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1時44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王義川 陳永康 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羅美玲 黃 仁 徐巧芯 林憶君 陳冠廷 馬文君(出席委員11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鄭正鈐 楊瓊瓔 葉元之 謝龍介(列席委員5人)
列席人員: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李政道
主 席:王召集委員定宇
專門委員:李淑娟
主任秘書:張景舜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壹、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處理)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決議:
審查結果
僑務委員會主管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4萬1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4萬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1千元,照列。
(五)通過決議1項 :
1.鑑於莊守耕公益基金113年度截至11月30日實際執行結果,獎學金支出3萬元(核發人數6人),收支相抵後短絀2萬餘元,主要係存款利率低,利息收入減少,動支以前年度累積賸餘以發放獎助學金。莊守耕公益基金計畫內容分為兩類。(1)僑生獎學金:原則以不得低於孳息三分之二作為核發僑生獎學金,復依本獎學金簡則規定,相關獎學金事項委由本會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彙辦,以嘉惠在臺就學優秀僑生。(2)貧困歸僑補助:以孳息三分之一作為補助款項,辦理核發貧困歸僑之補助,協助渡過難關。該基金由海外各地僑胞及國內善心人士所捐獻,為配合推展新南向政策,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持續鼓勵更多僑生回國升學,並期勉僑生於畢業後發揮所長,作為我國與僑居國間之橋梁。建議僑務委員會應利用各式媒介推廣捐獻善款之意願,讓善的循環持續下去。【1】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陳永康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717萬3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709萬7千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7萬6千元,照列。
(五)通過決議3項 :
1.感謝僑民團體、熱心僑胞及社會人士捐贈作育優秀在學僑生之獎助學金。查「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要點」第5點規定,獎助學金以就讀大專以上校院之在學僑生為限。然為因應近來政府積極鼓勵海外僑生來臺升讀高級中等學校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建議僑務委員會賡續研議放寬申請標準,以供大專以下有需求之僑生能獲得獎助學金之幫助。【2】
提案人:林楚茵 王義川 沈伯洋
2.有關僑務委員會主管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於過往培育許多品學兼優僑生,並對艱困地區僑民教師提供補助。然部分僑民或僑生對於其可申請的獎補助金項目仍缺乏了解;且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需仰賴僑民團體及熱心人士捐贈。爰此,僑務委員會應於海內外僑界、僑社及僑民團體積極宣傳僑生可申請之相關獎補助金,以吸引更多僑生來臺、留臺。【3】
提案人:羅美玲 陳冠廷 王義川
3.鑑於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113年度截至11月30日實際執行結果,收入數647餘萬元,獎助學金支出663餘萬元(核發人數為608人),輔助金支出8萬9,557元,收支相抵後短絀24萬6,109元,短絀原因係僑生回國就學人數增加,動支以前年度累積賸餘以發放獎助學金。設立目的係受理僑民團體、熱心僑胞及社會人士捐贈優秀在校僑生之獎助學金及協助艱困地區之僑民學校師資充實及僑民學校退休撫卹基金等項目輔助金。辦理方式之一為依據「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要點」及捐款人意旨辦理。該基金由海外各地僑胞及國內善心人士所捐獻,為配合推展新南向政策,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持續鼓勵更多僑生回國升學,並期勉僑生於畢業後發揮所長,作為我國與僑居國間之橋梁。且協助艱困地區之僑民學校師資及僑民學校退休撫卹基金,建議僑務委員會應利用各式媒介,戮力促進與推廣捐獻善款之意願,讓善的循環維持下去。【4】
三、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莊守耕公益基金」及「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王召集委員定宇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貳、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處理)
一、作業基金:
(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決議:
審查結果
國防部主管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413億9,026萬3千元,增列:
(1)生產事業─「業務收入」項下「銷貨收入」之「製成品銷貨收入」3,000萬元。【1-4】
(2)醫療事業─「業務收入」項下「醫療收入」之「其他醫療收入」300萬元。【5】
(3)服務事業─「業務收入」項下「勞務收入」之「服務收入」100萬元。【6】
以上共計增列3,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14億2,426萬3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400億0,224萬9千元,減列:
(1)生產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管理及總務費用」1,200萬元(含「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300萬元、「專業服務費」300萬元及「材料及用品費」之「使用材料費」50萬元、「用品消耗」50萬元)。【11 12 14 15 16】
(2)醫療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醫療成本」之「門診醫療成本」100萬元。【21 23】
(3)服務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業務費用」20萬元。【34】
