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0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 12月5日(星期四)上午 9時2分至11時53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王義川 徐巧芯 陳永康 沈伯洋 陳冠廷 黃 仁 羅美玲 林楚茵 馬文君 王定宇 林憶君(出席委員11人)
列席委員:葛如鈞 洪孟楷 鍾佳濱 賴士葆 楊瓊瓔 鄭正鈐 葉元之 羅廷瑋羅智強 蘇清泉 高金素梅 麥玉珍 林德福 邱志偉 郭昱晴 吳思瑤謝龍介 何欣純(列席委員18人)
列席人員:(12月4日)
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廖玉琳
(12月5日)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嚴德發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邱碧珠
主 席:王召集委員定宇(12月4日)
林召集委員憶君(12月5日)
專門委員:李淑娟
主任秘書:張景舜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處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8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97萬2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3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3萬2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15萬3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8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878萬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9款
第2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目「情報行政」(不含機密部分)原列10億8,304萬8千元, 減列「行政管理」項下「業務費」100萬元(含「物品」50萬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萬元)、「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100萬元,共計減列2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億8,104萬8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1項:
(一)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人事費」預算編列5億0,567萬7千元。國家安全局特勤中心研究委員謝○華少將酒後親吻女友人,並經國家安全局特勤中心訓練組前上校組長盧○榮指使下屬造假謝之體測成績,使其通過。惟究竟如何確實落實兩性營規?如何確保體測成績不再造假?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二)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5,140萬6千元。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曾特別租屋看守賴清德總統萬里老家,媒體踢爆後緊急火速撤哨。惟設哨及撤哨的評估、支出費用、流程仍有疑義,應予說明。為避免浪費公帑之事再度發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
(三)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編列9,257萬6千元。為確保預算有效使用,撙節政府預算以利開源節流。且114年度水電費亦較113年度預算數及112年度決算數大幅成長,因政府錯誤電價政策導致水電支出上漲16%,應有新型節能政策或抑制電價上漲回應。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林楚茵陳冠廷 林憶君
(四)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740萬1千元,辦理情報行政業務聯繫所需郵資、電話、數據通訊及網路通訊等費用,然113年度是項預算僅編列1,684萬元,114年度增加56萬1千元,而112年度則編列1,651萬9千元,其預算工作內容皆相同,114年度卻增加逾50萬元,宜在現有資源下妥善利用,避免資源浪費,撙節預算。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羅美玲
(五)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資訊室資訊網路機房設備維護等項經費2,211萬9千元。因所揭露資訊無法說明新增原因,其訪價、需更換設備之必要性及年限等資訊尚有疑慮,宜澄清說明,以避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六)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其他網路空間攻防技能培訓場域統裁部演練管理系統軟體維護等項經費1,101萬7千元。其所揭露資訊無法說明114年度新增項目之必要性,且對實際需求、預期監督、運作方式,尚需釐清。為避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七)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5,036萬9千元。國家安全局自111年起,將「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惟觀其歷年資安人員證照比率,早於111年起就達88.89%,至112年更達91.39%,該績效衡量指標年度目標值下限卻訂於88%,恐不具挑戰性。經查,國家安全局於編列113年度預算書表時,將該指標之年度目標值設定為85%,惟截至113年6月底該比率實際數已達90.83%,國家安全局於編列114年度預算書表時再度提出88%之目標值,實應適度提高。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八)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77萬3千元,辦理國家安全局各單位影印機及洗滌設備等租金費用。該項預算說明提及洗滌設備租金,與「業務費」之「物品」提及訓練中心B棟更新烘衣機等費用53萬8千元恐有重疊情形,國家安全局應確切列出未來相關洗滌設備係以租用或購入為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九)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4,261萬6千元,包含各項業務所需物品及辦公用等非消耗品,然而相同項目下,113年度分別編列2,588萬7千元及145萬5千元,各自增加約300萬及100萬元,且各項業務所需物品包含文具、紙張、碳粉匣、圖書、報章雜誌、資訊耗材、設備維修零件及衛生清潔用品等,112年度預算僅編列2,583萬4千元,其增加原由應妥為說明,另業務所需物品及辦公室非消耗品項,宜撙節開支,避免資源浪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羅美玲 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十)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607萬5千元,辦理各營區清潔、學員膳食及外勤駕駛等勞務委外費用。惟查國家安全局113及114年度預算書表,營區清潔人力自38人增至41人,預算編列自1,878萬元,增列151萬4千元,漲幅8%至2,029萬4千元,考量國家安全局現有辦公房舍面積並無差異情況,對於增加人力之原因尚存疑慮,應予詳盡說明。基於撙節預算原則,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楚茵 陳冠廷 陳永康 林憶君
(十一)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各項工程委商規劃設計暨監造費用226萬5千元。其所揭露資訊無法說明114年度新增項目之原因,且對實際需求、預期監督方式,尚需釐清,為避免浪費公帑。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572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十二)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預算編列851萬8千元。查114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備註欄車輛汰換年限規定,一般車輛汰換年限為15年。國家安全局公務車輛明細表中使用年限超過15年之汽車計有近20輛(不含113年度12月預計汰除者),考量政府全力推動節能減碳,然高齡車輛因設備老化及排氣量等因素易造成環境汙染,且維修保養成本及油耗費用較高。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公務用車輛汰換依據及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1】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陳冠廷 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王定宇
(十三)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4,996萬8千元,雖114年度比113年度減列980萬元,但有多項設備更新工程,為避免預算浮報或招標延宕以及撙節預算,請重新評估預算使用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3】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十四)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預算編列110萬4千元。114年度並無公職人員選舉,國內旅費之增列應符合比例原則,雖有油價漲幅考量,但該項目連年調升,恐仍有浮編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4】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十五)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1,392萬3千元。經查,國家安全局112年度「房屋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執行進度未臻理想,致該年度預算執行率僅60.32%;另該年度國家安全局「房屋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之停止支用數為1,817萬6千元(全數繳庫),停支比率高達39.68%,有待落實預算執行效益,以免影響計畫推展。另查,該計畫112年度執行率欠佳之項目及原因,核有:1.大新房舍新建工程第一階段案,已6度公開招標,屢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2.國家安全局本部H棟B1至1樓辦公處所整修案,因承包商嚴重延宕工期且施作品質堪憂,執行率僅24.24%,已辦理減價驗收並解除契約等情事。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0】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永康 王定宇 林憶君
