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各科學園區對於週邊城鄉生活需求(應包含但不限於交通、教育、居住正義、醫療、環境污染等項目)之評估及如何改進與在地連結之規劃書面報告。5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萬美玲 吳怡玎
3.112年度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編列400億1,996萬8千元。經查,截至111年7月底止,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所辦理之10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曾辦理計畫修正之項數共7件,比率高達七成,修正次數1至3次者共4項,4次以上者計3項。曾修正計畫中增加經費逾100億元者,包括「新竹科學園區建設計畫」淨增加669億2,800萬元、「南部科學園區建設計畫」淨增加642億3,600萬元及「中部科學園區建設計畫」淨增加543億6,500萬元;另有「中興園區籌設計畫」淨減少經費44億2,500萬元,顯示各科學園區應檢討預算籌編之妥適性。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何欣純 林宜瑾
四、112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鄭召集委員正鈐補充說明。審查結果如下: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2年度預算書案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4億3,393萬2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4億4,300萬9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907萬7千元,照列。
(三)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250萬元,照列。
(四)資金運用:應依據業務收支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五)通過決議3項:
1.有鑑於氣候變遷對臺灣本土衝擊以及建構調適能力的必要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111年推動4年期「建構面對氣候緊急狀態下之韌性臺灣」中程綱要計畫,於此同時,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執行第4期「氣候變遷服務平台」(TCCIP)計畫。TCCIP計畫前期計畫以產製大量氣候變遷資料提供外界進行本土衝擊應用為主,第4期則新增更高解析度的氣候模擬資料,並強化氣候研析的科學分析,以提供國人更能理解的本土氣候資訊。TCCIP計畫之重要目標係將相關資料及分析提供予學研單位科學研究、政府調適施政、一般民眾科普知識以及產業應用,惟使用者進用相關資料時,常遭遇資料尺度不合用、資料項目無法對應實務需求等困難,爰此,請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針對氣候變遷風險辨識的資料需求,以及資料治理之架構、流程、需求者分析、使用者體驗等,與環境保護署及各業務主責部會協調合作,研擬氣候變遷資料治理之機制與規範,包括資料保護及資訊安全等相關政策。1
提案人:吳思瑤 賴品妤 范 雲 洪申翰
2.為配合新南向政策,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自107年度起受託辦理「建置維運新南向國家整合式災害情資決策系統與智慧防震技術輸出計畫」。原規劃分4個階段於6至7個新南向國家建置數位化環境監測系統,透過收集數位化資料以提供防災基礎資訊。該計畫施行第1年由菲律賓、印尼、越南、泰國與印度中選擇合作國家;第2年後,除維運與強化已完成安裝之系統外,並逐年增加合作國家。經查108至110年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於菲律賓、尼泊爾、不丹及越南等4個國家建置監測站計83站,其中108年於尼泊爾及不丹各設置12站皆已結束維運;另108年於菲律賓建置26站及109年於尼泊爾建置13站監測站,受到當地基礎建設欠佳等因素影響,110及111年1至7月底各妥善率平均為50%及62%。而原預計於110年間於越南設置20站,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亦延至111年7月起安裝。鑑於該計畫原目標係透過災害情資決策及智慧防震技術之輸出,以帶領國內防災產業擴展海外市場,惟部分觀測站已結束維運,且維運中監測站之妥善率亦不高,爰請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鄭正鈐
3.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係為提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研發能力、推動災害防救科技成果及技術之落實應用而設立。經查災防中心於108至110年度之自籌收入預算數分別為6,031萬元、6,552萬8千元及7,061萬元,決算數為1億7,421萬2千元、1億2,466萬3千元及1億2,774萬4千元。收入決算雖高於預算數,惟其來源多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以外之政府單位。其中,來自民間之收入決算數分別僅1萬1千元、5千元及3千元,不僅占總收入比例低落,且呈逐年遞減趨勢。另查,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第23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監督機關應邀集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辦理本中心之績效評鑑;其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之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績效評鑑之內容如下:一、…。三、本中心年度自籌款比率達成率。四、本中心經費核撥之建議。五、其他有關事項。」災防中心於108至110年度決算收支相抵,分別短絀612萬8千元、389萬5千元及532萬8千元,111及112年度更預計短絀811萬5千元及907萬7千元,顯示災防中心近年短絀情形日益成長。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應提升民間自籌收入、改善短絀情形,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鄭正鈐
五、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六、在不影響文意前提下,授權議事人員依「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報告與黨團協商之範例」整理。
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及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