(4)副供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勞務成本」項下「服務成本」之「服務費用」20萬元。【41】
以上共計減列1,34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99億8,884萬9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13億8,801萬4千元,增列4,740萬元,改列為14億3,541萬4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15億元,照列。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2億4,104萬3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35項 :
1.經查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旅運費」,新增200萬餘元。因揭露資料不足,為瞭解原因,避免浮濫,以節省基金預算支出。爰針對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旅運費」預算編列732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2.經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有關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接受委託於111至113年度間產製「105公厘練習曳光彈」及「 105 公厘高爆戰防曳光彈」,惟因受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遷廠影響,部分彈藥關鍵用料雖已由自製改採外購方式因應,惟仍有部分關鍵用料尚未籌獲,不利國軍彈藥產製,為瞭解原因及後續規劃,以增強國軍部隊戰力,爰針對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2億8,813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3.經查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業務外費用」-「其他業務外費用」項下「雜項費用」中「其他」之「其他費用」預算編列4億4,951萬5千元,係執行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光中營區土地污染整治,然預算書編列4億4,951萬5千元,原因不明,因光中營區污染整治已完成第1階段整治工程,為瞭解第1階段執行成效、第2階段規劃項目與執行方案及全案整體規劃,以避免浮濫,節省基金預算支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4.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各醫院109年度護理人力預算員額4,606人,而後逐年擴編113年度達5,560人,增近千位員額;惟109年度實際進用人數4,283人,113年度4,440人,僅增百餘位,顯見增加員額非分擔護理人員負荷之首要標的,扣除保留些許員額之預算,將其剩餘全數轉為福利、津貼或獎金到在職人力上,讓國軍醫療體系成為護理人員待遇的領頭羊,進而帶動全國護理人員職場環境改善。爰針對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醫療成本」預算編列279億2,020萬4千元,凍結3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5.經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近年所提固定資產建設計畫屢有因經費不足而需辦理計畫變更,其中三軍總醫院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計畫於檢討過程及結論反覆不一,現以減量,延長執行期程由113年度改為118年度完成之方式執行。均顯計畫事前評估及修訂過程之嚴謹度容待加強。為澄清後執行規劃,爰針對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15億4,054萬1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6.三軍總醫院目前正進行「新建重症醫療大樓計畫」,然而於2024年4月25日發生統包工程公司雇用之砂石車駕駛疑似因視線死角問題,導致輾斃1名前往三軍總醫院就醫民眾之不幸事件。根據媒體報導,案發現場因施工未設置明確之行人通行空間,且未依工程車輛進出需求適時調整相關交通標示,顯示三軍總醫院在施工管理及監督作業方面存在明顯不足,應予檢討改進。此外,目前三軍總醫院及其他國軍醫院尚有多項新建工程計畫進行中,相關施工安全措施之完善性更顯重要。建議各個軍醫院應於所有工程施工期間,特別強化行人通行空間之規劃及管理,並確保交通標示符合現場需求,以保障公共安全。爰針對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項下「繼續計畫」中「三軍總醫院新建重症醫療大樓計畫」預算編列4億5,961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4】
提案人:林楚茵 王義川 沈伯洋
7.經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在國軍第四作戰區下轄國軍高雄總醫院與岡山分院於113年起執行長照大樓新建,其中國軍高雄總醫院所需預算全由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支應,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由衛生福利部補助近三分之二經費。上述新建工程經費回收規劃近30年。考量現今兩岸情勢緊張,國軍醫院應致力於軍陣醫學發展,及戰傷救護能力發展與規劃,以因應戰爭發生時,大量傷患救治作業。且國軍第四作戰區內包含重要空軍基地、海軍左營基地、陸軍第8軍團等國軍重要戰力,而南部地區已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與高雄、岡山、台南、白河、佳里、屏東等榮譽國民之家,正逐步強化相關地區長照能量。有關本案內國軍高雄總醫院等國軍醫療機構建置長照大樓提供住宿式、社區式長照服務乙節,應再考量全案規劃。爰針對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項下「繼續計畫」預算編列9億6,913萬8千元,凍結782萬7千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8.經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近年所提固定資產建設計畫屢有因經費不足而須辦理計畫變更之情形。114年度又提出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醫療大樓新建工程計畫、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放射腫瘤暨核子醫學中心建置計畫及國軍高雄總醫院急重症醫療大樓新建工程計畫等新增案,為瞭解後續作業規劃,避免產生回收時程過長,或有浪費基金預算之情形。