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4月1日(星期一)9時至13時53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昭姿 林月琴 陳菁徽 廖偉翔 王育敏 蘇清泉黃秀芳 劉建國 涂權吉 王正旭 林淑芬 盧縣一陳 瑩 楊 曜 邱鎮軍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王鴻薇 吳秉叡 羅明才 李彥秀 李坤城 徐富癸 賴士葆 顏寬恒 羅智強 鍾佳濱 黃珊珊 洪孟楷 徐巧芯 麥玉珍 楊瓊瓔 鄭天財Sra Kacaw 張嘉郡 鄭正鈐 吳思瑤 何欣純 賴惠員 陳培瑜 葛如鈞 李柏毅 游 顥 陳冠廷 徐欣瑩 蔡易餘 (委員列席28人)

列席官員:

衛生福利部

部 長

薛瑞元

食品藥物管理署

署 長

吳秀梅

疾病管制署

副署長

羅一鈞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署 長

謝燕儒

評估管理組

組 長

林松槿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主 任

許 輔

消費者保護會

處 長

鍾瑞蘭

簡任消保官

梁明圳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賴煥宗

生技事業處

處 長

柯惠玲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副署長

劉雅娟

能源署

副署長

李君禮

主  席:王召集委員育敏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冬瑞

紀  錄:簡任秘書 林桂美 簡任編審 李志遠 科  長 賴映潔專  員 許淑真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環境部、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就「蘇丹紅、小林製藥紅麴原料以及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等重大食安事件之檢討與策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報告後,委員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廖偉翔、王育敏、蘇清泉、黃秀芳、劉建國、涂權吉、王正旭、林淑芬、盧縣一、楊曜、羅智強、洪孟楷、黃珊珊、陳培瑜、李坤城、徐巧芯、張嘉郡、楊瓊瓔、蔡易餘、陳瑩、李彥秀、王鴻薇、徐富癸及陳冠廷等27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處長鍾瑞蘭及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副署長劉雅娟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邱鎮軍及王鴻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10項:

1、 有鑑於今年食安事件頻傳,包含「西布特羅食安事件」、「蘇丹紅食安事件」以及近日「寶林茶室食安中毒事件」,一連串的食安風暴,讓台灣民眾人心惶惶,尤以「寶林茶室中毒事件」累計中毒人數高達31人,更造成二人死亡,五人仍在加護病房搶救當中,且根據衛生福利部,該案目前食材檢體共35件,皆未檢驗出米酵菌酸,整體食物中毒因果尚未釐清。根據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設置要點第五條之規定,「本會報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召集並主持之」,食安會報為政府進行中跨部會合作、資訊整合與風險溝通的平台,行政院前雖已於三月中召開,惟是時尚未爆發「寶林茶室食安中毒事件」,現已具備召開臨時食安會報之必要性與正當性,為敦促行政院以及各部會就食安檢驗、稽查量能、風險預防以及本事件後續處理進行檢討並研擬策進作為,爰要求行政院食安辦公室、衛生福利部,評估提前召開食安會報。

提案人: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2、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物是民眾攝取營養的主要來源,並與健康息息相關,其安全問題為長久以來重視的課題,亦是當前影響民生的重要議題之一,尤其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與健康意識的高漲,國人對食品安全的要求日益漸高,亦受到各界高度關注與檢視,此乃政府食安網的計畫緣起與宗旨。去年從巴西蛋到今年台糖豬瘦肉精、蘇丹紅辣椒粉、小林製藥紅麴原料,以及近日寶林茶店等一連串食安風暴,導致各地衛生局稽查人員業務量大幅提升,繁重業務讓人吃不消,補人速度遠不及出走潮,以臺北市為例,去年高達36%稽查人員選擇離職。食安網中的稽查人員,就如同社安網中的社工或專業人員,即便專業要求不同,但都是第一線民眾健康權益的守護者,若基層稽查人員不足,食安網也無法發揮預期功用。如社安網計畫,挹注資源補助地方政府於專業人力的補充,食安網計畫目前較少著墨於此,為了使綿密的食安網系統發揮作用,預防並即時因應未來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爰要求衛生福利部通盤檢討中央與地方稽查量能,強化人員培訓及相關教育訓練,增資源、補人力,中央與地方協力,完善食品安全網。

提案人: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3、 有鑑於近期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多名消費者死傷,卻因餐廳業者產品責任險過期,恐造成受害者求償無門。又經台北市政府稽查同商場之業者後,亦有數家業者未保險或保險過期。甚至有持過期保險證件以應付稽查之情形發生,足見此問題應建立有效監督系統改善之必要。爰要求衛福部於一個月內,完成對於餐飲業者之產品責任險,評估改善系統自動示警之可能性,以供主管機關、保險公司、業者以及民眾做管理及查核之用。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陳菁徽 蘇清泉

4、 有鑑於日本小林製藥生產有毒紅麴事件,我國亦有上百件產品遭到汙染,其中7件具有衛福部「健食規字」小綠人認證標章,恐影響國民食用健康食品或食品之安全性。又查我國另有更進一步個案審查之「健食字」認證標章,惟紅麴類產品,自設立標章機制以來,民眾不易分辨兩種標章區別,恐有造成民眾對政府食安認證標章之信心危機。爰要求衛福部於3個月內,提出小綠人標章之機制檢討報告,評估有效使民眾辨認兩種小綠人標章之可能性。另應同時說明如何解決「健食字」標章產品數量偏少之問題與成因。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陳菁徽 蘇清泉

