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113年3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30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麥玉珍 張宏陸 牛煦庭 許宇甄 黃建賓 王美惠
徐欣瑩 黃 捷 高金素梅 丁學忠 吳琪銘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李坤城 林德福 鍾佳濱 羅智強 鄭天財Sra Kacaw
黃國昌 洪孟楷 林楚茵 羅廷瑋 陳培瑜 陳俊宇
鄭正鈐 楊瓊瓔 張啓楷 林思銘 黃珊珊 張嘉郡
蘇清泉 林俊憲 謝龍介 邱志偉 羅明才 蔡易餘
陳冠廷 林國成
委員列席25人
請假委員:李柏毅 蘇巧慧 張智倫
列席官員: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暨相關人員
主 席:吳召集委員琪銘
專門委員:郭明政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專 員 謝禎鴻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報告,委員張宏陸、牛煦庭、許宇甄、黃建賓、王美惠、徐欣瑩、黃捷、高金素梅、丁學忠、吳琪銘、鄭天財、蘇清泉、李坤城、黃珊珊、洪孟楷、羅智強、陳培瑜、陳冠廷、張啓楷、楊瓊瓔、黃國昌等21人質詢,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答復說明。)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麥玉珍、蘇巧慧、王鴻薇、林俊憲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通過臨時提案2案:
1、 有鑑於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對腦性麻痺障礙者賴宗育參選立法委員時的延長政見發表時間申請,2020年時准許延長5分鐘,2024年卻以有科技設備輔助為由,不予准許;又身心障礙團體多次公開呼籲,要求政府重視障礙者「資訊近用」的權利。再者,「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10條第1項,明定政府應於5年內(即108年12月),徵詢身心障礙團體意見,並修正不符合公約之法規。綜上,中央選舉委員會顯然有義務修正「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中有關政見發表之規定,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研處,徵詢身心障礙團體之意見,區分不同障礙別,將障礙者之參選人政見發表時,有權利申請的各種協助措施,修正並明確納入法規,並於2個月內將研處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徐欣瑩 許宇甄 黃建賓 牛煦庭
2、 現行選政選務分立,內政部係掌理選政,負責修法與政策,而中央選舉委員會則掌理選務,負責執行選務之現況。為建立公正獨立客觀之選舉制度,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就選政選務分立及合一的態度,於1個月內,將研處情形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徐欣瑩 許宇甄 黃建賓 牛煦庭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