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中午12時30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椒華 趙正宇 魯明哲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蔡培慧 陳歐珀 洪孟楷 何欣純 邱顯智 劉櫂豪 陳雪生 許智傑 傅崐萁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李貴敏 張其祿 羅明才 游毓蘭 廖婉汝 謝衣鳯

委員列席7人

列席官員: 12月4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產業國際司

司長

陳進生

運輸監理司

司長

林福山

路政道安司

司長

黃運貴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

處長

陳焜元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宏謀

總經理

江瑞堂

會計處

專門委員

褚秀敏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杜 微

主計室

主任

曹棟鈞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主計室

主任

蕭淑心

鐵道局

局長

楊正君

主計室

主任

陳康婷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科長

李政道

主  席:何召集委員欣純

專門委員:李健行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陳品華專  員 劉芳賢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林立偉薦任科員 陳均育

12月4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二、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三、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四、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五、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分預算。

決議:

一、本(4)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4)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3年度「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及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分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四、本會主審「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

五、分別擬具營業及非營業預算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討論。

六、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會何召集委員欣純及陳召集委員雪生出席說明。

七、本次會議議事錄授權主席核定後確定。

審查結果:

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2,352億9,294萬9千元,增列「營業收入」項下「其他營業收入」之「什項營業收入」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352億9,594萬9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2,234億0,129萬2千元,照列。

3.稅前淨利:原列118億9,165萬7千元,增列300萬元,改列為118億9,465萬7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71億6,220萬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增加資產之變賣6,497萬1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20項:

1.113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39億2,833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何欣純 林俊憲 蔡培慧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華郵政公司113年度有關「外包費」預算,共編列14億1888萬元,用途為進用勞務承攬人力,然而勞務承攬人力時有發生勞動權益保障不足例如特休假計算等問題,影響勞工權益,中華郵政公司應加強督促承攬公司,爰此,中華郵政公司113年度有關「外包費」預算,共編列14億1888萬元,應予凍結1000萬元,待中華郵政公司於1個月內就如何精進保障承攬人力之勞工權益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何欣純   

(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算「郵件運輸費-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3億6,724萬8千元,主要用於委外運輸及月台郵件運輸上下車搬運等費用。經查該項預算109-111年度分別為2億6,669萬7千元、2億8,252萬4千元、2億5,033萬6千元,執行率分別為126%、125%及138%,顯見過往該項預算有編列不足的情況,因此112年度該項預算編列參考往年決算數增列為3億2,296萬4千元,而113年度卻又比112年度增列4,428萬4千元(增幅18%),惟未見預算書中說明增列依據。考量疫情情期間民眾減少外出往來因此物流業務大幅成長,導致該項預算執行數較預算數增加,然而疫情在111年底已趨於緩和物流需求不比疫情期間,112年度該項預算截至10月底執行率只有79%,該項預算113年度再增列13%恐有浮濫編列之嫌。另外中華郵政公司日前驚傳遭委外廠商以一公斤20元賤賣物流籃車時間長達兩個月,期間遭盜賣籃車242台,顯見中華郵政疏於管理委外業務,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2,000萬元並凍結1/10,待中華郵政公司於ㄧ個月內針對該項預算增列原因及如何加強委外業務管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3)為掌握市場趨勢及社會動脈,跟進國人消費習慣改變,中華郵政於99年開辦郵政商城,並於109年更名為i郵購,輔導微商小農等微型業者,惟i郵購客戶主要以中華郵政內部員工原主,經查,近5年銷售金額內部員工占比皆超過5成,顯見i郵購推廣效益不彰,爰凍結預算60萬元,建請中華郵政針對開發一般網購客戶提出改善方案,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陳素月   

2.113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推展費」編列5億1,867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蔡培慧 許智傑 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2.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華郵政公司今年7月發生疑似毒氣包裹,由中國深圳中轉台灣寄到南韓,事後雖為證實是烏龍事件,但為杜絕「刷單詐騙」案件,因此宣布自明年元旦起全面取消辦理「貨轉郵」業務。但社會仍有詐騙集團假冒中華郵政、水電規費等名義,向民眾散布詐騙信件及簡訊,引誘民眾點擊連結並線上刷卡的「釣魚郵件」,不但受害民眾眾多,更因為中華郵政是國人相當信賴的機關,被害人往往看到郵局信件毫無沒防備,事後被盜刷的損失,被列為爭議款項,無法追回。

鑑此中華郵政公司應強化反詐騙宣傳、詐騙防治常識等推廣活動,爰凍結預算1000萬元,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如何強化反詐騙常識宣傳及推廣活動研擬改善對策,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算「業務費用-推展費」編列3億5,733萬元,主要為辦理業務行銷推廣、宣傳及廣告等費用。經查該項預算109-111年度分別編列3億4,805萬、3億4,191萬5千元、3億6,548萬6千元,執行率分別為110%、108%及96%,近三年執行率都有在九成以上,但部分業務在宣傳上仍有待加強。以i郵箱為例,目前全國共建置2,408座,惟實際使用率截至112年10月底只有48%,其中甚至多達三成的i郵箱使用率不到30%,儘管中華郵政公司於112年度已針對i郵箱建置地點進行調整,然而使用率只微幅成長5%,顯見i郵箱業務推廣仍有待加強;另外近年集郵營運值也逐年下降,縱使推出不同集郵商品因應,但就營運值來看113年度預算數仍較111年度決算數減少5,768萬7千元(減幅9%),整體推展績效還有強化空間,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5,待中華郵政公司於三個月內針對如何調整推展配比以增加營運效益並明訂績效指標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3)為辦理業務行銷推廣、舉辦相關郵政活動、推動郵政樂齡運動及其他推展業務等,中華郵政持續辦理相關行銷活動,惟現今中華郵政存戶年齡百分比概況,由60歲以上存戶約3成為首,年輕族群占比逐漸下降,尤其青壯年族群近五5年存戶減少最多,爰凍結預算3000萬元,建請中華郵政針對拓展年輕族群及宣傳方式提出改善方案,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陳素月   

3.113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成本」編列1,950億1,915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劉櫂豪 陳素月 何欣純 林俊憲 蔡培慧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華郵政公司為提供民眾24小時全年無休用郵服務,自105年起陸續於各地郵局、車站、學校、社區建置i郵箱 ,截至112年7月底止共建置2,408座。

惟立法院預算中心調查近年i郵箱使用率概況,自106年度之48.8%減為111年度之43.48%,減少5.32個百分點,112年截至7月底使用率略上升為45.24%,仍未及5成,尚有精進空間。

為促使中華郵政公司積極提升i郵箱使用率,便利民眾生活,爰建請凍結郵件處理費預算5%,待中華郵政於3個月內提出精進i郵箱使用之策略及目標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2)中華郵政公司113 年度預算案主要營運項目經營趨勢之代理業務揭櫫,因行動購物興起及後疫情時代消費習慣漸以網購為主,為掌握市場趨勢及社會脈動,持續加強推展代售商品線上通路「郵政網購中心」,並配合節慶或話題性專案型短期限量促銷商品、按月推出限定優惠活動等。

惟立法院預算中心調查近年中華郵政公司i郵購客戶別銷售金額概況(詳表2),108年度至111年度皆以銷售予內部員工為主,銷售金額介於2億4,842萬2千元至3億5,771萬2千元間,占比介於66.5%至73.10%間,至一般網購客戶銷售金額介於1億780萬元至1億6,480萬1千元,占比僅介於26.57%至32.68%間;復112年1至7月一般網購客戶銷售金額1,429萬2千元,占比為46.87%,比重未及5成,仍有成長空間,尚待積極開發外部客戶,建立品牌知名度與愛用度,以逐漸擴大銷售規模。

為促使中華郵政公司積極策進開發外部客戶作為,爰建請凍結郵件處理費預算5%,待中華郵政公司於3個月內就i郵購業務精進策略與目標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歲出預算「郵件處理費用」項下合計編列179億0579萬元,相較於上年度預算增加11億6802萬3千元,主要係用人費增加所致。惟郵政公司自105年起建置i郵箱,經審計部109年決算審查報告指出,使用率僅為36.02%,而郵政公司具體改善後,至112年7月使用率雖提升至45.24%,仍未及5成,顯然尚有精進空間。爰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歲出預算「郵件處理費用」項下合計編列179億0579萬元,應予凍結十分之一,俟郵政公司針對i郵箱提出檢討及改善精進措施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何欣純   

(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算「郵件處理費-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3億5,569萬4千元,主要用於分揀處理設備維護及其他機械、交通運輸等設備保養修護。經查109-111年度該項預算分別編列2億9,583萬元、3億586萬6千元、3億3,155萬3千元,執行率分別為123%、114%及117%,近三年執行數皆超過預算數,且113年度該項預算又比112年度增列1,805萬7千元(增幅5%)。然而今年7月間發生多起中國有毒包裹以「貨轉郵」透過中華郵政公司中轉到韓國,一度造成臺韓間關係緊張,突顯了儘管每年編列高額預算用於郵件處理設備維護,但現有設備只能分揀無法進一步辨別貨物安全性的問題,惟中華郵政公司的處理方式卻是暫停占貨郵整合營運值高達79%的貨轉郵業務,捨棄公司利潤而非精進現有分揀設備,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1/10,待中華郵政公司於三個月內針對如何提升揀貨設備性能以確保郵件安全性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13】