爰針對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項下「新興計畫」預算編列5,895萬8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6】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9.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主要係辦理軍品生產,近年共軍對我威脅日增,國軍軍品需求大幅增加,惟俄烏戰爭爆發後,歐美各國致力於為烏克蘭生產武器彈藥,使得火藥供需失衡,法國總統馬克宏於113年初坦承,歐洲正面臨火藥供應短缺的問題,除需求量增加外,火藥生產關鍵的火綿、硝化纖維素等主要產地為中國大陸亦是原因之一。火藥供應短缺對國防部軍備局相關武器產製恐成為隱患,爰建議國防部軍備局應積極尋求穩定的火藥供應來源,以確保相關軍品生產不致延宕。【49】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10.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109年底至113年8月底之催收款分別介於1億5,388萬9千元至2億0,073萬9千元間,各期期末催收款較其上年度增加,且近年期末催收款項餘額除仍居高不下外,亦有逐年增加之趨勢,且部分醫院以轉銷呆帳方式清理欠款之比率偏高,催收款項之處理仍有待加強。爰要求各軍醫院積極辦理催收款清理。【50】
11.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軍儲業務」,係依民國89年(89)孝授一字第2663號函核定,自民國90年度起將軍人儲蓄作業基金納入統一管理並實施。據「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預算書」第4頁記載,代辦軍人儲蓄業務之預計收入為238億5,000萬元,較113年度的246億5,000萬元減少3.12%。此收入減少主要係因國防部認為官兵投資理財管道日益多元,部分投資部位由軍儲業務轉向其他方式。進一步查核,軍人儲蓄業務之「國軍同袍儲蓄會」曾於民國98年遭監察院提案糾正,認定其運作方式不符合銀行法相關規範,並要求國防部完成儲蓄業務之法制化。然國防部於接受糾正後,未進一步完成相關法制化措施。另據審計部民國107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自監察院糾正至審計部查核日(107年11月9日)止,國軍同袍儲蓄會仍辦理軍人優惠儲蓄存款等業務,但其法制化程序迄今未完成,適法性問題仍懸而未決。近年來,國軍官兵因資金需求而使用不明網路借貸平台之情形屢見不鮮,顯示軍儲業務實際功能尚待強化。為提升業務合法性與實務效益,建議國防部應研擬相關非營業基金業務之轉型方案,除存款外,未來還能辦理貸款,使其能更靈活運用資金,並提供官兵多元化的投資及理財知識。此舉不僅可確保軍儲業務之法制化,亦有助於強化國軍財務管理及官兵福祉。【51】
提案人:林楚茵 王義川 沈伯洋
12.近年醫療服務成本連年攀升,且近年決算數逐年上升並屢屢超逾預算數。經查其門診病患醫療單位服務成本自109至113年度共增加約1,082元,各年度增加127元至279元不等;總成本預估方面,109至112年度決算數連年高於預算數,各年度增減數最低8億6,000萬元至最高為15億3,000萬元。綜上所述,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就該項門診病患醫療成本預算之估列,近年來顯過偏保守,其近年並未參照過去實績估列相關成本預算,以致單位成本決算數屢屢超逾預算數,允宜妥善管控相關成本,並參酌經營實績核實編列預算,以提升業務績效。【52】
13.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海軍四海一家因受市場競爭與疫情等種種因素影響,其每年平均住房率不斷下滑,惟年度平均住房率已連續7年不足五成。爰此,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對四海一家未來整體營運策略、模式、委商經營及效益等進行評估,以持續推動四海一家轉型之可行性,以達活化基金資產運用及永續經營目的。【53】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黃 仁
14.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青年日報社近年雖投入文創商品及LINE貼圖之開發與銷售業務,然該等產品銷貨收入決算數概逐年遞減,達成率亦自110年度99.84%下滑至113年度26.49%(1至8月份),然114年度卻仍增加銷貨收入預算數額,以近年趨勢而言,恐有高估之虞,允宜妥謀推廣對策,故青年日報社應積極對外洽談合作上架國軍相關文創商品,以增加銷貨管道,俾利增裕收入。【54】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黃 仁
15.近年國內各醫院護病比嚴重失衡,導致關床比例增加,對醫院服務品質造成不良影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配合醫院醫療能量之增加,並為改善護理人員執業環境,109至114年度逐年調增護理人員預算員額,惟在護理人力增補有限下,近年護理人員缺額率逐年擴大,且仍有部分醫院急性一般病床三班護病比未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布標準,請各國軍醫院積極利用各種管道招募進用護理人員,管制各院急性一般病床三班護病比達到衛生福利部公布標準。【22】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16.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海軍四海一家,114年度預計客房收入較113年度減少逾二成,且多年客房住房率低於五成。爰此,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對海軍四海一家未來整體營運策略、模式、委商經營及效益等進行評估,以持續推動海軍四海一家轉型之可行性,以達活化基金資產運用及永續經營目的。【36】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17.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銷貨成本」項下「印刷出版品銷貨成本」中「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預算編列1億0,643萬8千元,較113年度編列數1億0,094萬元增加。爰請青年日報社應撙節支出,以提升基金營運效能。【38】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18.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於112年度決算結果,在業務收入部分增幅6.59%,但於業務成本與費用部分增幅高達17.35%,112年度之收支賸餘減幅達9.8%(預算書p3-2);另外檢視113年6月底止的收入及費用增幅亦不低,依據作業基金設置規定,應本財務自給自足原則,設法提升業務績效,降低生產或服務之單位成本,以達成最佳效益為目標。而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預算編列89萬8千元,其中係觀摩同業及競賽活動等所需交流活動費,難謂符合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成立用途之必要支出。爰請清泉崗球場考量近年營運成本上升,並參酌臺中地區球場收費,檢討擊球費及會員費收費標準,以達財務自給自足,提升營運績效。【37】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王義川
