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柯志恩 萬美玲 羅廷瑋 葛如鈞 陳培瑜

     葉元之 吳沛憶 郭昱晴 張雅琳 林宜瑾 陳秀寳

     吳春城 范 雲 林倩綺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陳亭妃 林德福 顏寬恒 楊瓊瓔 鍾佳濱 吳思瑤

     鄭正鈐 黃珊珊 何欣純 林楚茵 陳菁徽 蘇清泉

     徐富癸 黃國昌 謝龍介 蔡易餘 鄭天財Sra Kacaw

     委員列席17人

列席人員:文化部部長            李遠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林召集委員宜瑾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陳玉清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謝有銘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陳怡安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就「『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40年有餘,修復體系翻新升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議程有委員洪孟楷、柯志恩、萬美玲、羅廷瑋、葛如鈞、陳培瑜、林德福、吳沛憶、郭昱晴、張雅琳、林宜瑾、陳秀寳、吳春城、葉元之、黃國昌、范雲、鄭天財Sra Kacaw、徐富癸、林倩綺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部長李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楚茵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項:

  本屆金曲獎表演者麥克風「無聲」事件,引發各界譁然,不僅傷害流行音樂盛事金曲獎聲譽,亦丟盡台灣作為科技大國之國家顏面。更有音樂人反映,成音工程設備負責公司已非首次出包,無論是器材的更新保養,又或者技術人才品質皆遭業界質疑。文化部應於1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對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實質改革作為,以使對金曲獎承辦單位與相關廠商之審查標準得以提升,痛定思痛精進整體作業。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陳培瑜 吳沛憶 范 雲 郭昱晴

    張雅琳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