(十六)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1,722萬元。查國家安全局自111年度起,每年採購數百台個人電腦,其大量採購之實際原因,應予說明,為避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3】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十七)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6,127萬6千元。「局本部N棟冰水主機、冷卻水塔更換 2,399萬4千元」及「F棟柴油發電機、排煙管更換 363 萬元 」金額合計高達2,762萬4千元,未就其更換之原由、必要性及預期效益提供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9】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陳永康 徐巧芯 黃 仁 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王定宇 林楚茵
(十八)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槍擊偵測系統夜間攝影套件2套(含教育訓練)第二階段經費1,399萬元。經查112年度國家安全局編列購置槍擊偵測系統設備預算,其中夜間攝影設備(2套)經費為700萬元,與114年度編列所需預算相差甚遠。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3】
(十九)查國家安全局為防杜中共網軍及國際駭客組織透由網路進行攻堅竊密及侵擾,業已統合各國安單位專業能量,逐年檢討精進網路安全防禦機制,全面強化稽核管控作為,以確保國安情報工作成果。惟近年研究顯示,內部威脅相關的資安事件在2020至2022年間增長了44%,並強調內部威脅之防範必須從提升人員的威脅意識做起,投入適當資源加以應對,採取能培養組織信任感的處理作為。為強化國家安全之維護,國家安全局顯有必要將內部威脅防範納入教育訓練內容,並落實於各國安單位。爰針對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782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內部威脅防範教育訓練規劃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6】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羅美玲 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4,996萬8千元。國家安全局為我國情報統合機關,業務具高度機敏性,近年中共網軍對我政府發動大規模網域攻擊日益猖獗,該局應持續加強資安人員專業能力,資安人員專業能力如何提升與精進,對已面臨日益嚴峻之網域攻擊挑戰,若僅大幅編列多項資訊軟硬體設備及機房設備購置經費,恐有成效不彰之虞,國家安全局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3】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陳永康 沈伯洋 陳冠廷 羅美玲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一)中國對我國政府網路攻擊次數逐年增加,查國家安全局近年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所取具之資安技術或管理合格證照多屬初步能力認證,故請國家安全局針對如何提升與精進資安人員專業能力,並強化資安防護提出具體說明及計畫。爰建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4】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二十二)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保險費」,編列國安特勤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費171萬元。經查國防部已於113年7月17日函請行政院審議「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草案,針對國軍特殊勤務人員(如憲兵指揮部執行特勤人員),將因公執行任務而意外死亡的保險給付調高至2,000萬元。惟依現行「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團體保險作業實施規定」,因執行特種勤務而致傷害失能或死亡之最高保險給付標準仍為1,000萬元。建請國家安全局儘速修訂「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團體保險作業實施規定」,比照憲兵指揮部特勤人員提高保額,並籌款支應衍生之保費,以確保公平及照顧傷亡人員之遺族生活。爰建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5】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二十三)特勤人員團體意外險114年度預算編列171萬元,依投保人數250人計算,平均保費為6,840元,較113年度平均保費6,040元多編列20萬元,於特勤人員從未出險之情況下,請國家安全局說明增列之原因。爰建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6】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二十四)查國家安全局自2023年3月起,每月綜整2則影響國家安全、擾亂社會安定之爭議訊息,公布於官網「媒體識讀」頁面,並敘明該爭議訊息係經臺灣事實查核中心、MyGoPen等具公信力之第三方事實查核機構公布查核報告,以及政府公開澄清之假訊息內容。惟國家安全局每月僅綜整2則爭議訊息,恐不足以呈現我國受侵害之情況;此外,亦未敘明官網呈現之爭議訊息的挑選基準,難以辨明境外敵對勢力操作虛假訊息對我國家安全之危害,且官網於頁面檔案開啟前,民眾難以得知該月爭議訊息內容。為確保國家安全並凝聚全民意識,爰建請國家安全局應研議精進官網媒體識讀之頁面,以利民眾便於得知訊息要旨,並應敘明爭議訊息挑選基準,以資國人辨識境外敵對勢力之攻擊,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77】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羅美玲
(二十五)依據美國波耐蒙研究所(Ponemon Institute)於2022年發表的《全球內部威脅成本報告》指出,內部威脅相關的資安事件,在2020至2022年間增長44%。2023年版本之同類報告透過訪談全球309家組織的1,075位資安從業人員,發現71%的組織在過去一年中經歷21至40起以上內部威脅事件;其中,55%的事件是由內部員工的疏忽引發,另有25%的事件是由內部犯罪者或惡意內部威脅者所引起,剩下20%則涉及內部存取權限相關帳號密碼之竊取。該份報告指出,內部威脅在近年持續被視為組織中最嚴重的資安威脅,而全球企業在應對內部威脅的資安措施上,平均支出費用為162萬美元。鑑於境外敵對勢力除透過網路對我政府進行資安攻擊外,亦不排除可能藉由內部威脅事件取得我國國安情報工作成果;考量全球企業在應對內部威脅的資安措施上,平均支出達162萬美元,建請國家安全局亦應統合各國安單位,評估我國應對內部威脅所需措施之預算經費,並向行政院爭取之。【78】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羅美玲
(二十六)鑑於中共網軍近年對我政府發動大規模網域攻擊且日益猖獗,為強化資安防護,國家安全局實有必要提升硬體設備規格,強化專案平台資料傳輸效能、資料存管及備份機制,確保情報蒐研及工具研發環境版本更新,以降低網駭事件風險。查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5,000萬元,用以建置新一代機房所需電力、空調架構及作業環境,提供具備高安全性、高效能、高維運能力及高靈活性支援之複合式機房服務。 為確保情報資訊系統於作業機房環境改善期間能運作正常,爰建請國家安全局應就機房改善暨情報資訊系統運作維持進行妥善規劃,並兼顧機房改善之品質,以防杜中共網軍對我政府發動網駭事件之攻擊。【79】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羅美玲
(二十七)近年國際局勢變化劇烈,如俄烏戰爭、以哈衝突及朝鮮半島衝突,皆對美中台關係產生地緣政治效應,甚而加劇台海局勢動盪。國家安全局為我國情報工作主管機關,並有第一處及第四處分別負責國際情報工作與國家戰略情報研析,面對中共可能藉由國際局勢變化伺機生端,國家安全局應強化情報研析能量,發揮我國安單位整體情報價值,以提供層峰充分資訊,俾利制定正確策略。【83】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十八)中共持續對我國遂行虛擬認知攻擊,並結合實體戰略武器形成複合性多元威脅,更顯未來科技情蒐工作之之困難性與重要性。國家安全局為我國最高情報主管機關,應隨時掌握資通訊科技發展趨勢,並強化各方協作機制,方能有效制敵機先。爰建議國家安全局應積極偕同各情報機關,共同發揮科技情報能量,以應對敵對勢力對我之威脅。【84】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十九)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之「教育訓練費」編列國安特考暨新進人員訓練費用248萬4千元。查113年國安特考需用人數為24人,114年度相關預算較113年度微幅減少60餘萬元,國家適逢國際及兩岸局勢惡化之際,亟需專業人才投身情報工作為國效力,相關經費編列卻予縮減,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釐清情況。【85】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三十)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保險費」中,特勤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費編列預算171萬元。惟113年度特勤人員團體意外險決標數僅151萬元,請國家安全局廣邀台銀人壽等公股保險公司報價及投標,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增列原因。【21】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三十一)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局長特別費預算編列47萬6千元。國家安全局近年志願士兵招募多未達計畫目標。國家安全局自106至111年度各年度招募志願士兵目標人數皆為60人,然各年度招募率僅21%至35%之間,招募人數嚴重不足,且111、112年度招募率更低至16%,國家安全局遂自112年度起將招募目標數減半為30人,但未說明原因,恐有美化招募率之虞。國家安全局面對長期招募人數不足,應妥思對策,補實基層人力,而非削足適履,下修招募目標。爰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6】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陳永康
