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中午12時20分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11時47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劉世芳 陳椒華 洪孟楷 陳素月 李昆澤 魯明哲 林俊憲 趙正宇 蔡易餘 許智傑 陳雪生 劉櫂豪 傅崐萁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楊瓊瓔 陳亭妃 李貴敏 張其祿 廖婉汝 高嘉瑜 羅明才 何欣純 黃世杰 邱臣遠         廖國棟Sufin.Siluko

委員列席11人

列席官員: 12月14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路政司

司長

林福山

  人事處

副處長

黃弘君

  總務司

副司長

曾慧鶯

 鐵道局

局長

伍勝園

  主計室

主任

許聖恩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杜 微

  主計室

主任

曹棟鈞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簡任視察

王前鎧

 基金預算處

科長

戴群芳

      12月15日(星期四)

交通部

政務次長

陳彥伯

  路政司

司長

林福山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科技顧問室

簡任技正

李 霞

  管理資訊中心

簡任技正

李 霞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參事

黃運貴

 公路總局

局長

陳文瑞

  主計室

主任

張莉婷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主計室

主任

蕭淑心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科長

曾驛勝

 基金預算處

科長

戴群芳

主  席:魯召集委員明哲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江建逸專  員 劉芳賢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林立偉薦任科員 陳穎萱 科  員 黃玉如

12月14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二、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三、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決議:

一、本(14)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14)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鐵道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2項 鐵道局及所屬1,73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9項 鐵道局及所屬95萬4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2項 鐵道局及所屬原列623萬8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租金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623萬8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0項 鐵道局及所屬46萬9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7項 鐵道局及所屬65億8,233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1項:

(一)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2億1,897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許淑華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鐵路監理檢查員進用進度遲遲未如預期,然鐵道局卻於鐵路監理檢查業務理應擴大辦理,藉以積極提升我國鐵道安全之際,卻在一般行政預算數上,相較前一年度再減少編列甚多。如此,除有悖我國中央政府總體公務預算112年度增加編列以提升行政效能,更恐因行政量能萎縮因而影響鐵道監理下之安全維持。爰此,特提案凍結「一般行政」20%預算數,俟後並要求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112年度如何在一般行政預算數相比上年度縮減之下而能有效提升鐵路監理檢查業務」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共編列9萬3千元。該計畫內容係赴香港考察列車雙號誌系統安裝測試實務,考量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且兩岸關係不明,派員出訪計畫能否執行仍待觀察,且該會議是否有其參加之必要性尚需審慎評估,爰此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應予全數凍結(9萬3千元)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參與該項會議之必要性,提出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3.鐵道局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國外旅費」共編列1,186千元。依11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所示,考察各國之計畫目的略為借鏡國外經驗及所長,促進國內鐵道發展及技術應用等,然國外旅費乃連年編列之常設預算,其考察國家或項目雖各年略有不同,其主軸仍不離上述所言範疇,惟鐵道局之鐵道工程卻屢屢標新立異,造成工程進展延宕,甚有安全疑慮。爰此,建議凍結50%,待鐵道局闡明為何連年出國考察、借鏡他國鐵道技術,而我國鐵道工程技術及其應用卻仍無法他國齊驅,以及如何將他國經驗,實際應用於我國鐵道建設,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4.鐵道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國外旅費」編列118萬6千元,係為「實地赴他國考察、觀摩及交流各項鐵道資訊及技術規範,借鑒他國經驗,為本國政府扶植國內鐵道產業發展之參考」。

國際疫情逐漸趨緩,各國防疫轉為「共存」、「流感化」,出國考察的效益將更為提升,惟112年度預計共6項派員出國計畫,五項考察、一項會議,然而考察集中於東北亞國家,雖可理解氣候、地形條件與我國較為相近,但歐美等國的先進技術亦應有可參照之處。

爰此「一般行政-國外旅費」原編列118萬6千元,提案凍結10%,俟鐵道局說明考察僅規劃東北亞國家之緣由,並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始得動支。【6】

提案人:劉世芳 蔡易餘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二)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2目「鐵道業務」編列304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鐵道局112年度對於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將辦理112年度地價稅與房屋稅費237萬元繳納作業,並計入歲出預算編列中。然而,查在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高雄行政大樓等相關租金收入,僅編列土地出租及辦公室出租共計314萬元租金收入預算數,在扣除支出之237萬元稅捐及規費預算數,以及難以量化之行政成本後,兩者間之77萬落差實凸顯低價賤租之虞,更枉顧財團法人具備有自身財務獨立定位與義務。爰此,特提案凍結「鐵道業務」30%預算數,俟後要求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鐵道局112年度產管開發業務執行規畫總檢討」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鐵道局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鐵道業務」共編列3,042千元。該預算之預期成果雖包含督導工作計畫執行成效與提升鐵道相關機電技術,然鐵道局近年來之工程品質卻不如預期,如桃園機場捷運之平均速率、行車時間及班距,未達合約標準等。爰此,建議凍結10%,待鐵道局針對日後我國鐵道工程如何確實符合招標要求,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為提供國內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發展使用之辦公場域,以協助鐵道產業開發,促進國內鐵道系統安全,鐵道局辦理高雄行政大樓及燕巢監控站之土地及辦公室出租繳納地價稅及房屋稅費,然112年度鐵道業務編列預算較去年度增加產管開發業務237萬1千元,爰提案凍結預算25萬元,建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新增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行政能量進行效益評估,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三)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6,139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許淑華 陳椒華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鐵道局112年度「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項目編列內容,即北、中、南、東各工程處之業務費、設備及投資、獎補助費之總計數。然而,在徒有各工程處預算內容揭露之際,卻未見主管機關積極釋疑未來於112年度將如何不再發生有例如111年度單一月份之間,便有鐵道局台南段的鐵路地下化工程鋼樑不慎敲毀圍籬,入侵軌道,致區間車來不及剎車直接擦撞,以及鐵道局因對花蓮路段進行抽換鋼軌作業而造成約十公尺路基軟弱、軌道不平整,導致臺鐵鳴日號險出軌情況。爰此,特提案凍結「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15%預算數,俟後要求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鐵道局112年度落實各區工程處鐵道安全作業執行規劃總檢討」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共編列2億6139萬2千元,其用途為各工程處之業務費等,依據臺鐵局軌道安全事件統計,自107年6月11日成立至111年10月,因鐵道局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合計64件,且今年截至10月底亦已累計8件,影響鐵路安全與旅客權益。鐵道局應落實鐵道工程進行之安全,爰此,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共編列2億6139萬2千元,應予凍結10%,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鐵道局施工如何避免軌安事件並提升安全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3.鐵道局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共編列261,392千元。近期軌道建設計畫未能於計畫時間內達成,經查為系統難以整合之故,此況除有損人民信賴之外,亦彰顯我國鐵道建設事前之設計、管考不良,實有違預算案所言之達成計畫目標與提升績效等預期成果。爰此,建議凍結10%,待鐵道局針對如何強化軌道機電號誌系統整合,以及如何防止日後再因系統整合延宕工程進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許淑華

4.2018年,臺鐵普悠瑪號翻覆奪18條人命,司機員尤振仲於開庭時表示,「有受訓但沒考試,怎能期待他正確駕車」,對此,臺鐵局表示,尤振仲經檢定合格取得交通部核發列車駕駛執照,具駕駛普悠瑪號等電聯車車種資格。

經查,臺鐵車種多,列車有韓國製、日本製,而太魯閣與普悠瑪分別各由不同日本車廠製造,然司機員證照制度過於粗略,並未因應多元車型,取得個別證照,導致一張電聯車證照可以開6種不同的電聯車,而有上述「具車種駕駛資格,但不熟悉某車型」之情形。

為確保司機員熟悉各車種、車型,提升危急時刻做出正確判斷的機率,防止事故發生,爰此提案凍結國家鐵道建設管理預算10%,請交通部鐵道局會同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實施證照分流」進行檢討,並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5.自107年6月成立至111年7月,因鐵道局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包含:重大行車事故1件、行車異常事件61件,合計共63件,鐵道局雖已逐案檢討發生原因,並研擬增訂相關精進作為,然近期工程仍不斷出包。自媒體發出鐵道局七個月連出七次包的新聞後,後續又發生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工程挖破污水管事件、嘉義火車站地下道樓板「坍塌」,花蓮南平至萬榮雙軌化工程工人誤觸高壓電送醫不治等大大小小的意外。

為確保行車安全、維護旅客權益,及提升鐵道局臨軌工程安全防護,爰此提案凍結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10%,請鐵道局強化鐵道工程之施作與管理及督導工作,並強化與臺灣鐵路管理局之介面管理與整合,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6.鐵道局112年度歲出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項下編列2億6139萬2千元,主要辦理鐵道工程之管理及工程進度督導作業等工作。惟依據臺鐵局軌道安全事件統計,自107年6月11日鐵道局成立至111年10月,因鐵道局工程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合計64件,影響鐵路行車安全與旅客權益,鐵道局為鐵道監理之權責單位,應落實鐵道工程之安全,確保鐵路正常營運。爰此鐵道局112年度歲出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項下編列2億6139萬2千元,應予凍結1000萬元,俟鐵道局就鐵道工程軌安事件提出安全檢討報告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劉櫂豪 劉世芳 李昆澤

7.鐵道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南部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編列6984萬2千元。

有關高鐵南延之評估規劃,包含工程期程如何避免影響公路、臺鐵之旅運,以及如何銜接既存之交通建設,交通部、鐵道局應儘快協調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結合環評結果,加速相關決策。

爰此「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南部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原編列6984萬2千元,提案凍結5%,俟鐵道局說明相關規畫,並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始得動支。【16】

提案人:劉世芳 趙正宇 劉櫂豪

(四)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編列50億9,477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趙正宇 李昆澤 劉世芳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陳雪生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鐵道局於112年度預算「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編列50億9,477萬7千元,該項目是為辦理鐵路及捷運相關建設預算。經查,臺鐵局工程建設屢因工程施工疏失導致行車異常事故,如今年6月發生因抽換鋼軌操作不確實,發生鳴日號行經時出現異常跳動,險些出軌,經統計自107年6月11日成立至111年7月止,因施工不慎造成鐵路行車異常事故包括:重大行車事故1件、一般行車事故1件、行車異常事件61件,合計63件,平均每年發生約16件,共造成456次列車延誤,累計1,6242分鐘,影響旅客達88,808人次之多,惟工程疏失應可預先防範,仍未見鐵道局提出有效改善做為,為確保有關鐵道工程均能如期如質完成,且避免因施工疏失導致異常事故,故建議刪除該項預算2億元並凍結1/10,待鐵道局針對施工疏失防範提出具體改善之專案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2.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預算「鐵路建設計畫」編列29億4377萬7千元。唯近年鐵道局因施工疏失,於107年6月至111年7月共發生63起鐵路行車異常事故。建議凍結112年度該預算10%,俟鐵道局針對施工疏失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8】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3.鐵道局於ll2年度預算案「鐵路建設計畫」編列29億4377萬7千元,相較1l1年度編列24億3462萬3千元增加5億915萬4千元,主要支出在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增設臺鐵平鎮臨時站建設計畫、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等業務。據鐵道局資料統計,自107年6月11日成立至111年7月,因鐵道局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包括:重大行車事故1件、一般行車事故1件、行車異常事件61件,合計63件,顯見相關作業流程需檢討改善。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2億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19】

提案人:陳素月 劉世芳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4.鐵道局於ll2年度預算案「鐵路建設計畫」編列29億4377萬7千元,相較1l1年度編列24億3462萬3千元增加5億915萬4千元,主要支出在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增設臺鐵平鎮臨時站建設計畫、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等業務。本計畫自112年度新增編列辦理「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惟就111年8月31日鐵道局召開「高鐵沿線電纜槽光纜佈設加速施工計畫書審查及督工人力監看人員調度協調會議」紀錄顯示,本計畫於高鐵沿線電纜槽辦理光纜佈設作業時,屢因高鐵公司督工人力有限而導致無法如期進場施工,顯見相關作業流程需檢討改善。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2000萬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20】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5.鐵道局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鐵路建設計畫」共編列2,943,777千元。鐵道局112年度編列之5項延續性鐵路及捷運計畫,自107年6月11日成立至111年7月間,因鐵道局施工所肇之鐵路行車事故合計63件,包含重大行車事故1件、一般行車事故1件、行車異常事件61件等。爰此,為增進鐵道安全,並防止憾事發生,建議凍結2,000千元,待鐵道局逐案檢討事故發生原因,並研擬具體精進作為與改善計畫後,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6.為縫合都市紋理及活動系統,重構高雄市交通路網並強化大眾運輸發展,追求提升運輸效能及創造都市美化,交通部鐵道局發辦理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可消弭改善交通瓶頸及潛在肇事危機,為我國南部地區國人所期待,為督促高雄市鐵路地下化計畫,爰提案凍結預算6000萬元,建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提出詳細建設期程及效益,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7.有鑑於「連結亞太強韌海空網路計畫-高鐵沿線」規劃期程112至115年,共計四個年度。然而,整體經費中有超過78%以上比例將在112年度便規劃執行完畢,等於第一年度便執行逾3/4進度。是以,考量經費分年度執行之安排以及整體計畫執行期程,允宜重新做有效率之分配,方可避免相關行政量能有所虛耗,爰提案凍結「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鐵路建設計畫-連結亞太強韌海空網路計畫」25%預算數,俟後要求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鐵道局112年度『連結亞太強韌海空網路計畫-高鐵沿線』推動效率之執行檢討」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8.鐵道局112年度預算案於「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鐵路建設計畫」新增編列「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5,100萬元,係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案「台灣光纜通道計畫」建置八里至屏東縣枋山間之光纖管道後,接續完成頭城至南港間之光纜通道。

經查:(一)「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高鐵沿線」經費係配合交通部「台灣光纜通道計畫」增建頭城至南港間光纜支線通道建置計畫,連結八里、枋山及頭城3處完整之海底通訊電纜站光纖網路管道,提供更快速光纖網路設備建設。(二)高鐵沿線電纜槽光纜佈設督工人力之調度問題,恐因「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等工程之開辦而愈顯嚴峻。

綜上,鐵道局112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辦理「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基於近期進行高鐵沿線電纜槽光纜佈設之工程及計畫,屢因高鐵公司督工(監看)人力有限致無法如期進場施工,為免即將開辦之「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工程進度受上開因素影響,鐵道局允宜加強協調並妥為因應,俾完善建置全台光纜通道,並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爰此提案凍結「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預算10%,俟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9.鐵道局於112年度預算「鐵路建設計畫-連結亞太強韌海陸空網路計畫」編列5,100萬元,該計畫是為配合交通部「台灣光纜通道計畫」,以連結八里、枋山及頭城3處完整之海底通訊電纜站光纖網路管道,提供更快速光纖網路設備建設。經查,各項工程於高鐵沿線施工時,均須由高鐵公司維修單位督工人員會同監看,惟高鐵公司督工人數有限且須配合全臺調度,該計畫攸關臺灣數位韌性強化及提升國際競爭力,是國家重要資通安全工程,唯恐受高鐵維修單位督工人員不足,影響工程進度進行,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鐵道局針對該計畫如何因應高鐵督工人員不足造成工程進度延宕提出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26】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劉櫂豪

10.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編列3億9250萬元。唯截至111年度,桃園市政府累計應撥付經費12.59億元,尚有5.73億元仍未撥付。建議凍結112年度該預算10%,俟鐵道局針對督促地方政府撥付款項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始得動支。【27】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五)交通部鐵道局辦理南迴鐵路雙軌化計畫可行性評估目前已報交通部核定中,後續將辦理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用地取得、細部設計等相關作業期程,南迴鐵路雙軌化攸關台東地區對外聯絡交通,是重要的基礎交通建設,交通部鐵道局應縮短相關行政作業,加速辦理期程,以加速台東基礎交通建設,促進區域均衡發展。【28】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劉世芳

(六)機場捷運延伸線計畫107年7月經行政院核定第1次修正計畫,期程自99至118年度,總經費138億元,其中由中央負擔經費70.255億元,餘由桃園市政府負擔,並依行政院核定原則由中央先行編列預算支應,再由桃園市政府逐年以區段徵收開發效益及自償性財源挹注,爰中央再行編列土地取得費用20.95億元及自償性經費21.908億元,總計編列113.113億元,此外,該計畫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11.12億元,由桃園市政府負擔。據審計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之審核意見略以,截至109年底止,機場捷運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累計撥付配合款0.45億元已全數支用,交通部鐵道局辦理該計畫可支用經費已幾乎用罄,已無餘裕經費可代墊地方政府應撥付款項,經建請交通部與鐵道局研謀因應對策,俾確保計畫執行順遂,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2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七)「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高鐵沿線經費」乃鐵道局配合交通部「台灣光纜通道計畫」增建頭城至南港間光纜支線通道建置計畫,將連結八里、枋山及頭城等三處完整之海底通訊電纜站光纖網路管道,以期提供更快速光纖網路設備建設。惟近期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及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均於高鐵沿線電纜槽辦理光纜佈設作業,然高鐵公司督工人力有限且無法立即進行調整,以致影響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之計畫及施工期程。基於各家非高鐵公司之廠商於高鐵沿線施工時,均須由督工人員會同監看,而該等督工人力乃為高鐵公司維修單位配合且人數有限,屆時恐影響施工進度,交通部鐵道局允宜儘速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協調人力調度,以利計畫順利進行。【3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八)自107年6月11日成立至111年7月,因交通部鐵道局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包括:重大行車事故1件、一般行車事故1件、行車異常事件61件,合計63件;據鐵道局表示,已逐案檢討發生原因,並研擬增訂相關精進作為,包括:更新「鐵路沿線施工安全作業標準」ISO標準作業程序,並自110年底起增設臨軌工程電子圍籬及電子輔助瞭望員;另交通部已責成鐵道局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妥善溝通施工防護措施,以維護鐵道營運安全。