單位:新台幣元

109

110

111

預算數

2億6,669萬7千

2億8,252萬4千

2億5,033萬6千

決算數

3億6,365萬1千

3億4,953萬6千

3億8,783萬6千

執行率

123%

114%

117%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5)極端氣候下,台灣高溫問題越來越嚴重,中華郵政公司對於外勤同仁及轉投資事業之外勤同仁的職業安全應有積極保障措施,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曾提出「停止減人裁段、補足人力」、「外勤同仁每人加碼涼水費至少1000元」、「提高制服排汗散熱的效果、提供各式防曬及抗高溫用品」、「訂定夏季暨高溫作業特別措施,包括建立高溫退避標準、高溫假制度、發放高溫津貼」等四項訴求,中華快遞企業工會理事亦曾指出,快遞從業人員多數都是使用自己的機車在戶外工作,紫外線最強、氣溫最高的時段從早上11時至下午1時間,運務也不會中斷。而由於中華快遞的客戶是銀行端,導致勞工需不斷從戶外進出銀行,加上銀行冷氣較強,在不斷地冷熱交替下,就很容易產生頭痛、中暑或其他熱傷害。當溫度超過一定溫度時,應有更為彈性的工作時間安排,以避免高溫下工作,降低勞工熱傷害的風險,更應該在有業務需求,必須於高溫出勤時,給予適當的高溫津貼。

為促使中華郵政公司積極因應勞工熱傷害風險,爰建請凍結郵件運輸費預算10%,待中華郵政公司於2個月內就本身及中華快遞建立高溫退避標準、高溫假制度、發放高溫津貼、彈性工時調整及其他熱傷害因應措施提出具體計畫及實施期程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6)長期以來,郵務士前往郵局收攬郵件、至客戶收或投遞郵件,都面臨停車不易,以及隨時可能被檢舉開罰之風險,而無法安心執行勤務、向用郵民眾提供完善之郵政服務。

在道路交通設計不良,以及卸貨、臨停車格不足的情況下,許多職業駕駛被迫違停,導致騎士撞車尾升降門受傷或身亡之事件時有所聞;今年七月,台南亦發生一起騎士擦撞路旁郵務車,導致頭部重創送醫不治之案件。經查中華郵政郵件停車格之設置情形,各縣市郵務車收攬支局郵件停車格數量僅402個,各縣市設置比例亦有不成比例之處,有改善之必要。

為解決卸貨、臨停車格不足問題,避免交通傷亡意外事件,促進用路人之安全,爰凍結郵件運輸費項下服務費用預算15%,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提高郵件停車格之設置比例,於三個月內盤點郵件停車格之可能用地,並提出建置時程規劃之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陳椒華 洪孟楷 邱顯智    

(7)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算「其他郵務成本-材料及用品費-商品」編列1億1,500萬元,主要用於規劃、設計及開發製作集郵商品等費用。近年集郵人口逐漸減少,中華郵政集郵業營運值109-112年由6億2,566萬3千元減少至5億6,890萬元(減幅10%),為此中華郵政公司積極拓展多元化集郵商品,卻導致該項預算連年增長,決算數更是連年超過預算數2-6倍不等。經查109-111年度該項預算分別編列3,200萬元、4,000萬元、8,500萬元,決算數為2億2,023萬9千元(執行率688%)、2億725萬4千元(執行率518%)及2億3,762萬5千元(執行率280%),112年度決算數截至10月底更達到3億4,743萬1千元,比111年度決算數多出1億980萬6千元(增幅46%),顯見該項預算近年均未覈實編列,恐有規避預算審查之嫌,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3,待中華郵政公司於一個月內針對該項預算近年決算數暴增及113年度使用規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16】

單位:新台幣元

109

110

111

112

預算數

3,200萬

4,000萬

8,500萬

8,500萬

決算數

2億2,023萬9千

2億725萬4千

2億3,762萬5千

3億4,743萬1千

(截至10月底)

執行率

688%

518%

280%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8)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算「金融保險成本-佣金費用」編列4億元,主要是按年度預計招攬新契約保額編列壽險甲種佣金和參酌以前年度實際數及年度業務需要編列壽險丙種佣金。經查中華郵政壽險業務收入自109年起至111年呈逐年減少,分別為1,185億241萬5千元、991億7,845萬9千元、840億4,534萬3千元,三年間減少了344億5,707萬2千元(減幅29%),投保率也由109年的9.27%下滑至111年度8.80%,惟113年度佣金費用仍比111年度預算數增列2,017萬8千元(增幅5%),顯見該項預算編列恐過於浮濫,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1/10,待中華郵政公司於三個月內針對如何提升壽險業務營運績效及該項預算增列原因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9)我國金融機構眾多,多數金融機構將運鈔作業委外交由保全公司負責,大量且頻繁的現金運輸需求恐致現金護運過程中遭遇搶劫的風險提高。

對於運補鈔作業,有郵政同仁反映,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將運補鈔工作交由編制於郵局支援中心裡沒有接受過相關訓練與配有防護人身安危裝備的一般郵局員工來執行,恐致基層同仁安全上之隱憂。

為確保郵局員工人身安全,避免運鈔搶案等重大社會治安事件之發生,爰凍結金融保險成本項下現金運送費預算10%,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檢視各責任中心局所有ATM支援中心之安全維護措施,在規劃辦理運補鈔作業、運補動線與訓練時,合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相關規定,並研擬將運補鈔工作全面比照金融機構委外予專業保全單位,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椒華 洪孟楷 邱顯智   

(1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歲入預算「其他營業收入-什項營業收入」項下合計編列i郵購收入2350萬元,與112年度預算數相同。惟i郵購係郵政公司開辦之網路開店服務平台,主要定位輔導小商小農等微型業者之公益服務。然108-111年度銷售額度介於2.4-3.5億間,主要銷售卻以內部員工為主,占比介於66.5-73.1%間,因此該業務尚須積極開發一般客戶,以擴大銷售規模。爰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歲出預算「其他營業成本」項下編列2億5970萬8千元,應予凍結十分之一,俟郵政公司就i郵購業務提出精進措施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何欣純  

4.113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71億6,220萬元,凍結1億元,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何欣純 林俊憲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有關「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共編列預算71億6220萬元,相關預算包括專案計畫、一般建築及設備等,考量部分專案計畫執行狀況不佳,相關預算應更加撙節,爰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有關「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共編列預算71億6220萬元,應予刪減1億元,另凍結1億元,帶中華郵政公司於1個月內針對,針對過去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辦理成效提出檢討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何欣純   

(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度預算編列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32億3,583萬8千元,較112年度預算增加2億2,396萬4千元,增幅7.44%。原興建計畫包含:郵政物流中心、北臺灣郵件作業中心、郵政資訊中心、郵政營運中心、工商服務中心。本計畫自行政院103年6月核定,歷經3次修正、減列興建工程經費等。

綜觀興建進度及各項子計畫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郵政資訊中心工程執行率僅56.79%,工程興建進度不如預期,導致已連續兩年落後,恐無法達成112年底的竣工目標,爰凍結本預算3千萬元,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如何妥適規劃土地使用及加強控管工程進程研謀改善,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3)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編列32億3583萬8千元,較112年增加2億2396萬4千元。惟112年度截至7月底,計畫中之郵政資訊中心工程進度落後,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僅56.79%。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中華郵政針對工程進度控管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0】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5.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i郵購客戶別銷售概況顯示,近4年皆以銷售於內部員工為主,金額介於2億4,842萬2千元至3億5,771萬2千元間,占比介於66.5至73.10%間,112年截至7月,銷售內部員工比例仍占46.87%,足見郵政公司開發外部客戶成效不大,並有強迫內部員工消費之疑慮。為有效提升i郵購外部客源,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外部客源不足進行檢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1】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6.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3月21日正式開辦數位存款帳戶服務,開戶數自111年底自2,523戶增為112年7月底之5,527戶,增加3,004戶,增幅119.06%,然帳戶涵蓋率僅0.0189%。另行動郵局APP同時期用戶由271萬7,735戶增加為334萬5,801戶,涵蓋率達11.43%。足見數位存款帳戶服務有極大之進步空間。為提升數位存款帳戶之涵蓋率,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提升數位存款帳戶績效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2】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7.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起陸續於各地郵局、車站、學校、社區建置i郵箱,截至112年7月底止共建置2,408座,建置經費累計6億6,493萬3千元。經查,i郵箱112年截至7月使用率為45.24%,使用率低於50%,足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尚有進步空間。為有效提升i郵箱使用率,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如何提升i郵箱績效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3】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8.依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資料,中華郵政111年存戶年齡層以60歲以上占34.35%、50至59歲為15.95%、40至49歲15.36%,顯示中華郵政存戶年齡層偏高。為有效提升中華郵政未滿40歲存戶,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如何提升未滿40歲存戶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9.113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編列「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32億3,583萬8千元,該計畫於103年6月核定,預定期程自103年至109年,總經費為220億7,830萬7千元,後續總經費調整為283億4,694萬2千元,期程延長至113年。經查,中華郵政資訊中心預算執行率僅56.79%,足見郵政資訊中心工程進度落後。為使中華郵政郵政資訊中心達到預定工程進度,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工程控管進行精進,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5】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1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櫃檯同仁位於防詐第一道防線,依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截至112年6月底止,已有效防制金融詐騙件數達653件,攔截累積金額約2億8,500萬餘元。鑑於金融機構在防制詐騙案件上,扮演極重要關鍵角色,當不知情民眾被詐騙前來金融機構匯款時,期櫃檯人員能發揮職業敏感度,爰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辦理開戶時落實認識客戶程序加強審核;若遇有一定金額以上匯款、提款、無摺存款或年長者異常提款時,需執行關懷提問預防措施,主動關懷受騙民眾,提供各種查證管道及防詐騙資訊,協助民眾防止詐騙案件發生,減少民眾財物損失,以協助精進政府執行防詐措施之依據,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6】

