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星期四)9時4分至12時40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士葆 沈發惠 李貴敏 郭國文 鍾佳濱 高嘉瑜 林楚茵 費鴻泰 余 天 羅明才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 曾銘宗 楊瓊瓔 陳椒華 

委員列席3人

列席官員  中央銀行          總裁    楊金龍

業務局           局長    潘榮耀

發行局           局長    鄧延達

外匯局           局長    蔡烱民

國庫局           局長    賀培真

金融業務檢查處       處長    蘇導民

經濟研究處         處長    吳懿娟

秘書處           處長    梁建菁

會計處           處長    郭淑蕙

資訊處           處長    李瑞枔

人事室           主任    張淑惠

法務室           主任    吳坤山

中央印製廠          總經理   喻家聲

中央造幣廠          廠長    周盛商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專門委員  黃厚輯

主  席 費召集委員鴻泰

專門委員 陳玉清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喻 珊 科 員 劉雅欣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委員鍾佳濱、沈發惠、吳秉叡、林楚茵、郭國文等5人,針對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收支部分通過決議第(四)項提出復議,嗣經復議通過如下: 修正該項決議為「……凍結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50萬元,……。」

討論事項

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

(經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就預算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 賴士葆、沈發惠、李貴敏、郭國文、林楚茵、高嘉瑜、鍾佳濱、費鴻泰、楊瓊瓔、 曾銘宗、陳椒華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及相關人員予以說明及答復。委員余天、羅明才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中央銀行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中央銀行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決議:

審查結果: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4,125億1,106萬5千元,增列中央印製廠「營業外收入」項下「其他營業外收入」之「賠償收入」8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125億1,186萬5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371億9,591萬1千元,減列:

     (1)「營業成本」2億9,73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中央銀行「金融保險成本」項下:

「利息費用」2億9,355萬元。

「發行硬幣費用」105萬元(含「服務費用」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萬元)。

「發行鈔券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萬元。

「現金運送費」10萬元。

中央造幣廠「銷售成本」項下「銷貨成本」40萬元(含「製造費用」中「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0萬元、「材料及用品費」之「使用材料費」10萬元)。

中央印製廠「銷售成本」項下「銷貨成本」205萬元(含「製造費用」中「服務費用」之「郵電費」5萬元)、「勞務成本」項下「加工費用」中「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5萬元、「材料及用品費」之「使用材料費」10萬元。

     (2)「營業費用」185萬元:

中央銀行110萬元:

「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70萬元(含「印刷裝訂及公告費」30萬元、「專業服務費」10萬元、「公關慰勞費」10萬元)。

「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40萬元(含「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0萬元、「專業服務費」10萬元)。

中央造幣廠10萬元:

「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5萬元。

「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5萬元。

中央印製廠65萬元:

「管理費用」60萬元。

「其他營業費用」項下「研究發展費用」中「服務費用」之「旅運費」5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2億9,92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368億9,671萬1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753億1,515萬4千元,增列3億元,改列為1,756億1,515萬4千元。

  (三)金融保險成本: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3億0,782萬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27項:

    1.請中央銀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每月公布國際準備與外幣流動性報告可行性」與「外匯存底投資組合細目以機密會議揭露可行性」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林楚茵 沈發惠 

    2.有鑑於國內與國際間對虛擬通貨相關的投資詐騙事件層出不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稱加密貨幣市場有五成以上投資人為一般散戶,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雖為虛擬通貨洗錢防制主管機關,但不涉及虛擬通貨產業治理、業務經營和消費者保護,而中央銀行肩負國內金融穩定,應積極參與金融體系的建制與改革。爰要求中央銀行針對數位虛擬通貨商品的權責主管機關律定及能否在國內合法化再次召集跨部會提出探討,避免數位虛擬通貨商品在國內無法可管,衍生投資詐騙行為不斷,而未見政府規範及源頭管理,另要求在各相關部會網頁設立數位虛擬商品投資風險警示專區宣導,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3.受俄烏戰爭、以巴衝突影響,加劇地緣政治之不確定性,若以巴戰爭擴及中東地區其他國家,將影響石油能源供應,進而影響各國通膨,連帶影響我國未來經濟成長,爰建請中央銀行提出全球通膨、升息效應,我國金融穩定因應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4.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升息112年雖趨緩,然美債殖利率攀升,連帶影響國內股匯市走軟;根據中央銀行統計,112年7月以來外資持續出走不停歇,7月淨匯出70億美元、8月淨匯出金額擴大至90億美元,9月持續落跑70億美元,3個月來累計匯出金額已高達230億美元(約新台幣7,450億元),此外新台幣對美元112年以來亦大幅走貶,勢必影響中央銀行貨幣供給,以及外匯及利率調節政策,甚而影響國人對經濟成長之信心,或於資本市場形成恐慌氣氛,加以中央銀行依法管理運用我國逾5,000億美元之外匯存底,其中七成用以投資美國公債以獲取孳息,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認為恐影響我國金融市場之穩定。爰此,中央銀行應於例行理事會記者會外,就貨幣政策之穩定與調節措施(含升、降息),適時透過社群媒體及大眾媒體向國人說明、加強與匯銀機構之溝通,減少資訊不對稱衝擊股匯市信心。