二、機密部分,審查結果: (密略)
三、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王召集委員定宇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12月5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處理)
決議:
一、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20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289萬7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78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2億8,813萬4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3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010萬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3節「租金收入」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10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33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4億8,612萬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5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309億9,849萬7千元,減列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4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09億9,809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69項:
(一)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預算編列11億0,259萬7千元,係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臨床教學研究經費,較113年度增列2,756萬3千元。審閱本預算數相較113年度增列2,756萬3千元,較112年度決算數增加7,756萬3千元;但是比較112、113年度之執行成果,兩者比較,執行量能明顯降低,為維預算有效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
(二)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501萬5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產訓合作專班」係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用人企業共同進行招募並規劃訓練內容,結訓合格後直接由企業進用,費用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額負擔,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2018至2020年之「產訓合作專班」類別僅有客運項目,直至2022年起新增海運、天然氣、食品、鋼鐵、光電、電子、機械等項目,參訓人數有從2018年的10餘人增加至2024年的260人,成效逐年攀升。2025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將產訓合作類別擴大辦理,期許參訓規模再往上提高,以達照顧退除役官兵就業之目的。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三)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預算編列27億2,229萬9千元,較113年度增列4,490萬9千元,查本歲出項目有(1)榮民健康保險經費:(2)榮眷健康保險經費(3)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經費;查112年度決算數補助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體系醫療機構就醫之無職榮民使用醫療必須,而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等費用,計3億4,097萬6千餘元、130萬6千餘人次。113年迄至6月30日統計本項支出共1億6,522萬4千餘元、64萬2千餘人次,顯見本項歲出預算有高估之虞。為嚴格監督預算,有效運用資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四)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5,693萬3千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轄19所榮民服務處,截至113年8月底,仍有多個榮民服務處之「服務對象人數」與榮民服務處聘用之「服務人數」服務比(服務對象人數/服務人數)高居不下,使各地榮民服務處之服務人力工作負荷高。其中服務比較高者包含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高雄市、屏東縣、金門縣等縣市榮民服務處;不包含榮欣志工之職工平均每人須服務超過千人。為兼顧各榮民服務處人力勞動權益及服務品質,允宜檢討服務人力之運用,以妥善榮民榮眷之服務照顧工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徐巧芯
(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10年6月開辦協助投保「微型保險」,為使經濟弱勢榮民及遺眷因發生意外事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使其獲得基本保障,然查該工作計畫雖立意完善,但近兩年同期相較,投保人數明顯下滑,恐因保險理賠金額過低,保障項目過少,抑或後續投保缺乏誘因,導致投保人數遞減,應予檢討精進。爰針對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667萬8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0】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六)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667萬8千元。印刷、環境清潔、地區會屬機構首長聯繫、榮民服務處服務品質認證、榮民慶生、員工文康活動(3,000元*687人)等費用2,279萬元、榮民及遺眷微型保險2,000萬元、辦理退除役官兵法律輔導或業務相關訴訟審判、榮民眷喜慶祝賀、弔唁慰問、百歲慶生及各項聯絡協調作業服務等1,184萬4千元,各榮民服務處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55萬5千元,合共1,667萬8千元。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10年中開辦榮民榮眷微型保險,111年10月統計,經濟弱勢退除役官兵及眷屬人數約為2萬2千人,再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2年度決算書顯示,微型保險納保數為6,138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動微型保險尚有精進空間。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七)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305萬7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雖透過志工彌補既有編制服務人力之不足,惟各榮民服務處之服務人數與服務人力比例仍有落差,且服務人力之工作負荷仍頗高,在服務人數與主要服務人力數之比例方面,以屏東縣榮民服務處之369.7:1最高,高雄市榮民服務處之365.3:1居次,最小者則為澎湖縣榮民服務處的82.5:1;服務人數與核心服務人力數之比例,以高雄市榮民服務處1,305.1:1最高,次為新北市榮民服務處1,262.2:1,宜蘭縣榮民服務處之377.1:1最低,為兼顧各榮民服務處服務人力之勞動權益及服務品質,允宜適切檢討服務人力之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八)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3億2,294萬5千元,經查113年度該會辦理散居榮民遠距照顧服務,截至113年8月底計安裝遠距居家照顧系統155人次,執行率僅24.3%,鑑於居家為榮民榮眷跌倒高風險區域,各榮民服務處應積極有效提升榮民遺眷安裝意願。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九)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61萬7千元,經查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辦理榮民與新住民配偶生活適應輔導部分,針對新住民配偶接受就業媒合次數、參加職業訓練新住民補助等,具體數據皆逐年下滑,113年截至8月底補助0人,顯然能量不足,未達預期效果,應予檢討改善。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十)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08萬6千元,經查近5年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案件數逐年遞減,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計畫有無執行,尚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十一)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預算編列3萬2千元,係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案件等差旅費3萬2千元。鑑於現今兩岸關係緊張,中國近年修訂國安法與相關規定,大幅增加我國公務員赴中風險。為避免赴中執行查核任務人員面臨中國官方刁難,甚至存在被拘禁等威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應再拘泥於親自現地訪查,有必要評估以其他科技替代方法進行身分查驗。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7】
