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12時53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運鵬 劉建國 曾銘宗 游毓蘭 林思銘 陳玉珍 陳以信
陳歐珀 黃世杰 江永昌 柯建銘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李貴敏 陳椒華 李德維 謝衣鳯 莊競程 鄭正鈐
羅明才 高嘉瑜 張其祿 何欣純 廖婉汝 張育美
委員列席13人
請假委員:周春米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考試院秘書長 劉建忻
考選部部長 許舒翔
銓敘部部長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周志宏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兼國家文官學院院長 郝培芝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執行秘書 高誓男(主任委員請假)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黃子菡
基金預算處專門委員 吳婉玉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該院「一般行政」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該院「法制業務」項下「法制作業及法規編印」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該院「施政業務及督導」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第2目「考試業務研究改進」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3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凍結「補助公教人員保險事務經費」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凍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凍結「公務人員退休業務」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二)凍結「資訊系統之使用及管理」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三)凍結「資訊系統之使用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四)凍結「資訊系統之使用及管理」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凍結「人事法制及銓敘」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六)凍結「人事法制及銓敘」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國外旅費」預算凍結3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八)「一般行政」預算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九)「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五、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文官學院「國家文官培訓業務」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更正本),請查照案。
決定:
一、第二案至第十八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二、第十九案至第二十七案,均另定期繼續處理。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考選部主管「考選業務基金」收支部分。
三、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銓敘部主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部分。
四、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該院「議事業務」10%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五、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凍結「人事法制及銓敘」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
一、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57項 考試院,無列數。
第58項 銓敘部,無列數。
第59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無列數。
第60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無列數。
第61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52項 考試院1,095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112年度考試院歲入「行政規費收入」項下「證照費」編列1,095萬元,較111年度預算2,532萬5千元減少1,437萬5千元,減幅56.76%;主要與考試院推動證書數位化,推動期間電子證書免收費有關。考試院核發國家考試證照數量,近年也有大幅減少的跡象,從109年的5萬2,689張減少到110年的4萬3,601張,而110年的決算數為2,143萬4千元。鑑於維持國家選才效能之需要,考試院應注意核發國家考試證照數量的增減情形,及推動電子證書的簡政便民措施。
提案人:陳以信
連署人:游毓蘭 曾銘宗 陳玉珍
(二)考試院之證照費收入,108年決算數為2,756萬1千元、109年2,499萬元、110年2,143萬4千元,雖然呈現遞減趨勢,但112年僅編列1,095萬元,過於保守,考試院應注意核發國家考試證照數量的增減情形,及推動電子證書的簡政便民措施。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黃世杰
第53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8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61項 考試院5萬元,照列。
第62項 考選部6萬元,照列。
第63項 銓敘部7萬4千元,照列。
第6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千元,照列。
第65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650萬4千元,照列。
第66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67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61項 考試院20萬2千元,照列。
第62項 考選部原列420萬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20萬元。
第63項 銓敘部3萬6千元,照列。
第6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2萬6千元,照列。
第65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62萬3千元,照列。
第66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二)歲出部分
第5款 考試院主管
