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4月24日(星期三)9時至12時50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邱議瑩 張嘉郡 鄭天財Sra Kacaw 陳亭妃   楊瓊瓔 呂玉玲 張啓楷 謝衣鳯 邱志偉 鄭正鈐 陳超明 賴瑞隆  蔡易餘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麥玉珍 王美惠 黃國昌 羅智強 鍾佳濱  謝龍介 葛如鈞 黃 捷 林楚茵 黃建賓 牛煦庭 何欣純 賴士葆 林思銘 陳冠廷 林倩綺 

委員列席17人

列席人員: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王前鎧

內政部消防署危險物品管理組 副組長 杜汪濤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簡任技正 陳志祺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副署長 陳淑玲

法務部法制司 調部辦事檢察官 謝祐昀

主  席:邱召集委員議瑩

專門委員:游千慧

主任秘書:程谷川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余俊緯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2、 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17案:

(1)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投資促進司「延攬外國專業人才」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資訊處「數位應用與資安韌性─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3)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投資促進司「促進投資」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4)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投資促進司「促進投資」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5)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發展署「工業技術升級輔導」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6)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發展署「工業技術升級輔導」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7) 經濟部函,為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署「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160 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8)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署「國際貿易」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9)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標準檢驗及度政管理」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0)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及所屬「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1)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及所屬「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凍結1%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2)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及所屬「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通訊費」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3) 經濟部函,為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發展署「促進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100 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4)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發展署「健全商業環境─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5) 經濟部函,為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發展署「推動商業服務業轉型成長」預算凍結100 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6)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產業園區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7) 經濟部函,為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總歲出」預算凍結200 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第(一)案至第(十七)案,書面報告均已送達,預算均得以動支,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1、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4案:

(1)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產業技術司「科技專案」預算凍結1億5,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黃建賓、楊瓊瓔、張啓楷及林思銘說明提案要旨。經濟部部長王美花報告後,委員林岱樺、邱議瑩、張嘉郡、鄭天財、陳亭妃、張啓楷、呂玉玲、楊瓊瓔、賴瑞隆、邱志偉、鄭正鈐、謝衣鳯、蔡易餘、何欣純、黃國昌、洪孟楷、黃捷、羅智強及牛煦庭等19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部長王美花及內政部消防署危險物品管理組 副組長 杜汪濤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陳超明、鍾佳濱及陳冠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2) 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3) 經濟部函,為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凍結1%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4) 經濟部函,為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署「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 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第(一)案至第(四)案,均同意動支,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二、審查:

(1) 行政院函請審議「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3) 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7)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1) 委員林思銘等人及委員鍾佳濱等人分別所提第二十二條條文,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

(2) 第二十八條之十四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及與行政院提案內容相同之各委員提案通過。

(3) 委員林思銘等人所提第二十九條條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

(4) 第三十一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及與行政院提案內容相同之各委員提案通過。

(5) 委員黃捷等人所提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不予通過。

(6) 第三十九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及與行政院提案內容相同之各委員提案通過。

(7)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邱召集委員議瑩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主席宣告: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