      提案人:沈發惠 吳秉叡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5.近年來國際間金融機構逐漸嘗試運用AI於金融服務,連全球主要中央銀行也紛紛設法運用AI,歐洲中央銀行(ECB)亦探尋運用AI來改善對通膨情勢的掌握,並加強對大型銀行監管。但若使用不當,AI廣泛運用於金融交易,一旦市場出現壓力,可能同時發生大量同向交易而提高市場波動性,進而影響金融穩定。爰建請中央銀行研議如何降低金融機構面臨的AI風險,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6.111年整體跨行非現金支付交易筆數達63.3億筆,以信用卡等卡式支付占比達42.3%,仍是民眾最常用的支付方式;而悠遊付、街口支付等非銀行電子支付工具,占比也已達到40.3%,電子支付使用量持續增溫,成為民眾小額支付首選工具。邁向數位時代,支付服務已不再只由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提供,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加入,以及支付科技的創新與貨幣型態可能的改變等,均使支付市場的發展更為多元、競爭。爰建請中央銀行提出如何強化電子支付跨機構共用平台與監管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7.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報告指出,全球已有超過一半的中央銀行正在探索或開發中央銀行數位貨幣,我國中央銀行已於109及111年分別完成「批發型CBDC可行性技術研究」及「通用型CBDC試驗計畫」,目前有許多民眾已愈來愈少使用現金支付,對於 CBDC 支付相當期待,爰建請中央銀行提出我國CBDC發展現況與未來影響評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8.中央銀行於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業務報告指出,目前已於109及111年分別完成「批發型CBDC可行性技術研究」及「通用型CBDC試驗計畫」,並於111年底公開展示錢包開立、兌換、轉帳、購物及數位券等多項功能,且將試驗結果影片公布於中央銀行官網。據媒體報導,目前已有多國中央銀行展開CBDC試點計畫。爰請中央銀行針對各國中央銀行CBDC推動進度與我國未來CBDC進度規劃期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林楚茵 沈發惠 

    9.聯合國為實現永續發展,於2015年通過2030永續發展議程,提出17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作為各國共同推動永續發展指引。為響應聯合國鼓勵各國進行永續發展定期審查,並健全永續發展推動機制。爰要求中央銀行應研議每年定期發布永續報告書,並與國際潮流接軌,發揮對行政部門倡議永續發展之角色,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10.我國自109年起即持續經美國財政部列入匯率操縱國觀察名單,近年來我國對美國出口額占出口總額比率,由106年度11.66%逐年上升至111年度15.65%,112年1至8月再增為16.48%,為我國第3大出口市場。我國為出口導向國家,對外輸出貿易影響經濟甚鉅,美國外匯政策報告對我國經貿拓展有重大影響。爰要求中央銀行應研議如何與各權責機關研商相關因應措施,以維護我國國際貿易競爭力,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11.台灣自109年起持續被列入美國匯率操縱國觀察名單,中央銀行所提出報告表示主要是因為美中貿易與科技爭端、美國強化資安防護,及COVID-19疫情等因素,帶動美對台科技產品需求劇增,導致我國對美貿易出超逾美方檢視標準;另外台灣國內長期存在超額儲蓄,致我國經常帳順差對GDP比率較高之緣故。根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布各年度貿易統計重要參考指標,台灣對美國出口額占出口總額比率由106年度11.66%逐年上升,最新數據是112年1至8月再增為16.48%,為我國第3大出口市場,可見美國市場對台灣對外輸出貿易影響重大,美國外匯政策報告對我國經貿拓展實有重大影響,爰請中央銀行針對對美貿易議題連動台灣經濟結構性相關之議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高嘉瑜 林楚茵 

    12.近2年各主要經濟體公債殖利率大幅上升,影響債券價格,因我國金融機構持有國外金融資產金額甚鉅,另中央銀行依法管理運用我國龐大外匯存底,其中逾七成用以投資美國公債以獲取孳息,各主要經濟體公債殖利率自111年起大幅攀升,有衝擊外幣資產價格之虞,中央銀行應持續關注國際金融情勢變化,並妥為運用各種政策工具,以維持我國金融穩定,中央銀行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外匯存底運用績效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費鴻泰 