提案人:何欣純 陳歐珀 陳素月 

11.南韓於112年7月底發生疑似毒氣包裹事件,並造成當地民眾送醫,經查該包裹為透過我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貨轉郵」服務從中國寄至南韓,故中華郵政自112年7月25日起暫停收寄至韓國的貨轉郵郵件。雖韓方已同意我國恢復貨轉郵,但也提到中國有大量「刷單詐騙」透過中華郵政貨轉郵到韓國,所謂刷單詐騙就是電商平台的黑心商家隨機寄出商品,藉此營造大量出貨的假象、衝高銷量,而收件人也根本沒有訂購商品,甚至民眾收到貨品後,也可能因此與店家聯絡,無良商家再騙取個資並造成無辜民眾財務損失,雖中華郵政暫不恢復到韓國的貨轉郵服務,但未來該項服務仍會面臨類似情況,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盤點清查所提供之貨轉郵服務,若有涉及相關詐騙或不法疑慮之實務情形,應及早預警並提出解決方案,以保障民眾安全與權益、期能維護商譽,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7】

提案人:何欣純 陳歐珀 陳素月 

12.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統計,111年因為網路購物平台業者時效競爭,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內包裹和快捷111年虧損約26億元,因此中華郵政公司啟動國內包裹、快捷郵資調整評估,將研擬檢討開源節流方案,因郵資調整涉及國內物價波動,故相關評估須謹慎完整,不得流於形式,且須納入全方位考量評估。同時中華郵政公司考量民眾或公司行號周末、假日用郵需求,並提供全年無休快捷遞送服務,雖有利市場區隔與消費服務鑑別性,並能維持市場競爭力,但恐也影響公司整體營運成本及員工特休假權益。基於各方權益以及公司永續經營考量,特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彙整有關周日及國定假日快捷遞送服務、服務對象等相關效益分析評估資料,並能作為日後各項決策相關依據,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8】

提案人:何欣純 陳歐珀 陳素月 

1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105年起陸續於各地郵局、車站、學校、社區、廟宇建置i郵箱,以提供民眾24小時全年無休用郵服務。惟長年下來,i郵箱整體使用率無法有效提升,顯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在i郵箱推廣尚有精進空間,應積極研謀改善,以增加i郵箱之使用率,增加其收益。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就「i郵箱推廣之具體精進作為與收益提升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9】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14.因應數位金融之發展,國內金融業者提供線上開戶、貸款申辦皆有「金融帳戶資訊」進行身分驗證服務。惟中華郵政存簿儲金帳戶多未列入國內各家金融業者身分驗證服務之中,考量中華郵政存簿儲金帳戶為大多國人第一本金融帳戶,且普及率高,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與國內金融業者洽談合作,推動以中華郵政存簿儲金帳戶進行身分驗證之服務。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就「推動與國內金融業者洽談以中華郵政存簿儲金帳戶進行身分驗證服務之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0】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15.113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編列32億3,583萬8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2億2,396萬4千元(增幅7.44%)。惟中華郵政資訊中心工程進度落後,又工商服務中心因招商多次流標而於110年核定緩建;為免影響智慧物流軟硬體建設整體推動成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加強控管工程進度及妥適規劃緩建土地之處理。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就「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緩建土地處理與工程執行進度落後提出具體改善方針與應變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1】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16.加強資產管理與運用,積極活化房地資產,提升資產營運績效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願景與策略目標。然在活化房地資產的過程中除了加強開發效益、增裕營收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也應負起公益及兼顧回饋鄉里之責任,而非房地資產出租後就無從置喙,進而導致民眾負面觀感。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就「房地資產出租活化之社會公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2】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17.有鑑於113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增加編列「郵政博物館導覽服務委外費用」至1,300萬元規模,平均1個月執行逾108萬元數額用以服務參觀之遊客,然考量整體郵政博物館提升郵學郵識交流及社會教育尚有欠具體之年度規劃,爰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43】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18.針對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土地由區段徵收而來,原在地居民被迫遷離。而園區計畫執行至今一再延宕落後,包括郵政資訊中心工程進度落後,工商服務中心於110年核定緩建,原訓練中心已改為營運中心。由於郵政物流園區執行進度落後,是否規劃不當,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檢討郵政物流園區計畫規劃之適切性,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檢討報告。【44】

提案人:陳椒華 洪孟楷 李昆澤

1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104年起開辦貨郵整合業務,得益於我國地理優勢吸引外國貨物來臺中轉運或進儲發貨,疫情前(108年)營運值已有5億4,842萬元的規模,疫情期間(109年)營運值更一度高達10億7,761萬元。貨郵整合業務中又以「貨轉郵」為大宗,以111年度貨郵整合營運值2億5,252萬元來看,貨轉郵營運值達1億9,932萬元,占該業務營運值的79%,是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收入來源。然而112年7月間引起臺韓兩國譁然的有毒郵包事件,卻是因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無法有效進行源頭管理,由中國透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轉為郵件寄出,導致臺灣蒙受汙名,為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自113年度起無限期暫停貨轉郵業務,不思探究問題發生主因,卻採取減法方式嚴重影響公司收入顯有不宜。故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針對強化郵件源頭管理及重新開放貨轉郵業務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5】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20.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6年起接續發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1.0至3.0版,藉此鼓勵氣候相關金融,涵蓋授信、投資、資本市場籌資、資訊揭露、審慎監理等面向,在2.0行動方案中更鼓勵政府基金參與永續發展領域的投資;又按政府基金的資訊透明、注重氣候的投資政策和強制性的石化企業撤資計畫,是確保民眾的存款和未來能免於氣候災難的關鍵要素,也是在穩固公共資金和確保臺灣有必要資源實現淨零目標不可或缺的一環。依據113年度「中華郵政金融保險收入」預算案,其投資營運量高達7.62兆餘元,遠高於我國其他4項政府基金,但投資金流揭露透明度卻是最低的,不僅沒有任何考量氣候衝擊的政策,除子公司外也未揭露其他投資標的。經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永續報告書」與「盡職治理守則遵循揭露專區」揭露的2023年度參與股東會投票情形,其參與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次數為182次,共計765個議案僅1案因故棄權外,其餘764個議案皆投贊成票,且未透過其所掌握股權與被投資公司進行議合,促使被投資者重視ESG相關議題,態度顯然過於消極。以挪威主權基金為例,其責任報告書不僅依照氣候財務揭露建議(TCFD)計算「每百萬美元銷貨獲利的碳排當量」來與一般公司比較,更依據氣候變遷、人權、水資源管理等不同議題,對其投資公司進行評分,而非僅概括性描述被投資公司是否符合ESG永續發展。故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在預算書及永續報告書中,參照各國政府基金作法,完整揭露其投資組合、氣候投資政策、投資氣候風險評估狀況、石化企業撤資計畫。【46】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交通部主管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344億5,177萬9千元,增列「營業收入」項下「其他營業收入」之「租賃收入」2,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44億7,177萬9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419億4,404萬7千元,照列。

3.稅前淨損:原列74億9,226萬8千元,減列2,000萬元,改列為74億7,226萬8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254億4,871萬3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5億9,675萬9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27項:

1.113年度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用人費用」編列187億7,630萬6千元,佔總支出419.44億元之44.76%,為支出項目之最大宗,並占營業收入337.07億元之55.70%,相較於同屬交通事業機構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介於9.06%至15.14%間之比率,臺鐵用人費用比重相對偏高。

若與國際鐵路事業相較,依交通部網站所列之各國主要鐵路事業之員工平均每人營業收入資料,以2018年為比較年份,我國平均每人營業收入為5萬9,305美元,為表列國家中最低者,同屬亞洲國家之南韓為14萬8,551美元,為我國的2.5倍。表列主要國家除我國外,次低者為加拿大,惟每員工對營運收入之貢獻9萬4,426美元,為我國的1.5倍。

為增進臺鐵公司營業效率,爰113年度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用人費用」編列187億7,630萬6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員工平均每人營業收入低下之情形及改善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陳素月 蔡培慧 林俊憲

