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1時27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沈發惠 黃國昌 鍾佳濱 林思銘 莊瑞雄 陳俊宇 吳思瑤
羅智強 吳宗憲 翁曉玲 傅崐萁 柯建銘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葛如鈞 鄭天財Sra Kacaw 何欣純 楊瓊瓔 鄭正鈐
謝衣鳯 王育敏 徐富癸 張雅琳 林月琴
委員列席11人
列席官員:法務部政務次長 徐錫祥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李釱任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科長 潘英美
數位發展部法制處副處長 吳宜倫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法規制度組組長 劉萬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 蔡志儒
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 斯儀仙
主 席:吳召集委員宗憲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八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繼續併案審查
(一)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智強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涂權吉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王世堅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葉元之等2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沈發惠、陳俊宇、莊瑞雄、羅智強、林思銘、翁曉玲、洪孟楷、黃國昌、鍾佳濱、吳思瑤提出質詢;委員傅崐萁、楊瓊瓔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1、 「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2、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等16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3、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