近年鐵道局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事件)件數 單位:件

年度

107.6.11

-12.31

108

109

110

111.1月

-7月

合計

重大行車事故

0

1

0

0

0

1

一般行車事故

0

0

0

0

1

1

行車異常事件

14

17

11

13

6

61

合計

14

18

11

13

7

63

資料來源:鐵道局。

雖然交通部、鐵道局、臺灣鐵路管理局已有相關改善措施,但民眾仍鮮有所知。為提升民眾對軌道運輸、工程之信心,交通部鐵道局應研議透過多元媒體將相關改善精進措施,向民眾妥善說明,並於2個月內將相關內容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1】

提案人:劉世芳 蔡易餘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智傑 

(九)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以下簡稱機捷延伸線計畫)編列3億9,250萬元,包括:規劃設計及監造費用2,422萬6千元、土建及機電工程等3億6,677萬4千元及工程管理費150萬元。

據審計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之審核意見略以,截至109年底止,機場捷運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累計撥付配合款0.45億元已全數支用,交通部鐵道局辦理該計畫可支用經費已幾乎用罄,已無餘裕經費可代墊地方政府應撥付款項,經建請交通部研謀因應對策,以督促地方政府確實負擔其財務責任撥付款項,俾確保計畫執行順遂。經洽鐵道局提供該計畫截至111年7月桃園市政府經費撥付情形(含配合臺鐵地下化增加經費),桃園市政府已撥付鐵道局機捷延伸線計畫之自償性經費2.58億元及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4.28億元,共撥付6.86億元,惟截至111年度累計應撥付數12.59億元,仍有5.73億元尚未撥付。

爰交通部鐵道局應參據審計部審核意見研謀因應對策,以督促地方政府確實負擔其財務責任撥付款項,並將相關內容於2個月內以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2】

機捷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經費撥付情形(含配合臺鐵地下化增加經費)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項目

106及以前

107

108

109

110

111

合計

自償性經費

應撥數

-

-

1.44

0.83

0.86

1.75

4.88

實撥數

-

-

-

0.45

0.13

2.00

2.58

差異數

-

-

-1.44

-0.38

-0.73

0.25

-2.30

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

應撥數

1.10

0.50

1.67

0.95

1.11

2.38

7.71

實撥數

1.10

0.70

0.98

0.50

-

1.00

4.28

差異數

-

0.20

-0.69

-0.45

-1.11

-1.38

-3.43

合計

應撥數

1.10

0.50

3.11

1.78

1.97

4.13

12.59

實撥數

1.10

0.70

0.98

0.95

0.13

3.00

6.86

差異數

-

0.20

-2.13

-0.83

-1.84

-1.13

-5.73

說 明:111年度實撥數係截至111年7月底之撥付情形;差異數=實撥數-應撥數。

資料來源:鐵道局;立法院預算中心整理。

提案人:劉世芳 蔡易餘 許智傑 趙正宇 劉櫂豪 林俊憲 

(十)依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提供資料顯示,各類別事故改善建議中以鐵道類別落實改善率為最低,結案率僅15.38%,其餘3類中結案率分別為,航空類54.55%、水路類32.20%、公路類18.52%;4類事故項目之列管案件中,也以鐵道類計76件為最多,占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所發布改善建議之比率高達64.96%,其餘3類列管案件數分別為,航空類8件、水路類39件、公路類24件。交通部鐵道局自107年6月起至111年7月底,每年因施工疏失造成行車異常事故平均高達16件,如110年11月發生施工貨車侵入軌道淨空區,又111年6月因鋼軌抽換未依標準流程造成明日號異常跳動,鐵道工程確實施作與否,攸關乘客生命財產安全,惟交通部鐵道局對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所提改善建議消極怠惰,且施工人員疏失所造成之事故,原可預防避免,交通部鐵道局也未積極提出改善之方案,故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於3個月內針對施工人員疏失預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33】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劉櫂豪 蔡易餘 

(十一)依鐵路法第56條之5規定,鐵路機構應根據前一年度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結果,向交通部提出當年度安全管理報告;其報告內容應包括鐵路機構安全管理之組織架構及實施方式、為確保及提升營運安全所採取或擬採取之措施、事故與異常事件之檢討及預防措施、其他與營運安全有關之重要事項等。另交通部已分別於 111年1月3日及6月22日修正公布鐵路行車規則及鐵路法內容,為強化鐵路安全監理,增訂要求鐵路機構應依其系統規模及特性,設置安全管理組織、實施安全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管理系統,並規定該系統應具備之功能,及依該部公告時程實施該系統等規範。惟截至110年底止,大眾捷運法及交通部訂定發布之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尚無明定營運機構應提報年度安全管理報告及建置安全管理系統等推動安全管理事項之相關規定,為強化大眾捷運系統安全標準及監督管理機制,故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於1個月內針對大眾捷運系統之安全管理標準和監督機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蔡易餘 劉櫂豪

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305億4,451萬5千元,增列「營業收入」1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06億4,451萬5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353億1,999萬1千元,照列。

3.稅前淨損:原列47億7,547萬6千元,減列1億元,改列為46億7,547萬6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222億6,011萬8千元,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2億5,011萬8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20項:

1.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用人費用」編列164億3,865萬9千元。惟鐵路運輸屬勞力密集之產業,「用人費用」占「營業收入」295.43億元之55.64%,相較於同屬交通事業機構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介於12%至16%之比率,「用人費用」明顯占比過高。且與各國主要鐵路事業之員工平均每人營業收入相比,我國每人收入最低,顯示我國鐵路事業人力資源未能有效運用,爰該筆預算凍結1億元,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2.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13億1,523萬元,較110年度決算增加1億0,951萬元,較111年度預算增加4,375萬6千元,考量臺鐵112年度「營業收入」預算較111年度減列7億3,168萬元,相關支出應更加撙節,爰此,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13億1,523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3.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4億6,362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有關「專業服務費」共編列預算4億6362萬3千元,較110年度決算增加1億7306萬5千元,較111年度預算增加8586萬5千元,考量臺鐵112年度營業收入預算較111年度減列7億3168萬元,相關支出應更加撙節,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有關「專業服務費」共編列預算4億6362萬3千元,應予刪減2000萬元。【1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劉櫂豪

(2)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專業服務費」項下合計編列4億6362萬3千元,較110年度決算數2億9055萬8千元,增加1億7306萬5千元,顯然預算編列過於寬列,應有撙節空間。爰此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專業服務費」項下合計編列4億6362萬3千元,應予減列500萬元。【12】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4.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勞務成本」編列287億6,628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陳椒華 劉世芳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智傑 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臺鐵勞務人力時受基層職員工反映有所不足,進而影響職務進行時之安全以及所應受保障之勞動權益,復以按臺鐵官方表示112年因應未來公司化改革將舉辦最後一次鐵路特考。是以,外界雖見勞務成本預算數編列287.66億元,且相較前一年度增加2.46億元,但在人力增補計畫、官方允諾提出之留才加薪計畫是否如實做到公平與預算足以支應等,迄今仍未令外界得以釋疑,進而所信臺鐵有能力進行。爰此,特提案減列「營業成本-勞務成本」預算數5%,並另凍結15%預算數,俟後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臺鐵人力增補計畫112年辦理規畫」與「臺鐵112年辦理留才加薪方案如何落實公平原則」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今年四月,集集支線發生高中生假扮司機員闖駕駛室事件;同時期亦有民眾違反公共安全,擅闖行駛中PP自強號後方駕駛室還操作鳴笛;五月也曾發生鐵道迷假扮臺鐵員工混入機務段;七月曾有二名男子闖入鐵軌躺平自拍;十一月,於基隆百福車站有2男學生「3度跳軌折返跑」,上述案例顯示臺鐵局之安保有加強之必要。

為確保行車安全,爰提案凍結站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預算10%,請臺灣鐵路管理局加強巡檢、確實落實安保,檢討駕駛室之管理措施,並於三個月提交書面檢討報告與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3)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於「站務費用-服務費用」編列13億6367萬7千元,其中1億1331萬9千元用於機械及設備修護費,包含各站自動售票機、自動驗票系統、電腦等等站內設備。

高雄推行「MeN Go卡」,整合轄內捷運、公車、輕軌、公路客運、渡輪、YouBike、計程車、共享電動機車及停車轉運停車場等,提供通勤通學及觀光旅遊族群單一行動介面查詢高雄地區所有公共運輸服務,但獨缺臺鐵區間車未能整合。

交通委員會已於11月2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邀集相關部會,研議將臺鐵區間車納入高雄「MeN Go 卡」整合,交通部表示遵照辦理。

爰此「站務費用-服務費用」原編列13億6367萬7千元,提案凍結5%,俟臺鐵區間車納入高雄「MeN Go 卡」整合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劉世芳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智傑

(4)有鑑於臺灣地區都市發展多以鐵、公路沿線為主軸,臺鐵行經各都會區之路段,多為人口密集之廊帶,都會區之通勤需求極高,為彌補捷運建設之不足,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臺鐵捷運化」,藉由臺鐵在沿線各都會區內增設通勤車站、加開通勤電車,提供各都會區與其周邊城鎮便捷之大眾運輸服務。

然臺鐵閉塞區間設計落後,許多新增設之車站未設待避線,路線容量亦不堪負荷,造成快慢車全交織在同一條鐵道上,「慢車卡快車」的情況屢見不鮮,造成列車調度困難,亦拖垮效率。

「臺鐵捷運化」政策缺乏足夠配套,造成列車停站數增多、拉長行程時間、甚至誤點增加旅客與通勤族的不便,爰此,提案凍結電務維持費用項下服務費用預算10%,請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討號誌系統更新、增加閉塞區間之可行性,並針對人流與時間帶進行「旅運行為」之研究,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5)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電務維持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法律事務費」編列預算30萬元,其用途為鐵路平交道事故索賠等訴訟延聘律師,考量部分平交道事故雖不可歸責於臺鐵,然臺鐵仍應積極作為降低平交道事故發生,也需針對過往索賠狀況清楚說明,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電務維持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法律事務費」編列預算30萬元,應予凍結5萬元,待臺鐵局於一個月內,就降低平交道事故之精進作為及歷年索賠情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劉世芳 許智傑

(6)經查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農業與園藝用品之預算共計2992千元,作為工作場所環境綠美化費用。有鑑於政府機關之環境美化預算編列多缺乏詳細計畫,綠化工程也是將原有植栽全部刨除再種植新植物,而有浪費公帑之虞。為確保預算編列之合理性,爰提案凍結機務維持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農業與園藝用品預算10%,請臺灣鐵路管理局說明該經費詳細用途,並提出環境綠美化計畫,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7)為確保行車安全,臺鐵每年固定舉辦「行車保安及站車秩序檢查週」,強化行車安全和檢查。然在11月於保安週期間,一列EMU3000型新自強號停靠台北站時,12節車廂中有4節停在月台外,列車更一度開門,所幸後方車廂無旅客踩空摔下車。

為確保乘客之安全,請臺鐵局確實執行「指差確認」,確認運行時刻表之前方停車資訊與列車編組數,並效法日本鐵道事業,於車內駕駛台標明該班列車編組車輛數以提醒司機員,月台上亦可針對不同固定編組之列車做好停車標示。爰此,提案凍結行車費用項下服務費用預算10%,俟臺鐵局加強SOP訓練,並研擬相關改善方案,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5.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貨運服務費用」編列40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5.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臺鐵112年貨運服務收入預算數相比前一年度減少有28.21%規模,但其他營業成本當中的貨運服務費用卻相比前一年度增加編列有6.61%規模。考量成本有更多的投入,則理應在收入上有對應一致增加的結果,如此方顯收支平衡,是以預算編列上顯有周全釋疑之必須。爰此,特提案減列「營業成本-其他營業成本」預算數10%,並另凍結10%預算數,俟後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臺鐵112年貨運業務營運效能精進暨收支預算計算內容」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租賃成本-國外旅費及國內旅費」共編列2,180千元。查該項預算於說明當中乃辦理國內場站出租、開發,以及參考國外多角化經營及活化運用等旅費,然彰化縣員林火車站站區周邊土地由108年10月辦理招商至111年6月間皆未完成,顯見開發活化等相關業務仍有精進空間。爰此,建議凍結10%,待臺鐵局就臺鐵資產活化現階段之困境與辦理情形,以及我國借鏡他國活化經驗之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租賃成本-服務費用-推展費」共編列4,325千元。近年臺鐵支線客運量均受COVID-19疫情之影響,導致客運量均呈衰退趨勢,然部分轉型為觀光支線之運量,卻早於疫前便開始下降,如深澳線客運量自107年度即開始下滑,平溪線及集集線則均自105年度客運人數即逐年減少,顯見臺鐵局對於鐵道觀光整合及推廣仍有精進空間。爰此,建議凍結10%,待臺鐵局就如何將觀光支線有效結合地方文化、展演及節慶活動,並基此規劃適當行銷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6.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業務費用」編列8億1,673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陳椒華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劉櫂豪 黃世杰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6.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臺鐵112年度「營業費用-業務費用」編列8.16億元,相較上年度增列1.02億元,雖按官方所說乃軟體電腦資安服務及電腦系統維運增加所致,然卻未再有其他經增加後所預估之成效說明。爰此,特提案減列「營業費用-業務費用」預算數10%,並另凍結10%預算數,俟後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臺鐵112年電腦資安預算經費增加編列之說明暨預估成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今年九月,監察院對臺鐵辦理2019年、2020年「工程建設暨政策網路行銷採購」案提出糾正,並認定採購案招標與決標設有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嫌疑。

此外,監察委員亦指出,採購之預算由重大工程管理費及局務業務宣導費共同支應,然工程管理費占比率達九成五以上,但工程建設相關成果卻不足一成,比重明顯失衡;且經費來源也違反「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再者,臺鐵局驗收採購履約過程,發現得標廠商有未依約執行之情形,且結案報告書列載統計指出粉絲專頁回覆率低,然臺鐵局未依約扣罰,亦未針對廠商之履約情形進行分析報告,履約管理顯未落實。

為確保預算編列之合理性、招標過程之公平性及加強履約管理,爰提案減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500萬元,另凍結該項目預算20%,請臺鐵局提供書面檢討報告,並送交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3)臺鐵為環島職場,近期有臺鐵同仁反映,返段受訓對於路程較遠之車站員工而言是差別待遇,尤其南迴線單向,車次更少,遠途車站員工必須更早出門,而致其休息時間遭到嚴重壓縮,有過勞之情形,訓練成效也易受到影響。

為重視人力資源及確保訓練成效與品質,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返段受訓是否納入工時」一事進行討論,並針對受訓細節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如:調整受訓開始時間等,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4)茲因臺鐵管理局辦理舊式摺疊門莒光號汰換業務,於111年度6月底改以新式EMU900型區間快車行駛,導致楊梅站對號列車車次減少,由原先每日11班次減至每日5班次,降幅超過50%,影響人民搭乘權益甚鉅,雖班次及載客量不低於汰換前,惟乘坐對號列車之需求並未降低,臺鐵管理局未經前期市場調查而逕行減少對號列車班次,罔顧民眾使用大眾運輸權益,臺鐵管理局應重新研擬楊梅站對號與非對號車次之比例,兼顧運量及人民之便利。

又臺鐵埔心站於民國96年起曾停靠兩班莒光號列車,後又停駛,雖有埔心站與楊梅站之距離較近之原因,惟埔心站與楊梅站皆為三等站,為何埔心居民無法享受大眾運輸的便利?臺鐵管理局應重新研議楊梅區二火車站對號列車停靠班次之數量,勿將埔心民眾當作次等公民,並兼顧楊梅市民搭乘臺鐵之便利性與權益。

綜上所述,針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所編列預算6,090萬2千元,爰提案凍結3,000萬元,待臺鐵管理局向提案委員及交通委員會提出楊梅區對號列車班次安排計畫書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黃世杰

(5)車站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相關資訊安全之防護作為至關重要。有鑑於近期臺鐵車站、高雄國際機場等重要交通場站均曾發生電子看板遭駭客入侵之情事,桃機公司官網亦曾遭駭客惡意攻擊致使網站停擺,顯見亟需全面檢視車站各項軟硬體設施之資安防護成效。

為維護資訊顯示設備之資訊正確性並確保不受外部惡意攻擊,爰提案凍結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預算20%,請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各車站軟硬體設備之供應廠商是否具中資背景、設備零組件是否含中國製產品進行全面盤點,並加強資安防護壓力測試,於三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6)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預算6090萬2千元,較111年度預算增加3933萬3千元,其主要為電腦軟體服務費較111年增加3393萬7千元,然而其用途項目並無變化,除應說明增列原由外,應針對增列之預期效益進行說明,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預算6090萬2千元,應予凍結500萬元,待臺鐵局於1個月內,就相關預算增列之必要性、預期效率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7.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管理費用」編列8億5,067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陳椒華 許淑華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7.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部鐵道局遲未就鐵路監理檢查員之員額補足,考量該情形對臺鐵管理執行之衝擊甚深,然該影響之因應作為上卻未於任何管理費用編列中所見,實應積極面對。爰此,特提案減列「營業費用-管理費用」預算數10%,並另凍結10%預算數,俟後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臺鐵112年因應我國鐵路監理檢查作業之整備及預期成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有關「管理費用」共編列預算8億5067萬5千元,依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公開資料統計,臺灣鐵路管理局,111年度1月至今共發生6起違反勞動法令之案件,包括違反勞動基準法1件、職業安全衛生法4件、性別工作平等法1件,考量臺灣鐵路管理局身為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規應為本職,仍持續發生違反勞動法規狀況,應深切檢討,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有關「管理費用」共編列預算8億5067萬5千元,應予凍結2000萬元,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改善違反勞動法令之狀況提出書面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3)「國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於今年五月底通過,臺灣鐵路管理局預計將在2024年1月掛牌改制為國營公司。為編列臺鐵預算,臺鐵公司化子法將趕於年底前出爐,然在溝通過程中,卻引爆臺鐵企業工會與產業工會之不滿,認為子法內容尚未充分溝通,就匆忙上路,此外,亦有多位臺鐵局同仁表示,對於未來人力、薪資待遇等權益一無所知。

