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113年4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下午1時14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麥玉珍 張宏陸 黃建賓 王美惠 牛煦庭 許宇甄
張智倫 李柏毅 黃 捷 丁學忠 吳琪銘 徐欣瑩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羅明才 黃 仁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顏寬恒
鄭天財Sra Kacaw 林德福 黃國昌 洪孟楷 鍾佳濱
楊瓊瓔 張嘉郡 鄭正鈐 蘇清泉 何欣純 盧縣一
陳培瑜 葛如鈞 游 顥 陳 瑩 林倩綺 蔡易餘
委員列席21人
請假委員:蘇巧慧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暨相關人員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瑪拉歐斯暨相關人員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馬耀‧谷木
內政部地政司專門委員何圳達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長楊秀川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副署長王晉倫暨相關人員
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呂虹霖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法制司檢察官謝祐昀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科長侯瓊林暨相關人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組長陳信揚暨相關人員
主 席:高金召集委員素梅
專門委員:郭明政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游秉睿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就以下事項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一)2016年至2024年原住民族自治法及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立法推動歷程。
(二)如何協助地方政府推動都市原住民政策。
(三)部落產業發展及食農教育政策辦理情形。
(四)部落地方創生計畫執行現況與未來發展。
(五)原住民族學校法立法推動情形。
(六)原住民族知識體系辦理情形。
(七)如何改善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之需求。
(八)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現況與預算執行檢討。
(九)如何制定保障土地與居住權益之「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草案)」。
(十)國土計畫法施行後部落自有住宅合法化推動規劃。
(十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及預算不足之辦理情形。
(十二)如何協助原鄉公所基礎設施預算不足之困境。
(十三)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轉型規劃辦理情形。
(十四)如何精進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並落實老幼共學政策。
(十五)原住民族電視臺及廣播電臺之各職類薪資待遇暨升遷制度及人才培育規劃。
(報告事項與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鄭天財Sra Kacaw說明提案要旨,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報告,委員張宏陸、黃建賓、麥玉珍、王美惠、張智倫、高金素梅、黃仁、李柏毅、許宇甄、吳琪銘、徐欣瑩、牛煦庭、黃捷、陳瑩、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林倩綺、黃國昌、盧縣一、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質詢,分別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暨相關人員、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瑪拉歐斯暨相關人員、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馬耀‧谷木答復說明。)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蘇巧慧、林倩綺、丁學忠、陳培瑜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
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0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5案:
一、有鑑全台各部落殯葬公墓用地需求,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於本院第十一屆第二會期開議前,全面盤點、檢討全台各部落殯葬需求與公墓用地,協調政府相關單位爭取撥用公有地為公墓用地、修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法規,以應各部落殯葬之需,並於下會期開議前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欣瑩 黃建賓 張智倫 高金素梅
陳 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天財Sra Kacaw 盧縣一 林倩綺
二、有鑑全台各部落用水需求,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協調經濟部會同該會於本院第十一屆第二會期開議前,徹底盤點全台無法供應自來水的部落、用戶數及問題所在,提出限期解決方案,如:合議共同管理機制、修建簡易自來水設施及農業用水、申請登記水權用地、積極尋覓產學研合作尋求其他儲水設施的可能及循環型農園等,並於本院下會期開議前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欣瑩 黃建賓 張智倫 高金素梅
陳 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天財Sra Kacaw 盧縣一 林倩綺
三、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落實食農教育與農事體驗結合,並融入鄉內國中小學校訂課程,增進部落孩子們跨領域能力,培養農事耕作及管理能力,並對偏鄉部落央廚衛生安全與品質,特予注意,於本院下會期開議前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欣瑩 黃建賓 張智倫 高金素梅
陳 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天財Sra Kacaw 盧縣一 林倩綺
四、為促進原住民部落農業改革,實踐「與山為伍,以山為師」敬山精神,緊扣「三生」資源永續平衡發展,以達人與自然環境和諧共存為目標。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下會期開議前完成下列具體落實方案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盤點各部落特色DNA,結合在地精神及青年文創,透過有效的部落營造彰顯其價值。同時,建構前後山產業心臟地帶,均衡發展以強化鄉內產業鏈結。2.拓展友善耕作面積,積極爭取農業資材、各類機具等補助,分擔農業生產成本,並於各部落進行生態復育,致力於永續精品農業。
提案人:徐欣瑩 黃建賓 張智倫 高金素梅
陳 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天財Sra Kacaw 盧縣一 林倩綺
五、為落實部落整體發展與基本生活權益,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下會期開議前全面盤點各部落醫療資源、無障礙通行、治安等需求,於下會期開議前完成具體落實方案,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打造適合部落「有愛,無礙」友善環境,通盤檢視並完善全鄉公共區域無障礙設施,強化身障者家庭及社區生活支持。2.依各部落需求成立部落巡守隊,定時巡視部落以加強部落治安。3.積極爭取產官學研及民間跨域協力夥伴合作,應用科技補足原鄉醫療照護資源之窘境,發展符合在地文化之創新健康照護模式。
提案人:徐欣瑩 黃建賓 張智倫 高金素梅
陳 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天財Sra Kacaw 盧縣一 林倩綺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