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112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1分至10時22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為洲 溫玉霞 徐志榮 賴惠員 邱泰源 王婉諭張育美 吳玉琴 洪申翰 蘇巧慧 莊競程 黃秀芳 吳欣盈 陳 瑩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主 席:邱委員泰源(在場委員現場推舉)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明政
紀 錄:簡任秘書 黃彩鳳 簡任編審 李志遠 科 長 賴映潔 薦任科員 莊鴻基
報告事項
1、 本院秘書長函為「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2、 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
3、 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舉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本次會議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在場委員推舉吳委員玉琴擔任發票員及唱票員、莊委員競程擔任記票員及監票員。)
選舉結果:出席委員15人,發出票數15張,有效票數15張,開票結果為邱委員泰源5票、吳委員玉琴5票、林委員為洲4票、王委員婉諭1票。由邱委員泰源及吳委員玉琴當選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