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25分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8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顯智 蔡培慧 洪孟楷 陳椒華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魯明哲 傅崐萁 何欣純 陳雪生 許智傑 劉櫂豪 趙正宇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游毓蘭 鍾佳濱 陳培瑜 楊瓊瓔 鄭正鈐 林德福 張其祿 賴香伶 林思銘 王美惠 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廖婉汝 邱臣遠
委員列席14人
請假委員:陳歐珀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11月1日(星期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陳耀祥 |
綜合規劃處 |
處長 |
溫俊瑜 |
基礎設施處 |
處長 |
陳春木 |
平臺事業管理處 |
處長 |
詹懿廉 |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處長 |
林慧玲 |
法律事務處 |
處長 |
蔡志儒 |
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 |
參事兼主任 |
詹文旭 |
北區監理處 |
處長 |
蔡國棟 |
中區監理處 |
處長 |
黃琮祺 |
南區監理處 |
處長 |
劉豐章 |
秘書室 |
主任 |
劉得延 |
主計室 |
主任 |
黃秀容 |
人事室 |
主任 |
林文益 |
政風室 |
主任 |
簡國興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
||
電信偵查大隊 |
大隊長 |
徐釗斌 |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廖玉琳 |
基金預算處 |
科長 |
江衍陞 |
11月2日(星期四) |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林信得 |
副主任委員 |
葉名山 |
|
委員 |
張文環 |
|
委員 |
李延年 |
|
委員 |
陳天賜 |
|
主任秘書 |
姚辰安 |
|
執行長 |
林沛達 |
|
航空調查組 |
組長 |
劉東明 |
水路調查組 |
組長 |
蘇水灶 |
鐵道調查組 |
組長 |
吳吉村 |
公路調查組 |
組長 |
曾仁松 |
運輸安全組 |
組長 |
鄭永安 |
運輸工程組 |
組長 |
莊禮彰 |
人事室 |
主任 |
黃素蘭 |
政風室 |
主任 |
康希平 |
主計室 |
主任 |
孫淑幸 |
秘書室 |
主任 |
楊依紋 |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科長 |
鄭傑珊 |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李健行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陳品華專 員 劉芳賢
11月1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委員會決議(一)「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決定: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三、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9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項「基金用途」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2項「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3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4項「服務費用」進用勞務承攬人力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5項「委託調查研究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6項「材料及用品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1項「法治業務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三書面報告案。
(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2項「有線電視偏鄉及數位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決定:第(一)案至第(九)案,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三、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四、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二)「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8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7項「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8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9項「平臺事業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0項「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2項「地區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6項「地區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7項「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3項「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本日會議業務報告與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椒華、洪孟楷、邱顯智、蔡培慧、李昆澤、林俊憲、陳素月、魯明哲、游毓蘭、何欣純、楊瓊瓔及陳培瑜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傅崐萁、陳歐珀、趙正宇、劉櫂豪、許智傑及賴香伶等6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三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均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1月8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討論事項第四案及第五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11月2日(星期四)
報告事項
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6案:
一、處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決議(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處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決議(二)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決議(三)第2目「運輸事故調查」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處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決議(四)第3目「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處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決議(五)第4目「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處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決議(十八)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決定:第一案至第六案,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得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業務報告與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得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椒華、洪孟楷、李昆澤、何欣純、魯明哲、陳素月、林俊憲、邱顯智、許智傑及劉櫂豪等10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得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陳歐珀、傅崐萁、趙正宇及林思銘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13年度單位預算審查,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1月8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