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25日(星期一)9時至13時57分
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星期三)9時至12時52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惠員 賴士葆 郭國文 黃珊珊 李坤城 王世堅 顏寬恒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羅明才 王鴻薇 李彥秀 陳玉珍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黃國昌 謝衣鳯 鍾佳濱 鄭天財Sra Kacaw 羅智強 洪孟楷 徐巧芯 楊瓊瓔 林楚茵 張嘉郡 黃健豪 游 顥 王美惠 鄭正鈐 蘇清泉 何欣純 謝龍介 蔡易餘 林思銘 陳冠廷 葉元之 葛如鈞 麥玉珍 牛煦庭 吳春城 李柏毅
委員列席26人
列席官員 113年3月25日(星期一)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朱澤民
會計決算處 處長 許一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張振山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張子浩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翁柏宗
基礎設施處 處長 陳春木
主計室 主任 黃秀容
法務部 常務次長 黃謀信
內政部警政署 副署長 李西河
刑事警察局 副局長 黃壬聰 數位發展部 政務次長 李懷仁
數位產業署 副署長 林俊秀
113年3月27(星期三)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朱澤民
綜合統計處 處長 蔡鈺泰
中央銀行 總裁 楊金龍
外匯局 局長 蔡烱民
經濟研究處 處長 吳懿娟
經濟部 政務次長 曾文生
能源署 副署長 吳志偉
綜合規劃司 副司長 許嘉玲
國營事業管理司 副司長 劉起孝
統計處 副處長 黃偉傑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王耀庭
主 席 羅召集委員明才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喻 珊 專 員 沈克彬 科 員 劉雅欣
113年3月25日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內政部、數位發展部就「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翁柏宗、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李懷仁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王鴻薇、黃珊珊、李坤城、王世堅、顏寬恒、伍麗華、羅明才、李彥秀、謝衣鳯、黃國昌、鍾佳濱、鄭天財、洪孟楷、羅智強、徐巧芯、楊瓊瓔、林楚茵、林思銘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李懷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翁柏宗、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李西河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陳玉珍、王美惠、陳冠廷、黃健豪、葉元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3案:
一、虛擬貨幣每年在國內仍有相當多國人投入交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主管機關,亦在112年發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但因虛擬幣相關的周邊概念繁多,市場上對虛擬貨幣相關知識不足,造成許多投資人最終只能認賠收場,同時虛擬貨幣也淪為詐騙集團下手目標,近期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發現被害案件中以虛擬貨幣為詐騙目標的案件有顯著提升,按外國法例如美國已將虛擬幣定性成證券,但在我國仍然定性不明,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如何有效進行市場管理、保障投資人並加強反詐騙及相關宣導之實際作為,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賴士葆 李彥秀 林德福 羅明才
二、鑑於詐騙案件增長迅速,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以及內政部針對涉及詐欺之電信、網路及金融帳戶應有一整合之查詢管道,以利民眾使用。
提案人:伍麗華 李坤城 王世堅
三、根據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資料統計,台灣男性每人平均持卡3.94張、女性4.34張,顯見國人使用信用卡已普遍。然一旦錢包失竊、遺失仍須個別向金融機構掛失,顯不符合金融便利原則,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請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研議成立單一掛失窗口提供民眾便捷金融服務之可行性,以降低盜刷風險,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 李坤城 王世堅
113年3月27日
報告事項
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中央銀行楊總裁金龍、經濟部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電價大漲及央行升息對物價波動的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李彥秀、郭國文、賴惠員、伍麗華、王鴻薇、李坤城、黃珊珊、王世堅、羅明才、鄭天財、羅智強、牛煦庭、楊瓊瓔、黃國昌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王耀庭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顏寬恒、陳玉珍、徐巧芯、吳春城、葉元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