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3月13日(星期三)9時至13時21分

113年3月14日(星期四)9時至13時2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昭姿 陳菁徽 林月琴 盧縣一 邱鎮軍 黃秀芳王育敏 涂權吉 王正旭 楊 曜 蘇清泉 林淑芬劉建國 陳 瑩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吳秉叡 謝衣鳯 羅智強 鍾佳濱 麥玉珍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洪孟楷 顏寬恒 牛煦庭 王鴻薇 李坤城 李彥秀 楊瓊瓔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黃 仁 謝龍介 羅明才 林楚茵 徐欣瑩 吳春城 林國成 蔡易餘 張雅琳 葉元之 陳冠廷 羅廷瑋 邱志偉 (委員列席29人)

請假委員:廖偉翔(參加亞洲太平洋國會議員聯合會(APPU)年會)

列席官員:

(3月13日)

勞動部

部長

許銘春

勞動力發展署

署長

蔡孟良

勞工保險局

局長

白麗真

勞動基金運用局

局長

蘇郁卿

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所長

李柏昌

綜合規劃司

司長

王厚誠

勞動關係司

司長

王厚偉

勞動保險司

司長

陳美女

勞動福祉退休司

司長

謝倩蒨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司長

黃維琛

勞動法務司

司長

傅慧芝

秘書處

處長

丁玉珍

人事處

處長

姜碧琳

政風處

處長

邱宏達

會計處

處長

林美杏

統計處

處長

梅家瑗

資訊處

處長

劉醇錕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執行長

何俊傑

(3月14日)

環境部

部 長

薛富盛

綜合規劃司

司 長

吳珮瑜

環境保護司

司 長

蔡孟裕

大氣環境司

司 長

張順欽

水質保護司

司 長

王嶽斌

監測資訊司

司 長

謝炳輝

秘書處

處 長

梁婉玲

人事處

處 長

楊良彬

會計處

處 長

陳勁欣

法制處

處 長

林 芬

政風處

處 長

王永福

統計處

處 長

侯美玲

氣候變遷署

署 長

蔡玲儀

資源循環署

署 長

賴瑩瑩

化學物質管理署

署 長

謝燕儒

環境管理署

署 長

顏旭明

國家環境研究院

院 長

劉宗勇

主  席:黃召集委員秀芳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冬瑞

紀  錄:簡任秘書 林桂美 簡任編審 李志遠 科  長 賴映潔薦任科員 莊鴻基 薦任科員 何家豪

(3月13日)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勞動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報告後,委員陳昭姿、陳菁徽、盧縣一、邱鎮軍、黃秀芳、蘇清泉、涂權吉、王正旭、楊曜、王育敏、李坤城、林淑芬、楊瓊瓔、林月琴、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彥秀、羅智強、牛煦庭、劉建國、王鴻薇、張雅琳、黃仁、吳春城及陳瑩等24人提出質詢,均經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廖偉翔、林德福及葉元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3項:

1、 鑑於「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第2條第3項第1款所指「新住民」,排除了「歸化(取得)國籍」之「外裔、外籍配偶」,導致超過14萬新住民,因此喪失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開設「新住民專班」之資格,故未能由勞動部「全額補助其訓練費用」並獲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爰此,建請勞動部於2個月內研議修正「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放寬第2條第3項第1款所指之「新住民」範圍,納入「歸化(取得)國籍」之外國人可行性,確保政府照顧新住民群體之美意得以落實。

提案人:涂權吉

連署人:盧縣一 邱鎮軍

2、 鑑於我國新住民人數正式於112年超越全體原住民人數,達到59.2萬人之多,已經成為台灣社會重要的新興族裔。惟勞動部並未針對新住民進行就業調查,僅能由內政部移民署每5年進行的「新住民生活需求調查」中,擷取部分內容作為新住民就業政策之參考。爰此,建請勞動部於2個月內,研議針對新住民群體進行「年度就業調查」之可行性,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確保政府照顧新住民群體之美意得以落實,避免政府制訂相關政策方向失真。

提案人:涂權吉

連署人:盧縣一 邱鎮軍

3、 勞動部針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之我國雇主資格,依現行法規「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2條規定,僅由家戶成員符合「有三名以上之年齡六歲以下子女或有四名以上之年齡十二歲以下子女,且其中二名為年齡六歲以下」條件之一,且累計點數滿十六點者,始得申請招募或承接外國人。現行規定,對於台灣多數有僱用家庭幫傭需求的家庭,是可望而不可及。上述規定,不符合現今國內家庭多為小家庭或少子女之現狀,且目前多為雙薪家庭,需在工作與養育子女上兼顧,增加不少年輕生育家庭壓力。為減緩台灣家庭壓力,爰要求勞動部於3個月內,研議放寬審查標準,修正相關規定符合台灣家庭現況所需之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清泉 邱鎮軍 陳菁徽

(3月14日)

