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年6月16日(星期一)9時至10時7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林岱樺 張啓楷 蔡易餘  邱志偉 賴瑞隆 謝衣鳯 陳亭妃  呂玉玲 鄭正鈐 陳超明  張嘉郡邱議瑩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麥玉珍  

委員列席1人

列席人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主任李世德暨相關人員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張宇葭

數位發展部法制處處長 張學文暨相關人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蔡志儒暨相關人員

國家安全局秘書室李副主任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兼參事謝志明

內政部資訊服務司 高級分析師 陳健兆暨相關人員

交通部科技及資訊司副司長王東琪

經濟部經濟法制司 副司長 黃宛玉

衛生福利部資訊處 高級分析師 葉景三暨相關人員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高級分析師 黃士峰暨相關人員

主  席:蔡召集委員易餘

專門委員:游千慧

主任秘書:程谷川

紀  錄:簡任秘書 吳人寬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余俊緯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1、 繼續審查:

(1) 行政院函請審議「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3)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7)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審查本院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1) 第一條之一、增訂第一條之二、第十二條、第十八條、增訂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2) 增訂第三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節節名,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3) 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4) 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除第一項首句「主管機關『得』……」修正為「主管機關『應』……」外,其餘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5) 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三至第二十一條之五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6) 增訂第二節節名,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7) 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六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8) 刪除第二十七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9) 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七條至第四十九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0) 增訂第五十一條之一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

(11) 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及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2) 委員郭昱晴等人提案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不予增訂。

(13) 第五十五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4)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蔡召集委員易餘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主席宣告: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