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年3月13日(星期四)9時至14時17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昭姿 林月琴 陳菁徽 王育敏 邱鎮軍 廖偉翔涂權吉 黃秀芳 蘇清泉 王正旭 林淑芬 盧縣一劉建國 陳 瑩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張啓楷 顏寬恒 洪孟楷 楊瓊瓔 黃國昌 林楚茵 羅明才 葛如鈞 鄭正鈐 羅智強 王鴻薇 王義川 何欣純 陳培瑜 葉元之 徐欣瑩 (委員列席16人)
列席官員: |
衛生福利部 |
部 長 |
邱泰源 |
醫事司 |
司 長 |
劉越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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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司 長 |
蔡淑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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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
執行長 |
林慶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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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 |
署 長 |
石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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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 |
署 長 |
姜至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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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 |
署 長 |
吳昭軍 |
主 席:蘇召集委員清泉
主任秘書:劉厚連
專門委員:游亦安
紀 錄:簡任秘書 林桂美 簡任編審 江建逸 科 長 賴映潔專 員 許淑真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有關全國急重症醫療量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報告後,委員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王育敏、邱鎮軍、廖偉翔、涂權吉、黃秀芳、蘇清泉、王正旭、林淑芬、羅智強、黃國昌、楊瓊瓔、陳瑩、洪孟楷、張啓楷、劉建國、陳培瑜及楊曜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王義川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1項:
1、 有鑑於衛生福利部本於應積極發揮對我國罹患「慢性炎症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變(CIDP)」近500人患者,於加強照顧與醫治,和協助取得適用藥物等應盡之職責。是以,考量當前對CIDP尚未列入罕見疾病,爰決議衛生福利部應協助提供收治病人醫療機構或病友團體有關列入罕見疾病之申請審查程序,俟後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菁徽 蘇清泉 邱鎮軍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