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13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昶佐 何志偉 吳斯懷 江啟臣 陳以信 羅致政 王定宇 劉世芳 蔡適應 趙天麟 邱臣遠 廖婉汝 林靜儀 馬文君(出席委員14人)

列席委員:曾銘宗 鍾佳濱 李德維 陳椒華 楊瓊瓔 李貴敏 林思銘 張其祿 高金素梅 廖國棟 羅明才(列席委員11人)

列席人員: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邱碧珠

主 席:廖召集委員婉汝

專門委員:李淑娟

主任秘書:張景舜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詢答及處理)

(本次會議採報告及詢答「先秘密、後公開」方式進行。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報告,委員陳以信、林昶佐、何志偉、江啟臣、吳斯懷、羅致政、邱臣遠、王定宇、林靜儀、蔡適應、廖婉汝、李德維、曾銘宗、劉世芳及楊瓊瓔等15人質詢,均由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特勤中心李副指揮官、第三處李副處長及總務室彭主任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家安全局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趙天麟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四、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3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64萬9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4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3萬2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17萬9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8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873萬9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9款 

第2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目「情報行政」(不含機密部分)原列10億5,560萬6千元,減列「行政管理」項下「業務費」之「水電費」10萬元及「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90萬元,共計減列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億5,460萬6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28項:

(一)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其中有關辦理各類科技情報資訊應用作業系統所需軟、硬體維護費,113年度新增500萬餘元,因揭露資訊與往年相同無異動,相關新增需求原因、項目、預期效益不明,應請國家安全局說明,以避免預算浮編浪費公帑。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4,344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江啟臣

(二)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科目中,文康活動費、員工健康檢查及特勤人員勤務服裝製作預算編列1,587萬元,其中特勤人員勤務服裝製作費699萬2千元。惟查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勤務服裝以304人編列,顯較「預算員額明細表」所示勤務中心法定編制人員275人為多,恐難謂妥適,且有違撙節支出政策,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內文康活動費、員工健康檢查及特勤人員勤務服裝製作等預算編列1,587萬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陳以信 廖婉汝 吳斯懷馬文君

(三)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5,977萬元,其中國家安全局局本部東營區停車場車牌辨識系統暨出入口改善工程編列515萬9千元,未就其辦理之緣由、必要性及預期效益提供說明,為避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蔡適應 劉世芳 廖婉汝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陳以信邱臣遠 羅致政

(四)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4,173萬5千元,較112年度所編列之2,754萬6千元增加1,418萬9千元,大幅成長52%。其中使用用途新增宿舍外牆磁磚改善工程、公廁、茶水間、頂樓防水與營舍整建共編列3,112萬3千元。審視新增工程之必要性,為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邱臣遠 馬文君吳斯懷

(五)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科技中心、第二處等各單位規劃於113年度購置各類電器、路燈、投影機、冷氣、會議桌、電視牆、碎紙機、熱水器、除濕機、不鏽鋼垃圾桶、沙發等設備,然並未揭露購置之項目、原因,如新增、汰換等及數量。國家安全局應說明購置之必要性及需求原因,以避免預算浮編浪費公帑。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336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六)國家安全局107至111年度志願役士兵招獲人數均遠低於計畫目標,且同期間亦有士兵未服滿現役最少年限而提前離營,均不利國家安全局基層人力之穩定增補,有待妥思良策。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預算編列9億0,356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蔡適應 劉世芳 邱臣遠江啟臣 陳以信

(七)國家安全局113年度續將「前瞻科技發展趨勢,健全資訊管理工作」列為年度施政目標,並將「強化資安維管工作」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之一,衡量標準之一為「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85%」。經查國家安全局107年度資安人員取得專業證照比率即達87.02%,且該比率逐年遞增,112年6月底已逾九成,惟其113年度預算案所列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之年度目標值仍僅訂為「≧85%」,不具挑戰性,允宜檢討並適度提高。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958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林昶佐林靜儀 羅致政

