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3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13分至9時17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培瑜 沈發惠 羅智強 林倩綺 王鴻薇 王義川 莊瑞雄

黃國昌 傅崐萁 吳思瑤 吳宗憲 翁曉玲 柯建銘

委員出席13人

主 席:莊委員瑞雄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高念祖

報告事項

一、本院第11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2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舉事項

選舉第11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及第8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以推選行之者,由各該委員會出席委員簽名,或由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簽名定之。)

主席宣告:推選吳委員宗憲、莊委員瑞雄為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