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18日(星期一)9時至12時47分

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星期三)9時至12時44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惠員 賴士葆 郭國文 李彥秀 黃珊珊 顏寬恒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鴻薇 陳玉珍 羅明才 李坤城 王世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洪孟楷 鍾佳濱 葛如鈞 林楚茵 鄭天財Sra Kacaw 徐巧芯 蘇清泉 謝衣鳯 黃國昌 謝龍介 鄭正鈐 徐欣瑩 何欣純 游 顥 牛煦庭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官員 113年3月18日(星期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

      證券期貨局         副局長  高晶萍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張子浩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簡立忠

                    (董事長林修銘請假)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  陳永誠

                    總經理  李愛玲

      中央銀行           副總裁  嚴宗大

 113年3月20(星期三)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

      會計處           處長   李秋月

      國際財政司         司長   丁碧蓮

      推動促參司         司長   李建賢

      統計處           處長   蔡美娜

      財政人員訓練所       所長   許寧佑

      國庫署           署長   陳柏誠

      賦稅署           署長   宋秀玲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臺北國稅局         局長   吳蓮英

      高雄國稅局         局長   翁培祐

      北區國稅局         局長   李怡慧

      中區國稅局         局長   樓美鐘

      南區國稅局         局長   李雅晶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吳銘修

主  席 郭召集委員國文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喻 珊 專 員 沈克彬 科 員 劉雅欣 

113年3月18日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率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林董事長修銘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陳董事長永誠、中央銀行分別就「從ETF熱賣看政府如何健全投資管道引導民間游資,避免熱錢過度投入房市」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中央銀行副總裁嚴宗大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李彥秀、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羅明才、黃珊珊、顏寬恒、伍麗華、王鴻薇、陳玉珍、李坤城、洪孟楷、王世堅、林楚茵、牛煦庭、徐巧芯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簡立忠、中央銀行副總裁嚴宗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陳永誠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113年3月20日

報告事項

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36案:

(一)財政部決議第1項凍結第2目「財政人員訓練」項下「學員訓練」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庫署決議第1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國庫及支付管理」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國庫署決議第2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債務管理作業」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國庫署決議第3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公股管理作業」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國庫署決議第4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菸酒管理作業」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國庫署決議第5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菸酒管理作業」之「獎補助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國庫署決議第6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國庫資訊作業」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國庫署決議第7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私劣菸品查緝作業」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賦稅署決議第1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之「獎金」預算32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賦稅署決議第4項凍結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之「業務費」預算1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一)賦稅署決議第24項凍結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稅務稽核及稽徵業務經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臺北國稅局決議第1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之「獎金」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三)高雄國稅局決議第1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之「獎金」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四)北區國稅局及所屬決議第1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之「獎金」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五)北區國稅局及所屬決議第2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六)中區國稅局及所屬決議第1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之「獎金」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七)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決議第1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之「獎金」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八)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決議第2項凍結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九)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1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第二期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 十)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2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3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臺中關第二貨櫃中心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4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建構高效快遞貨物通關雲端平臺」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5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強化跨機關資料傳輸韌性」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14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第六貨櫃中心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檢站建置計畫」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五)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4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六)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1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預算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七)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2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綜合規劃管理」之「次世代稅務服務雲端平臺建構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3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經費」之「賦稅資訊作業(辦理國稅各項例行性稽徵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4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經費」之「網路報稅手機門號認證服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 十)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5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經費」之「國稅各項網路申報服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一)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6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經費」之「稅務暨戶政大數據資料加值運用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7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經費」之「國稅資訊系統永續發展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8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地方稅與徵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9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資通資源管理」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五)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10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財政資料管理」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六)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11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電子發票管理經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決定:上列36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9案:

(一)財政部決議第2項凍結第3目「促參業務」項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賦稅署決議第2項凍結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預算4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賦稅署決議第3項凍結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之「業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賦稅署決議第5項凍結第5目「地方政府稅款短少補助」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賦稅署決議第23項凍結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1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2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環境清理維護暨登革熱高風險場域巡查管理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3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改良利用」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5項凍結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辦公大樓」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經財政部部長莊翠雲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王世堅、伍麗華、顏寬恒、李坤城、黃珊珊、吳秉叡、陳玉珍、李彥秀、鍾佳濱、黃國昌、王鴻薇、謝衣鳯、鄭天財、羅明才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莊翠雲及相關人員予以說明及答復。)

決議: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9案均已審查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有鑑於我國租屋市場課稅難題存在已久,不僅影響賦稅公平,且在擔心房東超額轉嫁給房客情形下,政府相關租屋政策動輒得咎,導致對於租屋市場管理能力不佳,儘管不斷推出公益出租人等政策,然成效不佳。近年台灣社會對居住正義議題日益重視,政府除廣建社會住宅,陸續通過房地合一稅、租賃專法、囤房稅2.0等法案,應趁此機會澈底檢視解決房東逃漏稅問題。爰此,要求財政部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免追溯租金所得税等誘因之租稅特赦可行性評估,以強化房東納管比例之作法。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伍麗華 王世堅

二、鑑於近期物價飆漲,2月CPI年增率衝破3%,其中以食物類漲幅最驚人。為照顧民眾生活,爰要求財政部主管之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將屬民生物資之紅標米酒暫時凍漲。

提案人:羅明才 李彥秀 陳玉珍 王鴻薇 謝衣鳯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