(八)經查國家安全局訓練中心於111、112年度在情報行政業務、情報教育訓練項下業務費、資訊服務費項下,編列E化教學平台軟硬體設備維保費48萬元,113年度亦相同。113年度國家安全局訓練中心於情報行政業務、情報教育訓練項下業務費、設備及投資費項下規劃購置汰換E化教學平台軟硬體設備計需133萬元。因對國家安全局113年度E化教學平台軟硬體設備維保費需求尚有疑慮、其適切性與必要性仍有存疑。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48萬元,凍結2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九)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內資訊服務系統備援機房資訊設備採購經費預算編列2,000萬元,將購置網路伺服器10台900萬元、網路交換器20台780萬元及核心網路服務器2台320萬元等,未見詳細說明,內容恐有浮編之嫌,且其整體需求必要性未臻明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陳以信 吳斯懷廖婉汝 馬文君 林靜儀 蔡適應劉世芳

(十)經查截至111年度國家安全局已有140輛各式警備車,其中5人座警備車有78輛、7人座警備車25輛、9人座警備車11輛、11人座警備車8輛,其中共有59輛是2019年以後才購置,迄今使用年數僅約4年。為因應第16任總統及副總統候選人(暨)當選人安全維護工作而規劃於112及113年度購警備車合46輛,另為符合該局車輛配賦編制數量,亦同時檢討將於112年12月汰除各式車輛合計23輛,惟其預計汰除車輛逾六成行駛里程數仍不及15萬公里,應請國家安全局重新檢視其規劃汰除車輛之現況及效能,並將仍堪用車輛移撥適當機關,俾利國家資源之充分運用。爰請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檢討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陳以信

(十一)國家安全局為因應第16任總統及副總統候選人(暨)當選人安全維護工作而規劃於112及113年度購置警備車合計46輛,而為符合國家安全局公務車輛配賦編制數量,其亦同時檢討將於112年12月汰除各式車輛合計23輛 ,經檢視所規劃汰除車輛中,逾六成(14輛)行駛里程數均不及15萬公里,是否均達「不堪使用」或「不堪修護使用」狀態,恐不無疑慮,國家安全局應重新檢視各車輛現況及效能,並將仍堪用車輛移撥適當機關,俾利國家資源之充分運用。建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江啟臣

(十二)依照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8條規定:「本局為執行營區安全工作及情報、特勤任務等所需基層事務人力,得以兵役人員充任之,並會同相關部會辦理,…。」國家安全局為補充基層軍職人力需求,除藉甄選現役國軍軍官及士官到國家安全局服務外,亦在國防部協助下對外辦理志願士兵招募工作,招募對象均為社會青年。據國家安全局提供資料,國家安全局107至111年度志願士兵招募目標人數均為60人,各年度實際招獲人數僅約10至22人間,112年度招募人數雖調降為30人,然截至112年8月底僅招獲11人:合計近6年(107至112)年間僅招獲94人,平均招獲率為28.48%,國家安全局志願役士兵提前離營人數近年增加,影響國安工作進行,國家安全局允宜加強志願役士兵留營率,以避免浪費有限訓練資源。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十三)國家安全局為補充基層軍職人力需求,除藉由甄選現役國軍軍官及士官到局服務外,亦在國防部協助下對外辦理志願士兵招募作業,但經統計107至112年(8月底),儘管目標員額不高,但招獲率均未滿四成,更有幾年招獲率低於二成,與同期國防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招募志願士兵狀況相較明顯欠佳。此外,近年所招獲之志願士兵中,更有約四分之一以不適服管道提前離營。爰建請國家安全局針對基層人力穩定增補,以及人力長留久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現況之說明以及規劃未來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何志偉 羅致政

(十四)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掌理總統、副總統與其家屬及卸任總統、副總統與特定人士之安全維護。特種勤務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對於規劃進用特勤人員應通過安全查核並完成特勤中心特勤專業訓練及認證,始得執行特種勤務及支領特勤職務加給,進用後應另為定期安全查核。各機關對納入特勤編組之人員亦應通過查核及必要之訓練。」該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第4項規定:「特勤中心每年實施鑑測,如2年内未派任特勤工作或連續2年未參加年度訓練、鑑測及格者,除因病、傷無法參加者外,應完成職務訓練及鑑測合格,始得從事特種勤務。」可悉經鑑測及格為特勤人員從事特種勤務應具備之基本條件之一。國家安全局每年均將「加強特勤維安訓練,提升人員本職學能」列為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108至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第一警官大隊及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警衛大隊等單位特勤人員體技能鑑測結果,111年度合格率99.23%雖為近4(108至111)年度新高,然該年度不及格5名勤務人員中有4名隸屬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且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特勤人員110及111年度體技能合格率98.3%及98.98%均低於全體特勤人員平均合格率98.64%及99.23%,體技能訓練容有精進空間。特勤人員體技能鑑測及格為其從事特種勤務應具備之基本條件之一,111年度整體特勤人員體技能鑑測合格為近年新高,然該年度不及格人數仍以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較多,爰國家安全局仍宜督導特種勤務指揮中心持續加強人員訓練。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陳以信