有鑑於公司化子法涉及臺鐵公司化之運作情況,及牽涉諸多臺鐵員工之權利義務,為俾利臺鐵公司化業務順利推動,爰提案凍結管理費用項下稅捐與規費預算15%,請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後續營運人員之招募計畫進行說明,並盤點各職種、各段之人力,於三個月提交人力增補計畫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4)「國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於今年五月底通過,臺灣鐵路管理局預計將在2024年1月掛牌改制為國營公司。為編列臺鐵預算,臺鐵公司化子法將趕於年底前出爐,然在溝通過程中,卻引爆臺鐵企業工會與產業工會之不滿,認為子法內容尚未充分溝通,就匆忙上路。

有鑑於公司化子法牽涉諸多臺鐵員工之權利義務,為俾利臺鐵公司化業務順利推動,爰提案凍結管理費用項下稅捐與規費預算15%,請臺鐵局抱持開放心態,廣納各工會和員工意見,確保協商過程公開透明,並定期公開相關會議紀錄,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5)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管理費用-稅捐與規費-規費」共編列12,571千元。臺灣鐵路管理局為配合臺鐵公司化之政策,故於112年度編列相關預算以利公司化順利完成,惟臺鐵公司化之十五項子法仍處商議階段,能否與工會就其內容順利達成共識仍有變數。爰此,為有效平衡勞資談判資源,並保障臺鐵員工權益,建議凍結20%,請臺鐵局廣納各工會和員工意見,建議協商過程公開透明,公開相關會議紀錄,俟臺鐵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6)為於113年度成立臺灣鐵路公司,交通部訂於111年度結束前完成臺鐵公司條例相關子法研擬,包括:債務處理、政府協助、增加收益及員工權益等,惟據臺鐵資料顯示,臺鐵公司子法草案共計有15部,其中14部子法草案仍於內部研商階段。然112年度預算行政規費為1255萬9千元,較去年度5萬9千元增加1250萬元,為順利使臺鐵公司化應致力完成子法研擬,爰提案凍結預算120萬元,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儘速於條例子法研擬並規劃時程完成公司化,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4】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8.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費用」編列1億0,638萬9千元,有鑑於「產業創新條例」第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預算應達其總支出預算之一定比例,是以按111年11月最新修正公告之「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支出占總預算比例」,屬運輸管理類之臺灣鐵路管理局,應編列研究發展預算並占總支出預算321.6億元(即「營業成本」303.9億元,加上「營業費用」17.7億元)目標比例至少達0.041%規模。然而,查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費用」項下「其他營業費用」之「研究發展費用」僅編列新臺幣1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321.6億元比例實在低的離譜,離0.041%標準差距甚大,允宜檢討並重新編列之。爰此,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費用」編列1億0,638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後限期於1個月內,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臺鐵112年研究發展費用編列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9.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之「災害損失」編列1,319萬9千元,有鑑於極端氣候威脅加劇,復以我國地理及氣象變化之實務整備所需,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儘速改變連年在「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之「災害損失」編列預算數過低之情形,以及所凸顯整備上僥倖心態。查「災害損失」預算編列紀錄中,109年預算數1,035萬6千元,決算數5,521萬8千元;110年預算數1,582萬6千元,決算數4億7,949萬4千元。是以,112年僅編列1,319萬9千元預算數,勢必將遠低於實際執行數,爰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之「災害損失」編列1,319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後要求限期於1個月內,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臺鐵因應我國災害發生情形之整備及財務編列因應作為總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10.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22億6,01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許淑華 劉櫂豪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0.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2018年,臺鐵普悠瑪號翻覆奪18條人命,司機員尤振仲於開庭時表示,「有受訓但沒考試,怎能期待他正確駕車」,對此,臺鐵局表示,尤振仲經檢定合格取得交通部核發列車駕駛執照,具駕駛普悠瑪號等電聯車車種資格。

經查,臺鐵車種多,列車有韓國製、日本製,而太魯閣與普悠瑪分別各由不同日本車廠製造,然司機員證照制度過於粗略,並未因應多元車型,取得個別證照,導致一張電聯車證照可以開6種不同的電聯車,而有上述「具車種駕駛資格,但不熟悉某車型」之情形。

為確保司機員熟悉各車種、車型,提升危急時刻做出正確判斷的機率,防止事故發生,爰此提案凍結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加強司機員之訓練,並針對「實施證照分流」進行研擬,並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2)國定古蹟台南火車站日治時期1936年完工,迄今逾八十六年歷史。臺鐵局配合地下化工程,於2017年展開古蹟修復,然今年六月傳出,部分修復工項未經文化部變更審議通過,擅自直接施工,不僅敲除破壞外牆磁磚和窗台,二樓鐵道飯店衛浴設備也被移除丟棄,致使「修復工程」未符原先維護、活化與保存文化資產之意旨。

為創造文化資產保存與鐵道文化觀光之雙贏局面,爰提案凍結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10%,請臺鐵局依工程契約進行檢討,並釐清建築師、施工廠商等相關人員之疏失責任,並給予必要處分;另調查承辦之工務單位人員有無疏失責任。此外,亦請臺鐵局定期主動清查與盤點文資現況,強化數位化管理系統,並及早針對鐵道文物之構件、基本測繪資料、操作原理等作業進行研究,並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3)臺灣鐵路管理局(下稱臺鐵)於ll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編列「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26億7300萬元。經查,臺鐵自104年度起編列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惟原6年計畫預計執行期間卻展延為10年,允宜通盤檢討延宕的因素並改進;且今年(111年)中秋連假誤點事故,事故路段花壇員林路段,故障設備經查已8年未更新,汰換設備經費之執行需再檢討;另該計畫於110年間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鑒於該計畫為臨軌工程,允宜落實執行周邊安全防護措施。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百分之十,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方可動支。【40】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4)臺鐵局112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編列26億7300萬元。惟該計畫於110年間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鑒於該計畫多屬鄰近軌道工程,允宜加強執行安全措施。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臺鐵針對落實安全措施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41】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5)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編列「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26億7,300萬元,計畫總經費275億2,240萬元,資金來源全數由交通部增資辦理。

經查:(一)2度修正計畫展延期程,致計畫年期由6年延長為10年,允宜加強時程管控;(二)曾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件),亟待強化安全防護。該計畫執行迄111年7月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件),分別為110年4月2日之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及110年12月1日因鋼軌樁不慎斷裂,掉落並擦碰行駛中太魯閣號駕駛室事件,且前者因該局未盡安全責任,又欠缺工地風險危害意識,有違軌道沿線施工路段應加強施工安全相關措施之原則,無法達到鐵路行車安全之確保,肇致49人死亡及數百餘人受傷事故,經監察院於111年9月13日提案糾正;後者雖無人員傷亡,若發生意外仍恐嚴重危及軌道運行列車。鑑於造成上開事故之工程施作地點均臨近軌道,亟待設置妥善安全防護措施及程序,並落實執行,俾強化公共安全。

綜上,臺鐵局自104年度起編列預算辦理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惟原6年計畫預計執行期間將展延為10年,該局允宜就推動過程中之延宕因素詳加檢討,並加強控管時程;另該計畫於110年間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件),鑑於該計畫多屬臨近軌道工程,為避免意外發生,允宜落實執行安全防護措施,俾強化公共安全。爰此提案凍結「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預算10%,俟臺鐵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6)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鐡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共編列2,673,000千元。經查,該計畫年期原訂為6年,期程由104年至109年,於106年12月6日經行政院核定第1次修正計畫,期程展延至111年底,此後又於111年9月28日經行政院核定第2次修正計畫展延至113年底,名稱修正為「鐵路行車安全改善計畫」,由原定6年延長為10年,顯見臺鐵對於工程計畫之進度、查核與事前研擬實有進步空間。爰此,建議凍結10,000千元,待臺鐵局就鐵路行車安全改善計畫如何如期如質竣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7)臺灣鐵路管理局(下稱臺鐵)於ll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編列「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21億2691萬6千元,計畫期間自104年至113年度。經查,該計畫之區間客車於109年及110年測試階段皆發生該局與承包商之人為疏失所致意外,允宜加強安全控管,以確保列車正式上線運轉時之行車安全。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百分之十,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方可動支。【44】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8)臺鐵局112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編列121億2691萬6千元。經查,區間客車於109年及110年測試階段皆發生臺鐵局與承包商之人為疏失所致之意外,臺鐵允宜加強控管。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臺鐵針對安全控管改善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45】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9)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編列「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121億2,691萬6千元,計畫總經費997億3,000萬元,計畫期間係自104年度至113年度。

經查:(一)計畫執行情形,該計畫資金來源係分別由交通部投資922億1,208萬2千元及臺鐵局自行負擔75億1,791萬8千元,計畫內容包括:購置城際客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支線客車60輛及機車127輛等。該計畫截至111年度累計預算數426億4,856萬5千元,迄111年9月底累計分配數390億7,277萬6千元,累計執行數為389億5,031萬2千元,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為99.69%,實際進度76.60%,較預定進度76.70%略為落後,係因疫情影響,致交車期程延遲,據該局表示已督促承包商加速交車進度及後續請款計價作業;(二)區間客車於109及110年測試階段因人員疏失發生意外,臺鐵局採購EMU900列車係以發展都會區捷運化,縮短列車班距及行車時間,滿足西部通勤旅客運輸需求,以改善公共運輸接駁為目標,惟於該等列車測試期間即發生集電弓碳刷破裂、列車連結碰撞等涉有行車安全疑慮之情事,相關責任歸屬皆為人為疏失所致,允應檢討改善。

綜上,臺鐵局自104年度起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惟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區間客車於109及110年測試階段發生該局與承包商之人為疏失所致之意外,允宜加強安全控管,以確保列車正式上線運轉時之行車安全。爰此提案凍結「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預算10%,俟台鐵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6】

提案人: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10)為提升臺鐵服務水準,採購52列900型區間車,預計於112年度全數交車完成,惟EMU900型電聯車故障及缺失頻傳,依臺鐵局部會會報資料顯示,車門防夾機制誤動14次、防墜板外翻31次等相關統計缺失共3861次,臺鐵局應把關車輛品質、維護鐵道交通安全,爰提案凍結預算12億元,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列車驗收改善情形提出完善檢討計畫,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7】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11)為提升臺鐵服務水準,強化運輸效能暨全島旅運服務,加強西部幹線都會區快捷運輸以及東部幹線跨線運輸,臺鐵局辦理汰換車輛計畫改善行車效率,同時推動綠色運輸。惟依據監察院報告指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電聯車採購,109年第一批車輛交貨後,在試車階段發生多次意外。」車輛測試期間發生行車安全疑慮之情事,相關責任歸屬皆為人為疏失所致,爰提案凍結預算12億元,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列車安全管控及人員教育訓練進行檢討改善,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8】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12)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共編列12,126,916千元。據111年1月17日監察院111交調第0002號調查報告指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EMU900型電聯車採購,109年10月第一批車輛交貨後,卻於試車階段發生多次意外」,然EMU900型電聯車乃「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內之採購案標的,惟第一批所交車輛分別於109年11月及110年2月之測試階段時,發生集電弓碳刷損傷致無法行駛情事,及不同車型連結測試時未確認中軸致發生碰撞之列車受損等2次意外事件,探其事故緣由乃分別為承包商於試運轉前,未確實整備以及該局與承包商未共同確認連結器位置所肇。爰此,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建議凍結10,000千元,待臺鐵局就新購車輛擬定完整安全檢查措施與測試項目之標準流程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3)有鑑於107年發生之6432次普悠瑪號列車於新馬站內正線出軌事故,為強化行車安全,臺鐵局規劃駕駛車增設列車限速備援系統;另辦理「以多元通訊為架構之行車控制4.0系統」採購案,決標金額5640萬餘元。

經查,行車控制4.0系統規劃於新竹六家線進行系統功能驗證,然該路線之周邊地形過於單純、既有設施不足,且該營運環境車速及列車密度均低,恐難以有效驗證計畫之實際成效;再者,臺鐵局未訂定辦理獨立驗證規範,致各單位作法不一;本計畫亦未明訂通訊、定位、列車行控等各面向之關鍵效能指標,及期中可達成項目之里程碑,而難以評估成效;此外,根據111年10月之驗收結果,行控4.0系統驗收不合格,顯見行車控制4.0系統之採購及驗測有其檢討之必要。

為確保計畫之成效,避免公帑之浪費,爰提案減列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2000萬元,並凍結該項目預算20%,請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行車控制4.0系統之相關採購、驗測作業及獨立驗證規範進行檢討,並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50】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14)臺鐵局於112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編列20億元,該計畫為跨年度之專案計畫,總經費306億1,000萬元,辦理期程為106-113年,該計畫係為透過號誌、電訊及電力基礎設施提升,並整合緊急應變中心,以期改善設備故障問題並提高準點率。經查,該項計畫截至本年度已編列預算數為132億8,713萬2千元,執行率僅43.41%,且依審計部報告統計,110年度旅客列車抵達終點站延誤超過5分鐘計3,374次,累計影響1萬4,531班次,總延誤時間合計超過17萬分鐘,惟誤點主要原因仍舊為設備故障,計發生2,674次,顯見該計畫執行至今仍無法改善因設備故障造成列車班次延誤發生,故建議凍結該預算1/5,待臺鐵局針對該項計畫執行率不佳之情形提出改善之專案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51】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劉櫂豪

(15)臺鐵局112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編列20億元。經查,該局自106年起辦理該計畫,惟110年度旅客列車抵達終點站延誤超過5分鐘計3374次,影響1萬4531班次,總延誤時間17萬餘分鐘,誤點主要原因為設備故障,計2674次,顯示該計畫執行至今,未能有效改善因設備故障致列車延誤情形。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臺鐵局就列車誤點情形改善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52】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16)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編列「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20億元,計畫投資總額306億1,000萬元,執行期程106年度至113年度,截至112年度已編列預算132億8,713萬2千元。

審計部於「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營業部分」指出,該局自106年起辦理該計畫,以期提升營運安全,並增進列車準點率,惟110年度旅客列車抵達終點站延誤超過5分鐘者計3,374次,影響1萬4,531班次,總延誤時間17萬餘分鐘,誤點主要原因為設備故障,計2,674次,顯示該計畫執行迄今,尚未能有效改善因設備故障致列車延誤情形。

110年度臺鐵客運列車抵達終點站延誤超過5分鐘原因情形

單位:次、班次、分鐘、分鐘/次

原因

次數

影響班次

總延誤

分鐘數

平均延誤

分鐘數

1.可控因素:

3,110

10,724

107,821

35

設備故障

2,674

5,393

60,173

23

慢行

425

3,939

15,466

36

出軌

11

1,392

32,182

2,926

2.不可控因素

264

3,807

65,394

248

合計

3,374

14,531

173,215

51

說  明:1.設備故障包含ATP故障、車輛故障、號誌故障、電力設備故障、路線故障及工程延誤等。

     2.不可控因素包含天然災變(含其他)、外物入侵、平交道及死傷事故。

資料來源:「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營業部分」第乙-242頁。

爰此「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原編列20億元,提案凍結5%,俟臺鐵局提出相關說明,並於一個月內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始得動支。【53】

提案人:劉世芳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17)為配合「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新購車輛,臺鐵高雄機廠潮州新廠興建城際電聯車檢修工場,本計畫投資總經費為121億4766萬5千元,為保障車輛行車安全,新建基地南部檢修中心,臺鐵局應確保基地施工品質以及車輛檢修功能,爰提案凍結預算4000萬元,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臺鐵高雄機廠潮州檢修基地興建期程提出完整規劃報告並進行未來效益評估,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4】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18)為改善我國東南部鐵路交通之便利性,且健全地區鐵路系統改善運輸環境,更繁榮地方經濟,提升南部地區及東部地區運輸效能,臺灣鐵路管理局配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辦理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鑒於花東鐵路部分路段因維持單線運轉,常須交會列車而產生時間損失,且本計畫路線狹長,又必需維持既有單線的花東線正常營運,故大部分工作需於夜間施工或臨軌作業,爰提案凍結預算400萬元,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施工安全應對計畫以及運輸量能調度進行效益評估,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5】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19)臺鐵局於112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編列2億5,784萬5千元,該計畫為分年性項目計畫,總經費7億1,700萬元,辦理期程為107-112年,該計畫係為汰換現有432臺使用逾10年以上,已不符合旅客需求及功能之自動售票機。經查,該項計畫107-111年分別編列3,763萬1千元(執行率0%)、3,763萬1千元(執行率100%)、3億6,988萬9千元(執行率32.76%)、2億9,241萬9千元(44.10%),除108年度因未編列預算而執行以前年度保留數,其餘年度執行率均不佳,又截至111年7月底因尚未完成驗收,年度預算2億5,000萬元,執行率仍舊為0%,該計畫已歷經兩次展延多次驗收未過,為確保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能如期如質完成,以提升臺鐵局服務品質,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5,000萬元並凍結1/10,待臺鐵局針對該項計畫執行率不佳之情形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57】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20)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共編列257,845千元。經查,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107至111年截至7月底執行率分別為0%、100%、32.76%、44.10%及0%,顯見多年來該項目之執行率偏低,顯有改善空間;此外,臺鐵局表示該項目預計於11月底完成驗收,此況除表執行效率不彰外,亦不免有延宕之虞。爰此,建議凍結10%,待臺鐵局就如何提高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之年度執行效率,以及往後如何於年度內提早完成,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21)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編列「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2億5,784萬5千元,該案投資總額7億1,700萬元,期程為107年至112年。參據該計畫各年度工作項目,其完工期程原為109年,後經2次展延,先延至110年,再延至112年,且其執行率多數偏低:

年度

預算執行率

原因

107

0%

因規範書修訂及最有利標程序,延至108年決標

108

100%

-

109

32.76%

配合第四代票務核心系統進行功能測試

110

44.10%

邀請身障團體及民眾針對操作界面提出建議、優化功能及疫情影響

111

0%

截至七月底尚未驗收,因此尚無執行數。

預定十一月底完成驗收。

再據臺鐵資料指出,新一代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分為一般型及無障礙型,一般型已於110年安裝完成,無障礙型則在111年六月完成第二批安裝,第三批也是最後一批,預定112年2月完成安裝,屆時完成全線432部新型自動售票機汰舊換新作業。新一代自動售票機可以進行電子票證加值與多元支付,惟不包含電子支付。現今民眾使用手機電子票證進出站比例逐年成長,臺鐵多功能自動售票機自107年前後歷經六年,預計112年完工,且未包含目前普遍可見之電子支付方式,顯見臺鐵未能及時調整並妥適控管進度,爰提案凍結預算10%,即2,578萬元,俟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新一代多功能售票機之全線驗收時程、電子支付採購與安裝計畫,於三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解凍。【59】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22)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編列「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2億5,784萬5千元,該案投資總額7億1,700萬元,辦理期程為107年至112年。

經查:(一)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之完工期程至109年經2次展延至112年。該案係衡酌現有自動售票機均已使用達10年以上,不符合旅客需求及業務功能,且零件短缺致故障情形增加,為提升服務品質,爰規劃汰換現有432臺自動售票機。而新規劃設計之多功能自動售票機設備,可滿足旅客現有基本需求,期達售票自動化、服務效率化等目標並精簡營運成本。惟該案原辦理期程為107年至109年,後經2次展延,先延110年,再延至112年。(二)多年執行率偏低,允宜妥適控管進度。

綜上,臺鐵局自107年度起開始辦理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原預計109年度完成汰換432臺自動售票機作業,惟採購期程未如預期,致完工時程延後至112年度,允宜妥適控管進度,俾儘早達成售票自動化目標。爰此提案凍結「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預算10%,俟臺鐵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0】

提案人:蔡易餘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23)台東縣鹿野鄉中華東段2地號約2.2公頃交通用地(總面積4.58公頃)遭鹿原砂石場佔用,爰此,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站場改善-土地」預算之10%,請臺鐵對業者持續監控,並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6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11.有鑑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營業外收入」包含賠償收入、股利收入、金融資產利益(基金投資收入)、處分不動產和廠房及設備利益,以及什項收入等內容,共計編列10億元預算數。然而,編列之計算說明上因過於精簡,復110年度決算數逾17億元,以及111年度季中同項預算執行數便逾10億元規模,是以112年度恐有編列過低之虞。爰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12.依交通部網站所列2018年主要國家鐵路事業平均每人營業收入比較表,我國為5萬9,305美元,為表列國家中最低者,而同屬亞洲國家之南韓14萬8,551美元,為我國之2.50倍;而次低者為加拿大,惟每員工對營業收入之貢獻9萬4,426美元,仍為我國之1.59倍,最高者為美國51萬8,977美元,該數額為我國之8.75倍,即使考量各國物價指數(Cost of Living Index)後,我國每人營業收入仍最低,顯見我國鐵路事業人力資源較未能有效運用,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公司化之預期目標,除改善營運並加強安全外,亦應一併提高人力資源之有效利用。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公司化後,如何有效提高臺鐵人力資源之運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2】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3.經查,近年來法定優待票差額之預、決算情形,108至112年度每年預算均超逾10億元,107及108年度決算甚有超支之情形,109及110年度決算雖未超逾預算,惟金額仍介於7至8億餘元;對此,雖交通部前於108年間已函詢衛生福利部,考量政府資源有限,又需兼顧社會福利、政府財務之衡平發展,建議採交叉補貼方式為宜;惟目前國營鐵路運價率之計算公式尚難納入法定優待票之調整機制,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行吸收之法定優待票差額仍無法以交叉補貼方式處理。然近年該局每年短收7億餘元至11億餘元不等金額,此況恐加重營運負擔,亦不利公司化之進程,臺鐵應與相關主管機關研擬因應對策。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公司化後,法定優待票之財務來源及政府補貼機制,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4.經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之利息費用編列10億4,867萬元,此乃短期借款之利息費用,較111年度預算案增加2億5,627萬元(增幅32.34%),較110年度決算增加4億9,202萬4千元(增幅88.39%),考量目前國際環境仍處升息循環階段,且短時間內難以停歇,我國對此亦難以置身事外;換言之,臺鐵所預編列之利息將連年提高,考量臺鐵因配合政策等種種因素虧損難止,短期借款金額又逐年增加,財務負擔沉重,為免財務惡化,該局應積極開源節流,縮小營運資金缺口額度。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開源節流之措施與對策,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5.經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截至110年底,其土地被占用面積達22.39公頃,被其他機關占用之土地達22.14公頃,該局應儘速督請占用機關辦理有償撥用,或依規定請該機關承諾管理維護,對於私人占用部分,應積極依相關規定了解占用成因並妥為評估,並排除占用,以維護公共財之公平性;此外,對於閒置土地部分應充分發揮資產運用效益。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上述問題之辦理情形及改善方式,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5】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6.員林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招商計畫,面積約2.7公頃,以公有地設定地上權方案納入車站專區一併招商,於108年10月至12月辦理第1次招商作業,惟無人投標,迄今已辦理公開評選文件(草案)第2次及第3次公開閱覽,並舉辦第2次招商作業。經查員林車站共3項資產開發案:(1)高架橋下多目標案,含四段商場、三段停車場及一棟法定停車場,業已招標,契約期間111年10月1日至127年3月31日;(2)員林穀倉及腹地標租案(準備招標作業中);(3)員林站旁土地都更案,分為車專區南北側橋下空間及西側商業區,其中車專區南北側橋下空間短期活化案業已招標,契約期間111年9月30日至114年12月29日。

該案自109至112年度預算(案)分別編列收入5,620萬元、3,140萬元、60萬元及60萬元,但因未完成招商,迄未獲取收入,現部分資產已招標,然明年收入僅編列60萬元,且員林車站位於員林市中心,地處精華地段,迄今仍有部分資產未能招商實為可惜,爰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未能順利招商之原因、改進措施與時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6】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17.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列有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事業,投資淨額為39億9,477萬元,預計112年底持有股數為2億6,182萬9,777股,持股比率為6.06%,編列股利收入預算為0元。

臺鐵局為亞太電信第3大股東,並於董事會中取得2席董事,占全部董事席次(扣除獨立董事3席,計有6席)比率為33%。臺鐵局轉投資亞太電信股份39.95億元,嗣因未參加該公司增資及遠傳入股等因素,持股比率由9.29%降至6.06%;而該公司長年虧損,投資績效未盡理想,又亞太電信日前股東會決議與遠傳電信合併時認列交換損失3.91億元,該局允宜善盡公股代表人職責,妥為注意該2公司合併相關事宜並善加監督,俾維護投資權益。

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針對亞太電信、遠傳電信合併後,如何提高投資獲利提出書面說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7】

提案人:劉世芳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18.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營業收入」編列295億4,320萬9千元,預計員工人數1萬7,360人,「用人費用」164億3,865萬9千元。相較其他國營交通事業,臺鐵局平均用人費用雖低,惟占營業收入比重偏高。

交通部主管國營事業112年度「用人費用」預算比較表

國營事業名稱

用人費用(新臺幣

億元)

員工人數(人)

每人用人費用(新臺幣萬元)

營業收入(新臺幣

億元)

用人費用占營業收入(%)

中華郵政公司

349.52

27,496

127.12

2,240.70

15.60

臺鐵局

164.39

17,360

94.69

295.43

55.64

臺灣港務公司

34.64

2,970

116.63

220.55

15.71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11.77

702

167.66

93.9

12.53

資料來源:行政院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

若與國際鐵路事業相較,依交通部網站所列之各國主要鐵路事業之員工平均每人營業收入資料,我國為5萬9,305美元,為表列國家中最低者,而同屬亞洲國家之南韓14萬8,551美元,為我國之2.50倍,即使考量各國物價指數(Cost of Living Index)後,我國每人營業收入仍最低,相對而言我國鐵路事業人力資源較未能有效運用。

2018年主要國家鐵路事業平均每人營業收入比較表

單位:美元

國家

中華民國

美國

英國

德國

義大利

加拿大

南韓

平均每人營業收入(A)

59,305

518,977

219,058

186,988

198,297

94,426

148,551

物價指數 (B)

62.35

70.13

69.65

65.58

66.47

70.22

73.22

A÷B

951

7,400

3,145

2,851

2,983

1,345

2,029

說  明:表內各國鐵路事業均為國有(國營)。

資料來源:1.交通部網站:交通統計/主要國家交通統計比較。

2.「物價指數」係查詢自NUMBEO網站:「Cost of Living Index by Country 2022」資料。

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針對有效提高用人效益提出說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8】

提案人:劉世芳 許智傑 趙正宇 劉櫂豪 林俊憲 

19.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4至113年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經查,該項計畫中臺鐵局辦理採購EMU900列車以發展都會區捷運化,縮短列車班距及行車時間,滿足西部通勤旅客運輸需求,惟依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109年10月第1批車輛交貨後,於試車階段多次發生意外,分別在109年11月及110年2月,因集電弓碳刷損傷而無法行駛,又於不同車型連結測試時,因未確認中軸導致車輛碰撞受損;據臺鐵局說明,多次意外皆為承包商人為疏失導致。該計畫預計購置城際客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支線客車60輛等,陸續於113年度完成交車,為確保後續交車如期如質完成,故建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釐清承包商責任且具體求償,並針對未來接車之標準作業流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69】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20.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進行公司化之體制改革刻正進行中,且賡續於人員進用、人事管理等數十項子法推動研擬中。是以為避免我國公眾對於臺鐵之形象認同有減,以及臺鐵內部經營衍生高層與基層紛爭致行政量能內耗,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務必秉持最終以積極遵守勞基法、落實團體內部暢通溝通,以及提升成員間互信等原則辦理,並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0】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46億6,614萬1千元,增列「業務收入」5,000萬元及「業務外收入」500萬元,共計增列5,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7億2,114萬1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11億1,857萬4千元,減列「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及「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500萬元,共計減列1,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億0,357萬4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35億4,756萬7千元,增列7,000萬元,改列為36億1,756萬7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15億元,照列。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8,064萬1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7,900萬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13項:

1.有鑑於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計之賸餘(短絀)預算數,相比110年度再減少有115.36億元,在此之下見到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中,有包含「補助農委會辦理綠色環境給付計畫1億61萬元」內容,實令人不解,何以鐵道發展基金在自身規模都已經縮水的同時,還要補助其他中央主管機關的政策業務,且不該無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另外具備有相關公務預算以及特種基金可供支出之事實。爰此,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9億0,465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所屬交通部鐵道局的鐵道發展基金何以112年要補助農委會綠色環境給付政策業務1億61萬元之說明」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2.ll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於預算「鐵道發展及監理計畫」項下「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6億2,040萬元,辦理推動鐵道運輸、發展鐵道產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積極場站開發等4項業務。近年政府優先推動輕軌購車以及鐵道維修國產化已有初步成效,大部分項目均有達到訂定之國產化目標,惟鐵道興建方面,臺鐵通勤電聯車因由外商得標確認無法達標原定62%至70%之興建國產化目標,顯見還有待改善空間,依此,凍結該筆預算200萬元,請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劉世芳 林俊憲 許智傑

3.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旅運費」共編列830萬元。雖全球COVID-19疫情已趨和緩,惟旅運費預算之增幅達111年度預算之2倍,甚略為110年決算4倍之多,為撙節開支,並遵廉能之旨,顯有說明之必要。爰此,凍結該筆預算二十分之一,請交通部鐵道局應詳述該筆預算編列之用途及其必要性,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5】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4.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專業服務費」編列1億3,814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編列專業服務費預算1億3,814萬8千元,該預算主要為辦理鐵路新建或改建相關規劃之工程管理諮詢服務費。經查,該項預算108-110年分別編列679萬元、487萬9千元、8,917萬元;決算分別為545萬3千元(執行率80.3%)、226萬5千元(執行率46.4%)、5,315萬6千元(執行率59.6%)。雖今年度預算編列已較去年度減少3,079萬6千元,惟仍高於前年度決算甚高,又過往年度預算執行率皆有偏低之情況,為避免預算浮濫編列造成排擠,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鐵道局針對該項預算詳細使用規劃及提升執行率之改善方案提出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劉櫂豪 李昆澤

(2)今年中秋連假發生臺鐵員林—花壇間號誌故障,歷經近70小時才完成修復,經調查故障禍首為計軸器,該出事路段為鐵道局施工,臺鐵局例行保養維護。臺鐵局先前雖以12億元完成全台「計軸器雙重化」工程,但卻未全面檢視系統是否符合規範,進而造成臺鐵史上拖最久的故障事故,影響396列次列車、7萬7249名旅客。根據監察院通過之太魯閣號事故彈劾案,監察委員明確指出,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原因之一,就是普悠瑪事故後,行政院雖提出「台鐵總體檢報告」,但改善都沒確實完成,交通部鐵道局與臺鐵高層竟就擅自解除列管事項,最終導致太魯閣號的悲劇。事實上,計軸器的問題在當年的臺鐵總體檢報告中,早已被列管為需要改善的重點事項之一,然臺鐵局跟交通部鐵道局早在109年便同意將其解除列管。許多專家學者表示,臺鐵體檢報告失真,半數改善項目未實質完成。上述事件凸顯臺鐵總體檢的具體落實情形與官方宣稱的完成項目存有落差,爰此提案凍結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預算10%,請鐵道局針對解除列管之項目進行持續追蹤,並進行定期檢查及不定期之抽查,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3)今年九月,因受颱風外圍環流大雨影響,臺鐵平溪支線一天兩度發生石塊滑落事件,造成列車撞擊受損,所幸無人受傷。有鑑於氣候變遷衝擊日益險峻,高溫及強降雨日益普遍,鐵路系統受影響的風險不斷升高,設施調適能力之提升至關重要,也顯示氣候變遷調適計畫之制定有其必要性。爰此提案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15%預算,請鐵道局邀集中央地質調查所、氣象機構及相關學術機構,針對鐵路系統之中高以上風險熱點進行剖析,強化建立風險管理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並確實建立邊坡維護與管理規範,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4)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預算3538萬8千元,較111年預算增加1654萬1千元,其中包括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1900萬元、電腦軟體服務費(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502萬元、其他(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1051萬元,考量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應為鐵道局核心重要工作,相關預算執行應更清楚說明,爰此,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預算3538萬8千元,應凍結10%,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專業服務費用預計辦理成效及其重要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林俊憲 許智傑

5.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4億7,26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蔡易餘 許智傑 李昆澤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5.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預算4億7,261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鐵研中心開辦及補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等計畫。經查,該項預算108-110年預算分別為2,254萬4千元、1,978萬4千元、3億8,771萬2千;決算分別為1,589萬3千元(執行率70.5%)、1億7,116萬8千元(執行率865%)、2億5,702萬元(執行率66.2%)。有鑑於過往預算執行率偏低及決算遠超出預算數之情形皆曾發生過,預算編列之精準度尚有極大改善空間,且今年度之預算數為110年度決算數之1.8倍,當中「捐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計畫」和「捐助國內團體辦理鐵道產業研發檢測發展計畫」合計3億3,468萬2千元,及占該項預算70%,卻未見鐵道局針對增加原因詳細說明,為確保預算覈實編列,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3,000萬元並凍結1/10,待鐵道局針對相關捐補助經費之規劃及預期效益提出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蔡易餘 許智傑 李昆澤

(2)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助農委會辦理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共編列100,610千元。該計畫乃為解決農業超抽地下水,用以減緩地層下陷,並維護高鐵之行車安全,然高鐵沿線之沈陷量卻連年增加,如彰化溪州中山高速公路與高鐵交會處(108年2.2公分、109年1.8公分、110年4.4公分)、高鐵雲林車站(TK218)(簡支梁)(108年3.7公分、109年3.9公分、1106.2年公分)、跨越雲158縣道與高鐵交會處(TK221)(連續梁)(108年2.0公分、109年2.5公分、110年5.8公分)、台78線快速道路與高鐵交會處(TK224)(連續梁)(108年2.5公分、109年3.0公分、110年6.1公分)。爰此,為增進鐵道安全,建議凍結5%,待針對高鐵沿線地層下陷區域提出安全性評估及改善作為後,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其他業務費用項下「捐助國內團體」編列預算3億3468萬2千元,其用途為捐助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提升計畫、鐵道產業研發檢測發展計畫,考量該計畫有其必須性,但應提供更清楚之說明,爰此,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其他業務費用項下「捐助國內團體」編列預3億3468萬2千元,應予凍結2000萬元,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針對捐助項目之辦理規劃,及111年度辦理成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劉世芳 許智傑

6.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費用」編列5億7,548萬1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林俊憲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6.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業務費用」共編列預算5億7548萬1千元,考量鐵道監理為鐵道局重要業務,然而包括臺鐵、高鐵,相關行車事故(件)發生次數,並未明顯改善,鐵道局作為監理單位責無旁貸,應加強督促促進鐵道安全,爰此,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業務費用」共編列預算5億7548萬1千元,應予凍結1000萬元,待鐵道局於一個月內,就如何降低臺鐵、高鐵行車事故(件),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林俊憲 許智傑