邀請環境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環境部部長薛富盛報告後,委員林月琴、蘇清泉、陳菁徽、黃秀芳、涂權吉、盧縣一、王育敏、王正旭、林德福、林淑芬、鄭天財Sra Kacaw、陳冠廷、洪孟楷、羅廷瑋、楊瓊瓔、黃仁、牛煦庭、羅智強、陳昭姿、鍾佳濱、劉建國、謝衣鳯、蔡易餘及陳瑩等24人提出質詢,均經環境部部長薛富盛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廖偉翔、楊曜及邱鎮軍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5項:

1、 根據環境部規劃,碳費將於113年開始徵收,首場碳費審議會也將113年3月15日舉行,各界關心碳費機制上路恐會造成「綠色通膨」,主計總處也將「減碳政策對國內經濟與物價之影響」納入通膨的不確定因素中,主計長朱澤民更曾表示,一旦開徵碳費,勢必提高企業成本,可能發生轉嫁效應,進而影響物價。時值台灣電力公司擬在4月全面調漲電價,各界擔心可能再帶動拉高物價,碳費機制的實施恐使物價漲幅雪上加霜,衝擊民生經濟。薛富盛部長曾表示,擬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納入碳費費率考量,以避免引發物價波動,然《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第9點碳費考量因素,條文中除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及減量等環境因素外,僅有一概括性質之「其他相關因素」,並於條文說明表示包含經濟影響評估為依據,應明確律定審議委員會應考量通膨與經濟衝擊,爰此,請環境部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或相關經濟指標納為審議因素,以期確保穩定民生物價。

提案人:陳菁徽 蘇清泉 涂權吉

2、 有鑑於環境部於112年12月,宣示將對新設SRF製造廠加強品質規範與管理,針對既設廠將規劃執行稽查輔導專案計畫,檢視料源、製造及使用各環節是否符合規定,並要求落實SRF採樣及檢測,以確保製造品質。惟經查,目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資源回收處理衍生廢棄物」媒合去化平台,提供之SRF製造廠名單中僅有兩家業者提供SRF檢測報告。爰要求環境部於一個月內,將「針對SRF製造廠之稽查輔導專案計畫」執行狀況,以及加強落實SRF採樣及檢測之具體策進作為,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育敏 涂權吉 陳菁徽 盧縣一

3、 有鑑於環保先進國家之廢棄物管理政策,已走向資源循環利用,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Solid Recovered Fuel, SRF),亦為目前國際發展趨勢,惟我目前相關管理制度及標準,仍未跟上國際腳步,對於日益增加的SRF製造廠及發電廠,包括前端選址設廠、場內製程設備以及後端污染排放控制,應加強管理措施,導致SRF製造廠及發電廠之品質參差不齊,相關污染難以預防,損害附近居民之權益。環境部雖於112年預告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項修正草案,僅為後端污染管控,仍缺乏對前端設廠時之管理措施,且三項修正草案目前仍未正式公告施行,為強化我國對SRF製造廠及發電廠之管制度及標準,爰要求環境部於一個月內提出相關排放標準草案,並會同經濟部,針對SRF製造廠及發電廠,於二個月內研擬管理機制,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育敏 涂權吉 陳菁徽 盧縣一

4、 國際權威科學期刊《Nature》一篇空污與肺腺癌的關係,指出「台灣肺腺癌罹患率全球第一」、「空污害台人罹肺癌是國外3到5倍」。高雄興達火力發電廠、大林火力發電廠所排出的廢氣,以及隔著東港溪的林園化工工業區所產生的空污,隨著中央山脈尾端一路向南飄,影響所及,沿山公路東側的三地門、瑪家、泰武、來義、春日,西側的內埔、萬巒、潮州、新埤、佳冬、枋寮、枋山,常是一片紫爆。據全國空氣污染排放清冊資料顯示,屏東縣各項原生空氣污染排放量皆低於鄰近縣市,來自高雄地區上風處的污染來源是造成屏東空氣品質不良主因,高雄市工廠數是屏東縣的六倍多,屏東縣空氣品質不良的天數常居全國第一,約有三分一的污染源來自高雄,但屏東所分配的空污防制費卻遠低於高雄。為減緩屏東居民健康威脅與改善生活環境,爰要求環境部於一個月內,研議改善空氣污染之作法,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清泉 涂權吉 陳菁徽

5、 國際權威科學期刊《Nature》一篇空污與肺腺癌的關係,指出「台灣肺腺癌罹患率全球第一」、「空污害台人罹肺癌是國外3到5倍」。高雄興達火力發電廠、大林火力發電廠所排出的廢氣,以及隔著東港溪的林園化工工業區所產生的空污,隨著中央山脈尾端一路向南飄,影響所及,沿山公路東側的三地門、瑪家、泰武、來義、春日,西側的內埔、萬巒、潮州、新埤、佳冬、枋寮、枋山,常是一片紫爆。據全國空氣污染排放清冊資料顯示,屏東縣各項原生空氣污染排放量皆低於鄰近縣市,來自高雄地區上風處的污染來源是造成屏東空氣品質不良主因。空污細小微粒進入到人體後,會隨血液四處擴散累積,因此血液通過的心臟、腦部,許多疾病都已證實與空污高度相關。為預防屏東居民面臨健康威脅,爰要求環境部於一個月內,研議敏弱族群室內空氣品質改善強化,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清泉 涂權吉 陳菁徽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