(十五)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保險費」預算編列948萬2千元,其中「特勤人員團體意外險」195萬元,較112年度95萬元增加100萬元,增幅105.26%。按國家安全局113年度規劃就特勤人員團體意外險投保理賠上限金額1,000萬元,以所編列預算195萬元換算,平均每人每萬元保障所需保險費為7.8元,較111及112年度之4.5元及5.54元大幅提高。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掌理總統及副總統等人之安全維護工作,依特種勤務條例提供其勤務保險當然有其必要,在保障特勤人員權益及撙節預算之前提下,國家安全局應於招標階段詳實辦理商情分析,並據以訂定合理額度需求,以利立法院審酌所編預算之合理性。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十六)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保險費」預算編列948萬2千元無端較112年度之906萬5千元增加41萬7千元,成長5%。然國家安全局預算員額在112與113年度皆為280人,且其他使用用途皆無不同,爰要求國家安全局說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邱臣遠

(十七)國家安全局為我國安全情報工作與特種勤務之策劃及執行重要單位,業務具高度機敏性,依國家安全局歷年統計資料顯示,108年度起至112年6月底國家安全局官方網站遭受惡意侵擾次數達50萬1,859次,雖目前成功入侵次數為0,但仍顯示對外網路已為駭客攻擊鎖定目標,國家安全局允宜強化資安防護,避免成資安破口危及國安。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林靜儀

(十八)國家安全局業務涉及國家安全及相關機密事項程度甚深,近年遭敵對勢力與國際駭客以其為目標所進行之攻堅、竊密、侵擾事件層出不窮,爰國家安全局參考行政院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機關應辦事項,自111年度起,每年均將「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達85%以上」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但國家安全局107年底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具資通安全證照比率已達87.02%,其後逐年提高至112年6月底之90.26%,而113年度預算案續將「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績效衡量指標年度目標值訂為85%,須再予提升,國家安全局應針對維護資安另訂立有效年度目標。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林靜儀

(十九)國家安全局113年度續將「前瞻科技發展趨勢,健全資訊管理工作」列為年度施政目標,並將「強化資安維管工作」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之一,衡量標準之一為「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85%」。經查國家安全局業務涉及國家安全及相關機密事項程度甚深,近年遭敵對勢力與國際駭客以其為目標所進行之攻堅、竊密、侵擾事件層出不窮,爰其參考行政院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機關應辦事項,自111年度起每年均將「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達85%以上」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惟國家安全局107年底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具資通安全證照比率已達87.02%,其後逐年提高至112年6月底之90.26%,國家安全局113年度預算案續將「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績效衡量指標年度目標值仍訂為85%,須再予提升,實有修正之必要。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靜儀

(二十)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4,344萬5千元,其中在辦理各類科技情報資訊應用作業系統軟、硬體維護經費4,002萬7千元無端較112年度所編列之3,573萬4千元大幅增加429萬3千元,成長10%。爰要求國家安全局說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邱臣遠

(二十一)國家安全局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4條於立法院每一會期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全程皆採秘密報告形式,惟國家安全局每年仍有相當之工作計畫及預算以公開形式,以113年度為例即編列10億5,560萬6千元,顯見其業務並非全屬機密。爰此,為使民眾更加了解國家安全業務,促進相關安全意識落實,國家安全局至立法院進行之業務報告,改為可公開之內容,採取公開報告形式。

提案人:蔡適應 何志偉 羅致政

(二十二)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過往均採機密報告方式進行,內容僅相關委員知悉,然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包含不涉及機密與密之內容,惟此業務報告內容也是全體國人評判整體臺灣安全情勢的重要參考依據。建議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比照國防部、外交部之業務報告,於立法院第11屆起將業務報告改為可公開之內容,並採公開方式進行,以利全體國人知悉最新臺灣國家安全情勢。