19.查青年日報社自107至112年度收支均呈短絀,113年度迄8月底業務短絀金額達999萬1千元,114年度預算案也預計將短絀1,039萬7千元;雖然可以想見因為紙媒報業景氣衰退及電子媒體興盛所影響,以致廣告業務收入下滑,但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編制辦法明定,應本自給自足原則。青年日報社已入不敷出超過7至8年,允應籌思轉型或者改變經營模式,增裕整體基金收益。【39】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王義川
20.預算法第41條第2項明定「各國營事業機關所屬各部門或投資經營之其他事業,其資金獨立自行計算盈虧者,應附送各該部門或事業之分預算」。查立法院審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99年度預算時即附帶決議,應按事業分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各事業業務性質迥異,且分設管理機構,顯見各事業營運自給自足、自負盈虧,當依預算法將各事業體預算各自編列,請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持續強化管考作業,俾提升基金營運管理效能。【7】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21.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受軍種委託生產兵工類產品預算數約計45億3,073萬餘元,鑑於國軍提升後備戰力計畫刻正推展執行中,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接受軍種委託辦理「國軍後備部隊兵器類裝備整備」等軍品產製作業,應加速產製作業並強化進度管控,以利軍種如期獲得裝備,滿足國軍戰備整備需求。【8】
22.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配合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計畫釋出光中營區,迄今尚未完成遷廠,為避免軍品生產停工待料,致軍品未能按軍種委製契約如期解繳,允宜加強搬遷進度管制及相關生產配套作為。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相關管控作為。【18】
提案人:王定宇 王義川 沈伯洋
23.經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前於112年度承接國防部陸軍及海軍司令部於產製手槍及榴彈機槍等武器迄未交付,實已影響「國軍後備部隊兵器類裝備整備」計畫執行。爰請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針對上述延遲製繳品項,管制於114年4月份完成生產,並解繳軍種,以確保部隊戰力提升;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建立雙班加速產製等管制作為,應加強注意生產線作業環境安全及維護員工心緒及權益。【16】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24.經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有關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接受委託於111至113年度產製「105公厘練習曳光彈」及「105公厘高爆戰防曳光彈」,惟因受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遷廠影響,部分彈藥關鍵用料雖已由自製改採外購方式因應,仍有部分關鍵用料尚未籌獲,不利國軍彈藥產製。爰請國防部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遷廠工程應嚴加督管進度及品質;另針對外購關鍵料件研擬配套措施,避免獲料不及影響生產作業,確保滿足國軍戰備需求。【17】
25.經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各醫院自109年度護理人力預算員額逐年調增後,114年度預算員額增幅29.31%,各醫院對護理人員需求有增無減;惟近年護理人員預算員額缺額狀況日益嚴重,113年至8月底缺額率20.14%(1,120人),顯見各醫院對爭取護理人員就任,仍有待努力或應有新作法。請各國軍醫院積極利用各種管道招募進用護理人員,並於114年8月底前將缺額由20%下降到15%,另持續強化留任護理人員。【28】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26.護理人力短缺是世界各國共同之挑戰,我國更因高齡化、慢性及多重疾病照護需求增加,對於照護第一線的護理人力需求更是嚴峻。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亦逐年調增護理人員預算員額,並搭配各項福利措施希望增加護理人力;但檢視成果114年度預算員額為5,956人,預計編列45億8,883萬餘元的薪酬及獎金,然113年度實際進用人數僅為4,440人,差異數高達千餘人,不見效益,更可能因為缺額必須減少服務量能,終致無法達成營運績效,管理階層應思良策改進。請各國軍醫院積極利用各種管道招募進用護理人員,管制各院急性一般病床三班護病比達到衛生福利部公布標準,並要求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招募護理人員及留才等相關配套措施方案之書面報告。【20】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黃 仁
27.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各國軍醫院民診處將醫療服務催收欠款辦理轉銷呆帳,惟近年期末結欠數居高不下,顯見各軍醫院催收醫療款項處理容待加強,允宜持續積極處理並追討催收款項,加強清理作業,俾利基金財務健全,爰此,要求國防部應加強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應收醫療欠費之清理作業,避免提高呆帳之風險,俾利基金財務健全,並要求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0】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黃 仁
28.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醫療成本」項下「住院醫療成本」經費內容包含醫師、護理、醫技、藥事等具有專業證照聘僱人力4,414人之「用人費用」44億5,377萬1千元,其餘各項分別為「法律事務費」138萬8千元,「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1,896萬6千元,「委託檢驗(定)試驗認證費」5,560萬1千元,「電腦軟體服務費」5,134萬7千元等;另外於「門診醫療成本」項下「專業服務費」預算編列50億5,251萬3千元。除醫護人員相關薪酬以外,本2項成本經費比較113年度共增加8億8,000餘萬元。倘電腦軟體及委託檢驗試驗認證費是固定必要支出,各醫院允宜檢討設置專業人員以落實成本管控作為,提升經營管理成效。【24】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王義川
