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4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鍾佳濱 莊瑞雄 林思銘 黃國昌 吳思瑤 翁曉玲 陳俊宇
沈發惠 羅智強 吳宗憲 傅崐萁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葛如鈞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王義川 賴士葆 楊瓊瓔
鄭正鈐 羅廷瑋 葉元之 張啓楷 蘇清泉 高金素梅 林月琴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官員:立法院秘書長 周萬來(上午9時13分以前)
立法院副秘書長 張裕榮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張家瑜
主 席:吳召集委員宗憲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高念祖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
(本次會議有委員陳俊宇、莊瑞雄、鍾佳濱、黃國昌、沈發惠、鄭天財Sra Kacaw、羅智強、林思銘、楊瓊瓔、洪孟楷、葉元之、吳思瑤提出質詢;委員謝龍介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三、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四、審查會委員針對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之預算提案,請於12月10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本會,逾時不予受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