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50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惠員 李彥秀 賴士葆 王鴻薇 郭國文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黃珊珊 李坤城 王世堅 陳玉珍 羅明才 顏寬恒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黃國昌 鍾佳濱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葛如鈞 謝衣鳯 張嘉郡 林楚茵 鄭正鈐 徐欣瑩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財政主計金融處    代理處長  王淑端

                   (秘書長李孟諺請假)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朱澤民

      綜合規劃處        處長    李奕君

      公務預算處        處長    許永議

      基金預算處        處長    黃叔娟

      會計決算處        處長    許一娟

      綜合統計處        處長    蔡鈺泰

      國勢普查處        副處長   陳惠欣

      主計資訊處        處長    吳淑慧

      主計室          主任    詹媖珺

      主計人員訓練中心     執行長   張惟明

      地方統計推展中心     執行長   李佳航

      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

      第一廳          廳長    林汝玲

      覆審室          主任    陳正鏞

      資訊處          處長    邱團寶

      審計人員訓練委員會    執行秘書  許哲源

      會計室          主任    王雪齡

      臺中市審計處       處長    吳錦祥

      臺南市審計處       處長    陳三民

      高雄市審計處       處長    林建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銀行局          副局長   林志吉

                   (局長莊琇媛請假)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張振山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張子浩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簡立忠

                   (董事長林修銘請假)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德鄉

                   (董事長林丙輝請假)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   陳永誠

                   總經理   李愛玲

      財政部賦稅署        署長    宋秀玲

                   副署長   倪麗心

                   (署長12點後請假)

      推動促參司        副司長   張素珍

      內政部地政司        專門委員  何圳達

      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建設組 組長    王武聰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組長    翁靜婷

      法務部           參事    林豐文

主  席 郭召集委員國文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喻 珊 科 員 簡廷育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處理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5案: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政府內部控制監督機制規劃及督導」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二)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三)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四)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五)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六)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查核」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七)凍結第3目「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凍結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綜合統計」之「業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九)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二)凍結第6目「國勢普查業務」項下「辦理工業及服務業普查」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三)凍結第6目「國勢普查業務」項下「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統計」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四)凍結第7目「主計訓練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五)凍結第8目「主計資訊業務」項下「統計及行政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六)凍結第8目「主計資訊業務」項下「資訊系統維運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七)凍結第8目「主計資訊業務」項下「經費結報及薪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五)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八)凍結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其他設備」項下「設備及投資」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中華民國113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第二預備金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檢送第29款第二預備金決議(一)凍結該款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處理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審計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1案:

(一)審計部決議(一)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之「業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審計部決議(二)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審計部決議(三)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審計部決議(四)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審計部決議(五)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預算2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審計部決議(六)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審計訓練」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審計部決議(七)凍結第3目「縣市地方審計」項下「縣市地方審計工作」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審計部決議(八)凍結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其他設備」項下「審計業務電腦化系統更新」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決議(一)凍結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決議(一)凍結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決議(一)凍結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決定:上列27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3案: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八)凍結第4目「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九)凍結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一)凍結第6目「國勢普查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審查「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3案: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不動產證券化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各案合併詢答。經委員郭國文、林楚茵說明提案要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就行政院提案報告並回應委員法律提案;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提出預算解凍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李彥秀、賴惠員、王鴻薇、伍麗華、黃珊珊、李坤城、王世堅、陳玉珍、羅明才、鄭天財、楊瓊瓔、鍾佳濱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簡立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陳永誠、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推動促參司副司長張素珍及相關人員予以說明及答復。)

決議: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顏寬恒、林楚茵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四、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3案均已審查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五、討論事項二及三案均 另擇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有鑑於近年來融資租賃業者業務大幅擴張、融資租賃業者客戶眾多;且融資租賃業所提供之服務已有金融服務之雛形,以致融資租賃業者間有成為我國最大影子銀行之趨勢。為確保融資租賃業者之業務不致影響我國金融秩序穩定,且為確保融資租賃業者客戶之權益可得妥善保障,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就制定融資租賃業專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珊珊 王世堅 王鴻薇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