29.114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編列「各國軍醫院民診處依規定預先提列呆帳費用」862萬9千元,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109年底至113年8月間的催收款分別介於1億5,388萬餘元至2億,0073萬餘元間,近年期末催收款年年增加,允宜持續加強清理催收款項,以維基金權益。【26】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王義川
30.護理人力短缺是世界各國共同的挑戰,我國更因高齡化、慢性及多重疾病照護需求增加,對於照護第一線的護理人力需求更是嚴峻。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亦逐年調增護理人員預算員額,並搭配各項福利措施希望增加護理人力;但檢視成果114年度預算員額為5,956人,預算編列45億8,883萬餘元的薪酬及獎金,然113年度的實際進用人數僅為4,440人,差異數高達千餘人,不見效益,更可能因為缺額必須減少服務量能,終致無法達成營運績效,管理階層應思良策改進。請各國軍醫院積極利用各種管道招募進用護理人員,管制各院急性一般病床三班護病比達到衛生福利部公布標準。【31】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王義川
31.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海軍四海一家因受市場競爭與疫情等種種因素影響,其每年平均住房數不斷下滑,平均住房率已連續7年不足五成。爰此,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對海軍四海一家未來整體營運策略、模式、委商經營及效益等進行評估,以持續推動海軍四海一家轉型之可行性,以達活化基金資產運用及永續經營目的。【32】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王義川 黃 仁徐巧芯 馬文君
32.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其中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國軍臺中總醫院新建醫療大樓計畫,113年截至11月預算執行率僅63.12%,爰要求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3】
33.國軍生產及作業服務基金—醫療事業107至113年度提出8案固定資產建設專案計畫,其中多達5案曾因經費不足而辦理計畫修訂,如國軍臺中及桃園總醫院新建醫療大樓計畫因計畫經費不足,而分別採「調高計畫總經費」及「減項減量」等方式因應後始順利決標;「三軍總醫院新建重症醫療大樓計畫」發包時因經費不足而降低立體停車場興建樓層數,嗣經評估停車場仍有依原規劃內容辦理之需求,爰於113年度再次修訂計畫並將總經費調整為36億餘元,均顯計畫事前評估及修訂過程之嚴謹度容待加強,爰要求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7】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34.經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主要辦理國軍官兵、眷屬及榮眷福利品配銷業務。考量本項業務攸關服務對象之福利及增進官兵之士氣與提升眷屬之幸福感及需求,應參考先進、鄰近國家照顧官兵、眷屬之作法及購物中心規劃,引進各類優良品項與提升品質、改善銷售與作業環境及提升作業人員服務意識。另應協調有關單位修訂相關規定,鼓勵國軍各機關、部隊平日需購置物(用)品,優先於所屬各福利機構採購,以減少部隊經費支用與採購時程、增進官兵福利。【40】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35.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前於107至113年度間陸續提出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新建航空醫學大樓等8案固定資產建設專案計畫,然其中「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新建航空醫學大樓計畫」、「桃園總醫院新建醫療大樓計畫」、「臺中總醫院新建醫療大樓計畫」、「三軍總醫院新建重症醫療大樓計畫」、「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等5案曾因經費不足而辦理計畫修訂,更改其計畫金額、執行期程與執行之項目、數量。以上5案屢屢修訂計畫內容,均顯計畫事前評估及修訂過程之嚴謹度與財政紀律亟待加強。又「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於112年4月函報行政院將採現況結案,嗣於112年5月再函報行政院仍規劃續辦,該計畫檢討過程及內容之嚴謹度有待加強。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114年度提出3項新興計畫案,允宜參酌以往辦理經驗合理估列預算並加強計畫督考,俾利工程如期如質完成。爰要求國防部應合理估列預算,加強計畫督考,俾利工程如期如質完成,並要求國防部應將相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明細及後續計畫修訂情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8】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黃 仁
二、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6億3,972萬2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原列4億6,749萬4千元,減列「業務成本與費用」-「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億6,649萬4千元。【57】
3.本期賸餘:原列1億7,222萬8千元,增列100萬元,改列為1億7,322萬8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11項 :