提案人:羅致政 林靜儀 蔡適應

(二十三)國家安全局職掌國家安全情報業務及特種勤務,其將核心事項列為機密固有其必要性,機密保護與監督機制二者宜保持適度平衡,國家安全局允宜檢討在不危及特種勤務核心事項、國家安全情報前提下,將無涉情報安全、特種勤務核心計畫者,移至公開預算編列,以提高預算透明度,降低外界對國家安全局機密預算之疑慮。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二十四)國家安全局依其組織法第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將年度預算案區分為公開預算及機密預算,並均寄列於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中。國家安全局113年度公開預算編列歲出10億5,560萬6千元,占其年度預算數之比率仍不及二成,與國防部及外交部公開預算占比均達九成以上相較,國家安全局機密預算比率明顯偏高。宜檢討在不危及特種勤務核心事項、國家安全情報前提下,將無涉情報安全、特種勤務核心計畫者,移至公開預算編列,適度提高預算透明度,以降低外界對國家安全局機密預算之疑慮。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二十五)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於2022年7月8日在助選演講中,遭歹徒近距離射擊,送醫救治不幸身亡。當前臺灣馬上面臨2024年正副總統及立法委員的選舉。就安倍事件而言,我方選舉之前、中、後維安措施,正是必須妥為規劃與縝密施行之大務。安倍遭槍擊身亡是一個慘劇,臺灣正進入選舉高潮期前緣,此時必須增進有關選舉前的維安意識教育,使參選者和其團體,以及一般民眾,都必須清楚在辦理各種選務活動,和參與各種活動時的安全措施。這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性預防教育訓練。安倍遭槍擊身亡,更提醒我們要將選舉維安防護措施做好,有效杜絕危安事件發生。同時也應將此事,納為今後辦理選務的重點要務,不讓悲慘的危安事故,傷害臺灣的安全。建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選前維安意識的提升與預防措施的建立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江啟臣

(二十六)AI技術之運用,在國防與國安上已不可或缺。國防部112年8月31日送交至立法院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亦提到,將提升「遠距、精準、機動、無人化及智慧(AI)」之不對稱防衛戰力為首要目標。美國國安局、國防部陸續宣布成立專責AI發展、整合單位,美國國安局將設立AI安全中心(AI Security Center)來監督國家安全系統中的AI能力發展與整合,以協助美國國家安全企業及國防工業可安全地採用新的人工智慧(AI)技術;112年8月美國國防部宣布成立AI工作小組,由國防部副部長希克斯(Kathleen Hicks)親自主持。人工智慧(AI)之運用於國防科技發展、國家安全維護為不可避免之趨勢,此先進領域亦深具與理念相近國家實質合作之價值,爰建請國家安全局積極運用人工智慧(AI)科技發展作業處理能量,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七)113年度國家安全局預算案中,「一般賠償收入」編列「志願役士兵不適服現役」20萬元,然經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近年國家安全局志願役士兵招募多年未達預期目標,且未服滿現役提前離營者人數偏高。以109至111年之3年度為例,目標數皆為60人,但招募人數分別為21人、10人、10人;而不適服人數,分別為1人、9人、4人。換言之,招募人數偏低、且不適服中途離營人數偏高,如110年招募之10人竟高達9人不適服提前離營。國家安全局除應持續加強招募之外,更須對在營人員加強輔導,減少提前離營之比例。爰建議國家安全局加強志願役士兵留營率,增加留營誘因避免浪費訓練資源。

提案人:劉世芳 林靜儀 羅致政

(二十八)據監察院2023年5月3日公告之調查報告指出,政治檔案列「永久保密暫不移轉」共計4,547件,其中國家安全局占4,545件,究其原因乃國家安全局認定該檔案具「足資辨別從事或協助從事國家安全情報工作之組織或人員相關資訊」,故屬永久保密檔案。但檔案內容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係由原單位機關自行認定;且國家安全局所移轉之檔案,多有遮蔽情事。行政院所擬政治檔案條例修正草案,已於112年10月27日經立法院院會一讀通過,交付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未來永久保密政治檔案,除涉及對陸情報(協助)人員身分、國際情報合作與部署、大陸情報部署與蒐集外,無法永久保密,請國家安全局於政治檔案條例修法後,依法落實辦理。

提案人:劉世芳 林靜儀 羅致政

五、機密部分,審查結果: (密略)

六、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廖召集委員婉汝出席說明。

七、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