(2)交通部鐵道局為鐵道監理重要機關,惟鐵道局成立以來包括台鐵、高鐵等鐵道相關行車事故(件)發生次數,並未明顯改善,鐵道局作為鐵道監理單位,並無發揮應有作為,為提升鐵道安全,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歲出預算「業務費用」項下共計編列5億7548萬1千元,應予凍結1000萬元,俟鐵道局針對鐵道監理精進作為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7.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9,747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劉櫂豪 趙正宇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7.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於ll2年度預算案「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9747萬2千元,相較1l1年度編列3883萬6千元增加5863萬6千元。鐵道局為強化鐵路安全及精進監理量能所需,報請行政院於110年11月15日同意核增鐵道基金110年聘用預算員額42人,惟查111年實際進用人力共計5人,與核定員額42人相差37人,換句話說還有88.10%人力尚未聘足,顯見還有待檢討,且該等人力係為因應行車安全等檢查、調查及改進事項追蹤作業等強化鐵路安全之目的而進用,該局允宜積極辦理。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1000萬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15】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2)鐵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管理及總務費用」新增編列檢查員用人費用4,376萬元,用以支應增聘員額42人所需之薪資2,928萬6千元、超時工作報酬407萬3千元、獎金366萬1千元、退休及卹償金188萬2千元及福利費485萬8千元。經查:行政院於111年1月核定鐵道檢查員42人之聘用計畫;鐵道檢查員截至111年9月底之招募情形查;該基金111年分別於3月、6月及7月進用2人、2人及1人,迄同年9月底實際進用人力共計5人,與核定員額42人相較,相差37人,約88.10%人力尚未聘足;宜視鐵路行車安全改善成效,調整後續用人期限或人數。綜上,鐵道基金112年度新增編列檢查員用人費用4,376萬元,以支應增聘之鐵道檢查員42人之人事費,由於該等人力係為因應行車安全等檢查、調查及改進事項追蹤作業等強化鐵路安全之目的而進用,該局允宜積極辦理,並視鐵路行車安全改善成效,調整後續用人期限或人數。爰此提案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預算10%,俟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3)鐵道局為強化鐵路安全及精進監理量能所需,報請行政院於110年11月15日同意核增鐵道基金聘用預算員額42人,惟111年度9月底實際進用人力共計5人,現今實際人力為17人,與預算員額差異甚大,爰提案凍結預算400萬元,建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鐵路行車安全改善成效及人力調配後續用人提出改善計畫,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4)鐵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管理及總務費用」新增編列檢查員用人費用4,376萬元,用以支應增聘員額42人所需之薪資2,928萬6千元、超時工作報酬407萬3千元、獎金366萬1千元、退休及卹償金188萬2千元及福利費485萬8千元。鐵道局為強化鐵路安全及精進監理量能所需,報請行政院於110年11月15日同意核增鐵道基金110年聘用預算員額42人,所需經費部分,因鐵道基金110及111年度預算(案)並未編列用人費用,請交通部依相關規定併年度決算辦理,後續年度則循預算程序辦理。上開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經行政院於111年1月26日核定。鐵道發展基金111年分別於3月、6月及7月進用2人、2人及1人,迄同年9月底實際進用人力共計5人,與核定員額42人相較,相差37人,約88.10%人力尚未聘足。爰此「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原編列2,928萬6千元,提案凍結5%,俟鐵道發展基金實際進用檢查員人力達50%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劉世芳 許智傑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5)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服務費用-郵電費」共編列1,228千元。前年度決算僅22千元,然112年度之預算卻為前年度決算55.8倍之多,增幅之鉅,顯有說明之必要。爰此,應詳述該筆預算編列之用途及其必要性,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8.高鐵平穩機制乃民國104年6月5日立法院院會所通過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解決方案之附帶決議,其主要精神乃遏止高鐵再度陷入財務危機,後經行政院於104年7月2日同意,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遂於104年9月1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方與交通部簽屬高鐵興建營運合約第4次增修協議書,其中規定當高鐵平穩基金累積超過100億元時,應將超過部分提撥交通部平穩專戶,然交通部鐵道局卻將該平穩經費全數提撥至鐵道發展基金,惟其直接運用於高鐵建設或監理經費卻不足百分之一,此況實有違平穩機制創設之旨。爰此,交通部鐵道局應於2個月內研擬高鐵平穩專戶運用於契約所列3個動支事項之公益性、必要性等,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2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9.交通部鐵道局為強化鐵路安全及精進監理量能,遂於111年1月26日報請行政院核定計增聘42人,包含主任檢查員4人、資深檢查員4人、助理檢查員34人;經查,該基金111年分別於3月、6月及7月進用2人、2人及1人,截至111年9月底實際聘用僅5人,與核定增加員額42人相差甚遠,約88.10%之人力尚未聘足,此況除顯招聘策略實有改善空間外,亦不利強化鐵路安全之政策目標。爰此,交通部鐵道局應於2個月內調整招聘策略,並檢討人力運用之需求,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2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0.《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於111年5月三讀通過,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計於2024年正式公司化,惟其營運雖將另成立基金支應,此過渡期仍需肩負國家鐵路之政策執行。

鐵道發展基金之任務,為「推動鐵道運輸、發展鐵道產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積極場站開發」,臺灣鐵路管理局之營運困難部分源於場站開發與招商不足,在臺鐵公司化完成前的過渡期,鐵道發展基金應有相關協助。爰此,請交通部鐵道局視臺灣鐵路管理局需要,提供必要之協助。【25】

提案人:劉世芳 趙正宇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11.我國無人機使用者日漸增加,雖有設計限禁航區,但無人機闖入機場、禁航區之事件仍層出不窮,顯見除消極設立限禁航區外,亦需要有積極偵測之措施。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已規劃在各機場設置如射頻偵測、光電球、干擾系統等,以便在第一時間掌握並阻止無人機闖入。高鐵、臺鐵、捷運等軌道運輸設施,在高速行駛時如有無人機闖入軌道或電力設備,亦可能造成嚴重事故,但交通部鐵道局似未曾提出相關積極防範措施。

爰此,鐵道發展基金應於2個月內研議軌道建設防範無人機闖入之積極措施,並將相關內容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6】

提案人:劉世芳 趙正宇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12.鐵道發展基金接續前期之黃金廊道計畫,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2至114年執行「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以達維持糧食安全與減緩高鐵沿線重點防治區域地層下陷之目的。經查,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108至110年度監測雲彰地區顯著下陷4路段,目前尚在高鐵設計之容許界限值內,惟各路段沉陷問題仍持續加劇,如雲林高鐵站年沉陷量已由3.7公分增加至6.2公分;雖監測結果還不至於影響高鐵行車安全,然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研議變更總營運班次,由最高192班提高至280班次已通過環評審查,隨班次增加應有更嚴格的安全標準,故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持續強化監督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確實監測地層下陷對於高鐵結構設施之影響,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因應作為之書面報告,以確保高鐵之行車安全。【27】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劉櫂豪 許智傑 

13.依交通部鐵道局統計,截至110年底我國規劃及興建中鐵道建設總經費達1兆9,700億元,預估自111年起未來10年將可帶動國內產值約3兆2,100億元,包含捷運計畫1兆8,000億元、鐵路計畫1兆1,700億元及輕軌計畫2,400億元;另外,其中未來10年之維修品採購金額約619億元,其中約有三分之一屬於國內廠商可參與之項目,為扶植國內鐵道相關產業,並達成鐵道產業國產化之目標,故建議交通部鐵道局鐵道建設相關工程計畫之招標,應優先考量國內廠商,增進國內廠商參與鐵道建設之機會,已提升國產化之市場競爭力。【28】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蔡易餘 許智傑 

12月15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二、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決議:

一、本(15)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15)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非營業預算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1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48億6,646萬7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8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列48億7,713萬4千元,增列第2目「使用規費收入」第3節「服務費」3,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9億0,713萬4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1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1億7,748萬1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9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列1億2,755萬8千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2,955萬8千元。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6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列451億4,879萬8千元,減列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1,000萬元及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3,000萬元,共計減列4,0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51億0,879萬8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27項:

(一)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51億9,832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魯明哲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 有鑑於公路總局及所屬之歲出機關別預算在「一般行政」編列情形,已然呈現逐年穩定成長趨勢,然而按歷年固定辦理之專業「民眾對公路總局監理所(站)服務品質滿意度」調查報告內容,近年卻出現有滿意度、滿意評分下降情形,復以積極推廣之「提供線上申辦汽、機車牌照報廢、繳銷之服務」、「推動普通重型機車考照前訓練補助」及「提供汽燃費多元繳費管道」共三項主要便民措施,在知道率上始終提振不彰。爰於112年度比較上年度在「一般行政」增編有2.73億元預算數同時,特提案減列「一般行政」預算數1億元,並另凍結1億元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112年度提升民眾對公路總局監理所(站)服務品質滿意度措施暨預期成果」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2.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業務費-教育訓練費」編列4,027千元。惟近年來,中和工務段、中壢工務段陸續爆發人員藉職務之便向相關廠商及人員索賄,顯見公路總局人員教育訓練、法治強化及督導稽查機制仍待持續改善。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公路總局就「強化公路總局及所屬人員法治概念與精進各項教育訓練、專業研習之具體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編列63億7,631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陳素月 林俊憲 陳椒華 趙正宇 洪孟楷 許淑華 許智傑 魯明哲 劉櫂豪 陳雪生 蔡易餘 邱臣遠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3. 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編列63億7631萬5千元,相關業務預計成果目前為促進交通秩序等,然依據公路總局112年度罰金預算為47億9514萬4千元,較111年度預算增加14億241萬4千元,顯見公路總局對交通違改善毫無信心,爰此,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編列63億7631萬5千元,應予凍結10%,待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改善交通秩序,減少相關違規行為(應提出量化指標),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陳素月 林俊憲

4. 現行換照規定,75歲後要每3年換照一次,但1942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長輩,不用強制換照,除非在規定實施後有違規被記點或吊照,才會被系統重新分類到「需換照」類別,此規定顯與高齡換照意旨有所矛盾。監察院亦曾提案糾正公路總局,認為「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以簡化行政之名便宜行事,此舉恐將威脅到高齡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之生命安全,顯非周妥。而審計部也指出,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實施後,高齡駕駛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並未明顯改善,顯見公路總局對於高齡駕駛人之管理態度過於消極。考量我國目前已邁入高齡社會,高齡駕駛安全趨勢為必要面對之重要議題,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監理業務預算10%,俟交通部偕同運研所及學者專家共同研擬後續輔導機制如:搭配道路講習和實車演練,並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5. 有鑑於112年度監理業務將重點因應保險與監理新制,將目前約60萬電動自行車在改名「微型電動二輪車」後,藉著納監理管理後,再以此作為投保強制險之認定依據,進而落實交通用路安全保障,與遭逢意外之理賠出險保障目的。然而,所見「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預算數僅相較前一年度增加編列2800萬元有餘,扣除另有支應相繼增加之其他類別監理業務外,實難令外界有感信任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監理機制,將再有足夠之行政量能所能提供有效輔導、效率納管、推廣普及以及保障用路權益等目的。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預算數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112年度公路總局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監理業務落實便民、效率及宣導普及作業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6.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編列63億7631萬5千元。其中包含監理業務經費14億6660萬5千元,然111年10月發生監理站誤發車牌事件,要求國人自行前往領牌。監理所聲明,會再加強教育訓練並督促嚴格執行號牌核發盤點作業。然監理業務數位化程度及車牌核發流程未確實落實,爰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監理業務數位化進程及落實號牌核發作業規畫,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李昆澤

7.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一般事務費」編列485,031千元。經查,該項預算包含簡政便民為民服務及機關防護災害演練等經費3,272千元,惟111年10月爆發樹林監理站錯發車牌且要求民眾自行找人換回之情事,顯見未落實簡政便民為民服務業務,且相關人員危機處理能力不足。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俟公路總局就「提升簡政便民為民服務業務及強化人員危機處理能力之精進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8. 公路總局編列4741萬元做為監理所、站環境佈置、場地清潔、保全及禮貌服務考核獎牌製作等經費,然而環境布置、場地清潔、保全及禮貌服務,應是監理所、站日常基本工作,編列4千7百餘萬之必要性恐有疑義,爰提案凍結100萬,請公路總局說明該經費詳細用途,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9. 公路總局道安講習電視、錄影機等設備修護經費7,722千元,以此預算可購買超過三百台全新品牌錄影機、或三百台全新品牌大螢幕電視,7百餘萬之電視、錄影機等設備修護之必要性應有檢討之必要,爰提案刪除50萬元,凍結100萬元,請公路總局詳細說明設備名稱、位置、故障理由、維修廠商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0. 根據統計,近五年交通事故第一當事者駕乘機車死亡人數,由106年度之1,291人,增加至110年度之1,507人,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之比率由47.87%上升至50.40%。死傷人數與占比仍呈上升趨勢。分析機車事故前五項主要肇事原因,依序為: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左轉未依規定、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上述肇事原因主要是機車駕駛人缺乏防禦駕駛觀念及未養成安全的駕駛習慣所致,而這亦可能與我國機車駕照考驗方式與項目未盡符合實際需求有關。與日本相較,我國機車路考考驗路線長度相較日本短,且非採行汽車與機車路考同時進行之綜合考場,考驗時考場無其他車輛,又路考項目無緊急煞車、閃避、預測危險情況、車輛間隔距離、道路騎乘位置等考驗項目,與真實道路狀況迥異,無法測驗出應考者實際上路後之駕駛習慣。為降低機車事故件數及死傷情形,及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汽車技術訓練預算15%,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於三個月內,研議調整我國現行機車駕照路考考驗方式及項目,並提供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1. 有鑑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汽車技術訓練」預算所支應業務,主要乃公路人員訓練所辦理汽車駕駛及技術訓練所需之經費。然而,查公路人員訓練所主要訓練班別之期別及人數統計,「公路人員專案訓練班」109年2885人、110年2156人,「交通專業技術訓練班」109年962人、110年757人,「公路從業人員訓練班」109年2萬8267人、110年1萬624人,「其他機關委託訓練班」109年900人、110年621人,已呈現業務量能萎縮趨勢,且刻正受到公路總局提振。然而,見預算編列上112年卻出現有縮編情形,實與主管機關設法就公路人員訓練所業務精進之指導方向,再有所矛盾。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汽車技術訓練」預算數15%,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112年度公路總局強化公路人員訓練所行政量能之規劃暨預期績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12. 有鑑於我國中央政府早自96年時,為因應「資訊再造」政策之推動,當時便規劃建置「共用性公文管理系統」,爾後98年再透過精進作業改為中央政府「無紙公文線上簽核整合系統」,並賡續精進辦理作業迄今,經國發會已轉移至數發部,用意乃提供各機關使用上具資訊業務成本節約,以及建立可靠、可信之統一公文平台作業,藉以提升行政效能。是以,徒見公路總局112年度「資訊管理」編列「新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建置」預算數980萬元,然未再有相關說明,復以另編列668萬元辦理官網及資訊業務擴充功能業務,內容中亦有不明。爰此,特提案減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資訊管理」預算數5%,並另凍結1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資訊管理作業112年『辦理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建置之必要性評估』暨『各資訊平台便民度提升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13. 公路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資訊安全之防護作為至關重要。有鑑於近期裴洛西訪台,數個公務機關、民間公司遭受網路攻擊,車站及機場等重要交通場站均曾發生電子看板遭駭客入侵之情事,顯見全面提升各項軟硬體設施之資安防護成效刻不容緩。為避免敏感時刻再有影響政府資訊布達,影響民眾認知之情況發生,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資訊管理預算10%,俟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資安維護作業進行加強,並針對相關設備之供應廠商是否具中資背景、設備零組件是否含中國製產品及資安防護壓力測試成果等進行全面盤點,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4. 有鑑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車輛機械管理」預算項目所編,乃支出在監理、工程單位及訓練所車輛及機械管理經費。然而,所見當中編列在機械及設備科目中,專用於電動車輛充電樁之建置經費僅9萬元,勢必無法滿足多有民眾反映公路總局所屬業務機關洽公環境充電樁設置不足之訴求外,亦恐對機關內部電動機、汽車輛數量增多之際所需充電難盡供應目的。爰此,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車輛機械管理」預算數2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112年辦理所屬機關內部與對外洽公環境建置綠能供應充電樁之整體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15. 有鑑於依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九條規定,公路養護業務除應建立公路基本資料,隨時登記路線動態外,另需定期舉辦公路總清查時,藉以落實公路法所定之健全公路營運制度、發展公路運輸事業、增進公共福利與交通安全等目的。然而,考量當前行政量能相較過往更為精進,且公路養護行政之業務專業化、效率化之特色已然成型,是以主管機關應速修正縮短公路總清查之每十年依規定辦理期限,使有關公務預算更能積極發揮編列效益。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養護行政」預算數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辦理全國公路總清查業務精進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16. 公路總局辦理金路獎,獎勵友善生態、文化之公路設計、養護,雖然精神值得肯定,但是友善生態與文化之精神,應該普遍落實於公路設計中。然而我國部分公路有棲地切割、行道樹修剪過當、不利長者與身障者通行等問題,公路總局應以公正客觀的態度,針對這些有問題的路段進行檢討與改進。本次屏鵝公路斥資6億之種樹百里計畫,移除既有行道樹,且因為密集趕工,導致屏鵝公路常態性塞車,有浪費公帑、規劃不周等爭議。爰提案凍結金路獎獎金40萬元,請公路總局未來公路景觀營造相關計畫以養護既有植栽、解決公路造成的生態問題為最高原則進行之,並提出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7. 公路總局辦理各項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改善,包含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包含補助購置通用無障礙設計車輛,惟截至111年6月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僅54.41%,其中台東縣更只有7.69%,顯然執行成效過低,也不利身障者使用。爰此公路總局112年度歲出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編列40億元,應刪除1000萬元,其餘凍結1億元,俟公路總局就完善汽車客運無障礙環境提出精進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18. 112年度公路總局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編列4,000,000千元。係辦理偏遠路線營運補貼、升級優質運輸服務及改善公共運輸環境等。然經查,截至111年6月底,全國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僅約54.41%,其中公路汽車客運比例僅13.28%。另外,此項預算包括推廣電動大客車與補助客運業者汰購柴油車輛計畫。然經查,截至111年4月底,國內電動大客車僅達8.84%,與2025年35%目標顯有差距。並且,隨電動車數量增加與技術進步,柴油大客車之補助理應減少。爰提案凍結公路總局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500,000千元。俟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精進改善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19. 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編列40億元,辦理各項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所需經費,包括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等。經查,截至111年6月底,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僅54.41%,其中公路汽車客運更僅有13.28%。建議凍結該預算10%,俟公路總局針對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偏低之情形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始得動支。【21】

