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1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18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萬美玲 柯志恩 葛如鈞 張雅琳 陳秀寳

     陳培瑜 吳沛憶 吳春城 郭昱晴 葉元之 范 雲

羅廷瑋 林倩綺

     委員出席14人

請假委員:林宜瑾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羅智強 林月琴 鍾佳濱 麥玉珍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謝龍介 鄭正鈐 李坤城 陳冠廷 賴士葆

     沈伯洋 林楚茵 莊瑞雄 黃健豪 翁曉玲

     委員列席16人

列席人員:教育部部長   鄭英耀率同有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副署長         賈淑麗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郭永發

     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司長          牛信仁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陳炯旭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             陳世鋒

主 席:萬召集委員美玲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謝有銘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陳怡安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教育部部長鄭英耀、衛生福利部、法務部、數位發展部、內政部警政署、財政部關務署列席就「電子煙入侵校園危害青少年防制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議程有委員洪孟楷、柯志恩、萬美玲、葛如鈞、張雅琳、陳秀寳、陳培瑜、吳沛憶、林倩綺、郭昱晴、羅智強、李坤城、沈伯洋、黃健豪、楊瓊瓔、麥玉珍、羅廷瑋、林月琴、范雲、翁曉玲、鍾佳濱、葉元之、莊瑞雄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鄭英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副署長賈淑麗、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司長牛信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陳炯旭、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陳世鋒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宜瑾、林倩綺、吳春城、翁曉玲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3項:

一、本次康芮颱風登陸,造成全台嚴重災情,尤其風勢強悍,更是各地路樹、建築破損,校園安全更需要國人共同重視。據新北市政府統計,本次計有261所學校有大小不一的災情,其中嚴重者包括新北市立明德高級中學其體育館屋頂被吹破兩大洞,雨勢直接進入室內,嚴重影響學生上課受教權利。急需緊急修復,避免發生危險。故建請教育部身為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掌握全台校園遭受風災襲擊狀況,並且盤點嚴重影響受損程度,盤點現有資源,優先協調縣市政府維修需求,給予支持,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要求教育部一個月內彙整全台學校受颱風影響的損害情況,提出協助計畫,必要時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專案補助予以因應。

提案人:洪孟楷 萬美玲 柯志恩 黃健豪

二、有鑑於「菸害防制法」已明令禁止電子煙,但因政府各部會分工各行其事,導致查緝效果不彰,使青少年容易接觸取得,進而大舉入侵校園,而電子煙更被當作使用毒品之載具,戕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甚鉅。為杜絕電子煙氾濫,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法務部、數位發展部、財政部關務署、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部門,應於1個月內跨部會成立電子煙防制查緝平台,加強宣導與查緝,避免電子煙及毒品繼續侵害校園。

提案人:萬美玲 洪孟楷 柯志恩 葛如鈞

    黃健豪

三、鑑於近日,美國國土安全調查辦公室示警,指出美籍人士Levi Forrest Wallace涉嫌在美國俄勒岡州對未成年人進行猥褻,並經判刑後列管,但該名人士於113年10月2日持觀光簽證入境臺灣,目前已行蹤不明超過35天。美國國土安全調查辦公室擔心該人在臺期間可能違反臺灣法律或善良風俗,故請求內政部移民署協尋以維護公共安全。鑑於此事已引發家長恐慌,提請教育部立即全面徹查全臺各縣市的學校、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確認目前或過去是否曾聘用或運用該人士之服務,並於8日下午5時前公布查核結果,至幼兒園部分,於11月11日中午12時前公布查核結果。此外,為強化校園安全,對於新聘任之外籍人員暫時採取更嚴格之審查機制,要求學校及教育機構確實查驗所有外籍工作人員的工作證及居留許可,並確認其身份合法性。除教職外,亦應嚴格審查其他校園職位(如廚工、清潔人員等)之聘任條件,以確保校園環境的安全無虞。

提案人:張雅琳 陳培瑜 郭昱晴 陳秀寳

    吳沛憶 葛如鈞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