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112年10月2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37分

112年10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12時36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 游毓蘭 羅美玲 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張宏陸

李德維 莊瑞雄 賴品妤 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文瑞 陳玉珍 黃世杰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林德福 鍾佳濱 陳椒華 邱臣遠 楊瓊瓔 廖婉汝 邱顯智 江啟臣 高嘉瑜 張其祿 羅明才 廖國棟 邱志偉 蔡易餘 謝衣鳯 賴香伶 林思銘 孔文吉 莊競程 鄭正鈐 范 雲 劉建國

委員列席23人

列席官員:

10月2日

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暨相關人員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暨相關人員

10月4日

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李秉洲暨相關人員

銓敘部政務次長朱楠賢暨相關人員

考試院銓敘處簡任秘書白佳慧暨相關人員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呂念慈暨相關人員

主 席:游召集委員毓蘭

專門委員:郭明政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徐雪茹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內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署長、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局長、內政部消防署署長就「從科技園區大火,檢討火災搶救、火災預防及廠商安全管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內政部部長林右昌、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報告,委員游毓蘭、羅美玲、張宏陸、陳琬惠、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王美惠、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賴品妤、林文瑞、黃世杰、陳玉珍、陳椒華、江啟臣、高嘉瑜、邱顯智、廖婉汝、張其祿、蔡易餘等20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答復說明。)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10月4日

報告事項

邀請內政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內政部消防署署長、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經濟部、勞動部、考試院、銓敘部就「從屏東消防大火,檢討相關法制(含警消人事專法、警消組織工會權利、公安檢查、廠房建照管理、勞動法遵)」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內政部部長林右昌、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李秉洲、銓敘部政務次長朱楠賢、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報告,委員陳琬惠、王美惠、鄭天財Sra Kacaw、羅美玲、游毓蘭、張宏陸、李德維、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楊瓊瓔、莊瑞雄、賴品妤、鍾佳濱、黃世杰、范雲、陳椒華等15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李秉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答復說明。)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林文瑞、陳玉珍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通過臨時提案1案:

鑒於警察、消防人員24小時輪值,執法救災勤務也具有很高的危險性,卻長年比照一般文職,夜勤、深夜勤沒有適當加成,不但對基層警消健康權保障不足,且相關支給未計算夜間加成,機關的人事管理就容易忽略警消健康的隱形成本。經查,112年行政院院會,政府規劃「護理人員夜班費獎勵」政策,護理人員小夜班(晚班)、大夜班分別依醫療機構等級規劃新臺幣400至1,000元之獎勵,且在此之前公立醫療機構本就有照晚班、夜班分別給予支給。另查,內政部警政署近來分別於110年4月、112年3月伺機爭取夜間加成,均遭政府以人事制度之衡平性、避免其他人員比附援引為由不採納。從護理人員之夜班費用制度可支,警消不採用夜間加成,其實並無實質上之理由,政府實應設法克服困難,妥為規劃。爰提案請內政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處警消人員採用夜間加成,方能適當評價勤務工時,捍衛保障警消之健康,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送研處情形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羅美玲 陳琬惠

黃世杰 賴品妤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