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9時6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游毓蘭 陳玉珍 陳以信 曾銘宗 黃世杰 陳歐珀 林思銘
江永昌 周春米 柯建銘 游錫堃
委員出席11人
請假委員:鄭運鵬
委員請假1人
主 席:曾委員銘宗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10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10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及第8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以推選行之者,由各該委員會出席委員簽名,或由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簽名定之。)
主席宣告:推選陳委員歐珀、林委員思銘為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
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