第1項 考試院3億4,107萬9千元,照列。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查考試院112年度「施政業務及督導」編列新台幣819萬8千元。其中重點計畫內容包括研擬考選制度暨督導各項考選業務執行情形。然金門等離島地區長期因應國家考試,除報名費外,還需得支付為數不小的交通費,相較於本島應考人員,花費成本更大。考試院身為督導考選部業務之督導機關,卻未見積極督促考選部擬定改善方案,爰提案凍結「施政業務及督導」100萬元,俟考試院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玉珍
連署人:游毓蘭 曾銘宗 林思銘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112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3億2,880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陳以信 林思銘 黃世杰
陳玉珍 江永昌 周春米 曾銘宗
連署人:游毓蘭
(二)112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2目「議事業務」編列197萬4千元,凍結2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游毓蘭 曾銘宗 陳玉珍 陳以信
林思銘
(三)112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4目「施政業務及督導」編列819萬8千元,凍結3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黃世杰 陳歐珀 周春米
劉建國
(四)112年起,國家考試及格證書將全數數位化,考試院第4目「施政業務及督導」項下「考試及訓練及(合)格證書管理製發業務」112年度預算編列129萬元,相較111年度334萬元,預算雖已有大幅下降,但仍須詳細說明此筆預算編列理由,爰請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連署人:游毓蘭 陳玉珍 曾銘宗
(五)考選部每年花費公帑建置各考試類科題目,但部分考試題庫使用率過低,考選部應檢討其題庫建置與實際需求間落差問題,允宜與相關單位進行檢討及研議改善方案。
爰此,請考試院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相關報告。
提案人:林思銘 陳以信 曾銘宗
(六)依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政府為健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財務,已施行退撫制度改革及調升退撫基金提撥費率,惟112年7月1日起新進公教人員將由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現行退撫基金將不再有新進人員之提撥收入,勢必面臨提早用罄問題;據銓敘部估算,現行退撫基金在112年新進公教人員退撫制度實施後,半年內將減少資金挹注4億餘元,第2年則減少12億餘元,恐於130年面臨提前破產風險。另檢視108至110年度公教人員收繳給付情形,公教人員累計收繳1,112億餘元、累計給付1,365億餘元;教育人員累計收繳947億餘元、累計給付1,127億餘元,兩類人員合計收繳短絀計負433億餘元,退撫基金財務負擔仍重。考試院應督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如何解決基金財務困境進行研處,以保障舊制公務人員退休權益,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游毓蘭 林思銘
(七)退撫新制於112年7月1日起新進公教人員由「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設立個人專戶並提供多元化投資組合。111年8月30日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國立科技大學校院協會表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送入立法院後,僅於111年4月底辦理1場公聽會,國立大專校院教師代表僅有1席,很難反映高教界意見。另外,國大會表示,過往年金制度改革前政府都會推出試算機制,讓關係人可透過試算了解新舊制差異,掌握退休金變化,但退撫新制迄今卻無相關試算,只有銓敘部提出的範例,各界難以掌握新制全貌。此外,我國教授薪資不如鄰近國家,業界又捧高薪搶人,若不允許現制人員結清年資轉入新制,或讓留在現制的人員可選擇額外提撥參加新制的自主投資,恐讓高教人才流失更趨嚴重。考試院應督導銓敘部須兼顧維護退撫現制之安全及新制人員權益,請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游毓蘭 林思銘
(八)考試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及9位委員共13位首長可配用座車,要求考試院賡續將多餘之首長專用車移撥或資訊公開無償讓與其他機關做為業務公務車使用。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黃世杰
(九)據統計公務人員建築工程類科高普考錄取不足額嚴峻,以高考三級建築工程為例,缺額率107年80.0%、108年9.0%、109年62.5%、110年84.3%。在工程人員不足情況下,恐危及國家工程建設及公共安全之利益。在少子女化危機下,私立大學之建築及土木工程等科系新生錄取逐漸產生缺額。為穩定取得政府機關的工程人才,考試院應就相關專業人員進入公部門服務之延攬方式,研議更具彈性之管道與措施,以解決機關專業人才用人需求之問題。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黃世杰
(十)112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業務」編列新臺幣2,806萬6千元,由考試院改善新聞發布以及資訊網站院會會議紀錄之呈現方式。有鑑於考試院為合議制之獨立機關,新聞發布及會議紀錄呈現之易讀性相當重要,又加上近年年金政策、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管理投資,屢屢成為外界關注焦點,更宜重視。經查,考試院新聞稿發布,多為概略敘述某次院會之報告、討論事項,例稿紀錄看不出重要政策方向,此種作法對外界瞭解考試院當前政策方向,幫助不大。次查,目前「考試院會議紀錄」以及「考試院會議議程」頁面,因主題欄僅係院會屆會次,內容又為PDF檔案格式,因此關鍵字搜索「主題」、「內容」,無法以特定議題關鍵字,搜索到瀏覽者需要的會議資訊;倘參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網站呈現方式,其將各次會議議事日程標題單獨列出,當能以議題關鍵字搜尋需要之會議,考試院宜加以參照改進。爰由考試院辦理改善新聞發布作業及網站會議紀錄之呈現方式。
提案人:游毓蘭 陳玉珍 林思銘
(十一)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肯認人民之健康權,為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而公務員之服勤、休假制度,若違反健康權之保護要求,自然為憲法所不許。
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迄今近三年,政府因應釋字做出諸多調整。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求保障公務員之相關權益,即針對公務員加班費計算不盡公平之處進行修正;警政、消防、海巡等機關,亦各自依其機關職務特性做出調整。
然,考試院為我國公務員任用、培訓及銓敘之主管機關,相關政策交由各機關依業務所需因地制宜,雖屬合理。惟相關政策之整合,與資訊之公開,則缺乏以院之高度統合管理之措施。
綜上,請考試院於1個月內提出各機關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有關措施之相關書面統合報告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周春米 劉建國 江永昌
(十二)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迄今近三年,然而相關進度與配套措施仍然尚有缺失,尤其如警察、法警、消防、海巡、監所管理員等職務,尤其司法院表示,他們相關業務量不斷再增加,但人力總額卻無法擴增,以至於公務人員相關權益與排、加班等問題仍有不足之處。
