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31分
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4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培瑜 洪孟楷 萬美玲 柯志恩 羅廷瑋 葉元之
吳沛憶 葛如鈞 陳秀寳 郭昱晴 張雅琳 吳春城
林宜瑾 林倩綺 范 雲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林月琴 鍾佳濱 麥玉珍 林楚茵 王鴻薇 羅智強
林德福 牛煦庭 游 顥 王美惠 吳思瑤 蘇清泉
楊瓊瓔 李柏毅 鄭正鈐 羅明才 張嘉郡 高金素梅
邱鎮軍 李坤城 翁曉玲 徐欣瑩 鄭天財Sra Kacaw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委員列席24人
列席人員:(3月27日)
文化部部長 史哲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李翊柔
(3月28日)
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東陽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林召集委員宜瑾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陳玉清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謝有銘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陳怡安
(3月27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處理或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8案。
1、 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2、 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3、 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4、 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5、 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6、 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資產局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7、 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決議(一)「電影事業輔導」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8、 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陳秀寳、洪孟楷、萬美玲、柯志恩、羅廷瑋、葉元之、葛如鈞、吳沛憶、陳培瑜、張雅琳、郭昱晴、吳春城、林宜瑾、林倩綺、范雲、鄭天財Sra Kacaw、吳思瑤、林月琴、高金素梅、牛煦庭、麥玉珍、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部長史哲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吳春城、林倩綺、羅智強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 解凍案8案,審查完竣,均准以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定期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保存價值之無形文化資產及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其保存者,並提交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地方主管機關提交備查及主動提報之名冊,審查並登錄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人間國寶得以中央主管機關提供之計畫及補助傳習無形文化資產。然因現今不論地方或中央皆未針對人間國寶提報或登錄之審查標準及作業時間進行規範,導致人間國寶於登錄時年齡動輒高於國人平均壽命3歲以上,甚至10歲也大有人在。傳承重要技術需體力及現地訓練,不宜無所限制審查作業標準與時間,蹉跎人間國寶珍貴歲月。爰此,為確保人間國寶於登錄、授證後仍具充沛之體力與心力傳承無形文化資產之技術,請文化部於3個月內與各地方主管機關、專家學者、相關人民團體研商提報及登錄人間國寶之標準與作業流程、相關配套措施之精進規劃,並參據會議結論研議修訂提報、登錄及授證等程序。
提案人:陳培瑜 林宜瑾 范 雲
連署人:郭昱晴 吳沛憶
二、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2021年推出「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TICP),促進本土影視產業跨國合製,提升臺灣國際能見度。然而2024年1月,卻傳出文策院將終止TICP,隨後又發布將用2.0方案取代,引起影視界軒然大波,百位影人錯愕不滿,發起連署抗議。影視界認為文策院政策反覆、不明,不但未針對TICP1.0的終止有正式公告,對於新舊方案的銜接配套,也全無事前溝通討論。爰要求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未來調整相關重大政策及投資方案時,應公開透明,並提前和業界溝通討論、充分徵詢意見,以維護影視產業的穩定、建立國際合作信任關係、利於發展臺灣影視國際合資合製。
提案人:范 雲 林宜瑾 陳培瑜 郭昱晴
(3月28日)
報 告 事 項
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東陽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洪孟楷、柯志恩、萬美玲、葛如鈞、葉元之、郭昱晴、吳沛憶、陳秀寳、陳培瑜、張雅琳、羅廷瑋、林宜瑾、范雲、羅智強、李坤城、王鴻薇、翁曉玲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東陽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吳春城、林倩綺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