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34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柯志恩 萬美玲 林沛祥 劉書彬 羅廷瑋 葛如鈞
陳秀寳 林宜瑾 張雅琳 郭昱晴 吳沛憶 謝龍介
范 雲 葉元之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林月琴 林德福 張啓楷 鍾佳濱 林思銘 洪孟楷
楊瓊瓔 林倩綺 賴惠員 王鴻薇 鄭天財Sra Kacaw
李坤城 邱鎮軍 蔡易餘 吳思瑤 邱志偉 陳培瑜
鄭正鈐 蘇清泉 羅明才 廖先翔 張嘉郡 高金素梅
委員列席23人
列席人員:文化部部長 李遠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林召集委員宜瑾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盧焜鑫 簡任編審 謝有銘 科長 楊永綨
薦任科員 陳怡安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議程有柯志恩、萬美玲、林沛祥、劉書彬、葛如鈞、林月琴、林宜瑾、陳秀寳、張雅琳、郭昱晴、吳沛憶、羅廷瑋、范雲、王鴻薇、洪孟楷、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思瑤、高金素梅、李坤城、蔡易餘、葉元之委員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部長李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倩綺、徐欣瑩、陳培瑜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