1.經查「112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預算書」,其中「業務成本與費用」-「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會費、捐助、補貼、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編列1,350萬元。然而,依據「11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預算案」,112年度該項目之決算數達3,041萬元,顯著高於當年度預算數額。此現象顯示預算編列與實際支出之間存在重大差異,應深入檢討其原因。此外,根據「11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預算書」,該項目於114年度預算數共計編列1,350萬元,相較113年度增加610萬元,增幅達82.43%。此大幅增列顯示該項業務需求可能存在動態調整必要性,但亦反映預算編列與實際執行間存有落差。為提升資源運用效率,建議國防部逐步調整對地方政府補助之政策方向,考量採取以成果為導向的分配機制,同時強化地方政府的自籌責任。此舉可有效促進地方積極參與相關業務,減輕中央財政負擔,並確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的資金效益。爰針對11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會費、捐助、補貼、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編列1,35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7】
提案人:林楚茵 王義川 沈伯洋
2.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參據國防部統計資料指出,經管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內待處分土地面積761.97公頃中,待檢討活化眷(營)地面積占比將近四成,為296.87公頃。國防部自85年以來,已陸續完成老舊眷村改建,並安置眷戶,國軍眷村改建係基於土地活化及安全考量,惟歷時多年待活化面積仍為數不小,爰請國防部積極辦理相關作業,以完成土地活化處分及融資償債,並保存眷村特色文化,以創新整合理念達成資產永續效益。【59】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3.11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補助地方政府「眷村文化保存開辦費」預算編列1,350萬元,查111及112年度預算數分別為600萬元及369萬元,決算數各為2,395萬元及3,041萬元,超支比率分別為2.99%及1.64%,另113年度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為1,360萬元,亦超逾該年度預算620萬元,已連續3年超支,國防部允宜加強管控預算並精進眷村文化保存及輔導作業。【60】
4.11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列管眷地之都更分回房屋維管費預算編列1,800萬元,查近年該項作業費運用情形,自110年度1,389萬9千元、111年度1,437萬元至112年度1,873萬元,有逐年增加趨勢,允宜積極辦理眷地與相關房產之活化運用工作,俾挹注眷改基金財源,減輕基金負擔,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1】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王義川
5.11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業務外費用」-「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項下「土地處理作業費」預算編列2億2,700萬元,為列管眷地之維護及管理所需費用,其中「環境清潔維護與巡查」費用自110至112年度,由8,103萬5千元增加至8,151萬3千元,且114年度預計再攀升至1億元,顯示近年眷改土地處理作業費用頗高。爰國防部允宜積極辦理眷地與相關房產之活化運用工作,並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俾減輕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負擔。【62】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6.11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針對未出售(租)之餘屋與店舖441戶所需水電費、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及管理費等雜項費用共編列980萬5千元,其中水電費除112年度外,110及111年度超支比率分別為44.18%、13.64%;另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11及112年度超支比率各為99.56%、72.59%;而管理費112年度超支比率為2.01%,該等不動產之水電費、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及管理費各年度均有預算超支情形,爰國防部允宜積極辦理眷地與相關房產之活化運用工作,挹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源,俾減輕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負擔。【63】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7.11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會費、捐助、補貼、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編列1,350萬元,查本預算數係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及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於各地方政府規畫開辦眷村文化保存之軟硬體設施捐助款,並由地方政府接續經營管理維護等。鑑於眷村文化是臺灣歷史多元文化之一環,且文化資產保存亦為地方政府重要政策,國防部允宜精進眷村文化保存及輔導作為,除給予開辦經費協助外,更需積極與地方政府合作,俾能達成眷村文化永續發展與經營效益。【64】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王義川
8.11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入」-「業務收入」-「銷貨收入」預算編列1億9,299萬9千元,係標售臺北市「崇仁新村」等改建積地店鋪之款項;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10至112年度受疫情、不動產位置及區域發展等因素影響,致餘屋、店鋪的標售不盡理想,亦使銷貨收入的達標率均低於三成,而租賃收入尚可達目標,國防部應衡量全盤效益,是否採標租標售併行多元活化作為,避免閒置資產,以提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資金運用成效。【65】