考試院作為主管機關,應積極督促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儘速往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之精神前進,讓相關特殊性質之職務,不要成為過勞職務,對此請考試院儘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具體書面報告,對社會大眾說明如何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
提案人:劉建國 周春米 江永昌
第2項 考選部4億3,231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112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3,190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陳以信 江永昌 周春米
連署人:游毓蘭 曾銘宗 陳玉珍
(二)112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2目「考試業務」編列7,528萬9千元,凍結10萬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周春米 陳歐珀
(三)112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3目「考試業務研究改進」編列2,167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游毓蘭 林思銘 陳玉珍
陳以信 黃世杰 周春米 陳歐珀
曾銘宗 劉建國
(四)112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編列890萬元,凍結20萬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玉珍 陳以信 黃世杰 江永昌
劉建國 周春米 陳歐珀
連署人:曾銘宗 林思銘 游毓蘭
(五)112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3目「考試業務研究改進」編列新臺幣2,167萬2千元。考選部近年來配合國家政策,推動數位轉型甚為積極,且受到COVID-19防疫經驗影響,不須倚賴實體考場之考試方式,有其必要。如何研議相應措施,如加速推動申論考試採行電腦應試、應考人得否居家線上考試等,考選部應詳就改採線上考試對應考上之便利、對試務之效益、技術、法規面可行性等,以及規劃之開放考試種類等等,詳為規劃研議。爰請考選部就改採線上考試之效益、可行性及開放類科之評估,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游毓蘭 陳玉珍 林思銘
(六)112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3目「考試業務研究改進」編列新臺幣2,167萬2千元。考試院近來配合國家政策,推動數位轉型甚為積極,其中,設置專門之資訊安全職系、考科甚為重要,若妥善辦理,可以舒緩近來設置數位發展部,聘用人力比例以及資格不明之爭議。然經查,110年3月10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臨時提案、110年10月13日考試院數位轉型委員會第3次會議之報告案、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議,考選部主管決議第(十七)項等,均討論、要求新設資安職系議題,考選部均以程序上,係業管機關先提出後才決定為答復,態度消極。爰請考選部就設置資安職系,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游毓蘭 陳玉珍 林思銘
(七)112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3目「考試業務研究改進」第1節「試題研編及審查」項下「題庫之編製及審查」業務,主要係配合各項考試需要及已建立題庫科目使用情形,辦理題庫之建置維護及更新工作,該預算相比111年提高逾15萬元,我國國家考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體會到數位轉型之重要性,考選部應研議如何加強我國數位轉型發展與推動,並提出相關報告。
爰此,請考選部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思銘 陳以信 曾銘宗
(八)考選部掌理各類公務人員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等國家考試之考選行政事宜,每年持續辦理研修精進考選法規等各項提升考選效能工作。惟近年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之錄取不足額類科、人數及比率皆有增加趨勢,國家考試之選才效能降低,若不足額錄取人數增加,恐對用人機關之人力需求或運用派遣造成影響,允宜與相關機關研擬改善措施。
爰此,考選部應研擬相關規劃,以提高應考人之報考及任職之留任誘因,請考選部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思銘 陳以信 曾銘宗
(九)112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3目「考試業務研究改進」第2節「考選資料處理」編列703萬9千元,推動國家考試數位轉型,深化國家考試事務資訊化、網路報名及線上申辦全程無紙化措施。考選部預計將在113年於全國範圍內備足9,800席應試座位,唯目前台灣各考區合格應試座位數差距頗大,宜注意各考區之座位數配置是否符合實際所需。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應撙節相關費用支出,爰請考選部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連署人:游毓蘭 曾銘宗 陳玉珍
第3項 銓敘部260億4,621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112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936萬7千元,凍結15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陳以信 周春米 江永昌
連署人:游毓蘭 陳玉珍 曾銘宗
(二)112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2目「人事法制及銓敘」編列709萬4千元,凍結7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玉珍 黃世杰 江永昌 游毓蘭
林思銘 劉建國 周春米 陳歐珀
陳以信 曾銘宗
(三)112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編列93萬元,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玉珍 陳以信
連署人:曾銘宗 林思銘 游毓蘭
(四)112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8目「退休撫卹業務」編列217萬5千元,凍結1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游毓蘭 陳玉珍 林思銘
(五)資通安全管理法實施已逾三年,資安管理若不夠嚴謹,恐將導致資安破口,考試院被核定為資安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惟銓敘部現行資訊系統仍有安全維護不足之處,允宜與相關單位進行檢討並研議改善方案。
爰此,請銓敘部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思銘 陳以信 曾銘宗
