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11分至12時5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張宏陸 王美惠 麥玉珍 黃 捷 許宇甄 李柏毅

黃建賓 吳琪銘 牛煦庭 張智倫 蘇巧慧 徐欣瑩

丁學忠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林國成 何欣純

黃健豪 蘇清泉 林倩綺 蔡易餘 葉元之 林楚茵

委員列席11人

列席官員: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暨相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處副處長周錫蔚

法務部檢察官李芷琪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倪麗心暨相關人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吳志偉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簡任視察林春燕暨相關人員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租賃一組組長高翊馨

主 席:黃召集委員建賓

專門委員:翁栢萱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游秉睿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住宅法」修正草案等43案:

1、 繼續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繼續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繼續審查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繼續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繼續審查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繼續審查委員牛煦庭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7、 繼續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繼續審查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9、 繼續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繼續審查委員蘇巧慧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2、 繼續審查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住宅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13、 繼續審查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4、 繼續審查委員李坤城等24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5、 繼續審查委員徐欣瑩等26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6、 繼續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7、 繼續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7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8、 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SraKacaw等18人擬具「住宅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9、 繼續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0、 繼續審查委員林倩綺等23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1、 繼續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2、 繼續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3、 繼續審查委員陳菁徽等18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4、 繼續審查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5、 繼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6、 繼續審查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7、 繼續審查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8、 繼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9、 繼續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0、 繼續審查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1、 繼續審查委員蘇巧慧等17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32、 繼續審查委員羅明才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3、 繼續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住宅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34、 繼續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5、 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6、 繼續審查委員游顥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7、 繼續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8、 繼續審查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9、 繼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18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0、 繼續審查委員許智傑等42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1、 審查委員黃捷等19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42、 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9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3、 審查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黃捷說明提案要旨)

決議:討論事項所列議案,均另定12月29日(星期一)繼續審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