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0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5分至下午1時2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國昌 鍾佳濱 沈發惠 莊瑞雄 謝龍介 羅智強 陳俊宇
翁曉玲 吳思瑤 林思銘 吳宗憲 傅崐萁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張啟楷 麥玉珍 鄭天財Sra Kacaw 陳亭妃 王鴻薇 蔡易餘
鄭正鈐 楊瓊瓔 蘇清泉 廖偉翔 葛如鈞 高金素梅 牛煦庭
林淑芬 洪孟楷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代理秘書長 黃麟倫
法務部部長 鄭銘謙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周輝煌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陳炯旭
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代理司長 鄭淑心
主 席:吳召集委員宗憲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黃國昌、沈發惠、莊瑞雄、鍾佳濱、謝龍介、吳思瑤、
羅智強、翁曉玲、陳俊宇、王鴻薇、吳宗憲、林淑芬、傅崐萁、
楊瓊瓔、廖偉翔、牛煦庭、洪孟楷提出質詢;委員林思銘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