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0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5分至下午1時2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國昌 鍾佳濱 沈發惠 莊瑞雄 謝龍介 羅智強 陳俊宇

翁曉玲 吳思瑤 林思銘 吳宗憲 傅崐萁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張啟楷 麥玉珍 鄭天財Sra Kacaw 陳亭妃 王鴻薇 蔡易餘

鄭正鈐 楊瓊瓔 蘇清泉 廖偉翔 葛如鈞 高金素梅 牛煦庭

林淑芬 洪孟楷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代理秘書長 黃麟倫

法務部部長 鄭銘謙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周輝煌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陳炯旭

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代理司長 鄭淑心

主 席:吳召集委員宗憲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黃國昌、沈發惠、莊瑞雄、鍾佳濱、謝龍介、吳思瑤、

羅智強、翁曉玲、陳俊宇、王鴻薇、吳宗憲、林淑芬、傅崐萁、

楊瓊瓔、廖偉翔、牛煦庭、洪孟楷提出質詢;委員林思銘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