(六)112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有關「人事法制及銓敘」業務計畫,工作要項之一為辦理人事政策與人事法規之綜合規劃暨審議。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規定,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將施行退撫新制,惟立法程序及相關配套措施仍未完成,允宜相關機關研議加強推動時程與作業進度之管控。
爰此,請銓敘部與有關單位研議改善計畫相關報告,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思銘 陳以信 曾銘宗
(七)112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業務計畫,主要工作要項係核發中央機關公(政)務人員退休(職)金給付及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暨補助退休(職)金優惠存款差額利息等,以安定退休(職)人員生活。為因應112年7月1日預計實施退撫新制後,現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支給恐面臨資金缺口,允宜相關機關研議加強推動時程與作業進度之管控。
爰此,請銓敘部與有關單位研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支給缺口相關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思銘 陳以信 曾銘宗
(八)軍公教年金改革自107年7月1日實施,優惠利息補貼2年落日,惟保留支領一次退者之優惠利息補貼。政務人員優惠利息補貼差額預算107年1億5,304萬7千元、108年1億1,260萬8千元、109年7,016萬5千元、110年7,397萬元、111年4,404萬3千元,請銓敘部就政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歷年實際撥付及預算編列情形,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黃世杰
(九)111年3月行政院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依草案之相關規劃,112年起初任之公務員將適用相關規定,將採取個人提撥制,並可自選投資平台,修法方向亦受各界之支持。
然,依據上開草案之規定,非112年後初任之公務人員,因受限於退撫金之提撥,皆直接繳納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大水庫,將無從適用自選投資平台之有關規定,政府之美意無法適用至現職之公務人員。且經查,勞工退休基金未來亦將有自選投資標的之機制,獨漏現職公務人員之制度設計是否有當確有值得商榷之處。
綜上,請銓敘部於1個月內提出現職人員之退休撫卹基金適用自選投資平台相關配套規定,並提交相關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周春米 劉建國 江永昌
第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億8,917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112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110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及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陳玉珍
連署人:游毓蘭 曾銘宗 林思銘
(二)112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目「保障暨培訓」編列1,997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及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玉珍 黃世杰 林思銘 江永昌
劉建國 陳以信 曾銘宗 陳歐珀
周春米
(三)112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編列新臺幣1億8,917萬4千元,就賡續辦理數位治理課程,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考試院近來配合國家政策,推動數位轉型甚為積極,對國家文官有關數位、資訊、資安之知能提升,良有助益。考試院定調政策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即於基礎訓練及晉升官等訓練,整體性規劃數位治理及資訊安全相關課程,受訓人數每年平均達9,500人,充分配合國家數位轉型政策方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持續辦理數位治理相關課程,提升文官體系之數位轉型。
提案人:游毓蘭 陳玉珍 林思銘
(四)112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編列新臺幣1億8,917萬4千元,就終結預簽降調同意書之警察人事作業,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經查,內政部警政署長年要求警察官一旦陞遷警監職務,即在整體人事作業時要求事前預簽一般性、未針對任何具體事件之同意書,致服務機關得隨時降調其職務。次查,保障事件110公審決字第000792號之案情,與上述情形相符,保訓會亦作成撤銷原處分之決定。末查,針對審查個案保障事件中,發現之通案性人事問題,保訓會迭有以附帶決議之方式促成通案改善(例如警察機關連坐懲處之誤用)。建議保訓會充分注意此類違法降調案件之個案、通案性問題。爰建議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協助辦理。
提案人:游毓蘭 陳玉珍 林思銘
(五)依據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20條規定,各機關對於妊娠中及分娩後未滿1年之女性公務人員,應依醫師適性評估建議,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採取必要之工作調整或其他健康保護措施。
少子化為我國政府多次宣示之國安危機,營造友善生育環境,鼓勵生育為我國當前重要之施政方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身為我國公務人員福利制度之主責機關,當以法規明定保障公務人員生育之福利。惟,保訓會制定上開辦法之執行情形,未有相關統計數據與書面資料可供查核。
綜上,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交相關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周春米 劉建國 江永昌
第5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2億8,082萬1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112年度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億1,278萬8千元,凍結4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連署人:游毓蘭 曾銘宗 陳玉珍
(二)112年度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歲出預算第2目「國家文官培訓業務」編列1億0,512萬9千元,凍結6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陳以信 曾銘宗
連署人:游毓蘭 陳玉珍
第6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4,845萬7千元,照列。
第7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億8,183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112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編列1,258萬元,凍結7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連署人:游毓蘭 陳玉珍 曾銘宗