(十二)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00萬元,辦理我國海內外退伍軍人團體聯誼、國際交流、重要慶典、紀念日及其他活動經費420萬元;接待外賓及其他相關活動經費179萬元;刊物、名牌及其他等印製作業費1萬元,共計600萬元。本計畫經費辦理內容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有關單位重疊,並且本計畫項下另外編有「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14年4百萬餘元)計畫內容說明也多有重複,無法判斷預算編列是否合理,為善盡監督預算職責,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十三)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17萬6千元。查臺北市信義區目前尚有吳興退舍、大我新舍、大我山莊、大我新莊等單身退員宿舍,上述宿舍因歷史原因,有不少遺眷正因侵占爭議與國防部訴訟中,顯見此筆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費用以往並未被合理使用。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盡速瞭解上述單身退員宿舍住民狀況,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協助被排占人員的社會資協助與媒合,以及協助確認申請相關社會救助資格。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林楚茵
(十四)查中共近年來不斷透過各種手法攏絡、利誘我國退除役官兵,意圖透過官兵之言行,達到妨害我國家尊嚴或危害我國家安全之目的;惟現行法僅明定犯國安相關法規者,因已危害國家安全,得以剝奪退除役給與,並喪失輔導安置等權益;倘若妨害我國家尊嚴但非屬情節重大者,僅停止領受退除役給與,並未喪失輔導安置等權益。鑑於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雖有明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惟國家與軍人之關係應是建立在「雙向忠誠」之基礎,倘若退除役官兵有違背國家忠誠義務,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自應減免或停止其輔導安置等權益,方能彰顯國家之主權。爰針對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1,256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法研議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十五)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994萬9千元,相較113年度增加1,948萬餘元。經查預算巨幅增加原因為新聘用9名約僱人員,其中有6名臨時人員月領7萬3千元,協助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業務,還有1名月領5萬元做建檔工作,然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早已結束,為何仍聘請大量臨時人員協助辦理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工作,且此批臨時人員的薪資水平,遠超過退伍軍人上限,難免啟人疑竇,其執行業務內容與必要性必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十六)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預算編列545萬2千元。查是項科目,113年度預算數僅296萬2千元,經費突增249萬元,將近113年度預算數之一倍。卻未說明兩年度間預算花用之差異何在,必要性尚有疑義,為有效運用公帑、撙節國家財政支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4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0】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十七)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4,183萬6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來有多起資安事件發生,如系統故障、系統遭受攻擊等相關事件,尤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各榮譽國民之家及榮民總醫院也正增加智慧化設備,為確保住民個人資訊安全及杜絕個資洩漏,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先行針對各榮譽國民之家、榮民總醫院智慧設備進行資安檢視或確認設備之資安認證,並提出檢視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十八)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8,810萬6千元。其中配合數位發展部辦理強化資料傳輸韌性計畫(期程113-116年度),3所榮民總醫院導入安全及高效傳輸機制之資訊軟體設備費907萬元,具體規劃內容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9】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徐巧芯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黃 仁羅美玲
(十九)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編列510萬元。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自109年5月1日起正式進入解散清算程序,惟辦理勞保補償金追繳作業截至113年8月底止,尚有部分未完成追繳及請領事項未完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5】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林憶君
(二十)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配合推動國家政策,以多元管道進行健康傳播及行銷,強化慢性疾病之預防與管理,提升榮民(眷)及民眾之健康素養及活躍老化預算編列26億3,615萬2千元。檢視該會110 至113年度8月底止辦理「榮民醫療照護」-「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其中有關「補助醫學系公費生之承辦學校教學用設備」、「補助公私立醫學校院醫學系公費生培育經費」等2項業務合計111及112年度補助決算數及人(件)數分別為 4,306 萬9 千元、673人(件)及4,666 萬1千元、714人(件);113年度截至8月底執行數為390萬4千元、363人(件),占全年度預算數5,901萬3千元之6.62%,預算執行未及一成,有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改善辦理。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6】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徐巧芯
(二十一)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預算編列16億7,076萬9千元,較113年度增列獎補助費等222萬8千元。本預算數獎補助內容所述,其中:(1)補助各榮民總醫院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經費2億3,778萬元;(2)補助各級榮民總醫院附設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收住公務預算補助住民照護作業經費4億8,913萬5千元,此2項計畫內容的對象、執行方式、人數(次)未能呈現,且未有績效評估方法,難以嚴格監督,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7】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二十二)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編列16億6,583萬8千元。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執行公共衛生政策,補助附設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年資退休撫卹;補助榮民總醫院營運補貼。考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補助各榮民總醫院分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遺)眷精神病患所需伙食費,114年度預算編列438萬6千元,計新增223萬餘元。雖係以救助精神,提供被遺棄民眾伙食費用,然卻逐年攀升。應協調政府相關機構、社福組織、縣市政府協調支付或給予全額補助,並積極透過警政、戶政、財政稅務機構通知病患家屬取得聯繫,以降低被遺棄人數,並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預算運用合於施政目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三)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預算編列3億5,288萬5千元。本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級榮民總醫院114年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及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配置照顧符合公務預算補助之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及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轉診至他院住院之馬蘭榮譽國民之家就養榮民,所需照顧服務員400人,計2億4,572萬元;經查,該項年度預算編列持平,然規劃照服員人數減少。