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9時至12時48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賴瑞隆 林岱樺 邱議瑩 張啓楷 鄭正鈐 楊瓊瓔 陳亭妃 鄭天財Sra Kacaw 呂玉玲 張嘉郡 蔡易餘 邱志偉 謝衣鳯 陳超明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賴士葆 鍾佳濱 陳培瑜 黃國昌 麥玉珍 何欣純 林月琴 牛煦庭 伍麗華 李柏毅 林楚茵 蘇清泉 王鴻薇 徐欣瑩 陳菁徽 葉元之 洪孟楷 羅明才 林倩綺 陳冠廷
委員列席20人
列席人員:經濟部部長 郭智輝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廖玉琳
主 席:呂召集委員玉玲
專門委員:游千慧
主任秘書:程谷川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余俊緯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經濟部部長 郭智輝報告後,委員賴瑞隆、林岱樺、邱議瑩、張啓楷、鄭正鈐、楊瓊瓔、陳亭妃、鄭天財、呂玉玲、賴士葆、邱志偉、謝衣鳯、林月琴、蔡易餘、黃國昌、牛煦庭、陳超明、鍾佳濱、何欣純、葉元之、林倩綺及洪孟楷等22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部長 郭智輝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張嘉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