2.113年度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站務費用」編列61億6,400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林俊憲 陳素月 蔡培慧 許智傑 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2.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臺鐵公司化引爆離職潮,未來臺鐵人力缺口問題恐持續惡化,且未來招募起薪僅三萬,為交通部轄下薪資最低,臺鐵公司應積極面對,提升員工待遇及勞動條件,以吸引更多人才投入,為促使臺鐵積極解決人力問題,爰建請凍結站務費用預算10%,待臺鐵於2個月內提出提高留才津貼、將運務人員納入常態性危險津貼發放、提高訓練班人員證照津貼誘因等加薪方案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2)2021年臺鐵新型自動售票機上路,號稱提供更便捷以及多元方式服務旅客,新型的自動售票機,必須在晚間進行人工結帳,補幣補鈔等程序需花上半小時,且結完的機器不可能再次開啟,否則須於當日再次進行二次結帳,但近期臺鐵局卻發布通告,表示收到旅客投訴影響購票,要求各車站自動售票機不應於晚上十點前結帳,並要求各段「斟酌情形予以追究責任或懲處」,產業工會認為臺鐵根本是強人所難,把系統問題卸責給第一線員工,又一次製造員工與旅客對立。

為督促臺鐵解決爭議,爰建請凍結站務費用預算5%,待臺鐵撤回懲處員工公告,並在自動售票系統改善前不應強迫員工於十點後結帳,於2個月內改善自動售票機系統,以減少人工結帳,並開放結帳後仍可開機使用,正常提供旅客服務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3)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算「站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2億6,395萬6千元,主要為各站自動售票機、無障礙設施電梯等相關電子系統維護費用。該項預算109-111年度分別為2億1,286萬3千元、2億1,595萬3千元、2億1,526萬3千元,執行率分別為94%、101%及117%。然而臺鐵自110年更換新型自動售票機後仍不時發生問題,日前更因為自動售票機須採人工結帳過程冗長,每臺機器需要半小時以上時間,且結帳後不得開放使用否則需在當天第二次結帳,並規定如有員工在晚間十點前結帳將予以懲處,在臺鐵持續缺員情況下加重員工負擔,顯見儘管更換新型自動售票機,且該項預算近年執行率有九成以上,對於實質改善臺鐵營運便利性效果依舊有限。另外該項預算113年度較112年度增列2,794萬5千元(增幅12%),卻未見說明增列原因,考量臺鐵預計113年底短期債務仍高達50億,相關預算應撙節編列,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500萬元並凍結1/10,待臺鐵針對該項預算增列原因及如何優化現有設備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蔡培慧

(4)為精進購票、加值、退票等多項功能,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10年起陸續安裝432台新型自動售票機,今年度9月全數完工即啟用,惟新型自售機結帳作業需人工操作,相較於台北捷運、高鐵公司售票系統僅需數分鐘來的繁複耗時,然臺灣鐵路管理局要求應於晚間10點後方能進行自售機結帳作業,此時車站人力不足又須維持窗口售票服務,而第一線員工權衡方案提早結帳卻遭受懲處,顯見新型售票機並未展現其價值,爰提案凍結預算2000萬元,建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新型自動售票機提出系統精進方案及員工訓練計畫,俟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陳素月

(5)一、根據審計部的決算報告,臺鐵列車誤點狀況嚴重,對號列車準點率較區間車低,其中2022年平均準點率為94.98%,自強號為91.83%、傾斜式列車(指普悠瑪號及太魯閣號列車)為91.33%、復興號為92.01%,至於區間車則為95.72%。且部分車次於行經特定車站時,有常態性延誤之情形,對號列車晚點(列車離站時間延遲達1分鐘以上)的常態性延誤(超過180天以上),其中自強號(含傾斜式)列車延誤次數前5大車站,分別為斗六、員林、宜蘭、嘉義及松山等站。

二、綜上所述,員林火車站等五站,有超過一半的天數有火車誤點之情形,嚴重影響臺鐵列車使用體驗,爰提案凍結站務費用預算2000萬元,俟臺鐵公司針對員林火車站之延誤情形、改善方案與成效預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陳素月 蔡培慧 林俊憲

(6)一、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編列站務費用預算共61萬6400萬1千元,其中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億6395萬6千元,用於機械及設備修護費共1億1761萬9千元,用於各站自動售票機、自動驗票系統、電腦、調動機、行包升降機、電扶梯、無障礙設施電梯、字幕機、列車顯示系統及地磅等維護費。

二、田中火車站站內之無障礙設施電梯於109年11月9日開工,原預期於110年5月12日竣工,然而至今不僅尚未完工,施工進度亦大幅落後,竣工日遙遙無期,致使車站內長期處於施工狀態,嚴重影響乘客觀感與乘車體驗。爰提案凍結站務費用預算1000萬元,俟無障礙設施電梯完工後,始可動支。【16】

提案人:陳素月 蔡培慧 林俊憲

(7)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算「站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6億1,302萬5千元,主要用於臺北站聯合防災中心、車站清潔外包和佣金、匯費及手續費等費用。該項預算109-111年度決算數分別為5億251萬6千元、5億2,502萬4千元、5億5,231萬1千元,執行率分別為97%、101%及94%。經查該項預算以清潔外包費用占比最高,113年度該項預算中清潔外包費用占76%,且相比112年度清潔外包費用增列1,118萬8千元,惟依據環境部於今年11月公布公廁評比,臺鐵公廁被民眾評比為最髒,甚至不如加油站公用廁所,顯見臺鐵清潔預算近三年執行率雖然都達九成以上,也在111年找來日本清潔專家建立廁所清潔SOP,卻無法反映在實際成效上。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500萬元並凍結1/10,待臺鐵針對如何提升環境清潔品質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3.112年11月,297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司機員報考「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臺鐵調度人力後仍有60名缺口,造成11月6至7日有86班區間車停駛、13班次縮短行駛,影響旅客甚鉅,凸顯臺鐵人力缺口及缺乏人力調度計畫兩大問題,爰113年度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預算「行車費用」編列67億0,247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就本次事件提出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4.113年度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54億4,871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趙正宇 陳素月 林俊憲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智傑 李昆澤 蔡培慧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調查,近年臺鐵各類行車事故事件發生情形,107至111年之行車事故事件總件數介於632件至715件之間,主要係行車異常事件,近5年均逾5百件;其中因車輛、電力及運轉保安裝置等3項設備故障所致行車異常件數合計介於344件至493件之間,約占行車事故事件總件數之52.20%至68.95%之間,容有改善空間。

另審計部查核指出,111年度旅客列車誤點原因,亦以設備故障為主(占誤點總次數75.92%);111年度整體行車設備故障所延誤時分7萬1,758分鐘,高於110年度之6萬173分鐘;而車輛故障平均每次延誤約54.45分鐘,亦較110年度之50.42分鐘增加。由上開數據得知,行車事故事件及列車誤點原因均以設備故障因素為主,顯示車輛等設備養護檢修之確實與否,對行車安全之保障至關重要。

為督促臺鐵強化車輛及設備維護,爰建請凍結臺鐵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10%,待臺鐵於2個月內就強化車輛設備改善,降低事故及誤點件數提出具體策略和目標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2)交通工具之使用已是現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隨著全球氣候變遷日益嚴重,如何達成「低碳交通」儼然成為各國及各公司的重要課題。

關於碳足跡之抵銷,現已有許多航空公司提供個人飛行的碳足跡計算結果與碳抵換加購之資訊,碳抵換的費用將投入各種不同的減碳專案,例如:使用永續產品、建設生態車站、協助生態保育活動、植樹、保護森林等綠色行動方案,德國鐵路股份公司(Deutsche Bahn,AG)的自動售票機即有Umwelt-Plus (Environment-Plus)選項,表示只要再多付1歐元,就可幫助德鐵使用再生能源電力。

為推廣綠色運輸,降低碳排對環境造成之負擔,爰提案凍結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預算10%,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研擬碳抵換機制之綠色行動方案,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陳椒華 洪孟楷 邱顯智

(3)臺鐵公司113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編列115億3575萬元。經查,該計畫採購之列車於測試階段發生多次人為疏失所致之意外,臺鐵允宜將強控管。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臺鐵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4】

提案人:趙正宇 陳素月 林俊憲

(4)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共編列11,535,750千元。該計畫採購之EMU900列車於試車階段曾多次發生意外,如因集電弓碳刷損傷而無法行駛,又如不同車型連結測試時,未確認中軸而導致車輛碰撞受損等,上述情事雖已依約要求承包商完成改善,惟仍須藉此檢討並精進未來交車之標準作業流程,用以增進安全控管。爰此,建議凍結2,000千元,待臺鐵針對如何優化購車流程與避免人為疏失,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5)為提升號誌準確率及安全性、增進通訊品質與調度效能、加強供電穩定性,臺鐵持續辦理「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其工作項目包括建置遠端監控系統、月臺警示燈、計軸器雙重化及基本資料庫平台建置等,惟驗收條件繁瑣、施做地點遍布全國等原因致工程進度落後;又截至113年度此計畫已編列預算為171億7830萬元,僅占總經費306億1000萬元之56.12%,原計畫執行期間為106-113年度,顯見計畫無法於來年如期完成,爰提案凍結預算4億元,建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計畫工程設計、施工及驗收進行效益評估,俟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陳素月

