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9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3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歐珀 曾銘宗 黃世杰 游毓蘭 江永昌 陳玉珍 陳以信
林思銘 柯建銘
委員出席9人
列席委員:賴士葆 李貴敏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陳椒華 洪孟楷
張其祿 高嘉瑜 邱顯智
委員列席9人
請假委員:鄭運鵬 周春米 劉建國
委員請假3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副秘書長 黃麟倫(秘書長請假)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黃俊棠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王俊力
內政部常務次長 吳堂安(部長請假)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林順家(署長請假)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副署長 蔡長孟(署長請假)
主 席:林召集委員思銘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署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內政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面對槍聲四起及員警因犯罪案件犧牲,臺灣司法如何全面因應及防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陳歐珀、曾銘宗、黃世杰、游毓蘭、江永昌、陳玉珍、陳以信、賴士葆、林思銘、李貴敏、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邱顯智、張其祿、高嘉瑜、洪孟楷提出質詢;委員劉建國、周春米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
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