    13.根據中央銀行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之穩定」為中央銀行經營目標之一,其中對內幣值穩定係指國內物價穩定,而對外幣值的穩定係指維持新台幣對內、外之購買力。惟物價穩定雖為中央銀行之主要目標,且中央銀行營運情況與我國匯率與物價息息相關,但卻從未見中央銀行對外發表其通膨率之目標。爰請中央銀行考量我國情況,應於年度預算案訂定物價水準年增率目標並公布之。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林楚茵 沈發惠 

    14.為促進金融穩定、防範銀行信用資源過度流向不動產貸款,中央銀行依據中央銀行法授權於109年12月修正、發布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至今已執行五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及提高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等措施,有助減緩銀行信用資源過度集中不動產。惟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按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設算,截至112年9月底止,本國銀行辦理購置住宅貸款餘額(含催收款)近9兆7,100億元,銀行不動產放款平均比率達26.8%;又至8月底止國內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仍有37.2%,且112年第2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2.09%,創歷史新高。爰請中央銀行持續注意國內房市情況與趨勢,持續檢討相關管制措施執行成效並適時調整,以減輕民眾購屋負擔,降低銀行信用資源過度集中不動產之風險。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林楚茵 沈發惠 

    15.中央銀行所提四大任務之中,其中一項為穩定物價,然而中央銀行預測CPI數字多次失準,目前最新數字112年10月CPI年增率為3.05%,飆破中央銀行保2%的政策目標,112年截止目前平均為2.43%,民眾對於高物價衝擊感受強烈,爰要求中央銀行針對穩定物價要提出那些政策工具進行評估,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高嘉瑜 林楚茵 

    16.109年12月3日行政院推出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中央銀行亦多次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112年6月16日第5度進行調整。惟根據中央銀行統計及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112年6月不動產貸款集中度仍創下109年度以來最高,銀行信用資源仍有過度流向不動產市場之虞,且房價指數仍居高不下,政策成效受到外界質疑。中央銀行應持續注意國內房市趨勢、不動產信用管制措施有效性及銀行資本適足情形,加強與部會協調溝通以妥為因應,以減少民眾對不動產信用管制措施成效之質疑,並引導更多資金挹注實體經濟。爰此,請中央銀行針對不動產信用管制措施之實施情況及成效加強宣導,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17.中央銀行針對健全房市祭出五波信用管制,然而出現中央銀行越管理集中度越高的問題,從112年6月第五波信用管制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是37.32%,此數字已逼近歷史新高,占比不降反升,目前放貸總額約14兆元,也比當初11兆元超出許多,有鑑於目前資金仍然往不動產流動,房價更因金流支撐而居高不下,查中央銀行113年依然會以執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為方向。爰請中央銀行針對現有信用管制措施無效果及未來政策工具,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高嘉瑜 林楚茵 

    18.112年CPI漲幅持續在2%至3%的偏高區間波動,但民眾抱怨數字失真,現實生活感受的通膨程度遠不只如此。我國CPI僅調查房租,未納入房價,且CPI中的房租指數屢被質疑走勢相對平穩,無法反映真實市況。顯然台灣CPI當中居住成本的估算已經失真,導致普羅大眾認為數據與實際感受有嚴重差距,惟將房價納入物價指數中,可能造成CPI的大幅波動,影響層面相當大。爰要求中央銀行研議如何逐步將房價、房貸及利率等因素納入CPI,以讓數據更貼近民眾現實感受,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19.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資料顯示,112年第2季建物買賣移轉登記較第1季增加1萬0,360棟,亦較109年第1季增加5,290棟;另住宅價格指數則自109年第1季104.69逐季上升至112年第1季128.85,上升幅度約23.08%;至房價所得比則自109年第1季8.62倍,上升至112年第1季9.72倍,顯示我國近期房屋價格持續攀升,惟112年第1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1.19%,較111年同季上升2.84個百分點,更較109年同季上升5.89個百分點,民眾房價負擔能力持續下降,112年6月不動產貸款集中度創109年度以來最高,銀行信用資源仍有過度流向不動產市場之虞,且房價指數持續上升,中央銀行應持續注意國內房市趨勢、不動產信用管制措施有效性及銀行資本適足情形,於兼顧金融穩定及民眾房貸還款能力下,協同相關部會妥為因應,俾有效引導資金挹注實體經濟。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費鴻泰 