因對相關服務目標所需照服人員需求規劃方式及是否滿足各類照顧目標存有疑問,仍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1】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四)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中「獎補助費」之「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預算編列1億0,701萬2千元。購置須長期照顧之失能、精神障礙、失智榮民所需物品;補助身心障礙、生理機能障礙及孱弱榮民所需各項醫療輔具、維修材料、服務、配送指導。本項雖係服務榮民提供各項補助,然經查114年度新增預算高達1,300萬餘元。因對目前執行情形與新增需求項目、規劃、預期目標、執行方式等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五)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補助公私立醫學校院醫學系公費生113學年度下學期139人、114學年度上學期158人,每人每學期培育經費136萬5千元,預算編列4,054萬1千元。本預算數係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所需補助公費醫師的教育經費,每學期136萬5千元,合計上下學期需要每名醫學生需要27萬3千元;復查此項計畫中每年錄取160名公費醫學生,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卻編列158人的教育經費,顯然不符比例,爰針對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預算編列4,054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6】
(二十六)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預算編列2億1,594萬3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總醫院和榮譽國民之家近年來引入智慧照護科技輔具,執行數年後已有一定規模。然而審計部指出在智慧照護產品的經費規劃、績效評估、使用經驗交流,以及資安防護等方面仍有改進空間。因此,應持續完善並有效運用智慧照護科技,建立明確的績效評估指標,同時妥善應對創新科技可能帶來的資安與道德風險,進一步提升照護品質和資源運用效率。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1】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二十七)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預算編列7,560萬1千元。查我國於2016年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後迄今已約10年,各級榮民總醫院係我國醫療發展重要機構,應著重關心臨終病人心理、家庭倫理等問題,促進預立醫療照顧諮商(ACP)之人數及意願。次查榮眷為各級榮民總醫院重要之服務對象,惟榮民總醫院相關預立醫療照顧諮商優惠對象卻未比照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給予榮眷優惠以提升榮民、榮眷為預立醫療照顧諮商之意願。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2】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二十八)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75億4,560萬2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在全台設有16所榮譽國民之家,結合4所榮民總醫院及12所榮民總醫院分院的醫療資源,發展「醫養合一」的照護模式。目前提供8,782床位(其中失智床位586床),以響應中央長照2.0政策。其中已有1,621床位開放社區民眾入住,以擴大資源共享,善盡社會責任。為進一步擴大榮民總醫院及榮譽國民之家照護能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目前正於板橋、八德、雲林、高雄及馬蘭5所榮譽國民之家增建502床失智床位,預計將於114至115年間陸續啟用;此外,鳳林、玉里、灣橋及屏東4所榮民總醫院分院亦正在增建584床住宿式長照機構床位,預計在117年前完成啟用。然而,根據113年安養機構員額評鑑報告,各榮譽國民之家的人力配置情況顯示「實際辦理業務人數」占比普遍偏低。其中彰化、花蓮、馬蘭、屏東及佳里5所榮譽國民之家的實際執行業務人數比例更低於六成。由於安養機構的實際辦理業務人數包括行政、醫事、藥事、護理及社工人員等,此數據反映了各單位人力配置有待補充,否則恐將影響業務推動及照護品質。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4】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林楚茵
(二十九)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各安養機構公務用車、就養榮民就醫租車、智慧床墊、電池及辦公事務機具設備等租賃費,預算編列1,252萬3千元。本項租賃各項設備費用,114年度新增約600萬元,除對智慧床墊以租賃方式使用之原因須澄清外,另因對各需求項目、需求數量、配置單位,未來規劃運用,預算新增原因等有疑義亦待說明,以免有浮濫編列,浪費公帑之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6】
(三十)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經費,警衛、清潔工、水電工、鍋爐工、駕駛等2,765萬1千元,廚工9,120萬元,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14億7,600萬5千元,各安養機構所需行政業務、員工團體慰勞、榮民團體加菜金、文康活動(3,000元*843人)及榮民證製發等700萬元,安養機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38萬5千元,預算編列16億0,224萬1千元。經查截至2024年8月底止公費榮民以養護床及安養床之占床率最高均為77.7%;自費榮民以失智床之占床率85.0%最高,養護床82.4%居次;自費一般民眾則以養護床之占床率85.9%最高,安養床80.3%居次。顯見榮民對自費養護及失智之床位需求較為迫切,而一般民眾則對養護與安養之床位資源較有需求,惟整體床位占床率未達八成,為滿足各類床位資源共享之政策目標,容有檢討空間。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9】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陳冠廷 林憶君林楚茵
(三十一)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5,300萬4千元,包括:(1)各安養機構所需電信、廣播、通訊、養護病床、電動護理床、生理監測儀器及復健器械設備等購置。(2)各安養機構辦公及事務機器,發電機、電梯、消防等設備費。本項次新增500萬元。因對既有持續、新增項目(生理監測儀器)、編列數需求,配置方式,預期效益等仍有疑義,尚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浮濫編列、浪費公帑之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4】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三十二)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預算編列1,846萬元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職業訓練中心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等相關工程。因對各項工程設施現況,更新工程執行範疇、規劃內容、預算編列等尚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浮濫編列、浪費公帑之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5】
(三十三)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6,250萬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3年度編列7,800多萬元辦理各榮譽國民之家更新,以及1億9,000萬元進行臺南及雲林榮譽國民之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盤點各榮譽國民之家需更新事項以及與先前預算更新項目是否重疊,避免預算浮編及重複編列問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7】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陳永康 林憶君
(三十四)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辦理「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預算編列4億7,040萬元。112年底審計部查核報告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擬與修正計畫作業欠周,致延宕計畫期程,復因相關榮譽國民之家對工程設計與發包作業之期程管控未妥,致工程進度落後,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忘我園區提出趕工計畫與最新施工日程,以確保工程依計畫進行,避免多次延宕。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2】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三十五)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預算編列4億7,040萬元。該計畫期程為109至114年度,預計建置失智床位共502床,該計畫113年度預算截至8月底,分配執行率及累計預算執行率分別為58.34%、34.12%,計畫預計至114年度,但至今進度仍落後約9%。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6】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林憶君
