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1時8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黃 仁 王定宇 陳永康 林楚茵 徐巧芯 沈伯洋 陳冠廷 林憶君 馬文君(出席委員10人)

列席委員:麥玉珍 羅智強 楊瓊瓔 鍾佳濱 鄭正鈐 吳思瑤 蘇清泉 徐欣瑩 葉元之 洪孟楷(列席委員10人)

列席人員: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張元斌及所屬人員(局長蔡明彥請假)

文化部政務次長王時思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李政曉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有忠

主 席:王召集委員定宇

專門委員:李淑娟

主任秘書:張景舜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家安全局、文化部、內政部警政署、大陸委員會報告「從『國有器官』在台播映困境看中國對台灣的長臂管轄策略,及我國的因應方案」,並備質詢。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張元斌、文化部政務次長王時思、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有忠及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李政曉報告,委員沈伯洋、羅美玲、黃仁、王定宇、徐巧芯、陳冠廷、林憶君、楊瓊瓔、馬文君及林楚茵等10人質詢,均由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張元斌、特勤中心李副指揮官、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李政曉、文化部政務次長王時思及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有忠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羅智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