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9時31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國昌 王義川 莊瑞雄 羅智強 吳思瑤 王鴻薇 陳培瑜
沈發惠 吳宗憲 翁曉玲 林倩綺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鄭正鈐 蘇清泉 謝龍介
委員列席4人
列席官員:立法院秘書長 周萬來(未到)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未到)
法制局局長 郭明政(未到)
主 席:莊召集委員瑞雄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高念祖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立法院秘書長、議事處處長、法制局局長列席就「3/25晚間本院違法會議及違法表決之適法性、是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通過臨時提案1項: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議事處處長高百祥、法制局局長郭明政等人,未經請假程序,逕自缺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未提供會議主題之書面報告文件,更曲解誤用立院內規(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
今日二度缺席,再次迴避國會監督,嚴重踐踏民主,怠忽職責,藐視國會,再創惡例,特此提出譴責。
提案人:莊瑞雄 陳培瑜 吳思瑤 沈發惠
王義川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