(三十六)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會本部房舍整建工程」預算編列2,327萬6千元,辦理會本部房舍整建等相關工程。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過往評估報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建築有房舍空閒,空間使用率不佳等情形且未見改善,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先行檢討會本部空間利用及相關房舍使用情形,避免空間閒置卻編列預算整修裝潢,導致預算浮編問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7】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三十七)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服務機構車輛汰購」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126萬元,汰換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彰化縣等5所榮民服務處公務重型電動機車14輛,每輛9萬元。本案以單價9萬元計,是否符合市場行情,且因執行之必要性及適切性尚有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9】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三十八)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安養機構車輛汰購」預算編列560萬元。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內容如下:1.增購白河榮譽國民之家21人座大客車1輛,計需400萬元。2.增購岡山及雲林榮譽國民之家5人座小客貨兩用車各1輛,每輛80萬元,計需160萬元。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委外人力中亦有駕駛人員需求,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車輛除公務預算購置外,亦有榮民、民眾及機構捐贈,相關車輛、人力配置亦需勾稽澄清說明,以免有浮編預算浪費公帑之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0】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三十九)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預算編列1,056億3,646萬6千元。近年中國大陸方面對我加強「反獨促統」作為,手段逐漸多元,以血脈相連、黃埔傳承與宗教交流為名義,招待我方退除役官兵赴陸旅遊,可謂無孔不入。經查近年陸續有多名退役高階軍官赴陸後發表不利中華民國言論或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加強對退除役官兵與中國大陸人士接觸之宣導,莫讓昔日保家衛國官兵受誤導做出不利國家之事。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2】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徐巧芯
(四十)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機關主要職掌業務包含農場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交通部觀光署在104年1月22日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及第70之2條規定,要求經營旅館業者,應於114年1月21日前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始得繼續營業。歷經10年寬限期,截至2024年10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平地農場仍有東河農莊、壽豐會館尚未有委外經營或是轉型規劃,期限屆滿後將無法繼續經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與協助農場儘速完成轉型推動工作。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3】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四十一)臺灣即將於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伴隨高齡、具認知症、獨居者增加,高齡者醫學係未來一大趨勢。根據113年6月份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布之「榮民整體狀況」資料顯示,我國榮民約有近五成(46.3%)之高齡比例,為避免高齡榮民於醫療中被客體化致「尊嚴降低」、「自主消極」及「權利休眠」。各級榮民總醫院係我國醫療發展重要機構,應積極提出目前研究發展回顧與未來趨勢,使我國高齡醫療得持續精進兼及高齡者尊嚴自主權提升。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4】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四十二)近年來中國修訂國安相關法規,對間諜行為及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相關言行進行寬鬆定義,並賦予中國執法人員以反間諜名義隨時查驗個人或組織的電子設備。外界普遍擔憂,若言論涉及支持臺灣或批評中國之內容,可能在此寬鬆定義下遭到羅織入罪。基於此,大陸委員會已將中國及香港、澳門地區的旅遊警示提升至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此外,中國近年對臺灣的文攻武嚇行為持續加劇,羅委員美玲對我方派員赴中執行公務深感憂慮,擔心人員可能遭中國尋釁扣押,並被用作施壓我國接受其政治主張的籌碼。然則,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之數據顯示,目前仍有145位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條件的榮譽國民長期旅居中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仍須執行訪視與身分查驗的工作。為此,羅委員美玲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議以科技方法,如線上視訊訪視與身分查驗系統,取代派員赴中執行相關任務,以避免將我國公職人員置於人身安全的風險之中。【105】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林楚茵
(四十三)因我國特殊歷史背景,許多1949年隨國民政府撤退來臺之官兵,受限於長期的兩岸對峙局勢,與在中國的親屬分隔兩地。自民國76年兩岸開放探親後,許多退除役官兵選擇返回中國與久別的家人團聚並定居中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此盡力照顧這些曾為國奉獻的退除役官兵,依法核發相關退休俸與慰問金。然則,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8條第1款規定:「現役軍人或退除役官兵死亡而無繼承人、繼承人之有無不明,或繼承人因故不能管理遺產者,由主管機關管理其遺產。」自民國80年代起,部分定居中國的退除役官兵過世後,出現許多冒充親屬身分者向我國政府申請繼承遺產的情形。由於當時中國政局混亂,官方文件資料極易仿造,導致許多身份證明文件的真偽難辨。為解決此問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須編列預算,派員前往中國實地查核,並同時訪視定居在中國的榮民,確認其存續與否,避免出現冒領退休俸與慰問金等情事。然而隨著科技進步,確認定居中國榮民的存續狀況已可透過線上指紋查驗完成,但針對冒領遺產之查核工作,仍須派員赴中國進行確認。根據羅委員美玲調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資料顯示,目前有繼承爭議的案件均為80年代榮民亡故後的遺留問題。隨著近年來中國地區文書驗證與查核流程逐步完善,偽造文件或冒用身分的情形已大幅減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上一次派員前往訪視的時間為民國108年。鑑於現今兩岸關係緊張,中國近年修訂國安法與相關規定,加大對外來人員的限制。大陸委員會也於113年年中將中國大陸旅遊警示調升為橙色。此外,查閱相關報導可知,過往曾有中國官員變造文件,意圖侵占過世榮民的遺產。在此背景下,派員赴中執行查核任務,不僅可能面臨中國官方的刁難,甚至存在被拘禁等風險。羅委員美玲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比照現行確認存續的線上指紋查驗系統,研議可行方案,以先行進行調查或開發其他技術替代方法,避免公務員被迫赴中國執行任務而面臨人身自由受限之風險。【106】
(四十四)為協助退伍軍人順利就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負責辦理各項計畫,積極促進退伍軍人謀職媒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透過辦理各類就業媒合活動,並與國內企業聯繫,開拓多元職缺,讓退伍軍人有更多的選擇。近年台積電決定在臺南擴大投資,除整個半導體產業鏈在南部科學園區的群聚,並帶動周邊物流業、生活服務業投資進駐臺南,亦增加在地就業機會。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說明配合南部科學園區產業需求的就業輔導作為,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7】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四十五)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5年度編列規劃赴中國訪視長居中國就養榮民相關預算顯示,109年度預算編列146萬6千元、110年度預算編列88萬元、111年度預算編列68萬8千元、112年度預算編列69萬8千元、113年度編列48萬9千元、114年度預算編列51萬7千元,經查109年至112年度均受到武肺疫情影響而無法成行,113年受到大陸委員會6月27日發布中港澳旅遊警示影響暫緩辦理亦無法成行,109年至113年度相關預算皆無法執行而繳庫。113年10月9日王委員定宇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詢及此議題,揭示截至113年8月底共有145名榮民長居中國就養,且平均年齡達95歲3個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養護處雖表示每一季都會要求做指紋驗證,由榮民自中國將按壓的指紋卡寄回臺灣,若有疑慮則會由法務部調查局確認,發現問題就停止給與。鑑此,王委員定宇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擬無法赴中訪視長居中國就養榮民之相關配套措施及關懷驗證方式,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8】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四十六)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王委員定宇有關其轉投資事業持股率及安置率相關資料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率為34.08%,然而安置率僅有18.09%,王委員定宇長期詢及此議題,但其安置率長年未見改善。 