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9時1分至12時14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惠員 郭國文 賴士葆 王鴻薇 羅明才 顏寬恒 李彥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坤城 王世堅 黃珊珊 陳玉珍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鍾佳濱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邱志偉 楊瓊瓔 葛如鈞 陳菁徽 謝龍介 葉元之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官員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
會計處 處長 李秋月
國庫署 署長 陳柏誠
賦稅署 署長 宋秀玲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臺北國稅局 局長 吳蓮英
高雄國稅局 局長 翁培祐
北區國稅局 局長 李怡慧
中區國稅局 局長 樓美鐘
南區國稅局 局長 李雅晶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簡任視察 李培源
主 席 陳召集委員玉珍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喻 珊 科 員 簡廷育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
(經財政部部長莊翠雲就預算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王鴻薇、顏寬恒、李坤城、陳玉珍、李彥秀、羅明才、鍾佳濱、黃珊珊、伍麗華、王世堅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莊翠雲及相關人員予以說明及答復。)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均 另擇期繼續審查。
(四)各委員如有相關預算提案,請於 11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點以前送至財政委員會議事人員收件。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