(三)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歐珀出席說明。
二、「考選業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6億3,690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5億7,220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6,470萬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702萬1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2項:
1.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考試院考選部主管考選業務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勞務成本」中「試務成本」編列5億7,215萬元。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近年公務人員考試部分類科考試有到考人數小於需用人數或錄取不足額等情事,包括110年度公務人員考試有12類科之到考人數少於需用人數之情形,如高等考試三級公職建築師類科需用人數7人,到考人數僅2人;警察特種考試四等消防警察人員需用人數241人,到考人數229人;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四等土木工程需用人數16人,到考人數9人;甚有地方特種考試三等公職建築師及退除役特考三等勞工行政需用人數各為11人與2人,卻無人到考;108至110年度公務人員高普等考試錄取不足額類科數分別為20、22及15個類科,錄取不足人數連年大幅提升,分別為127人、209人及293人。另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之建築工程、公職建築師、藥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及普通考試之電信工程等技術類科,已連續3年錄取不足額;又110年度錄取不足額之類科均為技術類科,恐影響政府機關人員進用及公務推展,應會同用人機關與專業團體研析癥結,提升報考率,俾國家能充分取才,爰請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游毓蘭 林思銘
2.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考選業務基金主要業務係辦理國家公務人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等各項考試,為因應突發性疾病災害防治所需配合執行之必要防疫支出,於111年3月間函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列公務概算額度補助考選業務基金,以維持基金之順利運作,於111年7月4日獲主計總處同意,112年度由考選部公務預算編列補助考選業務基金相關防疫支出7,528萬9千元;該基金近年業務收支餘絀,該基金112年預計賸餘為6,470萬元,其收入總額6億3,690萬元,雖高於112年度費用總額5億7,269萬8千元,其中「考選業務補助收入」係獲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由考選部公務預算編列防疫相關支出7,528萬9千元,爰112年度預計賸餘數如扣除該筆補助款後,業務收支將轉為短絀1,058萬9千元,應研謀善策開源節流,以提升營運績效,爰要求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送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曾銘宗 游毓蘭 林思銘
(八)本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歐珀出席說明。
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321億2,956萬2千元(含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128萬2千元及不含前開初任人員321億2,828萬元),照列。
(三)總支出:19億2,453萬4千元(含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41萬7千元及不含前開初任人員19億2,411萬7千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302億0,502萬8千元(含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86萬5千元及不含前開初任人員302億0,416萬3千元),照列。
(五)通過決議3項:
1.112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預算「總支出」項下「其他財務支出」中「代理費用」下「管理費用」之「自行運用」編列4,394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連署人:游毓蘭 陳玉珍 曾銘宗
2.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支出由100年度之426億元,逐年迅速攀升至110年度之988.6億元,增幅高達132.07%,退撫支出規模急速擴大;107年7月退休年金改革後,越來越多公務人員延後退休年齡,退休選擇領月休金(含兼領)方式人數均較領一次退休金者為多,致基金之定期退撫給與人數快速累積,由100年度之21萬2,943人增至110年度之37萬4,318人,增幅75.78%,且自107年度起定期退撫給與金額占退撫支出比重均超過九成,110年度則達97.04%,又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全國平均餘命將由108年之80.9歲增至159年之85.6歲,國人平均餘命增加,公務人員退休給付請領年限亦將延長,未來退撫支出恐愈加沉重,爰要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儘早妥為因應,有效擴充基金財源,避免退休年金再次面臨財務危機,維持基金穩健運作,俾保障公務人員退休權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游毓蘭 林思銘
3.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規定,112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運用之法定最低收益率要求訂為1.05%,及112年度基金運用收益目標值為4.0%,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111年上半年之基金投資運用績效普遍未佳,退撫基金111年截至6月底止之投資績效情形,除自行經營之固定收益仍有3.13%之收益率外,其餘投資績效均為負數,其中自行經營之資本利得收益率為-16.07%,相較委託經營(-12.59%)及整體(-8.07%)較為遜色,鑑於112年全球經濟走勢趨弱,市場投資風險提高,退撫基金應密切注意世界經濟與國際金融情勢,妥適管理投資組合,爰要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調整各投資組合之獲利及防禦功能,俾改善投資績效與提高投資收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游毓蘭 林思銘
(六)本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歐珀出席說明。
四、第四案至第七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五、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依例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