    20.經查目前有多家上市櫃大型建商,資產負債比都超過五成,甚至來到七成五,顯見建商高度操作槓桿問題,目前包括購地成本、營建成本或是餘屋貸款等措施造成投資客利用貸款來換資金,造成房價居高不下。爰請中央銀行針對如何應對現有房市出現高度槓桿操作,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高嘉瑜 林楚茵 

    21.113年度中央銀行外匯資產預計營運量為15兆0,726.29億元,包括自行經營之長期債券投資14兆6,511.78億元及委外經營之信託投資4,214.51億元,較112年度之14兆8, 020億元增加2,706.29億元,增幅1.83%。惟中央銀行執行其外匯資產委外之業務僅訂有外匯業務手冊,並依手冊之資產管理帳戶規定:「為使外匯投資工具多樣化及學習先進之外匯資產管理操作技術,本行得選擇操作資產管理績效良好之金融機構,與之建立資產管理帳戶。...」,未訂有相關委託經營管理規定,反觀現行中央政府設置之社會保險及退休保險基金對於基金之委外投資皆訂有相關規定,藉以規範委託經營應遵循之事項,包括委託經營比例、運用範圍、受託經營與保管機構應具備資格條件,及各委外機構之選定程序等,中央銀行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外匯資產委外經營之相關管理規範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費鴻泰 

    22.中央銀行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對貨幣政策影響,研訂5項政策措施,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行研訂政策措施尚處於起步階段,有待積極推動,經函請檢討改善,112年中央銀行研議將綠色債券納入外匯存底運用考量,請中央銀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運用規劃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23.近年因氣候變遷加劇,衍生風險不僅影響整體經濟,且可能衝擊個別金融機構健全經營及整體金融穩定,而我國已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強化對氣候議題之重視,並採取氣候減緩與調適措施。中央銀行亦於111年底,發布中央銀行因應氣候變遷策略方案,其中自我期許能成為金融業的表率,從自身營運活動做起,全力支持我國達成減碳目標與承諾,實體營運上積極節約用電、用水與用油,並提升鈔券印製與使用效能。惟按113年度中央銀行預算案,發行硬幣、鈔券費用預算仍較112年度預算、111年度決算高出甚多,且於其經營政策、營運計畫中亦未見永續調整之目標。爰請中央銀行適時檢討改進,以成為我國金融表率,共同達成我國減碳目標。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林楚茵 沈發惠 

    24.中央銀行自103年度啟動硬幣再流通計畫,積極拓展硬幣回流管道,並於各媒體播放硬幣再流通之宣傳廣告,鼓勵民眾使用窖藏硬幣。惟107至111年底硬幣發行量仍呈逐年增加,且111年度新增發行量仍逾3.78億枚,預計111及112年度持續增加,未能有效減輕鑄幣成本負擔。爰要求中央銀行應研議如何加強與業者合作,開拓硬幣回流管道,並強化相關政策之宣導,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25.在金融數位化的腳步中,硬幣的使用度大不如前,硬幣平均使用年限雖較紙幣久,但其鑄造成本高,後續發行、調撥、運輸均需不少人力、物力,國人普遍有存撲滿的習慣,可鼓勵民眾將閒置硬幣拿出來使用,或加值到電子票證中使用,以減少鑄幣數量及成本,節省國家資源。爰建請中央造幣廠提出閒置硬幣流通推廣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26.中央銀行自82年起發行第一套生肖紀念套幣,自106年發行第三輪起銷售開始出現疲軟狀況,套幣收入為中央造幣廠重要營收來源,106年度中央造幣廠生肖紀念套幣銷貨收入為9,702萬元,至111年度僅剩7,344萬元,營收每況愈下。爰建請中央造幣廠提出相關因應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27.112年1月中南部出現大量千元與百元偽鈔,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6月30日宣判被告7人,因犯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第1項之偽造幣券罪及刑法第196條第1項之行使、交付偽造通用紙幣罪,分處3年4個月至6年不等之有期徒刑。該案查扣偽鈔面額含100元至2千元等,且數額多達17萬餘張,若流入市面,恐影響金融市場與損害民眾權益。113年度中央印製廠預算案於「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推展費」編列390萬元,中央印製廠應持續強化鈔券防偽、辨識功能之推廣,以提升民眾對鈔券安全防偽之認知。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費鴻泰 

散會

※備註

112年11月13日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委員鍾佳濱、沈發惠、吳秉叡、郭國文、林楚茵等5人,針對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通過之決議第13項提出復議,嗣經復議通過如下:修正該項決議為「……請中央銀行考量我國情況,就年度預算案訂定物價水準年增率目標,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