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0時4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曾銘宗 游毓蘭 陳歐珀 林思銘 陳以信 黃世杰 鄭運鵬江永昌 陳玉珍 柯建銘 劉建國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劉世芳 洪孟楷 陳椒華 邱臣遠 楊瓊瓔 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羅明才 邱顯智 鄭天財Sra Kacaw

委員列席12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秘書長 林輝煌

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呂文忠(檢察總長請假)

立法院法制局第三組組長 廖曼利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 鄧巧羚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併案審查

(一)司法院函請審議「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一、大體討論完畢,進行逐條審查。

二、第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均照司法院提案通過。

三、第六條、第八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四條、第四十九條、第六十五條及第六十六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四、增訂第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及第五十三條,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五、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不予增訂。

六、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歐珀出席說明。

七、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