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9時至12時48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賴瑞隆  林岱樺 邱議瑩 張啓楷 鄭正鈐 楊瓊瓔  陳亭妃  鄭天財Sra Kacaw 呂玉玲 張嘉郡 蔡易餘  邱志偉 謝衣鳯 陳超明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賴士葆 鍾佳濱 陳培瑜 黃國昌 麥玉珍 何欣純  林月琴 牛煦庭 伍麗華 李柏毅 林楚茵 蘇清泉 王鴻薇 徐欣瑩 陳菁徽 葉元之 洪孟楷 羅明才   林倩綺 陳冠廷 

委員列席20人

列席人員:經濟部部長 郭智輝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廖玉琳

主  席:呂召集委員玉玲

專門委員:游千慧

主任秘書:程谷川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余俊緯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經濟部部長 郭智輝報告後,委員賴瑞隆、林岱樺、邱議瑩、張啓楷、鄭正鈐、楊瓊瓔、陳亭妃、鄭天財、呂玉玲、賴士葆、邱志偉、謝衣鳯、林月琴、蔡易餘、黃國昌、牛煦庭、陳超明、鍾佳濱、何欣純、葉元之、林倩綺及洪孟楷等22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部長 郭智輝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張嘉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