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7分至下午1時24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傅崐萁 邱顯智 林俊憲 洪孟楷 陳椒華 趙正宇 何欣純 陳素月 李昆澤 蔡培慧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智傑 陳歐珀 劉櫂豪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江啟臣 邱臣遠 李貴敏 林德福 游毓蘭 劉世芳 楊瓊瓔 林楚茵 林靜儀 陳亭妃 鍾佳濱 李德維 廖婉汝 賴香伶 王美惠 翁重鈞 鄭麗文 張其祿 王鴻薇 孔文吉 蔡易餘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官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陳耀祥 |
參事 |
詹文旭 |
|
綜合規劃處 |
處長 |
溫俊瑜 |
基礎設施處 |
處長 |
陳春木 |
平臺事業管理處 |
處長 |
詹懿廉 |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處長 |
林慧玲 |
北區監理處 |
處長 |
蔡國棟 |
中區監理處 |
處長 |
黃琮祺 |
南區監理處 |
處長 |
劉豐章 |
法律事務處 |
代理處長 |
謝佩穎 |
秘書室 |
主任 |
劉得延 |
主計室 |
主任 |
黃秀容 |
人事室 |
主任 |
林文益 |
政風室 |
主任 |
李淑芳 |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李健行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江建逸專 員 劉芳賢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傅崐萁、邱顯智、林俊憲、何欣純、陳素月、李昆澤、蔡培慧、魯明哲、陳雪生、許智傑、林楚茵、王鴻薇、游毓蘭、鄭麗文、劉世芳、劉櫂豪、邱臣遠、林靜儀、陳歐珀及孔文吉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張其祿及賴香伶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台灣地處東北亞與東南亞的樞紐位置,為亞太區域重要海纜樞紐之一,近日台馬第二海纜及第三海纜接連於112年2月2日及8日受到大陸漁船損害,影響馬祖地區民眾通訊服務,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雖也積極加速台馬微波頻寬擴容處理,頻寬仍是不夠用的,也僅能維持基本的通訊服務,惟行動、固網寬頻上網及MOD等服務,因微波頻寬有限,仍會有網路壅塞情況。
中華電信雖積極洽請國際海纜維修船抵台搶修,但目前這些國際海纜船都無法儘速抵台搶修,最快要到112年4月20日才能抵台,對於馬祖地區民眾通訊權益影響挺大,生意都不用做,連基本的通訊人權都要受人影響,修護時程也無法確切掌握。
台灣本來就擁有強大的資通訊設備製造能力,在擁有地理與科技實力雙重優勢下,台灣可以成為通訊海纜國際樞紐之一,另網路的韌性,除了要有多元傳輸介質外,也要有能力及時修護能量。所以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數位發展部應該要研議加強提升由我國本土業者來進行海纜維修能量,以提升海纜通訊網路的強韌性與應變能力。
提案人:陳雪生 洪孟楷 許智傑 陳椒華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