相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其他轉投資事業之持股率與安置率皆達成衡平,甚至安置率大於持股率,例如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率40.06%、安置率45.20%;欣欣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率25.79%、安置率36.02%;欣嘉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率39.00%、安置率60.42%;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率28.80%、安置率甚至高達52.78%。照顧退伍軍人之就業安置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職責,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研商如何改善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之安置率,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9】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四十七)根據2025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書表顯示,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國際退伍軍人事務交流」預算編列1,113萬元,相較於110年度656萬元、111年度641萬元、112年度627萬元及113年度1,103萬元有逐年提升的趨勢。另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3年10月9日送交立法院業務報告書第20頁說明資料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除現有美國、日本外,積極拓展英國、愛爾蘭及捷克等國際交流。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說明114年度國際退伍軍人事務交流的展望及具體作為,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0】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四十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股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轉投資事業多達23家,產業類別涵蓋燃氣供應、大眾運輸、製造業及營建工程,多屬公用事業;該等轉投資事業除透過投資收益挹注安置基金外,另一重要功能即為提供退除役官兵就業機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藉由對該等公司派有會薦董事長或總經理等高階主管,對事業經營決策及人力運用有較高之影響力,促使轉投資事業在人力運用政策上積極配合,俾利持續拓展退除役官兵之就業機會。【111】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四十九)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4年度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及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預算編列導入智慧科技於失智(失能)照護與生活應用相關經費合計1,501萬2千元。惟參據審計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其中就各榮譽國民之家運用資通訊科技輔助建構智慧照護環境之措施所提重要審核意見指陳:「各榮家使用智慧照護產品經驗缺乏交流平台,軟硬體設備預算規劃及資安防護作業亦未盡妥善;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1年度並未編列支應導入智慧照護產品所需購買之軟(硬)體設備及維護等相關經費預算,亦未建立相關績效指標,難以衡量計畫推動成效...」可悉,榮譽國民之家運用智慧照護產品所涉軟硬體設備預算規劃、績效衡量、經驗交流機制,資安防護作業等面向仍有待改善之處。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所屬榮民總醫院、榮譽國民之家導入智慧照護科技輔具所涉之資安防護規範,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2】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五十)為強化退除役官兵向心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3年擴大舉辦陸軍官校百年校慶,成果斐然。惟為防杜中共不時透過各項宣傳搶奪話語權,並利誘我退除役官兵赴中,藉機妨害我國家之尊嚴,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得藉由各項活動之規劃,強化與退除役官兵之連結並凝聚我官兵的向心力,以彰顯我國家之主權。【113】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五十一)為協助官兵順利轉銜民間職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已規劃建立「軍民專長轉銜對照表」,並於官方網站建置軍民專長轉銜運用平台,提供職缺媒合、職能導向課程進修建議等資訊,期能縮短待業時間,使軍中專長得以對接民間職務職能,並幫助官兵習得民間就業所需之職能內涵。而在「適性輔導,促進順利就業」方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有舉辦職涯探索營等服務,協助釐清職涯發展與從業方向;惟現行職涯探索營每年僅舉辦15場次,觸及人數亦僅450人,雖獲好評卻仍顯不足。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職涯探索營之場次增辦,研議相關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4】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五十二)鑑於戰爭發生的不確定性,為能及時因應及有效支援國軍傷患醫療作業、救護民防傷患及維持一般民眾之醫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級榮民總醫院人力及床位已納入醫政動員準備計畫,目前各級榮民總醫院戰傷醫療量能醫事人力計1萬6,546人,床位計1萬5,343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續強化加護病房、手術台等急重症醫療設備,並配合衛生福利部藥政動員準備計畫,完成外傷藥品醫材儲備作業,以強化戰傷醫療,積極備戰與協力應變。【115】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五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計畫,主要業務包括職業訓練補助,以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業訓練中心辦理自辦及委外訓練等2項;檢視110至112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業訓練中心自辦或委外職訓,人員參訓後就業率介於82.6%至88.23%間,委辦訓練的就業率僅達67.62%至76.10%間;另外,參訓人員結訓後取得專業證照比率未達五成,容有提升空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協助志願役國軍官兵以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退伍後順利就業,編列經費辦理職業訓練,升學輔導等課程,但成效未如理想,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繼續追蹤受訓者在職情況顯示每年待業中的退役官兵仍有數百人,約占就學就業輔導者的二至三成,恐對於青年從軍的意願大打折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是退除役官兵服務照顧的專責機關,持續推升退除役官兵的福祉更是核心工作之一,順利再就業應該是最首要的目標,從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製年度預算書內容逐年增加歲出金額,不難發現對於無職榮民的就醫就養費用占比居高不下,準此,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該籌思如何精進退除役官兵之就業輔導,創造退除役官兵順利就業、社會安定進步及政府資源有效運用的三贏成果。【116】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數處農場幾經發展,已經成為國內主要山林資源保存、觀光休憩及農產品供銷的著名景點;位於嘉義縣境的嘉義農場坐落曾文水庫湖畔,面積565.75公頃,生態環境豐富,諸如水庫魚、老鷹、松鼠、五色鳥、蝴蝶及百年黃玉蘭、星蘋果、澳洲湖桃、咖啡、玉荷包荔枝、馬拉加西巨竹等。尤其嘉義縣四季溫暖,陽光日照充足,是非常適合觀光發展的地區。113年11月25日嘉義縣政府在中央的協助下建設完成「大埔藍色公路遊憩廊帶-曾文水庫觀光遊艇碼頭」工程,未來縣府也將同步整合數位軟體行銷及觀光新建工程,大埔「曾文水庫藍色公路十里畫廊景緻」將晉級為臺灣秘境首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嘉義農場正位於此廊帶的範圍內,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該善加運用,積極規劃嘉義農場未來新定位,與縣府互為夥伴,共同推動地方觀光產業發展,並增加嘉義農場收益。【117】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年度工作計畫於「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主要招募社區志願服務人員及榮欣志工,提供榮民(眷)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各項照顧服務,建立社區安全服務網絡,對年長獨居榮民及遺眷提供就醫協助、送餐服務、日常生活照顧、居家訪視服務等,立意良好。審視成果,的確有提供榮民、榮眷生活上的關懷及照顧作為,令人感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4年度「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3,358萬9千元,作為其中403人之費用,但志工服務並無固定規範,包含職務內容、時數及考核機制等,此項資源運用監督強度為何?亦沒有評估標準,難稱符合規範。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籌思制定該預算用途及支用方式,俾符預算編制相關規定。【118】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十六)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案於「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榮民安養及養護」分別編列預算用於訪查大陸地區高額遺產繼承人,及訪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及辦理指紋驗證,派員赴大陸計畫預計於114年8至11月間執行,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已連續數年未實際派員前往大陸進行關懷與訪查,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未派員赴陸之原因,及114年度若仍未能派員訪查之替代方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9】
