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40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椒華 李昆澤 陳雪生 趙正宇 劉世芳 洪孟楷 陳素月 林俊憲 魯明哲 許智傑 蔡易餘 傅崐萁 劉櫂豪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游毓蘭 陳亭妃 謝衣 江啟臣 賴惠員 楊瓊瓔 林思銘 廖婉汝 張育美 孔文吉 邱志偉 李貴敏
委員列席12人
列席官員:
交通部 |
部長 |
王國材 |
航政司 |
司長 |
何淑萍 |
會計處 |
處長 |
張信一 |
總務司 |
司長 |
黃定環 |
人事處 |
處長 |
蔡英良 |
民用航空局 |
局長 |
林國顯 |
主計室 |
主任 |
林甄郁 |
桃園國際機場份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董事長 |
林國顯 |
總經理 |
范孝倫 |
|
會計處 |
處長 |
黃耀生 |
內政部航空警察局 |
局長 |
鄭明忠 |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吳銘修 |
基金預算處 |
科長 |
戴群芳 |
主 席:劉召集委員世芳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江建逸專 員 劉芳賢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三、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國顯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陳椒華、洪孟楷、趙正宇、劉世芳、陳素月、陳雪生、林俊憲、魯明哲、許智傑、游毓蘭及蔡易餘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傅崐萁、許淑華、楊瓊瓔、李貴敏及劉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112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及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非營業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收件。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請交通部於6個月內逐步完成公路總局及高速公路局C級道路以上邊坡總體檢,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李昆澤 洪孟楷 趙正宇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