9.113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入」-「業務外收入」-「租賃收入」預算編列2億7,288萬1千元,據該預算113年10月會計月報,實際累計執行數已達3億7,308萬2千餘元,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援引112年度辦理短期活化出租之眷改資產實際出租收益,再評估各租約續行性後編列,雖經積極活化資產,提高基金收益,造成決算超逾過高,爰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爾後應參考近年租賃收入成長幅度及未來活化規劃,妥適編列預算為宜。【56】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10.11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成本及費用總計」-「業務外費用」-「其他業務外費用」項下「雜項費用」預算編列2億9,096萬8千元,其中「土地處理作業費」2億2,700萬元,係列管眷地之維護及管理所需經費,惟空置眷地形同閒置資產,在未創造收益之情況下,仍需編列預算進行維護,對基金財務造成一定程度之負擔,國防部應積極就空置眷地協調地方政府採取代管及短期活化之方式,俾減少維管經費及巡查人力之負擔,挹注基金收益。【58】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11.因應國家安全局列管臺北市居安新村及光復新村等處眷村規劃納入改建問題,有待國防部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第5條、第5條之1條文修正,現階段將由國家安全局清查及釐清住戶身分,並依修法結果續處,爰請國防部協助國家安全局積極溝通並協調各方意見,妥適研議後續修法作業,以杜爭議並符法制。【55】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三、作業基金—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7億8,294萬4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原列8億6,318萬9千元,減列「業務成本與費用」-「教學成本」項下 「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之「服務費用」250萬元(含「修理保養及保固費」200萬元、「一般服務費」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億6,068萬9千元。【68 70 71】
3.本期短絀:原列8,024萬5千元,減列2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774萬5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5,777萬2千元,照列。
(五)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6,369萬2千元,照列。
(六)通過決議4項 :
1.114年度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教學成本」-「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中「修理保養及保固費」(政府補助收入支應)預算編列3,495萬7千元,主要用於校園公共設施及房舍修護、教學設備及儀器修護、交通及運輸設備修護。查同科目113年度預算為1,919萬4千元,114年度與113年度相較增加1,576萬3千元,成長幅度高達82%。為撙節國家財政支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預算增加詳細說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0】
提案人:林楚茵 王義川 沈伯洋
2.國防部依據軍事教育條例於113年度設置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據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提供國防醫學院110至112年度公務決算中屬本基金範圍內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分別為39.57%、36.56%及36.83%,均低於四成;又,114年度自籌收入編列3億6,897萬7千元占年度總收入的47.13%,相較113年度的49.64%比率又更為降低。按作業基金設置原則應本財務自給自足為首要,爰建請國防部國防醫學院積極提升自籌收入,以達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財務穩健目標。【82】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王義川
3.國防部依據軍事教育條例於113年度設置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據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提供預算書所示,114年度自籌收入編列3億6,897萬7千元,占年度總收入47.13%,相較113年度自籌收入占比49.64%為低。按作業基金設置原則應本財務自給自足為要,建請國防醫學院應積極自籌建教合作收入,爭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政府機關及民間機構研究計畫,提升醫學研發量能及成果。【7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4.114年度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服務費用」-「水電費用」預算編列9,803萬元,經查113年度改制基金維持112年度預算數不足,然113年度台灣電力公司電價仍調漲,預判整年度預算仍無法滿足需求,俟年度末國防部整體資源調控後預計辦理不足額補助;114年度預算為補足缺額,較113年度預算增賦2,268萬元,預算增幅逾三成,國防醫學院應撙節、核實編列水電費預算,以達成本管控成效。【77】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羅美玲陳冠廷
四、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147億4,735萬5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原列393億0,126萬3千元,減列「資安園區專案計畫」5,000萬元、「老舊營舍整建計畫」2億2,300萬元、「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4億0,500萬元,共計減列6億7,8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86億2,326萬3千元。【85 86 87 88 (89 105) 90 (91 103) (92 102) 93 94 95 96 (97 104) 99 100 101 107 108】
3.本期短絀:原列245億5,390萬8千元,減列6億7,800萬元,改列為238億7,590萬8千元。
(三)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90億8,000萬元,照列。
(四)通過決議8項 :
1.114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用途」項下「第205廠遷建專案計畫」預算編列45億3,908萬1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數短少20億7,005萬8千元;可見該計畫執行情形多未臻理想,工程進度嚴重落後,亟待研謀改善,俾儘速達成計畫目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3】