(五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法辦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業務,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1及112年度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人事費均較原編預算超支,爰以動支第一預備金、經費流用等預算調整方式因應。為兼顧軍職人員退休金權益與軍職人員退撫基金財務永續性,允宜覈實編列依法律義務支出之預算,妥為掌握官兵離退情形並做好因應措施。【120】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五十八)鑑於近年退除役特考時有錄取不足額情形,以112年退除役特考三等考試為例,一般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社會工作、及衛生行政等類科,錄取人數皆未達需用人數,其中勞工行政及社會工作類科,到考人數甚至未達需用人數,導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構缺額難以補實,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職業訓練中心辦理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時可積極宣導,鼓勵報考。【121】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五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業訓練中心多年來自辦班次績效優異,甚受退除役官兵歡迎,為委辦班次無論在班次達成率、訓後就業率、及取得證照率上,皆遜於自辦班次,以近3年數據為例,自辦訓練達成率平均約95%,訓後就業率86.8%、取得證照人數比率97.3%;委辦班次達成率平均約91.4%,訓後就業率67.6%、取得證照人數比率87.9%,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探究原因,積極要求提升委辦班次訓後就業率及取得證照人數比率。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相關原因及提升績效方法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2】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六十)後疫情時代來臨,受疫後「免疫負債」影響,民眾就醫頻率增加,加之醫療自費市場發展,年輕醫師更傾向選擇不用值班、醫療糾紛少,待遇高如:皮膚科、骨科、眼科、泌尿等專科,導致「內、外、婦、兒、急」診等住院醫師招募不順,人力缺乏之情況恐再度發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總醫院為國內醫療龍頭,應提早規劃相關醫師人力進用,以確保榮院維持高品質醫療服務。【123】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六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福壽山、清境及武陵等3高山農場,每年於特定時節皆迎來大量人潮,惟受到地處偏遠,交通不便之影響,3高山農場員工缺額率始終居高不下,最嚴重者如福壽山農場,缺額率近三成,如此恐對服務品質造成不利影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執掌所屬農場機構之督導,應妥思對策,積極擴大人員招募及提升待遇或其他服務誘因,亦可向農場周邊部落積極招募,以充實人力。【124】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六十二)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編列1,739萬7千元。近年來在推動退役官兵的就學和職業訓練輔導方面,應持續關注其學習情況和訓練後的就業成果,並提供進一步輔導,確保學到的技能能實際應用在工作上。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六十三)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輔導措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0萬元。查該項預算歷年皆維持不變,考量到歷年合作學校與輔導人數有別,例如:112年合作學校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勤益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113年則另增加致理科技大學、萬能科技大學、崑山科技大學,顯見預算編列方式並不合理。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六十四)鑑於近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訓練機構職業技術訓練雖頗有成效,惟對於花東地區及偏遠地區之退除役官兵欲學習參加職訓之便利性仍不夠友善。就以113年4月3日花蓮地震為例,則因交通中斷問題導致花東地區退除役官兵上課權益受到影響。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與國防部及教育部協調溝通、合作未來可將相關職訓或就學課程聯合招生,於就近營區開放課程,讓現役與退除役官兵共同學習,共同有機會取得第二專長機會,此外,並可藉此相互多交流,更可達到全社會防衛韌性之意義。【9】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徐巧芯
(六十五)鑑於114年為抗戰勝利80週年,是為寓意深遠的重要時刻,回顧歷史,國軍先賢先烈及榮民袍澤前仆後繼、不畏犧牲奮勇抗敵,成為同盟國在亞洲戰場的主力部隊,為二戰美英盟軍勝利奠定契機,致日本最終無條件投降,臺灣及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協助恢復越南及韓國獨立地位。為緬懷先賢先烈抗戰精神,感念榮民袍澤抵禦外侮守護家園,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宣揚抗戰勝利80週年精神,於榮民節辦理相關系列活動,並編製以抗戰為主題專書刊物,透過史戰記載或實訪參戰前輩口述歷史,擴大宣揚抗戰勝利各項文宣作為,彰顯榮民袍澤共同抗敵禦侮所創造之勝利,表達對榮民前輩的崇敬與感念。【38】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六十六)屏東榮民總醫院日前發生1名護理師於工作期間,因性別認同導致身心狀況不佳;屏東榮民總醫院事後卻僅表示:初步調查結果不是職場霸凌事件,可能是性別友善認知不足有關。然依法院實務見解,職場霸凌係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本案是否屬職場霸凌,仍須待調查結果揭曉後,始得論定。為建立友善工作環境並強化職員心理輔導機制,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督導所屬機構同仁每年接受性別平等教育,建構多元性別友善設施及支持性環境,建立透明機制,完善職場申訴與支援系統,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六十七)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預算編列6,425萬5千元。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的全日護理人員與病患比例都符合標準。然與衛生福利部推行的各層級醫院三班護病比政策相比,仍有進步空間,需要更周全之規劃,進一步提升各級榮民醫院的醫療照護品質。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5】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六十八)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6,166萬4千元。業務包括補助醫學系公費生之承辦學校教學用設備,及補助公私立醫學校院醫學系公費生培育經費,獎補助費雖因學生有休、退學的情況,使預算執行未能達到100%,惟考量偏鄉醫療人力缺乏,亟待醫學系公費生畢業後支援,每1位醫學系公費畢業生對偏鄉醫療都發揮極大的助益,爰請國軍退除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與各校協調,務必盡量使受獎補助之每1位公費醫學生都能完成學業,以投入偏鄉醫療服務。【67】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六十九)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偏鄉公費醫師留任獎勵計畫」預算均屬獎補助費,係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偏鄉醫師留任獎勵計畫」,補助符合資格之醫師41人,平均每人年148萬2千元,預算編列6,076萬2千元。依據114年度預算書(P17)所稱本計畫112年實施成果:衛生福利部籌組之「偏鄉公費醫師留任計畫工作小組」核定國軍退除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54名公費醫師,實際補助50名。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4年度預算擬編41名偏鄉公費醫師留任獎補助金,顯與以前年度落差近20%,該項獎補助計畫實質效益、執行方式容有改善空間。考量嘉義縣幅員廣大,偏遠鄉鎮地區醫院因生活機能便利性不佳,影響醫師招募及留任意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積極爭取納入本計畫補助範圍及補助名額,以利醫師羅致及留任,並維護民眾就醫權益。【73】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二、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憶君出席說明。
三、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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