提案人:趙正宇 陳素月 林俊憲

20.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06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分支計畫編列40億元,辦理各項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所需經費,其中包括推動電動大客車(含推動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及辦理電動大客車購車與維運補助計畫)、補助交通部主管之公路客運業推動公車限齡汰換及補助增購新車(含電動大客車)等新(汰)購車輛項目。經查:(1)公路公共運輸計畫辦理推廣電動大客車相關計畫,惟同時亦補助客運業者汰購柴油車輛;(2)111及112年度電動大客車預計核定補助金額遠逾預算金額;(3)容宜持續滾動檢討補助客運業者汰購車輛之方式,俾利有效達成政府推動各項政策之目標。綜上,公路總局112年度於「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編列40億元,其中包含補助汽車客運業者(汰)購置電動大客車與柴油大客車相關經費7億5,442萬元及6億8,750萬元,鑑於111與112年度電動大客車預計核定補助金額超逾預算數分別達25億1,888萬元及32億9,558萬元,容宜審酌核定補助目標與執行方式之妥適性;另考量政府刻推動淨零排放政策,允宜視電動車產業及充電環境發展,滾動檢討相關補助之合宜性,俾利資源有效配置。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預算10%,俟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21. 依公路總局提供111年度公路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金額表(依路線別),全國補貼路線為310條,惟有13條路線上半年度1-7月搭乘人次不及1000,平均單月僅88人次搭乘。有鑑於營運虧損補貼金額達7.2億元,約佔本計畫18%,爰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全台公路客運搭乘率較低之路線進行盤點並研擬改善計畫,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李昆澤

22. 依公路總局截至111年6月底之統計資料,我國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僅54.41%,又國道公路汽車客運比率僅13.28%,整體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偏低。爰此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如何提升全台公路客運、完善無障礙乘車環境研擬改善計畫,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李昆澤

23.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及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4條之1規定,運輸營運業者與各級交通主管機關應規劃適當路線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並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經查,截至111年6月底,全國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之比率僅約54.41%,其中公路汽車客運比率僅13.28%;又市區汽車客運整體無障礙車輛比率雖達71.64%,然部分縣市仍不及三成,差異甚鉅。為營造友善之無障礙空間,滿足高齡者及身障者行之需求,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預算10%,俟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提升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提出改善計畫,並定期檢討無障礙運輸服務班次之適足性,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24. 2017年蝶戀花武陵賞櫻團遊覽車事故,激起國人對於「血汗運輸」議題之關注。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系統的公開資料,遊覽車、客運業等運輸業者違反勞動基準法之情況相當嚴重,經查,去年違反勞基法之前10大公司,其中客運、運輸業占半數,駕駛員超時工作儼然成為我國運輸業之常態,亦造成我國道路安全之隱憂。雖然交通部近日已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定遊覽車司機工時最高上限11小時,然「市區公車駕駛」以及「國道客運駕駛」仍被排除在外;此外,此項規定,僅限制「單日出租車輛」,未提及是否適用過夜旅遊之遊覽車司機,顯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仍有檢討之空間。為保障交通運輸從業人員之勞動權益,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預算10%,俟交通部公路總局重新針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之適用進行研議,並提出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25. 為推廣綠色運輸及減少空氣污染,政府推動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之政策目標,及相關補助要點協助客運業者換購電動大客車。公路總局於近年度辦理各期公路公共運輸計畫,99至110年度核定補助汽車客運業者購置電動大客車共計1209輛,補助金額累計達54億4050萬元;惟該計畫同期間亦補助客運業者汰購柴油車輛,共計補助6,988輛,累計補助174億7,000萬元。經查,交通部除依上開計畫補助客運業者購置電動大客車外,亦於各期公路公共運輸計畫補助客運業者柴油車輛汰舊換新,此舉悖離2030年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之目標;再者,公路總局補助客運業者換購電動大客車計畫數量遠低於達成政策目標及各年度實際屆齡燃油大客車車輛數;此外,部分客運業者申請場站增加用電契約容量,惟未能獲配所需用電容量,影響電動大客車車輛電能補充及營運調度,顯見計畫執行相關配套措施未盡妥善。為達成我國2050年淨零之目標,爰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預算10%,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加強執行相關配套措施,並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26. 公路總局於ll2年度預算案「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計畫編列63億7631萬5千元,相較1l1年度編列68億0090萬4千元減少4億2458萬9千元,主要支出在設置監理所、站,專責辦理全國各項公路監理行政工作、配合汽車技訓業務計畫,提供行政服務、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等業務。其中就「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編列40億元,包含補助汽車客運業者汰購置電動大客車與柴油大客車相關經費7億5,442萬元及6億8,750萬元;鑑於111與112年度電動大客車預計核定補助金額 超逾預算數分別達25億1888萬元及32億9558萬元,容宜審酌核定補助目標與執行方式之妥適性;且考量政府全面推動淨零排放政策,補助柴油大客車經費卻自100年度起逐年增漲,應全面檢討相關補助,避免悖離政策目標。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3億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28】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林俊憲 劉世芳

27. 鑒於我國公共運輸一再發生因司機急踩油門與煞車,造成乘客受傷甚至死亡的事故,除了國人平日搭乘之舒適與安全之外,疫情解封之後,國際遊客復甦,公車服務也攸關國際旅遊風評,過去消基會曾針對全國公車服務進行調查提出評比,公路總局應針對公車司機行車品質進行改善,爰提案凍結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500萬元,請公路總局提出實質解決方案、量化與稽核目標之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28. 有鑑於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乃跨年期計畫,期程110至113年度,且當前已多有幸福巴士、小黃公車、跳蛙式公車以及偏鄉與無障礙搭乘等軟、硬體之建置。是以所見112年雖編列有2260萬元辦理服務評鑑、秘密客調查等作業,然考量計畫期程僅四年,相關評鑑與服務調查成果,恐無法來得及在最後二年可轉化為辦理精進之有效回饋。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預算數200萬元,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112年度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運用評鑑與服務調查結果改善執行效能之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29. 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獎補助費」項下「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預算編列1億元,其用途包括推動轉運站建置並完善其通用設計、強化各類無障礙候車設施及其連通性、補助購置通用無障礙設計車輛等,然而依據統計全國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不到6成,候車環境也待改善,爰此,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獎補助費」項下「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預算編列1億元應予凍結10%,待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精進無障礙運輸(應提出量化改善指標)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陳素月

30.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06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分支計畫編列40億元,辦理各項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所需經費,包括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1億元。截至111年6月底,全國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之比率僅約54.41%,其中公路汽車客運比率僅13.28%;又市區汽車客運整體無障礙車輛比率雖達71.64%,惟部分縣市其比率未及3成顯著偏低,如苗栗縣、台東縣、屏東縣、新竹市等。另外,公路總局於111年11月1日起生效的新規定中,要求汽車客運業者原則以提供預約或固定之無障礙班次為目標,並規定業者於網站及公路汽車客運動態資訊系統公告預約服務資訊或無障礙班次發車時刻,惟新規之成效與民眾之反應尚未可明確探知。爰此「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獎補助費-#7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原編列1億元,提案凍結10%,俟公路總局針對特定縣市無障礙市區客運比率過低提出改善方案,並評估無障礙客運預約制及固定班次之使用情形,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31. 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12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之獎補助費編列3,863,090千元,主要係辦理各項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所需經費。該計畫項下規劃之「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於今年度編列1億元,包含補助購置低地板之無障礙車輛及推動場站建置無障礙設施等。經查,該項目111年編列5億3,373萬3千元,惟截至111年8月為止,預算執行率僅36.43%,市區汽車客運全國整體佔比雖達71.70%,和去年同期相比卻只增加1.72%,顯見計畫執行上仍有明顯進步空間。有鑑於自104年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通過後,各運輸營運業者原則上須於其所服務路線提供適當之無障礙運輸服務,惟截至目前為止相關建置進度仍不盡理想,為確保無障礙服務規範之良善立意能夠儘速落實,故建議凍結該向預算1/10,待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加速無障礙乘車環境之改善措施及具體目標提出書面報告後,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33】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李昆澤

32.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編列100,000千元。經查,該項預算包含補助購置通用無障礙設計車輛,惟公路汽車客運及部分縣市之市區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仍屬偏低,公路總局應盡速研謀改善。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公路總局就「提升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數量與班次之精進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3. 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12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推動電動大客車」計畫編列7億5,442萬元,較上年度增加2億7,630萬元,主要是為推動電動大客車,以符合2030年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目標。經查,該計畫訂有市區客運電動車輛比率績效指標,並依6都及非6都訂定各年度目標值7%及11%,惟截至110年底6都及非6都電動公車比率各別為6.79%和8.51%,均未達標,且尚有基隆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臺東縣、連江縣等6縣市未有電動公車投入,顯見該計畫執行未能如期,故建議凍結該預算1/5,待交通部公路總局就該計畫執行率改善提出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35】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34. 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獎補助費」項下「推動電動大客車」預算編列7億5442萬元,其用途包括推動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及智慧營運監控平台、辦理電動大客車購車與維運補助等,考量電動大客車雖一般安全性較高,然而如電池因故起火,其致災程度高、滅火難度也高,公路總局應研議要求申請相關補助者應提出安全規劃計畫,爰此,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獎補助費」項下「推動電動大客車」預算編列7億5442萬元,應予凍結1/10,待公路總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申請計畫研議納入避免電動大客車起火致災及災後防救因應(包括場站),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陳素月

35.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06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分支計畫編列40億元,其中「獎補助費-#12推動電動大客車(含推動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及辦理電動大客車購車與維運補助計畫)」編列7億5442萬元。公路總局於99至110年度核定補助汽車客運業者(以下簡稱客運業者)購置電動大客車共計1,209輛,補助金額累計達54億4,050萬元。但截至今年4月,我國電能大客車僅占大客車總數之3.2%,距離2030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似有極大之距離。此外,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112年推動電動大客車之預算數編列7億5442萬元,預計核定補助電動大客車金額則達到40億5千萬元,預計核定金額遠超於預算數。爰此「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獎補助費-#12推動電動大客車」原編列7億5442萬元,提案凍結10%,俟公路總局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並於兩個月內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36.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推動電動大客車」編列754,420千元。經查,該項預算包含推動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及智慧營運監控平臺、辦理電動大客車購車與維運補助計畫,惟目前電動大客車電池續航力、充電技術及建置環境等因素,加上電動大客車車輛性能不夠完善且較為昂貴,尚無法因應其營運型態,以致客運業者購置意願偏低,公路總局應盡速研謀改善。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公路總局就「電動大客車產業與技術發展暨友善充電環境建置之精進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三)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編列332億5,127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陳椒華 趙正宇 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許淑華 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邱臣遠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 公路總局辦理112年度於「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項下辦理多向重要道路建設計畫,其中台九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因橋樑長度變更及缺工、物料調整等因素,辦理第一次修正計畫,將計畫期程延長至116年,金門大橋因多次流標終止契約重新發包等因素,歷經3次修正計畫,顯然公路總局對重要道路建設計畫之事先評估作業不足,至計畫期程一再延後,造成預算支出增加。爰此公路總局112年度歲出預算「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編列255億3810萬3千元,應刪除5000萬元,其餘凍結1億元,俟公路總局就公路新建及改善計畫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1】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2. 有鑑於氣候變遷衝擊日益險峻,高溫及強降雨日益普遍,公路系統受影響之風險不斷升高,設施調適能力之提升至關重要,也顯示氣候變遷調適計畫之制定有其必要性。為確保交通建設邊坡安全,爰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10%預算,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邀集運研所、中央地質調查所、氣象機構及相關學術機構,針對公路系統之中高以上風險熱點進行剖析,並進行邊坡穩定分析報告法規機制,強化建立風險管理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3. 自110年2月21日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前交通部長林佳龍提出將編列35億經費建立「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整體交通安全及服務水準提升計畫」,本席曾就西濱快速道路改善計畫多次提出質詢,林前部長並承諾提前於2年內完成改善計畫。後本席再次於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中(110.11.04)要求公路總局提供西濱快速道路35億交控優化改善工程目前辦理進度資料,並一併追蹤22億路面改善的推動情形。公路總局回應(110.12.20路交控字第1100161043號來文)略以,所需經費由原先初估35億元,增加至79.91億元,並將辦理內容分列於「建構智慧交通神經網路與資安防護升級」(35.04億)、「打造先進安全的行車環境」(16.86億)、提供舒適好行的服務品質(28億)包含16個工作項目,其中經費初估表之主要工作項目皆編列到115年度。然揆諸112年度預算案,未見上開「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整體交通安全及服務水準提升計畫」內容所列之工作項目預算,爰凍結100,000千元,俟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43】

提案人:陳椒華 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邱臣遠

4. 112年度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新建及改善計畫」編列25,538,103千元。其中,公路總局112年度新增橋頭科學園區聯外道路台39線延伸線優先路段計畫37,500千元,係配合南部科學園區高雄第二(橋頭)園區籌設計畫,包括辦理台39線延伸線優先路段、增設3座橋涵與橋科匝道及聯絡道等3項工程。惟其規劃路線涉及都市計畫區非道路用地取得作業,如何強化與民眾溝通作業,並配合園區開發期程及時完工,請公路總局提出說明。爰凍結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新建及改善計畫」5,000千元。俟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5】

提案人:陳椒華 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邱臣遠

5. 有鑑於「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之預算執行內容,當中多包含各國家重大工程如淡江大橋、金門大橋、台9線安全景觀大道及環島自行車道升級等營建業務。然而,考量近二年國際間所供應之公共工程原物料,以及我國所需營建人力資源等越漸稀缺,然卻未見該計畫內容中設有相關預算之應處內容。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預算數200萬元,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112年度辦理『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因應國際營建工程原物料稀缺以及我國人力資源缺工之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6】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6. 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項下「環島自行車升級暨多元路線規劃整合推動計畫」該計畫期程為109至113年總經費28億3千萬6千元,112年度編列10億8844萬元,然而過去推動自行車友善路網,硬體設備尚未完備、交通秩序也未完整建立,自依據交通部統計,111年1-8月,自行車事故導致13518人傷亡,其中158人死亡,13357人受傷,均高於110年同期,爰此,「環島自行車升級暨多元路線規劃整合推動計畫」預算應予凍結10%,待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降低自行車交通事故(應提出量化改善指標)保障自行車通行安全暨未來路線精進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7】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陳素月

7. 花東縱谷為海岸山脈與中央山脈野生動物族群遷徙之重要廊道(如大農大富森林園區附近),也通過許多社區亦面臨人口老化問題,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應避免只由車輛行駛的角度信行規劃,危及生態與社區居民日常通行與居住品質,爰提案凍結凍結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請交通部召開公聽會,邀請鄉鎮公所、社區團體、生態學者,蒐集現有的交通事故與生態資料,盤點可能影響社區長者、兒童日常通行、野生動物族群遷移重點路段,進行友善社區、生態(包含遷徙、洄游與減少路燈之光逸散等)之道路設計,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48】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8. 沿海道路工程如西濱快速道路等,對於陸蟹釋卵造成棲地隔絕與路殺的影響,因此台江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在陸蟹繁殖季節舉辦護蟹活動,然而保育陸蟹生態應是造成其棲地隔絕的公路單位之責任,爰提案凍結西濱快速公路曾文溪橋段新建工程500萬元,請公路總局邀請學者體檢西濱快速道路可能對陸蟹造成影響的路段,並提出改善方案後始得動支。【49】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9. 智慧運輸應包含提升能源效率與減少生態衝擊,爰提案凍結智慧運輸發展計畫500萬元,請公路總局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研商,針對我國公路照明燈具制定減少光逸散、增加光照效率之招標需求規範,作為未來養護、更換、新設置之招標依據,完成之後始得動支【50】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0.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工作計畫下,新增編列「橋頭科學園區聯外交通整體計畫-台39線高鐵橋下道路延伸線優先路段」經費3,750萬元,係配合行政院108年12月核定南部科學園區高雄第二園區(橋頭)籌設計畫,辦理橋科聯外道路優先路網中,台39延伸線優先路段(北起市道186線,南至橋科1-2號道路)部分。公路總局負責部分為台39延伸線優先路段之工程及用地取得,其規劃路線涉及都市計畫區非道路用地取得作業,原則將採協議價購或一般徵收方式辦理。鑑於道路建設屢有因用地取得延宕,而影響計畫期程及追加經費需求之情形,允宜強化與民眾溝通作業,以如期取得用地,並應配合園區開發需求,妥適規劃相關期程。爰此「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橋頭科學園區聯外交通整體計畫-台39線高鐵橋下道路延伸線優先路段」原編列3750萬元,提案凍結5%,俟公路總局針對用地取得與工程進度規劃提出說明,並於兩個月內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51】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11.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編列5,000千元。查該計畫為112年度至115年度,為期4年之新興計畫,相關單位應說明此計畫,預計架設之設備內容、預期目標及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涉及地方政府或國外合作也應一併敘明相關合作內容及執行分工。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公路總局就「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2】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2.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02公路養護計畫」分支計畫編列77億1,317萬1千元,係辦理省道公路養護、改善與規劃、道路交通安全工程與災害工程等。經查:(1)109至112年度公路養護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2)107至110年度公路養護計畫平均調整後預算數達90.23億元,省道改善計畫辦理內容亦包含公路養護相關事項。綜上,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公路養護計畫」77億1,317萬1千元,係辦理維護省道道路品質、增進行車安全之相關養護及工程經費,考量107至110年度該計畫平均調整後預算數達90.23億元,且「省道改善計畫」亦有道路品質路面或路基改善、路口及路段交通安全改善等省道養護與改善業務,容宜秉持整合資源之精神辦理。爰此提案凍結「公路養護計畫」預算10%,俟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54】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13.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國內駕駛訓練、駕駛執照考驗及駕駛人管理制度之通盤檢討》發現,死亡率最高之事故類型為「平交道事故」,其次為「汽機車自身撞到東西」,包含撞路樹、種交通島、撞護欄及撞號誌等,經查2015-2019年,共計有139人因撞路樹、電桿而死亡,居於首位;其次是撞護欄(樁),共計有90人因而喪命,顯見提升我國路側之安全設計有其急迫性性及必要性。道路應回歸人本思維,依循寬容性之設計原則,即便肇事者交通違規,交通工程設計也應盡可能減少駕駛失誤或者違規時之傷害。爰此,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預算10%,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盤點所轄道路路側護欄之連續性,並改善端末設計、處理不良之工程,確實落實交通工程之相關規範,並檢討各路段護欄設計之適宜性,於三個月提出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55】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4. 去年,有騎士於板橋堤外道路因打滑而撞上路旁之反光導標,因反光導標為「金屬製造」,致其插入騎士之胸口,造成騎士當場因失血過多而死亡。有鑑於我國標誌標線相關工程規範過於簡陋,現無反光導標專屬之國家規範,僅反光片直徑略有著墨外,其餘如材質組成、基座尺寸等均急待制定規章。為保障機車族群之行車安全,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爰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預算10%,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所轄道路之金屬製反光導標進行盤點,並針對可能造成騎士二次傷害之路側設施進行檢討與修正,於三個月內邀集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針對反光導標之材質及其設置規範進行討論,提出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56】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5. 據統計,台灣汽機車數量約有2280萬6千多輛,其中有63%是屬於機車,然我國之道路標線標準卻是以汽車防滑係數為主。有鑑於機車騎士因標線抗滑力不足導致自摔之情事,交通部於108年4月邀集內政部營建署及相關部屬機關,共商訂出標線抗滑係數(BPN)提升目標:由現行45BPN全面提升至50BPN以上,至於市區道路則須達65BPN;同時透過前瞻基礎建設「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以試辦方式補助地方政府全面提高標線抗滑性能,以期降低機車族因標線打滑而造成的交通事故。然道路標線經過長時間的磨耗與風吹日曬,其防滑係數會日趨下降,再加上我國採用之標線材料多半是熱拌樹脂,因此標線會比路面還高,無法與路面形成一體,因此,遇到雨天易因路面不平整加上防滑係數較低之雙重影響下,造成打滑現象,造成道路安全之隱憂。為提供用路人安全之用路環境,爰此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預算10%,請公路總局定期檢測所轄道路之防滑係數,並提供檢測計畫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57】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6. 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係辦理省道公路養護、改善與規劃、道路交通安全工程與災害工程。鑒於112年度公路養護計畫預算較111年度增加10.04億元,增幅14.97%,公路總局近年持續辦理省道改善計畫,其計畫內容亦有辦理公路養護、道路品質改善與規劃等業務,部分項目與公路養護計畫相同,應秉持資源整合之精神,應制定各項養護業務辦理之優先順序,以發揮最大效益。爰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公路養護計畫及省道改善計畫中各項養護業務,研擬各項目優先必要之評估報告,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8】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李昆澤

