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9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3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歐珀 曾銘宗 黃世杰 游毓蘭 江永昌 陳玉珍 陳以信

林思銘 柯建銘

委員出席9人

列席委員:賴士葆 李貴敏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陳椒華 洪孟楷

張其祿 高嘉瑜 邱顯智

委員列席9人

請假委員:鄭運鵬 周春米 劉建國

委員請假3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副秘書長 黃麟倫(秘書長請假)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黃俊棠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王俊力

內政部常務次長 吳堂安(部長請假)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林順家(署長請假)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副署長 蔡長孟(署長請假)

主 席:林召集委員思銘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署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內政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面對槍聲四起及員警因犯罪案件犧牲,臺灣司法如何全面因應及防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陳歐珀、曾銘宗、黃世杰、游毓蘭、江永昌、陳玉珍、陳以信、賴士葆、林思銘、李貴敏、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邱顯智、張其祿、高嘉瑜、洪孟楷提出質詢;委員劉建國、周春米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

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