提案人: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2.經查近年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辦理「第205廠遷建專案計畫」預算執行進度落後,致各年度均須辦理預算保留,114年度賡續編列相關預算45億3,901萬1千元,且該項工程計畫辦理2次修正,又因計畫執行期間工程項目變更及成本上漲,致總經費大幅增加,除影響預期遷建時程外,並增加基金財務負擔,嗣仍待依規劃加速辦理。爰針對114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用途」項下「第205廠遷建專案計畫」預算編列45億3,908萬1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4】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3.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用途」項下「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中空軍「臺南機場生活營舍新建工程」規劃新建活動中心1棟、餐廳1棟及相關附屬設施,原執行年度110至116年,因統包商財務問題肇致進度嚴重落後,空軍依約辦理解約,另因物價調整重新修訂計畫需求額度增列預算1億5,973萬6千元,並重新招標,惟已造成預算增賦及延長技服費等相關損失,應落實依約向原承攬商辦理解約重購價差追償,以確保國軍權益,爰針對114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用途」項下「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中空軍「臺南機場生活營舍新建工程」預算編列6,662萬7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1】
4.「國家軍事博物館」新建工程,總經費為46億餘元,期程為104至114年度,僅餘1年工期,113年度編列12億0,174萬8千元,執行4億5,950萬5千元,執行率僅38.24%,執行率未達四成,顯見計畫執行不彰,114年度預算高達20億0,903萬5千元,較113年度增加預算8億餘元,應檢討其計畫執行能力,能否如期完工,恐有疑慮,爰針對114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用途」項下「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預算編列20億0,903萬5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7】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5.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截至113年9月底前,核納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來源清冊之待處分營地中,尚有85公頃逾10年仍未移交財政部接管,國防部應善用土地資源,方可促成基金設立之目的,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以國軍不適用營地處分得款挹注執行整(新)建國軍老舊營舍等業務,改善官兵生活品質,亟待積極推動辦理,爰請國防部檢討應移交而未移交之情事,說明應如何改善上述情況,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2】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6.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用途」項下「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中空軍「巨輪校區營舍新建工程」及「臺南機場生活營舍新建工程」等2案,因統包商財務問題肇致進度嚴重落後,空軍依約辦理解約,另因物價調整重新修訂計畫需求額度增列預算分別為7,383萬9千元及1億5,973萬6,300元,並重新招標,惟已造成預算增賦及延長技服費等相關損失,應落實依約向原承攬商辦理解約重購價差追償,以確保國軍權益;另考量2案工程均已依現況完成評估解約,且以增加預算方式重新辦理採購,國防部應完善工程規劃設計內容,並妥善安排工程執行優先順序,避免因需求增加動用預備費及物調款辦理工程變更設計等預算增加情事。【99】
7.114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用途」項下「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編列311億8,235萬元,較113年度預算數增加25億元,顯見114年度為付款高峰期,工程經費需求大幅增加。由於國防部「興安專案」成立規劃辦理逾年限之老舊營舍整建,並優先檢討主戰部隊、外離島及偏遠地區等單位,所需資金龐大,惟國防部「興安專案」計畫核定後,因全球疫情爆發、國際情勢緊張,造成營建市場變化、原物料上漲及缺工等因素,致計畫內容變更頻仍,使各項工程同時進入施工高峰,且經費需求加劇。考量國內營造廠商承作能量飽和,市場缺工、缺料情形仍日益嚴重,國防部應針對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財務狀況、執行能力及國內營造廠商承作能量,妥善安排工程優先順序,避免同時進入付款及施作高峰,導致基金經費過度負荷,排擠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其他重要施政所需。【110】
提案人: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8.經查國防部「興安專案」中,田單營區、九曲堂營區、官田營區、仁德營區及長風營區等新建工程皆有因營建專案管理公司(PCM)管理不當,造成履約爭議,致生工程延宕、國軍無法如期使用案關營區。鑑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中包含64%的興安專案,且其餘新建工程中如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下的慈恩25村職務宿舍新建工程同樣有專案管理公司管理不當的情況發生。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巨輪校區營舍新建工程」、「臺南機場生活營舍新建工程」2案前因統包商財務問題致工程進度落後及品質不佳,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已依約辦理解約,並完成重新招標決標執行,為達照顧官兵美意,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加強工程督管作為,確依期程完工,另依約依法向原統包商追償解約重購價差,以確保國軍權益,另協助原解約統包商之下包商爭取應有之權益。【111】
提案人:林楚茵 王義川 沈伯洋
五、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王召集委員定宇出席說明。
六、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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