(6)臺鐵公司113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編列38億9116萬8千元。經查,該計畫原訂辦理期限為113年底,惟因工程進度落後,恐難於113年如期完工,臺鐵允宜檢討。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臺鐵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7】

提案人:趙正宇 陳素月 林俊憲

(7)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算「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114年)」編列6億1,500萬元,主要為分年度辦理臺鐵全線木枕型道岔汰換及附屬設備更新等。經查該項計畫總經費編列99億30萬元預計在114年度完工,惟該項計畫預算截至113年度合計編列25億8,900萬元,只占該計畫總經費26%,且112年度該項預算編列10億元截至10月底只執行約5億3千萬元(執行率53%),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經了解該計畫所需汰換木枕型道岔共1,904套,截至目前只完成汰換554套,不到計畫目標的三成,另外計畫採購的25輛工程維護車也已流標三次仍無法順利決標,顯見臺鐵針對該計畫疏於管考,以致於工程進度和招標情況都未按預期進度執行。有鑑於該計畫落後情況明顯,卻未見臺鐵說明該計畫後續如何強化管考使計畫執行符合設定目標及是否提報修正計畫進行展延,為確保預算覈實編列,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5,待臺鐵於一個月內針對該計畫後續執行規劃及管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5.站務人員及列車人員常於工作中遭遇惡意逃票及有攻擊行為之民眾,然站務人員、列車人員並無隨身配備錄影設備,若站務人員、列車人員權益受到損害時,恐舉證不利。為保障站務人員、列車人員之權利,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站務人員及列車人員是否隨身配備錄影設備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9】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6.花蓮縣光復鄉人口1萬1,793人,其中鐵道運輸為光復鄉重要運輸工具。經查,該站下午14時至17時之間,無下行對號列車停靠,造成民眾通行諸多不便。為增進光復鄉居民通行便利性,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光復車站下午14時至17時增加對號下行列車停靠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0】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7.有鑑於花東一票難求的問題長久以來難以被有效解決,雖然交通部透過採購新型城際列車以增加花東線鐵路運量,但相關鐵路瓶頸若一日未解,東部運量恐難以有效提升。以樹林到七堵為例,該區間為台鐵營運最繁忙之路段,平均每日單向約有150班車通過,依照專家估算,扣除夜間養護鐵軌5個小時,其餘19小時幾乎滿載。為有效打通七堵軌道瓶頸,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針對七堵軌道擴軌或調整排班調度等方式,提出相關具體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1】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8.有鑑於台鐵EMU3000型城際列車於前年2021年12月29日投入服務,車內將增設騰雲座艙,也是民眾普遍認知的商務艙,騰雲座艙票價將為一般車廂的1.43倍到2.2倍,以台北到花蓮為例,商務票票價為796元,一般車廂則比照自強號為440元。然花東鄉親一票難求之問題已成常態,雖然EMU3000將優先投入東部幹線營運,可提升部分運量,但設置騰雲座艙將使花東民眾因買不到一般座位而被迫購買商務艙,等同變相漲票價,增加花東民眾返鄉負擔。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針對騰雲座艙票價應提供花東鄉親相關優惠措施進行研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2】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9.為促進國民健康,提升民眾運動環境,各地政府紛紛增設自行車道,以利推廣民眾休閒及觀光,花蓮縣壽豐鄉公所為活化地方發展、增加觀光景點、帶動觀光效益、增加鄉親就業機會,預計於壽豐鄉舊鐵道廊道設立自行車車道,由於本案用地涉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轄之舊鐵道,需臺鐵同意後計畫方可進行。為活化閒置資產之使用及帶動地方發展,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壽豐鄉舊鐵道活化部分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3】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10.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將於113年1月1日正式公司化,目前臺鐵卻爆發員工離職潮,據臺鐵統計,目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現有員工數為1萬6,326人,公司成立6個月內,原交通部臺鐵局員工依法可申請優惠退離,經統計截至112年10月31日止,臺鐵員工申請113年1月至6月退離人數為978人。其中行車關鍵人力374人、其它人力604人。另外,臺鐵112年共有297名司機員報考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但不足司機員仍約60名。為避免人力缺口造成臺鐵營運問題,影響民眾搭乘權益,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公司化後如何提升人力招募進行研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4】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11.花蓮舊鐵路醫院園區位花蓮縣東大門夜市對面,目前由花蓮縣政府承租,目前舊鐵路醫院部分目前已修復完畢,預計112年底移交花蓮縣府,而舊鐵路醫院後側有2層樓RC造建物尚在工程中,預計113年6月完工。東大門夜市為全國知名觀光景點,而石藝大街之現況則與東大門夜市的熱鬧有明顯差距。為活化花蓮舊鐵路醫院石藝大街園區,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積極與花蓮縣政府聯繫,務必於112年底移交縣府管理,另工程中之工程則需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監造,落實113年6月完工之期程。【45】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12.「花蓮舊鐵路醫院整體排水改善工程」目前仍處於委託設計階段,預計113年6月完成設計,113年7月辦理工程招標,概估經費500萬元。由於本工程經費約為500萬元,實屬小型工程,應盡量簡化不必要之行政流程,以達儘速完工之目的。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簡化本案之繁雜之行政流程,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6】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13.2023年3月22日貨運列車7801號遭檢舉車上枕木綁紮不實,有脫落之疑慮,恐造成嚴重行車事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應針對上述疏失進行檢討改善。為保障鐵路運行及乘客安全,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檢討貨運列車貨物綁紮問題及精進查核流程,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47】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14.有鑑於站務人員及列車人員查獲不特定民眾惡意逃票後,遭民眾攻擊事件時有所見,使站務人員及列車人員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為保障站務人員及列車人員生命安全,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站務人員及列車人員是否隨身配備防身器械及相關配套措施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8】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15.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估計虧損為46.73億元,然112年1至7月實際虧損數已達53.86億元,比預計數多7.13億元之虧損額,而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估計113年將虧損74.92億元。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將於113年1月1日正式公司化,面對高鐵及捷運的競爭,應提出有效提升營運績效方案,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減少虧損及提升營運績效進行研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49】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16.花蓮玉里車站為花蓮縣境內唯一一等車站,為花蓮中、南區運輸重鎮,111年每日上下車旅運量為2,688人次,站內採地下道方式供旅客通行至各月台,然該站並未設置手扶梯供民眾使用,其環境對高齡長者極不友善,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過去以空間不足為理由拒絕設置,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應參考臺北捷運淡水信義線信義安和站3、4號出口之電扶梯設置。為提供高齡長者通行,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玉里車站設立電扶梯,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0】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17.有鑑於特定民眾惡意逃票行為頻繁發生,使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產生非必要損失,已明顯損害社會公益,惡意逃票行為已造成社會不良示範。為減少台鐵不必要之損失及維護社會公益,並遏止社會不良風氣,爰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惡意頻繁逃票之民眾設立「永不載運名單」進行研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1】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18.台東縣擁有天然優美地理景觀以及多元人文發展,深具觀光旅遊發展之潛力,也是國人旅遊的首選地區,而台東火車站為台東地區最重要的出入門戶,車站整體裝設應結合在地特色,尤其月台地下連通道可布置供遊客欣賞的在地照片,讓台東優勢可以在旅客一下車就呈現在面前,因此建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與地方政府研商,重新規劃車站裝設及布置,讓台東車站能更具特色,吸引遊客更深入瞭解台東自然景觀。【52】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何欣純

19.台鐵花東線台東境內沿線各站僅台東車站有派駐鐵路警察,而其餘車站倘發生相關事故需由就近派出所警力支援,112年度即發生民眾於列車上被性騷擾而嫌疑人竟於關山站下車後於支援警力抵達前即逃逸出站,顯見警力通報系統以及臺鐵站務人員的相關訓練處理機制,仍存有缺失造成治安之漏洞,建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檢討改善相關應變處理機制,以及鐵路警察應與臺鐵站務人員建立即時通報機制,以保障旅運安全。【53】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何欣純

20.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購城際列車EMU3000型交車後於2021年12月優先投入東部鐵路幹線營運,為提升營運服務品質,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爰將第6節車廂改為商務艙並命名為騰雲座艙,除座位較寬敞舒適外,並提供餐點飲料服務,惟該商務座艙的相關餐飮服務應優先採用東部在地特色農特產品、伴手禮等,期能帶動當地的產業,建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儘速硏議辦理。【54】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何欣純

