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0時4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曾銘宗 游毓蘭 陳歐珀 林思銘 陳以信 黃世杰 鄭運鵬江永昌 陳玉珍 柯建銘 劉建國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劉世芳 洪孟楷 陳椒華 邱臣遠 楊瓊瓔 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羅明才 邱顯智 鄭天財Sra Kacaw
委員列席12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秘書長 林輝煌
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呂文忠(檢察總長請假)
立法院法制局第三組組長 廖曼利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 鄧巧羚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併案審查
(一)司法院函請審議「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一、大體討論完畢,進行逐條審查。
二、第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均照司法院提案通過。
三、第六條、第八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四條、第四十九條、第六十五條及第六十六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四、增訂第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及第五十三條,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五、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不予增訂。
六、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歐珀出席說明。
七、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