17. 112年度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編列7,713,171千元,較111年度增加1,004,000千元。係因應極端氣候帶來之天然災害,為確保公路運輸及安全,增列公路工程災害準備費872,000千元。然經查,公路總局近年度公路養護計畫之預算決算資料顯示,107~110年均有大幅超支情形,109與110年度預決算差異數(超支)分別高達3,341,000千元與3,145,000千元,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有明顯落差,超支部分經費來源包括流用、移緩濟急或預備金。爰針對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凍結100,000千元。俟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111~112年度可能超支情形及經費來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9】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18. 112年度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編列7,713,171千元。其中,賡續編列西濱快速道路曾文溪橋段新建工程計畫第3年經費125,400千元,係辦理西濱快速公路高架終點(305k+210)跨越曾文溪後銜接臺南市2-7號道路之路段。經查,本計畫歷經5次流標,並因改變道路功能定位、相關工程數量增加、執行期間遭遇工程物價上漲問題,無法順利發包等,爰延長工程計畫至117年。同時,鑑於西濱快速道路於110、111年皆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公路總局應對新建路段實施應對措施。為避免本計畫再度發生計畫核定後始修正道路功能定位之情形,避免資源錯置,以及再度發生重大車禍之可能。爰凍結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10,000千元。俟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0】

提案人:陳椒華 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邱臣遠

19. 有鑑於「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預算項下編列有為公共建設及設施費,辦理公路改善或新闢規劃、測量、鑽探、設計、環境影響評估、公路材料試驗等工作經費3552萬元,然考量該內容因屬為113年度辦理之先期作業所用,允宜避免僅是各類業務加總後列出總數,方可更為詳實。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設備及投資-公路規劃」預算數4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為113年度公共建設及設施費,辦理公路改善或新闢規劃、測量、鑽探、設計、環境影響評估、公路材料試驗等先期作業執行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1】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四)有鑑於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工作計畫內容,當中僅台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獨缺對於環保、節能減碳及綠建築之預期成果載明。是以考量永續政策不可有縣市之間齊一辦理之落差,爰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3億2,106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公路總局112年度營建工程落實國家永續政策之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2】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五)交通部公路總局於「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共編列6年總經費330億元,112年度預算則編列55億元。有鑑於花64線瑞港公路逢雨必坍,111年10月8日受暴雨襲擊,更造成大規模坍方,以致道路中斷。由於地方財政有限,為提升道路管養量能,地方政府刻正提報爭取鄉道提升縣道標準整修等計畫,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除應加速相關修繕經費核定外,待後續地方政府提報升級縣道,交通部及公路總局應加快後續行政程序,並研議將花64線瑞港公路委由公路總局進行管養。【64】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六)花東快速公路於109年重啟可行性評估,於111年8月完成評估報告,111年9月20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估算總經費2,308億元。將納入可行性評估崇德-吉安段,預計112年12月提出期末報告,經濟效益部分將於期末報告討論。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花東快速道路計畫應納入國防、醫療、產業、生活需求、安全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評估,不應將經濟效益做為唯一考量;另就本次期末報告將於112年12月提出,時間過於漫長,加上0918大地震造成花東鐵路嚴重受損,更加深花東人民對於花東快速道路的需求,故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縮短不必要之行政程序,加速辦理期末報告,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規劃書面報告。【65】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七)蔡英文總統於2019年11月1日視察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時宣布:蘇花改東澳-南澳、和平-和中、大清水-崇德之3路段比照蘇花改重新改線,經費約360億元,預估2030年底完工。然交通部公路總局向交通部所提之「台9線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綜合規劃報告內容中,則是預估2023年將環境影響說明書提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2025年完成設計與用地取得後接續動工、計畫全路線於2032年完工,總經費700億元。經查完工日期延後原因為路線改變,改變後路線將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內,須重新進行為期1年4季的環境監測,導致完工日期將延宕2年。由於蘇花公路為花蓮陸路交通重要命脈,未改線路段時常因天候問題坍塌,嚴重威脅到花蓮居民的行車安全,為保障花蓮居民行車安全,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蘇花安2024年前動工進行規劃,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規劃報告。【66】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八)有鑑於交通部公路總局持續辦理「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該計畫期程原定106至113年,但因執行期間遭遇工程物價上漲及缺工問題,導致期程延長至116年。經查該計畫分為11個標段執行,截至111年8月底止,尚有7個標段尚未發包,這7個標段,有4個標段設計中,3個標段完成細部設計辦理發包作業中,僅4個標段已發包施工。足見管考作業嚴重不足,為有效提升工程進度,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發包延宕部分進行檢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67】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九)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分支計畫編列40億元,辦理各項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所需經費,包括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含補助購置通用無障礙設計車輛,以下簡稱無障礙車輛)1億元。經查截至111年6月底,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54.41%,其中公路汽車客運比率僅13.28%;市區汽車客運仍有部分縣市比率未達三成。為維護民眾乘車權益,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提升無障礙車輛數量與班次進行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規劃方案書面報告。【68】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十)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分支計畫編列40億元,其中包含推廣電動大客車7億5,442萬元。經查112年度預計核定補助電動大客車40億5,000萬元,遠逾預算(案)編列數,補助金額甚至高於公運計畫5,000萬元,恐造成客運業者獲核定補助後卻無法如期收到補助款。為避免上述情形發生,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補助進行檢討,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69】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十一)審計部於110年度審核報告指出,地方政府規範市區公車營運車輛車齡限制為8至12年,交通部公路總局109至110年度分別核定補助業者購置70輛及129輛柴油大客車,恐悖離2030淨零排放之政策。雖然公路總局於111年6月17日修正補助辦法,112年市區客運僅補助電動大客車,但112年度仍編列補助公路客運業者汰購柴油大客車相關經費6億8,750萬元,據公路總局說明,主要公路客運服務路線里程較長,目前電動大客車電池續航力、充電技術及環境等,尚無法因應其營運型態,所以持續補助公路客運柴油大客車汰換。有鑑於2030淨零排放之政策,公路總局應視未來電動大客車產業與技術發展及充電環境建置情形,滾動式檢討相關補助之合宜性。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補助計畫進行滾動式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0】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十二)依據公路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市道、區道由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管理;縣道、鄉道由縣(市)公路主管機關管理。但直轄市、縣(市)公路主管機關認有必要,得與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商定委託管理期限,將市道或縣道委託中央公路主管機關管理。」,按公路養護管理屬於公權力之執行,依前揭公路法規定,縣(市)政府雖為道路之法定管理機關,遇有例外情形,自得將權限之一部分移轉予中央機關。經查,交通部公路總局現養護里程全長5,082.12公里,代為管理養護之縣道僅剩70.21公里,只占1.3%。

近十幾年來,由於中央與地方關係大幅轉變,在1998年政府將省制「虛級化」移除其地方自治團體的地位,精省後之省級行政組織及業務完全移交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尤其過去連接兩條省道之間之「鄉道」原由省政府管理,之後移交給縣(市)、鄉(鎮、市)公所管理養護,致使鄉(鎮、市)公所無力負擔相關經費,或由財政困窘之五級財力之縣(市)政府管理養護,造成缺乏管理養護與經費,導致部分縣道、鄉道遇天災即災情不斷,更危及用路人安全之惡性循環。

鑑於全國各地方政府之稅收及財政狀況不一,地區間財政資源具有顯著差異,爰中央政府透過財政分級制度以平衡各地區之資源,並健全地方財政,依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表,給予相關補助以紓解地方財政困境。爰此,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研議依據公路法第6條之規定並按縣道實際狀況及養護情形,賡續接受財力五級之縣(市)政府委託,管理養護縣道,以維護道路品質及用路人安全。【71】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十三)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分支計畫編列77億1,317萬1千元,係辦理省道公路養護、改善與規劃、道路交通安全工程與災害工程等。而公路總局近年持續辦理省道改善計畫,其內容包括省道公路設施改善、橋梁耐震補強、道路品質路面或路基改善、路口及路段交通安全改善等,部分項目與公路養護計畫類似。預算編列應秉持整合資源之精神辦理,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公路養護計畫及省道改善計畫類似項目進行整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2】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十四)有鑑於電動車輛快速增加,依據國際研究指出電動車鋰電池如受損起火,因滅火難度較高,所造成的危害將遠大於一般車輛,考量公路如發生電動車起火,將造成重大影響,爰此,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3個月內與內政部消防署、警政署進行研商,研議針對公路發生電動車起火等事故之災防因應作為,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3】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陳素月 

(十五)現行汽車燃料費之徵收,其法源依據為公路法第27條,也因此燃料費之用途亦受該法之限制,限定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之預算收入中,汽燃費收入超過百億元,其用途是否應僅限定於此,值得商榷,且我國尚有2050淨零排放之目標,如何藉由汽燃費的運用促成汽車碳排的降低,亦應列入考慮。爰此,交通部應邀集有關部會、機關,研議是否應提出公路法修正案,增加與環境永續、淨零排放相關之汽燃費用途,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內容書面報告。【74】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十六)我國處於地震帶,對於橋梁、公路的避震結構有其要求,也有許多專利可針對地震偵測,針對橋梁的變形、位移等向用路人發出即時警訊,避免進一步擴大災情。但相關震災偵測技術並未全面配置於全台橋梁、公路,對於民眾之用路安全恐保障不足。爰此,交通部應邀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有關部會機關,研議我國橋梁全面增設地震主動偵測示警系統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內容書面報告。【75】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十七)為減少空氣污染並符合淨零碳排之目標,政府推動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之政策,惟交通部公路總局規劃之目標為每年補助換購300輛營業大客車,經查,截至目前尚有1萬4,108輛燃油大客車需汰換,到2030年前平均每年需汰換1,764輛,顯示公路總局每年編列補助業者換購電動大客車之數量,遠不及達成目標政策所需,客運業者為維持運量所需及考量營運成本,勢必將繼續使用屆齡或換購新的燃油大客車,恐造成政策目標無法達成,且發生已核定補助業主無法如期收到補助款之情形,故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應就業者汰換期程及計畫截止前每年須補助數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滾動式檢討書面報告。【76】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李昆澤 

(十八)依交通部統計,我國登記領牌之電動汽車由2017年底的11萬餘輛,至2022年底已增長至56萬餘輛,電動汽車市占率逐年成長,政府為鼓勵民眾購買電動車,以符合國際淨零碳排之趨勢,故電動汽車目前尚無須課徵汽車燃料使用費。隨著電動車占比提高,又國家發展委員會設定2040年電動車市售比達100%之目標,可預見未來汽車燃料使用費之稅基將持續減少,然該收入係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之經費,為確保相關經費無虞,交通部應先就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名稱提出修正,另研擬電動車之課徵標準,惟相關課徵標準之比照應符合比例原則,勿造成電動車主之恐慌,並降低民眾對電動車購買意願,故建議交通部應審慎評估我國電動車成長趨勢及對道路養護財源之影響,並於半年內針對汽車燃料使用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檢討書面報告。【77】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李昆澤 

(十九)有鑑於交通部為加強公路監理業務行政效率,強化便民服務,因此自70年起委託電信總局規劃、開發最早之「公路監理電腦網路系統」後,又再經多次系統及功能精進,遂為當前「監理服務網」,並提供多元監理及相關服務事項。然而,當前多有民眾陳情,在「監理服務網」中卻對不具備民營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會員者,有許多在繳、付費功能給予限縮或限制,以致影響最終所欲辦理之監理服務順利執行。是以,考量公務機關辦理行政服務之際,當以公平、平等及無差別手段進行,如此方屬妥適及合法,且需避免對具備特定民間組織會員身分者,就影響對其服務之落差。爰此,特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啟動檢討改進作業,嗣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監理服務網落實民眾平等參與及服務提供改善成果」書面報告。【78】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二十)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編列255億3,810萬3千元。其中,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編列16億6,160萬元,台東段另編列12億5,640萬元。因執行期間遭遇工程物價上漲及缺工問題、變更橋梁設計和增加施工費等,辦理第1次修正計畫,總經費增加56億4,800萬元至151億1,800萬元。而截至111年8月底,本計畫尚有7個標案尚未發包,甚有需延長5至6年者。對此,行政院亦要求公路總局爾後應提高計畫提報階段之資料精度。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精進改善說明書面報告。【79】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二十一)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編列255億3,810萬3千元。其中,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編列3億0,205萬8千元,本計畫歷程多次流標與重新發包,又經110年5月受新冠肺炎疫情擴大影響,致工程進度不如預期,並展延計畫期程8個月至112年6月,惟截至111年8月底,本計畫進度仍略落後0.2%。又聞近期金門大橋之開通,有進度趕工、鋼筋外露之情事,鑑於近期有重大工程如新竹棒球場發生工程品質不佳之瑕疵事件,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加強管考監督金門大橋之工程品質及後續改善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0】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二十二)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編列「公路養護計畫」77億1,317萬1千元,辦理公路災害工程、防災整備等。有鑑於111年9月18日台東發生規模6.8強震,造成花蓮地區多處橋梁隆起、位移或斷裂,包括玉里、高寮、崙天、長富、玉長大橋等,導致雙向交通中斷,影響居民南來北往的權利。為督促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上述橋梁詳細評估結構受損情形,並加速搶修或改建作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就上述橋梁受損情形、修復所需經費及期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二十三)花蓮縣與台東縣為東部共同生活圈,兩縣行政區呈狹長型,主要交通均依賴台9線及台11線2條縱貫省道。惟台9線每年都是全台死亡率最高的省道,雖已拓寬30年卻仍未改善。交通不便已成為阻礙花東發展之主因,有鑑於花東快速道路可行性評估作業已於110年重啟,其評估路廊北起崇德,經新城後至花蓮、台東地區,花東民眾均翹首企盼這條快速道路的興建,以促進東部觀光及地區發展。爰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規劃書面報告。【82】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二十四)我國自111年8月起陸續有行政部門網站及相關系統皆遭受資安攻擊,已成我國重大國安事件,為避免相關機敏資料遭駭客竊取、藉此散播不利我國之假訊息及癱瘓網路造成民眾生活不便,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應持續強化人員訓練、資通訊安全防護,且採購落實須符合我國資安檢核事項,並重新檢視既有資通訊設備、外包廠商營運之系統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及擬訂相關資安緊急應變措施,以維護我國資訊安全。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3個月內,盤點目前所有相關系統設備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並就「資安攻擊之應處作為及整體資通訊安全防護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十五)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新增編列「橋頭科學園區聯外道路整體計畫-台39線高鐵橋下道路延伸線優先路段」第1年經費3,750萬元,並為112至114年度,為期3年之新興計畫。惟考量本計畫係配合橋頭科學園區發展之環境基礎建置,公路總局應妥善管控用地取得及工程進度,並說明此計畫興建期間對民眾生活及用路影響、預期目標及效益,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涉及地方政府或國外合作也應一併敘明相關合作內容及執行分工。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2個月內,就「橋頭科學園區聯外道路整體計畫-台39線高鐵橋下道路延伸線優先路段」,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十六)近年來政府機關發生數起不當運用約聘僱人員事件,多為要求其從事與原職務範疇無關之事,此況不僅嚴重減損我國政府信譽,亦有違廉能之旨。基此,交通部公路總局應定期盤點約聘僱人員之工作情況,並建立完善考察制度,以防上述情狀再度發生,並於2個月內針對「如何有效遏止濫用約聘僱人員及其考核機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5】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十七)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營建工程」項下「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編列3,135萬6千元。查該計畫為112至115年度,為期4年之新興計畫,相關單位應說明此計畫,預計興建之設備內容、遷建過程中對民眾服務之影響、預期目標及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涉及地方政府或國外合作也應一併敘明相關合作內容及執行分工。爰此,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就「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348億8,310萬3千元,增列「業務收入」項下「勞務收入」之「服務收入」1,000萬元、「通行費收入」1億元及「其他業務收入」之「汽燃費收入」5,000萬元,共計增列1億6,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50億4,310萬3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173億3,557萬6千元,減列「服務費用」項下「郵電費」200萬元及「材料及用品費」100萬元,共計減列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73億3,257萬6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175億4,752萬7千元,增列1億6,300萬元,改列為177億1,052萬7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原列160億5,824萬8千元,減列5億元,改列為155億5,824萬8千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4,700萬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20項:

1.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52億2,039萬7千元,凍結1億元,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蔡易餘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ll2年度預算編列業務成本與費用152億2,039萬7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41億1,372萬7千元,增加11億0,667萬元,約7.84﹪,主要係維護成本增加所致。近年國道事故發生件數及死傷人數概呈逐年成長趨勢,以今年一月至八月統計數據與上年度同期相比,事故總件數便增加了338件,增長21.6%,顯見還有待改善,允宜持續精進事故防制作為,俾增進國道行車安全。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2億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7】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蔡易餘 劉世芳

(2)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ll2年度預算編列業務成本與費用152億2,039萬7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41億1,372萬7千元,增加11億0,667萬元,約7.84﹪,主要係維護成本增加所致。近年國道公共建設工程案屢傳流廢標,例如林口交流道匝道已第7次流標確定無法如期2024年完工;五股交流道也7度流標等;顯見還有待改善,允宜檢討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與設計作業,俾減少計畫修正、流(廢)標及變更設計之情形。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1億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8】

提案人:陳素月 劉世芳 蔡易餘 林俊憲

2.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之「國道事故處理費」編列5億2,998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蔡易餘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2.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112年度預算「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邊坡維修及巡檢工作」項下編列4億7,031萬1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4億670萬9千元增加6,360萬2千元。經查,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邊坡評估2,567處皆註記屬穩定狀態,惟今年11月初國道1號汐止段仍於二日內兩度發生邊坡滑落,高速公路局緊急封閉國道1號南下汐止交流道出口,造成交通嚴重壅塞,動員200人次警力疏導,顯見高速公路局就相關邊坡巡檢尚有精進改善空間,然卻未見高公局於預算書中提出經費增加之原因及預期效益,為確保預算覈實使用,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5,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就邊坡維修及巡檢工作改善提出專案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2)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成本與費用-勞務成本-維護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國道事故處理費5億2,998萬2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增加3,528萬5千元(增幅7.13%)。經查:108至112年度國道事故處理費呈逐年增加之趨勢;110年國道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人數均較102年倍增,亟待強化落實各項事故防制作為。綜上,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國道事故處理費5億2,998萬2千元,鑑於102至110年國道事故發生件數及死傷人數概呈成長趨勢,允宜持續精進事故防制作為,俾提升國道行車安全。爰此提案凍結「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10%,俟高公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3)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勞務成本-維護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國道事故處理費」編列529,982千元。經查,該項預算較上年度預算增加35,285千元,其增幅為7.13%,且自108年度起皆有逐年增編之情形,高速公路局應詳加說明預算增列原因。此外,102至110年事故件數由1,242件逐年成長至2,518件,死傷人數亦由2,026人逐漸增為4,089人;而110年發生事故件數與死傷人數,均較102年倍增,高速公路局應積極強化國道事故之防制作為。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高速公路局詳細說明本次預算增編原因,並就「國道事故樣態及其防制作為」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整體策略,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管理成本」之「專業服務費」編列4,062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經查國道高速公路交通事故,102-110年事故件數由1242件逐年增加至2518件,死傷人數亦由2026人逐漸增加為4089人,為確保國道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之死傷,高速公路局應提出改善作為,積極落實。爰此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2年度歲出預算「勞務成本」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4062萬5千元,應凍結200萬元,俟高速公路局提出檢討精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2)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勞務成本-管理成本-專業服務費-其他」編列2,650千元。經查,該項預算包含委託辦理高速公路ETC資料在交通管理之應用創意競賽活動1,300千元,高速公路局應詳細說明歷年來該項預算運用內容、委託對象與實際成效、未來推動必要性與相關規畫之預期目標。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50萬元,俟高速公路局就「高速公路ETC資料在交通管理之應用創意競賽活動歷年運用內容、具體成效及未來展望與預算編列必要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4.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材料及用品費」編列4,881萬1千元,主要為設備用油及辦公事務用品消耗等費用。經查,該項預算108至110年分別編列5,134萬3千元、5,097萬9千元、5,030萬6千元;決算分別為4,452萬5千元(執行率86.7%)、4,546萬6千元(執行率89.2%)、4,101萬元(執行率81.5%)。有鑑於過往年度預算均未足額使用,且112年度所編列之預算仍較110年度之決算高出780萬1千元,為能落實撙節原則支用經費,故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針對該項預算歷年均高出過往年度決算數之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5.有鑑於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迄今,共計有5項長期債務舉借之乙類建設公債,加總共預計有債務餘額1,420億元,且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藉「業務外費用」項下「財務費用」中「利息費用」之「租金與利息」之「利息」編列21億元1,317萬9千元。然而,所見基金管理之規劃,預計將於等至117年8月份,才辦理5項債務項目中110年度乙類第2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320億元之部分償還,在此之前直至長期債務項目償還完畢過程中,皆須逐年編列利息支出之預算經費用以支應。然而,考量基金總資產規模,所見近10年早已呈現明顯之穩健攀升趨勢,基金主管機關更應妥適評估辦理提前償還作業可能性,以縮減編列支用於利息之預算費用,以提升作業基金運作效能。爰此,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業務外費用」編列21億元1,517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落實償還中央政府長期債務之效能精進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6.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60億5,824萬8千元,凍結二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蔡易餘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6.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112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擴充」項下合計編列160億5,824萬8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增加36億5,212萬9千元。經查,截至111年8月工程會列管該基金查核金額以上重大工程計26件,其中11件(占42.31%)曾發生流廢標之情形,流標次數合計達37次;又該26件工程計畫中,有17件(占65.38%)曾變更設計,平均每案變更次數達3.9次。鑑於相關變更因素並非無法預期,且修正內容包括增加經費金額及展延期程,惟預算書中未見變更後之詳細規劃及因應措施,然高速公路局就相關工程計畫仍未能妥善控管,致各工程計畫一再因相同問題延宕,為確保預算覈實編列,並提高工程計畫執行準確度。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億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就重大工程屢次流標及變更設計改善提出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2)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60億5,824萬8千元,包括專案計畫105億5,531萬3千元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55億293萬5千元。經查:(1)截至111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修正比率達41.67%;(2)截至111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該基金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5,000萬元以上工程,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案件之案件與次數甚多,允宜檢討改進。綜上,截至111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其修正比率逾4成;又工程會列管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5,000萬元以上工程,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之案件與次數頗多,允宜持續檢討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及設計作業,俾利計畫執行順遂。爰此提案凍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10%,俟高公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3)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下,編列新興計畫「國道1號臺南路段增設北外環交流道工程」(以下簡稱本計畫)經費8,950萬3千元。經查:計畫目標及內容為配合臺南北外環快速道路工程,於該快速道路與國道1號交會處增設交流道,以分流國道1號臺南系統與永康交流道之交通負荷,縮短臺南市核心市區進出國道之時間與距離。此外允宜妥為辦理用地取得作業,並強化與臺南市府橫向聯繫。綜上,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下新增編列「國道1號臺南路段增設北外環交流道工程」經費8,950萬3千元,鑑於本計畫鄰近地區近年曾辦理用地徵收作業,允宜妥與民眾溝通,俾利用地取得作業順遂;另宜加強與臺南市政府橫向聯繫,以有效改善該地區國道主線、交流道匝道及周邊地區道路交通服務水準。爰此提案凍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10%,俟高公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4)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以下簡稱購建固定資產)編列160億5,824萬8千元,包括「專案計畫」105億5,531萬3千元 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55億293萬5千元。國道基金102至111年度本期賸餘平均數雖達155.51億元,惟其103至112年度賸餘撥充基金平均數152.96億元 ,占前開賸餘平均數之98.36%,顯示國道基金近年賸餘實際多運用於撥充基金。而該基金購建固定資產之專案計畫核定內容及相關預算書表,尚未能說明部分不具個案自償性之建設計畫在無相對應收入之情形下,其對行政院「自償率維持78%」目標之財務影響,亦無法得知所稱可於「一定年期達到財務平衡」之時間點,允當強化揭露。國道基金預計至112年底尚有長短期債務1,440億元,且近年辦理多項交流道新(改)建等不具自償性之建設計畫,投入鉅額工程成本,卻無相關收入回收挹注,恐降低國道基金整體自償率並延緩基金財務收支平衡之年限,然相關計畫內容與預算書表均未適當說明其影響。爰此國道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原編列160億5,824萬8千元,提案凍結5%,俟國道基金向立法院書面說明上述問題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5)為提供高雄港聯外籍東側地區便捷快速之公路運輸服務,有效分擔國道1號南部路段龐大車流;提高高雄港聯外運輸效率、提升國際高雄機場國際競爭力、船連海空門戶之國際接軌功能,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辦理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高雄沿海路為國內最危險的市區道路,每年超過千萬輛大型車輛行駛,和汽機車混道並行,造成交通死傷事故不斷,然國道七號高雄路段計畫命運多舛,環評爭議長達10多年,為達成我國南部地區國人之期待,爰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7號規劃設計、周邊建設及完工期程提出相關效益評估報告,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使得動支。【28】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6)依行政院函文管理用車輛之指示,同利於轄區巡查、工程施做監造及道路作業,與新建工程之督工、考工、交維巡查等,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辦理增購及汰舊換新管理公務車輛。惟本年度交通及運輸設備車輛汰舊換新及通訊設備更新,較去年度預算增加1億,然依據預算明細表112年度預計汰舊換新車輛數僅24輛,爰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交通及運輸設備汰舊換新效益進行詳細評估,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李昆澤

7.有鑑於現行中央政府刻正落實降低派遣勞工之政策,然查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近年勞務承攬業務人力,見109年576人、110年607人、111年619人,及112年預計621人,逐年呈不減反增趨勢。在此之下,考量承攬契約並不適用勞基法,且承攬契約中提供勞務之勞工與承攬業者間,也並非必然具備僱傭關係,以致實務上多有藉承攬契約規避派遣契約雇主責任等各實務案例相繼發生,進而影響有關人員權益。復以勞務承攬人員僅以履約為勞動目的,機關無法對承攬人員的工作方法、流程或時間等細節,進行指揮監督管理。倘若在行政機關對承攬契約中提供勞務之勞工,積極直接介入而為指揮監督管理時,恐將造成「承攬為名,派遣為實」之弊端,此亦為中央政府勞動政策力圖所避免之情形。爰此,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科目辦理我國勞動政策暨勞工權益落實之檢討」書面報告。【9】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8.有鑑於當前中央政府刻正推動各類業務資訊化管理措施,舉例來說如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再到如歲計會計便有行政院主計總處推動中央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GBA系統)、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SBA系統)等,其用意乃求建立作業標準化之際,更落實資訊管理業務支出之成本節約與精進。然而,所查「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專業服務費」中,便編列有單一年度預算數4,775萬元支出,所將用於基金會計、人事差勤、公文管理等電腦軟體之系統服務費,實有悖當前中央政府推動之用意,更有欠逐一對各系統刊載所預計花費之應揭露作業。復以,所見112年度「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折舊、折耗及攤銷」中之預算數科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計編列有8.49億元,相比上年度所編列再增加逾34%預算數規模,以及「攤銷」計編列有4,841萬元,相比上年度所編列再增加逾41%預算數規模,然所見預算書卻毫無任何說明內容。爰此,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落實各業務資訊管理系統之成本控制撙節規劃暨折舊、折耗及攤銷預算編列說明與檢討」書面報告。【19】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9.行政院於110年11月核定「國道五號銜接蘇花改」可行性評估,全長約7.2公里,其總經費合計178.05億元,預計121年完工。該計畫於111年5月27日展開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目前先收集環境的背景資料,等路線確定後才將報告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環境評估。為避免行政作業曠日廢時,延後工程開工日程,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儘速確定路線並儘速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評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提升計畫效率。【30】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10.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案於「業務成本與費用-勞務成本-維護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國道事故處理費」5億2,998萬2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增加3,528萬5千元(增幅7.13%)。經查近5年國道交通事故,106至110年事故件數由1,789件逐年成長至2,518件,死傷人數亦由3,089人逐漸增為4,089人,顯示國道事故發生與死傷人數呈成長趨勢。為維護民眾用路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持續精進事故防制作為,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1】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11.有鑑於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截至111年8月底止,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該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計畫修正比率41.67%),又其中1項辦理2次計畫修正,5項計畫均有調整經費,以「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計畫」淨增加經費38.36億元為最高;另有4項計畫辦理展延期程,以「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新闢高速公路工程」展延48個月為最長。而截至111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查核金額以上工程27件中,於發包過程中曾發生過流(廢)標者11件(占42.31%)、37次,查核金額以上工程中,有17件工程辦理變更設計共計66次,平均每次變更設計工程案件之變更次數達3.88次,惟工程效率不佳。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出改善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2】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12.國道1號汐止南下匝道上方邊坡於111年11月1日上午滑落,搶修時又於2日下午第2次滑落,兩次滑落皆未造成人員傷亡,但不禁令人想起99年4月25日於國道3號發生的走山意外,該意外造成4位民眾死亡。為避免走山意外再度發生及保障民眾用路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C級邊坡進行全面總體檢,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3】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13.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計至112年底尚有長短期債務1,440億元,且近年投入鉅額辦理多項不具自償性之建設計畫,恐造成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財務收支平衡之年限持續延後。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相關財務計畫進行檢討,限期6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14.有鑑於電動車輛快速增加,依據國際研究指出電動車鋰電池如受損起火,因滅火難度較高,所造成的危害將遠大於一般車輛,考量高速公路如發生電動車起火,將造成重大影響,爰此,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於3個月內與內政部消防署、警政署進行研商,研議針對國道發生電動車起火等事故之災防因應作為,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5】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陳素月

15.為實現「2030智慧國家」願景,該計畫係為完善我國基礎網路設施,交通部編列前瞻特別預算撥充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辦理「台灣光纜通道計畫-國道公路」,總經費4億8,600萬元,惟該計畫各標案均因原物料上漲造成流標,平均流標次數2次,導致工程進度延誤,除該主線計畫外,另有完備光纜支線計畫尚待執行,該計畫攸關我國網路韌性,係重要基礎建設,為確保該計畫如期如質完成,並避免計畫工程標案因相同問題屢次流標,造成我國數位發展延滯,故建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針對因應工程流標致計畫延誤情況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36】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李昆澤

16.為響應全球淨零碳排趨勢,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2040年新售汽機車全面電動化之目標,國內電動車銷量也在5年內成長9倍,可望在2030年突破100萬輛,為因應電動化趨勢,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預計在2025年之前,於國道全線15處服務區設置電動車充電樁。經查,休息站充電樁於111年2月設置後,平均每日單一站最多僅10輛電動車使用,主要係因營運商雖以200千瓦功率建置,惟配備的是電流較低的氣冷充電槍,功率只有最新規格電動車所需的6成,造成民眾使用意願低落,形同資源浪費;又國道休息站充電樁建置為年限長達12年之特許經營,政府除要求承攬商依約提供服務,並應該定期稽核相關設備,確保設備符合實際使用需求,提供用路人更好的服務品質,故建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針對國道休息區充電樁使用需求和規格標準朝歐美國家水準滾動式檢討,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書面報告。【37】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17.近年來政府機關發生數起不當運用約聘僱人員事件,多為要求其從事與原職務範疇無關之事,此況不僅嚴重減損我國政府信譽,亦有違廉能之旨。基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定期盤點約聘僱人員之工作情況,並建立完善考察制度,以防上述情狀再度發生,並於2個月內針對「如何有效遏止濫用約聘僱人員及其考核機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8.我國自111年8月起陸續有行政部門網站及相關系統皆遭受資安攻擊,已成我國重大國安事件,為避免相關機敏資料遭駭客竊取、藉此散播不利我國之假訊息及癱瘓網路造成民眾生活不便,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及所屬單位應持續強化人員訓練、資通訊安全防護,且採購落實須符合我國資安檢核事項,並重新檢視既有資通訊設備、外包廠商營運之系統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及擬訂相關資安緊急應變措施,以維護我國資訊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於2個月內,盤點目前所有相關系統設備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並就「資安攻擊之應處作為及整體資通訊安全防護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9.經查,截至111年8月底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其修正比率逾4成;又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5,000萬元以上工程,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之案件與次數頗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持續檢討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及設計作業,以利計畫執行順遂。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於2個月內,就「減低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流(廢)標或變更設計發生之改善策略與具體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20.國道1號中豐交流道新建工程暨主線配合改善工程,已於111年11月11日正式完成簽約用印事宜,預估工期為1,080天(約3年),為確保工程如期如質完工,提升國人與桃園市民眾運用高速公路之便利性,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與廠商應儘速完成相關整備工作,確立後續開工與施作期程,規畫並落實相關管考期程,俾利計畫執行順遂。【41】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