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51分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8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陳椒華 陳歐珀 邱顯智 李昆澤 魯明哲 林俊憲 陳素月 陳雪生 蔡培慧 許智傑 何欣純 傅崐萁 劉櫂豪 趙正宇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廖婉汝 王美惠 陳培瑜 邱臣遠 江啟臣 林德福 李貴敏 林思銘 鍾佳濱 賴惠員 楊瓊瓔 鄭正鈐 羅致政 張其祿 羅明才 林靜儀 陳亭妃 蔡易餘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官員: 10月23日(星期一)

數位發展部

部長

唐 鳳

  數位策略司

司長

蔡壽洤

  韌性建設司

副司長

吳銘仁

  資源管理司

司長

牛信仁

  數位政府司

司長

王誠明

  民主網絡司

司長

莊盈志

  多元創新司

司長

莊明芬

  主計處

處長

李錫東

  秘書處

處長

陳仲山

  資訊處

處長

吳英俊

  人事處

處長

莫永榮

  政風處

處長

許茂吉

  法制處

處長

張學文

 數位產業署

署長

呂正華

 資通安全署

署長

謝翠娟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院長

何全德

行政院主計總處

簡任視察

李培源

10月25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路政及道安司

司長

黃運貴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司長

林福山

  人事處

處長

陳焜元

法制處

處長

許宏達

  會計處

副處長

潘清鴻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公路局

局長

陳文瑞

法務部

參事

廖江憲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副署長

於望聖

警政署交通組

副組長

陳文耀

消防署救災救護組

副組長

邱景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專門委員

賴純青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副司長

顏寶月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專門委員

鄭文瑤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

專門委員

薛承祐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副署長

鄒宇新

標準檢驗局

簡任技正

蘇柏昌

產業園區管理局

副組長

陳建堂

能源署

副組長

李小娟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組長

李嘉慧

醫事司

專門委員

郭威中

主  席:何召集委員欣純

專門委員:李健行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陳品華專  員 劉芳賢

10月23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單位預算。

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

三、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數位產業署署長呂正華及資通安全署署長謝翠娟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椒華、陳雪生、洪孟楷、陳歐珀、李昆澤、林俊憲、邱顯智、陳素月、蔡培慧、許智傑、何欣純、傅崐萁、魯明哲、游毓蘭、李德維及陳培瑜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趙正宇、邱臣遠及劉櫂豪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數位發展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及資通安全署」113年度單位預算審查,報告及詢答完畢,均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1月8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10月25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3人擬具「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三、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羅致政等25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陳歐珀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六、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陳椒華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八、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本日會議有委員陳椒華並代表時代力量黨團、羅致政、李昆澤、陳歐珀、何欣純、游毓蘭並代表國民黨黨團及陳亭妃說明提案要旨,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路政及道安司司長黃運貴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副署長於望聖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椒華、劉櫂豪、李昆澤、趙正宇、陳歐珀、蔡培慧、邱顯智、魯明哲、林俊憲、陳素月、楊瓊瓔、許智傑、何欣純、邱臣遠、林靜儀及張其祿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說明、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洪孟楷、陳亭妃、傅崐萁及陳培瑜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等17案,均另擇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國道112年10月22日才發生遊覽車嚴重超速,釀成4死22傷的重大事故,駕駛被發現是超速累犯(7年內被取締超速9次)卻仍繼續駕駛遊覽車上路。

沒想到才隔兩天,昨日宜蘭新澳隧道又發生砂石車嚴重超速在隧道內連撞17車,包括3名來自駕觀光的韓籍觀光客,共造成1死11人輕重傷的慘劇,而職業駕駛所屬砂石車公司也被起底,目前未繳納的違規罰單包括未過磅、車牌不清、未定期檢驗、駕駛執照被註銷仍駕駛聯結車等等,累計近期未繳納罰鍰就有18筆,共27萬9,800元。

交通部雖在111年12月修正最新「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訂貨運業者如果沒有落實自主檢查或拒絕主管機關查核,將可依法開罰,然而以上類此事故,依舊顯示無法有效管制,凸顯相關監理管理制度毫無作用。

目前相關事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已介入調查,而立法院即將開始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爰要求交通部在3週內必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運輸業及職業駕駛管理的監理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何欣純 邱顯智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