21.臺鐵公司化之推動目的,乃為改善營運並加強安全,故持續提高用人效益並改善營收乃公司化之重要願景,惟113年度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中「用人費用」187.76億元,占總支出419.44億元之44.76%,為支出項目之大宗,相較於同屬交通事業機構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介於9.06%至15.41%間之比率,臺鐵用人費用比重相對偏高。爰此,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如何提升用人效益,並藉此改善營收,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5】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22.經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截至111年底,土地被占用之總面積達19.45公頃,公告現值為229.85億元,其中被機關占用19.28公頃,被私人占用則為0.17公頃,此外閒置面積亦達4.45公頃,公告現值4.25億元,未善盡管理財產職責,凡被占用之土地應儘速依相關規定辦理,如移交或有償撥用等,而閒置之土地應積極活化運用,藉此提高資產管理效能。爰此,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逐筆說明被占用及閒置土地之應處作為,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56】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23.依據「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17條第二項規定:前項人員退休金、撫卹金、撫慰金之發放及退休照護等事項,應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機構已辦理退休、撫卹人員及繼續任用人員具有參加退撫新制施行前任職年資者,其尚未支付之員工舊制退撫金,由交通部逐年編列預算支應,且將既存短期債務撥交「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處理,用以免除臺鐵既存債務之利息負擔,此舉有望減輕臺鐵債務,並期轉虧為盈,惟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計虧損仍達74.92億之多,如今各地捷運、輕軌陸續完工,外加高鐵之競爭,此況恐導致台鐵之旅運量逐步下滑。爰此,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研擬開源管道,用以體現公司化設立之旨,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24.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113年度將轉以公司化營運後,雖稱為因應網路技術成熟與快速發展,確定強化並確保資通訊安全,然實際在網路資料傳輸與數位化服務防護等業務執行上,仍有欠具體釋疑其提升之規劃與預計成效,恐致旅客及相關服務使用者徒增暴露於相關風險之中,爰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58】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25.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將賡續執行「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並將在113年度執行38億9,116萬元經費規模,然考量該計畫執行期間至113年12月止之際,且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在編訂完成113年度預算之際,仍尚未完成對以後年度逾134億元未編列之計畫經費展延修正與報核作業,顯見預算作業未盡妥適之處,更恐損及計畫提升號誌可靠度與安全性、供電穩定性等目的落實,爰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59】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26.經統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每月平均拾獲近萬件遺失物,其中不乏如平板電腦等3C產品,依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遺失(留)物處理原則,貴重物品、裸裝3C不予提供迴送服務,就算民眾想切結迴送都沒有辦法,必須親自或委託代領人到保管站領取,欠缺考量民眾便利性,同為大眾運輸工具的高鐵針對遺失物迴送則相對友善,依據高鐵規定無論產品價值高低都可以協助民眾回送到鄰近的車站。同時考慮到國際觀光開放,國際旅客搭乘臺鐵如果不慎遺落物品,恐受限於出境時間無法回到保管站領取帶給外籍旅客負面印象,將不利於我國鐵路觀光推展,故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參考國內、外大眾運輸工具遺失物迴送規定研議符合現況需求的迴送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27.為串聯地方政府及國外異業結盟,達到品牌擴散效益共創鐵道經濟,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近年固定辦理「鐵路便當節」已至第八屆,每次辦理都能吸引大量人潮參觀,且近年參加人次和營收仍持續成長,可謂相當成功。經查112年度共有42家國內外業者參加,活動3日營收近870萬元,相比疫情前108年度營收約425萬元增加了444萬元(增幅104%),112年度參與人次近42萬人次,也較108年度近33萬人次增加了9萬多人次(增幅28%),可見該活動確有能力提升鐵道經濟效益,惟較為可惜的部分是歷次鐵路便當節活動都只在臺北車站辦理,難以將活動效益擴散到其他縣市,另外也為使其他縣市民眾能有機會就近參與,故要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針對該活動如何與地方政府合作異地辦理,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1】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352億6,539萬4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原列178億5,548萬8千元,減列「業務外費用」項下「其他業務外費用」之「其他費用」3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78億5,518萬8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174億0,990萬6千元,增列30萬元,改列為174億1,020萬6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81億8,744萬2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8,432萬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15項:

1.113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維護成本」編列83億0,008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蔡培慧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08至113年度(預計)國道事故處理費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而108至111年國道散落物事件數從3萬9,780件逐年增加至4萬3,649件,而散落物事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由774件增至1,351件,傷亡人數亦由24人增為74人;另實際處理散落物收費之件數及金額,相較散落物事件件數偏低,收費成效欠佳。

為督促高公局積極減低國道事故,爰建請凍結勞務成本項下維護成本10%,待高公局於2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策略和目標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2)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3年度預算「勞務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82億2,573萬6千元,比112年度預算75億4,719萬1千元增列6億7,854萬5千元(增幅9%),主要用於土地改良物修護費、交通及運輸設備修護費。經查該項預算近五年間持續增加,113年度相比109年度預算61億4,729萬元增列了20億7,844萬6千元(增幅34%),其中屬於持續性道路養護等相關費用隨物價調整而有所增列尚可理解,惟該項預算項下「國道事故處理費」近五年(109-113年)增幅達43%,光113年度預算編列6億3,891萬8千元就比112年度預算增列1億893萬6千元(增幅21%),顯見高公局不思檢討如何降低國道交通事故發生,任由國道交通事故數不斷增加,經統計107-111年度短短五年之間國道交通事故數成長了60%,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1/10,待高公局於三個月內針對如何降低國道交通事故發生及預期目標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3)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3年度預算「勞務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82億2,573萬6千元,主要用於土地改良物修護費、交通及運輸設備修護費及國道事故處理費。經查,本預算五年間逐漸增加,113年度較109年度預算61.4億增加20億7,844萬6千元。

尤其是項下國道事故處理費,109年-113年增幅達43%,113年度預算編列6億3,891萬8千元也比去年度增列1億893萬6千元(增幅21%),現今國道交通事故數不斷增加,經統計112年1-8月國道事故件數、死傷數,死亡人數雖有下降,但整體總件數增加6245件、受傷人數也增加780人。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待高公局於3個月內針對如何降低國道交通事故發生、預期目標及期程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陳素月 蔡培慧 李昆澤 

(4)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113 年度預算案編列「勞務成本-維護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國道事故處理費」638,918千元,較112 年度預算增加 108,936千元(增幅 20.55%)。惟 108 至111 年國道散落物事件及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及傷亡情形呈現增加趨勢,且散落物收費成效欠佳,高速公路局應強化並落實各項事故防制作為,積極改善散落物收費成效。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 10%,俟高速公路局就「精進國道散落物事件與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及傷亡防制作為」與「散落物收費成效之具體改善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5)為提升國道行車安全,落實各項事故防制作為,減少事故發生並降低事故嚴重性,高速公路局持續辦理國道事故處理費,惟交通事故處理機制未臻完善,又較去年度預算增加1億893萬6千元,係因考量市場行情與事故處理較高風險,同步調整事故處理班之薪資,並請所屬養護分局至各單位辦理教育宣導,然108至111年國道散落物事件數從3萬9.780件逐年增加至4萬3,649件,而散落物事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由774 件增至1,351件,傷亡人數亦由24人增為74人,爰提案凍結預算6000萬元,建請高速公路局針對事故防制作為提出效益評估,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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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陳素月 

2.立法院預算中心調查指出,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提供資料顯示,103年底至112年8月底國道通行費逾期欠費由1億3,926萬5千元逐年攀升至11億6,521萬8千元,其中「計次收費」累計逾期欠費隨著高速公路自103年改採計程收費 而逐年降低,惟「計程收費」累計逾期欠費則由103年底1億619萬9千元快速成長,至112年8月底達11億5,284萬9千元,為103年底欠費之10.86倍,欠費情形日益嚴重。另截至112年8月底止,非系統因素而無法追討通行費之累計案件數312萬5,755件,累積金額2,077萬2千元,留待續辦件數及金額仍高,究其主要原因,包括車牌塗污、折曲變形、偽變造、車牌位置被遮蔽及未懸掛車牌等,致無法掌握用路人資料。

審計部於111年度審核報告也指出,高公局催收成效欠佳,逾欠金額持續攀升,詢據高公局說明,持續辦理追繳及強制執行 ,並從「規劃多元多階段催繳提醒」、「積極辦理移送執行追繳措施」、「聯合他機關強力執行追討專案」及「強化多元宣導管道」等面向落實相關改善措施,惟近年逾期欠費仍呈增加之趨勢。

為促使高公局積極解決通行費欠費問題,113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管理成本」編列46億1,520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2個月內針對過去追繳方式之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3.113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擴充」編列181億8,744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蔡培慧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113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擴充」項下合計編列181億8,744萬2千元,比112年度預算160億5,824萬8千元增列21億2,919萬4千元(增幅13%)。經查截至112年11月工程會列管高公局重大工程共計13件,其中有9件(占七成)曾發生流廢標之情形,平均每件流廢標達4次,合計變更設計次數達71次,其中最多曾一案提報變更設計達8次。經向高公局了解修正內容包括增加經費、工期展延等,惟相關變更因素並非無法預期,可見高速公路局就工程計畫控管的能力明顯不足,導致各工程一再因為相同問題延宕,以國道一號臺南路段增設北環交流道工程為例,該計畫總經費逾15億元分五年執行(110-115年),惟112年度編列預算2,950萬3千元截至10月底只執行1,501萬3千元(執行率51%),執行率明顯不如預期,又截至113年度預算編列合計2億5千餘萬元,才占全部工程經費17%,恐怕難以如期完成。鑑於高公局針對重大工程執行情況控管不佳,為確保預算覈實編列並提高工程計畫執行準確度,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億5,000萬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就重大工程屢次流標及變更設計改善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2)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3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編列181億8744萬2千元,包含「專案計畫」124億7232萬2千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57億1512萬元。主要辦理10項繼續計畫以及5項新增國道交流道工程,以及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分年性、一次性項目。惟各建設計畫,有因環評作業延宕、新興計畫用地取得徵收困難等情形,致影響計畫期程及預算執行率,爰提案凍結本預算10%,建請高公局針對如何強化工程計畫之推展與預算籌編的妥適性,於三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9】

