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10月7日(星期一)9時1分至13時14分

113年10月9日(星期三)9時1分至14時42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昭姿 林月琴 陳菁徽 盧縣一 涂權吉 邱鎮軍 王育敏 廖偉翔 蘇清泉 王正旭 楊 曜 林淑芬 黃秀芳 劉建國 陳 瑩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麥玉珍 洪孟楷 羅廷瑋 洪申翰 楊瓊瓔 林倩綺 賴士葆 陳亭妃 羅智強 鄭正鈐 謝龍介 葛如鈞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何欣純 高金素梅 牛煦庭 邱若華 謝衣鳯 蘇巧慧 陳培瑜 李坤城 黃國昌 鍾佳濱 林楚茵 張雅琳 張嘉郡 林宜瑾 黃 捷 吳春城 徐欣瑩 葉元之 (委員列席31人)

列席官員:

(10月7日)

環境部

部長

彭啓明

環境管理署

署 長

顏旭明

資源循環署

副署長

林健三

化學物質管理署

副署長

陳淑玲

氣候變遷署

副署長

徐旭誠

環境保護司

司 長

徐淑芷

水質保護司

司 長

王嶽斌

大氣環境司

司 長

張順欽

監測資訊司

司 長

謝炳輝

(10月9日)

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

保護服務司

司長

張秀鴛

心理健康司

代理司長

鄭淑心

醫事司

副司長

劉玉菁

科長

李巧玲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專門委員

曾淑芬

國民健康署

署 長

吳昭軍

社會及家庭署

代理署長

張美美

中央健康保險署

副署長

陳亮妤

食品藥物管理署

副署長

王德原

長期照顧司

專門委員

王玲玲

主  席:蘇召集委員清泉

主任秘書:郭冬瑞

專門委員:劉厚連

紀  錄:簡任秘書 林桂美 簡任編審 李志遠 科  長 賴映潔專  員 許淑真 薦任科員 何家豪

(10月7日)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環境部部長針對「垃圾裸露堆置及災後垃圾妥善處理對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報告後,委員陳昭姿、林月琴、涂權吉、盧縣一、陳菁徽、邱鎮軍、王育敏、廖偉翔、蘇清泉、王正旭、楊曜、洪申翰、羅廷瑋、洪孟楷、羅智強、黃秀芳、劉建國、陳瑩、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邱若華、何欣純、林淑芬及牛煦庭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環境部部長彭啓明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蘇巧慧、林倩綺、牛煦庭及謝衣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3項:

1、 此次山陀兒颱風夾帶大量風雨造成淹水導致大量家具受損和垃圾,清運受颱風破壞的大型垃圾,卻要付費,鄉親認為不應該讓他們承擔清運費用。這反映了在天災垃圾清運費用的政策上,存在灰色地帶,居民颱風受損,政府還要在清運垃圾上收費,這不是讓人民在風災受損後,還感覺被趁火打劫?爰要求環境部,在二週內了解情形,提交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蘇清泉 陳昭姿 盧縣一

2、 有鑑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自99年初全文修正後迄今,未有再進行任何之條文修正。是以,考量該法內容中共計16條罰則之規範,伴隨經過近15年時間變遷及物價變化下,乃應再有適度之修正增加,藉以正常維繫預防及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維護國民健康之落實,爰要求環境部應啟動修法研議作業,嗣後限期於二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菁徽 盧縣一 涂權吉

3、 有鑑於環境部宣示將推動氣候科技循環園區,透過建立高值化及自主循環機制,藉以落實國內廢棄物問題徹底解決之目的。然而,具體在「園區建立自主循環能力」、「建立小型區域集中處理中心」、「協助最適可行循環技術發展前處理設施」、「新創試驗計畫試驗場址」及「全循環園區(Total solution)」等五大措施上,容有作業期程、費用規劃、用地選址及法制作業等事項因揭露不明而應有檢討之空間,爰要求環境部限期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菁徽 盧縣一 涂權吉

(10月9日)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我國人工生殖法制化作業進度」、「衛生福利部落實中央政府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之成效與未來規劃」及「衛生福利部本月因疏於督導地方評估特殊需求兒少利益所受監察院糾正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報告後,委員林月琴、陳昭姿、陳菁徽、廖偉翔、盧縣一、林淑芬、邱鎮軍、王育敏、王正旭、黃秀芳、蘇清泉、李坤城、楊曜、黃國昌、鍾佳濱、林楚茵、洪申翰、黃捷、吳春城、洪孟楷、楊瓊瓔、何欣純、林宜瑾、羅智強、張雅琳、涂權吉、陳培瑜、劉建國、陳瑩及林倩綺等30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張嘉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6項:

1、 有鑑於我國家外安置之特殊需求兒少逐年增加,從110年之718人、111年之993人提高至112年之1,243人。其中約有15%(111年154人、112年176人)被安置在一般護理之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長照機構、精神復健機構等成人機構中,且主管機關未落實定期檢視是類特殊需求兒少之安置必要性及成效,導致有69.3%特殊需求兒少在成人機構安置超過2年,甚至有40%達5年以上,有24.7%已逾10年,並受到監察院糾正。因安置特殊需求兒少人數成長,安置需求增加,爰要求衛福部於一個月內,邀集安置機構負責人召開專案檢討會,針對如何提高安置人數、增加人力及預算資源等議題,提出具體改善策進作為,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育敏 陳昭姿 陳菁徽 廖偉翔蘇清泉

2、 有鑑於政府近年來戮力推動子宮頸癌防治,自HPV疫苗施打和抹片篩檢等有效預防後,我國婦女罹患子宮頸癌人數逐年下降,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之子宮頸癌篩檢登記報告顯示,子宮頸癌發生人數從1995年2,136人下降至2021年1,147人,降幅已超過五成,成效顯著。惟我國婦女之子宮體癌發生率卻逐年提升,根據統計,自1995年295人提升至2021年3,205人,上升十倍之多,顯示相較於子宮頸癌,我國對於子宮體癌之防治措施未臻完善。再者,子宮體癌好發於停經後的女性,主要年齡層為50至75歲,根據統計,該年齡層之女性人數約有400萬人,並且子宮體癌之篩檢費用約600元,若以每3年進行一次篩檢,政府所需補助的金額粗估約為10億元,並非不可負擔的支出,為保障女性健康權益,請衛生福利部儘速就子宮體癌篩檢補助一事進行研擬,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具體實施規劃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菁徽 陳昭姿 王正旭 廖偉翔蘇清泉

3、 有鑑於中央政府在為解決少子化國安危機和加強婦幼健康照護及優生保健服務之際,乃應積極解決當前羊膜穿刺檢驗費補助近10年未有調整,以及優生保健血液染色體檢驗、染色體異常再確診檢驗等費用補助始終未有調整等,皆與目前檢驗物價及人力各方面上漲成本不符之情事。是以,為求前述施政措施之維持,並落實國民享有之檢驗服務可穩定於民間供應,特要求衛福部限期於一個月內啟動改善檢討措施,嗣後於二個月內提交解決規劃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菁徽 陳昭姿 廖偉翔 蘇清泉

4、 台灣電力公司經電價費率審議會於2024年9月30日共識決議,將就產業用電部分調整,其中醫院(行業統計分類861)及診所(行業統計分類862)的部分,考量到醫療與民生物價相關性較高,且醫院、診所用電多為剛性需求,貿然調漲電價將影響其穩定營運,雖2024年10月03日經濟部已說明將建議電價費率審議會將醫院、診所列入電價凍漲,醫院、診所之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仍應持續向經濟部等單位溝通及提供協助,以確保2024年10月16日實施電價調漲時,醫院、診所為電價凍漲行業。

提案人:王正旭 黃秀芳 林月琴 蘇巧慧林楚茵 李柏毅

5、 肺炎於近10年均位居我國十大死因之前5位,其中肺炎鏈球菌是肺炎常見致病菌,據2022年衛生福利部死因統計,65歲以上長者因肺炎死亡隨年齡增加而上升,另我國2019年至2023年5年累計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nvasive Pneumococcal Disease, IPD)確定病例共1,358人,其中65歲以上民眾占42.4%,可見IPD對於長者健康影響甚鉅。為保障長者健康,政府自2008年起即開始提供長者公費接種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並於2023年進一步升級公費接種政策,新增提供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完整接種為一劑PCV13及一劑PPV23,兩劑間隔至少一年,若高風險對象可縮短間隔至少八周,以增加免疫保護力,然而新政策上路後,目前65歲以上完成第一劑PCV13全國平均接種率未達25%,已完整接種者更未達15%,接種率不高,其中住宿式長照機構評鑑雖有將公費疫苗接種率列入評鑑計算,但具體指標內並未將肺炎鏈球菌疫苗納入項目。衛生福利部應積極宣傳肺炎鏈球菌防護之重要性,並研議將肺炎鏈球菌疫苗納入住宿式長照機構納入評鑑標準,以使防疫政策更加周延。

提案人:王正旭 林月琴 黃秀芳 蘇巧慧李柏毅 林楚茵

6、 為提供急症病人適當的居家醫療照護,提供住院替代服務,避免因急性問題住院,促使醫療資源有效應用,衛生福利部於2024年7月1日啟動「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截至8月,收案院所數71家,照護個案255人,整體平均照護天數約5.4天,其中肺炎6.2天,尿路及軟組織感染約5天,接受照護個案近九成可以治療完成無須再轉急診或住院,顯見計畫已有效達成住院替代服務使醫療資源有效應用之目的;然而,該計畫依賴居家護理師到宅提供服務,並預期未來計畫擴大,護理需求亦持續擴大,但居家護理師給付卻十年來並未調整,特別在假日期間,願意提供服務之居家護理師人力更少,綜上,建請衛生福利部支持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有關每日護理費假日加成,並於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提案並尋求支持推動,以利在宅急症照護之業務推動。

提案人:王正旭 林月琴 黃秀芳 蘇巧慧李柏毅 林楚茵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