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1時27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沈發惠 黃國昌 鍾佳濱 林思銘 莊瑞雄 陳俊宇 吳思瑤

羅智強 吳宗憲 翁曉玲 傅崐萁 柯建銘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葛如鈞 鄭天財Sra Kacaw 何欣純 楊瓊瓔 鄭正鈐

謝衣鳯 王育敏 徐富癸 張雅琳 林月琴

委員列席11人

列席官員:法務部政務次長 徐錫祥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李釱任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科長 潘英美

數位發展部法制處副處長 吳宜倫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法規制度組組長 劉萬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 蔡志儒

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 斯儀仙

主 席:吳召集委員宗憲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八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繼續併案審查

(一)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智強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涂權吉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王世堅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葉元之等2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沈發惠、陳俊宇、莊瑞雄、羅智強、林思銘、翁曉玲、洪孟楷、黃國昌、鍾佳濱、吳思瑤提出質詢;委員傅崐萁、楊瓊瓔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1、 「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2、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等16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3、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