113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新興計畫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次

計畫名稱

期程

計畫總經費

國道基金113年度

預算案數

起始

完工

國道基金負擔(投資總額)

地方政府負擔

合計

1

國道1號甲線計畫

111.12

118.03

68,364,100

-

68,364,100

648,458

2

國道3號增設北土城交流道工程

110.12

116.12

3,092,550

新北市政府

2,555,200

5,647,750

250,000

3

國道1號增設岡山第二交流道工程

112.01

117.08

3,485,119

高雄市政府

895,147

4,380,266

50,472

4

國道1號北上線臺北及圓山交流道改善工程

112.04

117.06

4,172,120

-

4,172,120

70,428

5

國道1號增設造橋交流道工程

111.04

116.03

1,805,737

-

1,805,737

16,677

合計

80,919,626

3,450,347

84,369,973

1,036,035

資料來源:預算中心製表。

提案人:陳素月 蔡培慧 李昆澤   

(3)為提供高雄港聯外及東側地區便捷快速之公路運輪服務,有效分擔國道1號南部路段龐大車流;提高高雄港聯外運輸效率、提升國際高雄機場國際競爭力、串聯海空門戶之國際接軌功能,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辨理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國道7號歷經15年推動、10年的環評程序,於111 年通過環評審查,於今年度3月正式獲行政院核定,惟高速公路局陸續展開「國道七號高雄路段新建工程」公聽會,仍有許多民眾針對「優化路線」有疑慮,為達成我國南部地區國人之期待,爰建請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7號規劃設計、周邊建設及完工期程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陳素月 

4.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103年度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維護成本」之國道6號東延至花蓮初步踏勘研究編列1,280萬元,遭當時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提案全數刪除,導致國道6號東延至花蓮計畫遭受毀滅性的打擊。隨著工程技術的進步,國道6號延伸至花蓮已具可行性。為促進我國東西交通聯結,打造中部橫貫高速公路,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6號東延至花蓮初步踏勘研究」科目於「114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恢復預算編列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1】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5.109年3月4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建請交通部於3個月内重新啟動國道6號埔里至花蓮段之地質調查及踏勘研究,並邀請國內及國際頂尖團隊參與,進一步檢討評估,推動工程可行性」。國道6號東延至花蓮路廊踏勘及地質調查研究委託技術服務於112年10月20日採最有利標方式公告,112年11月22日截標。為讓花蓮居民了解國道6號初步踏勘進度,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6號東延至花蓮路廊踏勘及地質調查研究委託技術服務」計畫於計畫開始後,將各階段成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進度報告。【22】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6.國道計程收費於103年正式上路,每年均發生通行費逾期欠費之情事,由103年的1億0,619萬9千元,截至112年8月底累計計程收費欠費數已達11億5,284萬9千元,顯示欠費問題日益嚴重。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及減少國道呆帳增加,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精進追討欠費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3】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7.113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維護成本」中「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之「土地改良物修護費」編列國道事故處理費6億3,891萬8千元。經查,國道散落物事件所造成之二次交通事故及傷亡人數卻逐年增加,事故件數由108年的774件,逐年攀升至111年的1351件;傷亡人數則由108年的24人逐年增加到111年的74人。為降低散落物事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及傷亡,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散落物提出防制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4】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8.113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新增「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國道3號增設北土城交流道工程」計畫,計畫期程110年12月至116年12月,共6年1個月,總經費56億4,775萬元,其中新北市政府負擔經費25億5,520萬元,國道基金負擔經費30億9,255萬元。經查,新北市土城周邊地區目前仍有其他重大交通建設進行中,如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捷運三鶯線、臺65線浮洲交流道-增設北入及南出匝道工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進行北土城交流道工程時,應將上述交通工程納入考量及進行滾動式修正。為促進當地交通發展及避免周邊交通增加瓶頸路段,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與上述三大交通工程主管單位加強橫向聯繫管道,以利高公局針對北土城交流道進行滾動式修正,並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半年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工程進度書面報告。【25】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9.113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新增「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國道1號北上線臺北及圓山交流道改善工程」計畫,計畫期程112年4月至117年6月,共5年3個月,投資總額為41億7,212萬元,全數由國道基金自有資金支應。經查,本案涉及臺北都會區重要交通節點,施工期間應以不影響尖峰交通為主要考量。為不使臺北都會區於工程期間陷入黑暗期及維護用路人權益,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避免施工期間陷入交通黑暗期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6】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10.經查,國道通行費逾期欠費逐年攀升之情事,且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催收成效欠佳,截至112年9月底累計欠費金額為11.45億元。考量通行費收入為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之主要財源,高額欠款恐影響基金財務發展,故高速公路局應在使用者付費原則下,積極檢討欠費清理作業及管控機制之有效性,以確實提升通行費逾期欠費清理成效及減少新增欠費案件,以維持基金財源及永續經營。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於2個月內,就「國道通行費逾期欠費清理作業及管控機制」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及追繳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11.113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之專案計畫及新興計畫眾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積極掌握各項計畫之具體執行狀況與相關推動問題,並及時提出應變方案,以落實各項計畫之推動。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具體控管各計畫之預算執行情形、落實相關管考期程及適時掌握具體推動成果,俾利計畫執行順遂。【28】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12.有鑑於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主管機關預計113年第三季完成高速公路全線各服務區快充站,提供160格充電車位,然考量113年度計畫將有500萬元停車場充電樁收入,相比112年度同項預算增加逾2倍,是以在向電動車駕駛收費的費率調整上,允宜積極向國人釋疑是否將有變化,以及有否滾動式變化費率之可能,並連帶應檢討精進充電車位管理上包含占用、逾時等措施,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29】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13.有鑑於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計畫於113年度預算辦理有「國道1號五股交流道增設北入及北出匝道改善工程」、「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改善工程」及「國道1號北上線臺北及圓山交流道改善工程」等專案,且皆屬疏導交通車流重要之工程,是以應積極防範當前缺工缺料之挑戰,以工程進度穩健、施工品質優良為最大原則進行管控,並辦理定期每月向外揭露即時進度之作業,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30】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14.TMA車體碰撞防護器(Truck Mounted Attenuator),即俗稱的緩撞車每輛要價百萬元,為了降低事故損失工程業者都會進行投保以分散風險,但近年國道緩撞車碰撞事故攀升,111年度發生114件比110年度的79件增加35件,增幅達44%,112年度截至9月也已經發生了86件,隨著碰撞事故不斷增加,緩撞車保費除從2、3年前的新台幣4萬元,一路調漲到現在10萬餘元,甚至傳出有保險公司傾向拒保,考量保險目的是為了分散風險消化損害,投保上的困難恐降低業者提供緩撞車服務意願,將降低國道工程安全性,故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邀集相關單位針對緩撞車投保問題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1】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15.為提升國道勤務執行期間的安全性,政府近年陸續租用TMA車體碰撞防護器(Truck Mounted Attenuator),根據美國聯邦公路總署測試報告,緩撞車最高可承受1.8噸轎車以時速100公里衝撞,有效減低撞擊車輛損害、避免影響其他車道行駛,然而按現行規定,緩撞車只能停置在工程車輛後方10至100公尺,惟112年6月間便發生聯結車碰撞依規定停放的於工程作業車後方15公尺的緩撞車,造成2名除草工人不幸死亡,依據國道警察判定事故主因為聯結車體龐大、噸位重,加上撞擊力道大,致緩撞車難以發揮效果。有鑑於現行規定造成緩撞車難以發揮效用,故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個月內針對延長緩撞車停置距離相關規定修正及如何落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2】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46億9,079萬6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3億0,677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33億8,402萬6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4,460萬3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3,990萬3千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9項:

1.113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8,824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何欣純 陳歐珀 陳素月 蔡培慧 李昆澤 林俊憲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鐵道局為強化鐵道安全監理,自111年起聘僱鐵道檢查員,113年度檢查作業原則採主題式檢查,亦即由完訓合格之檢查員,依運務、機務及工、電務等分組,分別依現階段臺鐵重要安全議題設定檢查主題赴現場檢查。檢查員工作除前述現場檢查外,另將配合辦理年度定期檢查與臨時檢查作業,如遇有事故調查,則可藉平時現場檢查經驗參與事故調查,並採取立即性監理作為及追蹤歷次改善事項落實情形。

前述主題式檢查、定期檢查及臨時檢查之檢查結果,包含應行改進事項、建議事項,更重要的是改善情形之追蹤,皆應清楚公布供外界了解,鐵道局亦應揭露推動鐵道檢查員制度後之改善成效,評估評估自辦及委外辦理之優劣得失,爰建請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10%,待鐵道局於2個月內就各種檢查之結果及改善情形追蹤,以及改善成效評估報告公開提出具體作法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2)經查,鐵道局為強化鐵路安全及精進監理量能所需,已報請行政院同意增聘42名鐵道檢查員,並已經行政院核定,鐵道發展基金也於113年預算中編列用人費4,547萬8千元以支應檢查員薪資;惟截至112年8月底統計,實際進用人力為30人並投入檢查作業。

