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2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正鈐 陳培瑜 陳秀寳 林宜瑾 萬美玲 張廖萬堅
黃國書 吳思瑤 鄭麗文 張其祿 范 雲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2人
請假委員:陳靜敏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李貴敏 鍾佳濱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王美惠 廖婉汝 劉世芳 王婉諭 王鴻薇 莊競程
邱志偉 高嘉瑜 李德維 廖國棟Sufin‧Siluko
羅明才 楊瓊瓔
委員列席17人
列席人員: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李麗芬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黃小娟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科長 劉秀英
主 席:范召集委員雲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朱蔚菁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報 告 事 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2、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李麗芬列席就「如何強化友善校園,織起社會安全網,守護『兒少照顧者』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3、 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案。
教育部函,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2年度預算決議,檢送「總支出」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討 論 事 項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8案。
1、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委辦費」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第1節項下「性別平等教育」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3、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項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4、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項下「學前教育」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5、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6,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6、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7、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終身教育」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8、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學務與輔導」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9、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0、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1、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2、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3目項下「推展競技運動」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3、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預算凍結1,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4、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5、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3目「中等教育」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6、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第1節項下「本國語言文字標準訂定與推廣」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7、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1目「體育教育推展」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8、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3目「國家體育建設」預算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本次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鄭正鈐、陳培瑜、陳秀寳、林宜瑾、萬美玲、張廖萬堅、黃國書、吳思瑤、鄭麗文、張其祿、王美惠、鄭天財Sra Kacaw、廖國棟Sufin‧Siluko、陳椒華、王鴻薇、高金素梅、范雲、王婉諭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李麗芬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靜敏、楊瓊瓔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9案,除討論事項第十二案另定期繼續審查外,均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事項第十三案繼續凍結200萬元及第十八案繼續凍結100萬元,餘均准予動支。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針對「如何強化友善校園,織起社會安全網,守護『兒少照顧者』權益」,有檢討必要。關於:
1.建立兒少照顧者支援專責單位,負責收集相關資料、提供諮詢和協助,並協調學校和社區資源,以滿足兒少照顧者的需求。
2.提供心理輔導和支持服務,幫助兒少照顧者處理情緒壓力和應對困難。
3.提升對兒少照顧者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學校師生對他們的認識和理解,以便提供即時支援與協助。
4.增加對教師的培訓及提供支援,提高老師識別和幫助兒少照顧者的能力,並協助他們適應學校生活和發展。
爰要求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可行方案書面報告,以守護「兒少照顧者」權益。
提案人:鄭正鈐 張其祿
連署人:范 雲 陳秀寳 吳思瑤 林宜瑾
王婉諭
二、2023年東亞青年運動會8月16日至23日於蒙古烏蘭巴托舉行,競賽種類計有田徑、羽球、籃球、拳擊、電子競技、足球、柔道、桌球、跆拳道、排球、角力等11項運動種類。
據2022年12月23日教育部體育署所召開之「2023年第2屆烏蘭巴托東亞青年運動會」會議紀錄,團體運動賽事中籃球男女隊伍皆有參賽,而排球及足球僅有男子隊組訓參賽。其後臺灣女子足球員工會亦發表聲明,對本次東亞青運僅派男子隊參賽一事表達遺憾。
經查,體育署以足協稱女子足球於2023年已有U17及U20國際賽事可參加,而男子隊2023年未有相關賽事參加為由,作為僅派男子足球隊出賽之東亞青運根據。惟查,體育署所述女子U17及U20賽事為2年舉辦一次,而東亞青運為4年舉辦一次,長此以往,若據此原則來作為出賽依據,女子足球隊根本無組訓參賽接續東亞青運之可能性。
此外,體育署又以於本次賽事所編列之預算僅限120人出賽,乃參考最近一屆我國參加亞洲青年運動會參賽人數規模(124人),又以東亞青運為我國第一次出賽,仍需評估其重要性為由,以致出賽規劃、參賽人數等皆保守評估,相關協會僅能根據體育署要求,於男子隊及女子隊間派出一隊參加,以致必然有部分選手參賽機會因此決策而犧牲。
考量青年選手之國際賽事經驗為競技運動發展過程中之重要養分,據上,為增加我國青年於各項運動參與國際賽事之機會,體育署於經費編列及出賽原則上應增加彈性,並以鼓勵男子組及女子組皆出賽之原則編列預算,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於1個月內檢討本次東亞青年運動會參賽規劃之爭議,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培瑜 林宜瑾 陳秀寳 林靜儀
連署人:范 雲 張其祿 吳思瑤 張廖萬堅
劉世芳 王婉諭
三、現行中央公費HPV疫苗政策,僅補助國中女學生施打,但依國際醫學研究,在有固定性伴侶的前提下,男性感染HPV的機率仍為女性的3.5倍,且現行9至19歲男性施打疫苗比例僅0.1%,引起監察院於2018年調查示警。
觀國際施行經驗,澳洲自2013起即率先平等男女共同施打,現全球已有38國有公費補助男女施打政策。台灣亦有嘉義市於2023年4月正式開辦「補助國中男生施打HPV疫苗」,台北市於同月宣布跟進。為徹底根絕HPV病毒(人類乳突病毒),並達「2030年消滅子宮頸癌」之國際目標,爰請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共同研議:
1.請兩部共同普及男性衛生健康教育,使其了解HPV病毒造成男性頭頸癌、陰莖癌、肛門癌等疾病威脅,鼓勵家長及男性充分獲得衛教資訊後施打。
2.請兩部共於2個月內研議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擴大對「補助國中男學生施打HPV疫苗」政策之評估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陳培瑜 張其祿
連署人:黃國書 林宜瑾 張廖萬堅 王婉諭
四、嘉義市政府先前向教育部申請「建立縣市圖書館中心實施計畫」,教育部以此計畫的各階段經費已核配完畢,並未補助嘉義市政府。
為使區域發展平衡,同時促進雲嘉嘉之藝文發展,以桃園市總圖為目標,打造結合圖書館與藝文中心的複合式場館,爰要求教育部,應積極與嘉義市政府溝通,並研擬可補助嘉義市總圖之專案或可行性評估,並向王委員美惠及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培瑜 范 雲 吳思瑤 王美惠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