5、 茲因近日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造成多位國人重病死亡舉國譁然,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第1項明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現行規範係仰賴自我約束之「備查制」,惟業者眾多主管機關無法進行系統化稽查,政府對於未依法投保黑數無從掌握,致衍生此案責任保險已屆期失效。應將現行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授權公告導入強制性,明確規範投保義務人、保險人及主管機關間之權利義務,以利系統化根除投機業者,爰建請衛福部針對前述公告改強制性乙案召開說明會,並提出改善措施。

提案人:廖偉翔 陳菁徽 涂權吉 徐巧芯

6、 近期食安事件頻仍,前有進口過期蛋,繼台糖驗出西布特羅、「蘇丹紅」事件後,近期又爆出「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一連串的食安風暴,讓台灣民眾人心惶惶。台灣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過去柴米油鹽醬醋茶幾乎通通出過包,屢屢引起社會震撼,這些事件不僅持續影響著當代人,更跨越數代,對社會造成了深遠的影響。2016蔡英文提出食安五環,食安事件依舊頻仍,顯示效果有限。爰要求衛福部於2個月內,研議食安五環,針對每個環節違反業者研議有效防堵不法事件改善方案,並擬定強化措施或落實裁罰,避免再發生食安事件,提供消費者安全的食安環境。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清泉 陳菁徽 廖偉翔

7、 有鑒於行政院經濟部依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電價4月起平均調漲11%,民生用電及產業用電將全面調漲,也帶起民眾日常生活萬物飆漲的問題。與民眾健康息息相關的救命的醫療機構,是24小時運作場域,貴重設備都是低溫不斷電狀態,加上感染控制、室內溫度維持等,用電量就會比一般民生要高,如果電費調漲,以10%漲幅推估,台灣2萬多家醫療院所,一年增加電費會超過30億元。根據中華民國區域醫院協會實際調查,不同規模的醫院(250床以下到450床以上)每月平均用電度數在60萬度到130萬度,平均每月95萬度,這次漲價估計除了原本電費負擔外,額外年度增加成本平均增加500萬,如果用醫院目前總額環境下毛利3%的估算,每年需要增加1.5億的醫療收入才能支付這次漲電價的額外成本,更何況目前醫院總額下毛利僅有1-2%,試問哪一家醫院可以額外增加醫療業務1.5億呢? 121家公開財報中,有40家醫務結餘為虧損,另有26家醫務結餘小於1千萬,醫院在生死存亡間載浮載沈,當電價海嘯襲來,便將瀕臨熄燈滅頂、被迫縮減醫療提供。衛生福利部對醫療的管制,採社會福利的思維計畫性經濟的管制措施,儼然醫療機構的生存可視為社會福利的公益團體。爰此,為保障民眾就醫的可得性與品質,衛生福利部及經濟部必須共同考量醫療機構的社會公益的特殊性,評估醫療機構比照社福機構允列入凍漲電價之可行性。

提案人:蘇清泉 陳菁徽 廖偉翔 王育敏

8、 近期因寶林茶室中毒案影響國人攝取米飯、米食製品及木耳等產品的消費信心。我國目前每年稻米產量約140萬公噸,國內稻米在收穫後,會經過烘乾、碾製、包裝等步驟,從稻穀收穫,到包裝成食米過程,都沒有經過發酵步驟,且市售食米多數於收穫後半年內售磬,受到汙染的可能性低。農糧署也特別對外表示,以米為主成分或純米製成的粿條、米粉等產品,不經過發酵步驟,製程單純。爰此,為重建民眾對米類製品信心,要求一、衛福部應儘速完成事件調查,嚴格要求地方政府落實食品安全督導業務。二、衛福部應跨部會合作,針對食品中毒進行相關食品安全衛教及宣傳,並將相關作為於一個月內以書面報告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黃秀芳 劉建國 王正旭

9、 日前,食藥署及疾管署會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毒物專家至「寶林茶室」聯合調查,抽驗涉案餐點所使用之食材高麗菜、豆芽菜、醬油、鴻喜菇及香蘭葉等共35件檢體,由食藥署攜回檢驗,針對粿條檢體及關鍵檢體(粿條、香蘭葉、在來米粉、醬油、老抽),進行米酵菌酸檢驗。另上游供貨商產品抽驗15件及8件環境檢體也已送交食藥署檢驗。然截至目前為止於相關食材中米酵菌酸均未檢出。依目前檢驗情況而言,僅是確定患者體內「有」米酵菌酸,若進一步進行定量檢驗則可確認濃度,有助釐清患者體內米酵菌酸濃度與病況間的關係,例如若濃度高,就較可認為是米酵菌酸造成,但若低於國際文獻中可能致病的濃度,就要考慮其他可能性、進行綜合判斷。爰此,要求衛福部在陸續取得標準品後,應持續優化檢驗方法,儘速完成相關試驗,以利早日釐清毒性物質與個案間病況之關係。

提案人:黃秀芳 劉建國 王正旭

10、 針對此次台北市寶林食安事件,除遠百A13店從去年10月就沒有投保食品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外,其他如饒河店、松山店、台北車站店的保險也全部因為欠費未繳而喪失保約,此事凸顯出餐飲業者在未投保保險、未登錄非登不可平台、未提供員工體檢資料以及進貨單據等行政類作業,政府端竟然都沒有預警機制。同時針對餐廳業者保險未保一事,從中央衛福部、地方衛生局處、百貨公司業者、美食街承攬業者等,竟然都沒有人知道,層層把關機制完全喪失。對此要求衛福部立即檢討1個月內建立,諸如產品責任險相關保險資訊,可以透過系統勾稽,系統警示的,應該儘速來建置系統,同時會同經濟部研擬百貨業者、美食街承包商對於下層餐廳的管理責任,建置起一個食安網。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黃秀芳 王正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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