為維護我國軌道行車安全等檢查、調查及改進事項追蹤作業等強化鐵路安全之事項,爰凍結三百萬元,待交通部鐵道局鐵道發展基金向交通委員會提出鐵道檢查員足額應聘期程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何欣純 陳歐珀 陳素月

(3)一、113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案,於「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檢查員用人費用4,547萬8千元,用以支應檢查員42名之薪資3,046萬4千元、加(夜)班費423萬2千元、獎金380萬8千元、退休及卹償金194萬8千元及福利費502萬6千元。經查,鐵道監理檢查員於111年5月僅招募不滿五人,112年8月實際進用人數為30人,尚有12名缺額。

二、近年鐵道事務案件頻傳,鐵道局應妥善運用經費,積極研擬措施保障行車安全。對於鐵道監理檢查員之成效,查行政院111年1月26日核復增聘員額意見略以:「…聘用預算員額42人,聘用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後續應視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執行成效,或於鐵路法修正後評估將檢查事務委託其他機關(團體)辦理之可行性,滾動調整用人期限或需用人數。」

三、綜上所述,鐵道局應積極檢驗各項鐵道安全保障措施之成效及經費運用,爰提案刪除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500萬元,並凍結500萬元,俟鐵道局針對監理檢查員之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陳素月 蔡培慧 李昆澤

(4)交通部鐵道局鐵道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2,451萬1千元,主要用於電腦軟體服務、委託調查研究等費用。經查該項預算110-112年度分別編列716萬1千元、1,884萬7千元及3,538萬8千元,決算數分別為409萬6千元(執行率57%)、1,777萬元(執行率94%),而112年度決算數截至10月底為1,752萬1千元,執行率僅有50%。113年度該項預算中,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567萬5千元,占該項預算的23%,用於鐵道相關系統維運,包含鐵道設備零組件資料平台,而依據審計部報告指出,鐵道局自109年度起便陸續推動國車國造計畫,惟前述資料平台截至目前針對匯入國產化產品及採購的資料、功能仍未齊全,且國產化資訊分享機制也有待加強。由近兩年該項預算決算數浮動的情況可見,鐵道局針對該項預算的管考明顯不足,且相關預算執行也不見應有的成效,鑑於預算編列應審酌前年決算情形以撙節編列,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500萬元並凍結1/5,待鐵道局於一個月內針對平台系統精進及預算增列用途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2.113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1,182萬1千元,較111年度決算增加416萬6千元,較112年度預算增加538萬6千元,考量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多為固定開支,針對增加幅度過高應予清楚說明,爰此,113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1,182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請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針對預算增加的必要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何欣純

3.113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新增編列檢查員之「用人費用」4,547萬8千元,用以支應增聘員額42人所需之薪資3,046萬4千元、加班費423萬2千元、獎金380萬8千元、退休及卹償金194萬8千元及福利費502萬6千元。經查,鐵道檢查員截至112年8月底,實際進用人力為30人,尚有12人未聘足。由於新聘人力為因應行車安全等檢查、調查及改進事項追蹤作業等強化鐵路安全之目的而進用,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針對補足人力提出改善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完備鐵道局安全監理能力。【14】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4.113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辦理高鐵永續經營投資計畫,本計畫於113年度預算「業務收入」項下共編列29億2,126萬2千元,包括「土地租金收入」1億6,602萬3千元、「權利金收入」4,425萬元、「投資業務收入」27億0,515萬4千元及「雜項業務收入」583萬5千元。經查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104年10月底即已將高鐵車站特定區五站站區事業發展用地返還交通部,五站站區事業發展用地面積48.12公頃,截至112年8月底止,已開發、出租土地面積43.91公頃,占91.38%,尚未開發土地面積4.14公頃,占8.62%。為帶動周邊經濟發展,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針對未開發土地進行規劃,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5】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5.雲林土庫高鐵沿線因車流量及大型車輛違規通行,造成該處每年平均下陷6.5公分,而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所監測雲彰地區皆有逐年下陷之趨勢,高鐵雲彰地區地層之下陷,已成高鐵潛在危機。為減緩高鐵沿線重點防治區域地層下陷,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針對高鐵沿線地層下陷問題研擬具體應變方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確保高鐵結構及營運安全。【16】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6.交通部鐵道局為強化鐵路安全,委請行政院於110年11月核增鐵道發展基金預算聘用42名檢查員。經查,該項檢查人員自110年11月起招聘,截至112年8月底共募得31名人員,其中1人於112年5月辭職,故112年8月底實際進用人力為30人,然檢查員之工作內容,除現場檢查外,亦配合年度定期檢查與臨時檢查作業,如遇有事故調查等突發狀況時,則可藉平時現地檢查之經驗參與事故調查,並採取立即性監理作為及追蹤歷次改善事項,由於該等人力乃為強化鐵路安全,該局應視其實際成效,評估自辦及委外辦理之優劣得失,用以作為日後所需人力及用人經費調整之依據。爰此,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檢查員之進用對於鐵路安全之效益,以及未補齊核定員額是否恐有損鐵道安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7.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營造業物價指數顯示,若以110年為基準,109年之營造業物價指數為90.14,然112年的營造業物價指數則為109,兩者差距為18.86,且日後以巴戰爭與烏俄戰爭是否持續惡化尚未可知,故未來國際原物料價格恐持續大幅波動,相關工程之財務規劃應基此考量。爰此,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日後國際原物料波動之風險,重新審視各項規劃中及進行中建設之財務狀況,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8】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8.有鑑於鐵道監理檢查員機制所最新執行於臺鐵、高鐵,以及進一步落實於林鐵與糖鐵等作業進度、概況和發展規劃等,迄今尚無法清楚向外界釋疑,是以徒增安全監理管理上之基金作業未明變數,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19】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9.為了強化鐵路安全及精進監理能力,行政院已在111年度核定鐵道發展基金預算編列鐵道檢查員聘用員額42人,然而截至目前交通部鐵道局僅順利招聘到30人。檢查員必須依據臺鐵重要安全議題設定檢查主題到現場執行檢查工作,還要配合辦理年度定期檢查、臨時檢查等,如果遇到事故也必須借重檢查員經驗參與調查,工作內容相當繁重,惟目前進用人員未足額的情況,除加劇每位檢查員工作負擔,也可能造成檢查過程出現疏漏,然而人員進用短時間內難以滿足,考量隨著科技進步相關工作已可仰賴科技輔助解決,故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針對如何透過科技輔助提升檢查工作完整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33億3,128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9億1,701萬9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 4億1,426萬1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4項:

1.依113年度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預算案所載,該基金存續期間原則以30年為限,並於該期間內運用移入該基金資產之活化所得扣除必要營運成本費用後,用以清償債務本金,為督促交通部、鐵道局依進度審慎規劃該基金資產運用及還款時程,爰請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提出113年度之具體還款計畫及進度,及文化資產完整保存經營之計畫。【2】

提案人:邱顯智 陳椒華 洪孟楷

2.為因應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公司化,交通部遂新設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並由鐵道局補助其債務利息,其主管機關及管理機關分別為交通部及鐵道局,並由113年度交通部鐵道局預算「鐵道業務」項下「規劃業務」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編列補助臺鐵撥入償債基金債務之利息費用28.93億元,而上開金額之計算基礎,乃113年度平均債務推估金額1,697.04億元乘以利率1.705%估算得出,惟若細究臺鐵債務近年利息費用趨勢,自107至111年度每年借款利息費用介於5.57億元至13.81億元間,112年1至7月實際利息費用即達15.64億元,為近年之新高,鐵道局允宜密切注意利率變動,俾妥為規劃償債基金之資金需求以減輕國庫負擔。爰此,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如何降低政府債務利息負擔並於期限內清償債務,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3.有鑑於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雖於113年度預算書案中闡明償債規劃及執行原則,乃包含有向行政院請增交通部鐵道局接管業務所需專業人才,以達積極辦理資產活化並執行土地管理等工作,然相關之人事作業、進度及規劃概況等,皆有欠詳實之釋疑,爰請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7】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4.依據交通部評估臺灣鐵路管理局短期債務舉債及償還情形,截至113年1月1日臺鐵局既存短期債務將達到1,699億餘元,為解決臺鐵公司化之前所遺留的歷史債務問題,故移撥臺鐵局及所屬機構經營的適足資產成立「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基金存續年限為30年,並在存續期間完成臺鐵局時期全部債務本金的清償作業,按目前規劃將建立每五年債償能力檢核機制滾動式檢討基金償債情形,惟交通部鐵道局過往並沒有管理債償基金相關經驗,為求謹慎及本於政府資訊公開原則,故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應自113年度起於官方網站上增設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資訊專區並每年公開債務清償報告提供公眾閱覽。【8】

提案人:林俊憲 蔡培慧 陳素月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