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年10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4時8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張智倫 張宏陸 王美惠 黃 捷 許宇甄

高金素梅 黃建賓 牛煦庭 李柏毅 吳琪銘 徐欣瑩

丁學忠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黃國昌 鄭正鈐 楊瓊瓔

邱鎮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邱志偉 傅崐萁

林楚茵 翁曉玲 洪孟楷 蘇清泉 葉元之 陳 瑩

陳冠廷 蔡易餘

委員列席17人

請假委員:麥玉珍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暨相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曾智勇Ljaucu‧Zingrur暨相關人員

農業部常務次長杜文珍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黃宏莆暨相關人員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副署長劉瑞祥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莊人祥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處長曾鈞敏

主 席:黃召集委員建賓

專門委員:翁栢萱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游秉睿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內政部部長、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農業部部長率所屬單位就「堰塞湖監測、災害預警通報、疏散機制及災後復原重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經濟部、環境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派員列席備詢。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曾智勇Ljaucu‧Zingrur、農業部常務次長杜文珍報告,委員張宏陸、蘇巧慧、王美惠、黃捷、許宇甄、高金素梅、傅崐萁、牛煦庭、李柏毅、張智倫、吳琪銘、林德福、徐欣瑩、黃建賓、黃國昌、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洪孟楷、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蔡易餘等20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暨相關人員、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曾智勇Ljaucu‧Zingrur、農業部常務次長杜文珍暨相關人員、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黃宏莆、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莊人祥答復說明。)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翁曉玲、丁學忠、高金素梅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通過臨時提案4案:

一、本(2025)年9月23日,花蓮縣馬太鞍溪發生堰塞湖溢流,洪水沖破光復鄉市區堤防之情事,造成花蓮縣光復鄉、萬榮鄉、鳳林鎮重大災情。無論第一時間之救災、搶災,亦或災後之重建,除政府及外界協助,災民亦有自救之需求。為使受災民眾及其親屬能於災害發生後進行家園重建復原,請行政院研議訂定「災後復原假」及相關配套措施。

提案人:蘇巧慧 李柏毅 黃 捷 王美惠

張宏陸 吳琪銘 鄭天財Sra Kacaw

二、本(2025)年9月23日,花蓮縣馬太鞍溪發生堰塞湖溢流,洪水沖破光復鄉市區堤防之情事,造成人命傷亡。因災害即時告警機制不足,致使部分民眾未能於洪水來襲時即時避難,緊急疏散警報之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顯有再精進之空間。請行政院研議精進緊急疏散警報相關機制,俾利緊急疏散作業之進行

提案人:蘇巧慧 李柏毅 黃 捷 王美惠

張宏陸 吳琪銘

三、本(2025)年9月,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害,大量泥流灌進下游光復鄉市區,造成當地民眾財產、家園及生活重大損失,為協助重建家園,全國熱心民眾自主遠赴光復鄉協助清淤救災,遺憾的是,救災志工林鴻森先生不幸因傷口感染導致敗血症離世,感佩其救災心切、奮不顧身,義行可風,典型足式,爰建請內政部會同衛生福利部依相關法令呈請總統褒揚,並研議入祀忠烈祠,以供國人矜式。

提案人:蘇巧慧 李柏毅 黃 捷 王美惠

張宏陸 吳琪銘

四、鑑於重大災害或突發事件發生時,現行災害警訊傳播系統存在「傳播速度分級延宕」、「非單一標準語文限制」及「觸及範圍不足」等結構性缺陷,嚴重影響新住民、外籍人士、觀光客等多元族群的生命安全,亦不符現代化國家治理對緊急風險溝通(Emergency Risk Communication, ERC)之效率要求。

爰建請行政院邀集相關部會,於一個月內研議:

1. 將細胞廣播(Cell Broadcast Service, CBS)提升為所有重大災害、緊急事故強制性、無差別警訊通報手段。

2. 建立中央層級之「標準化多語風險溝通模板」(Standardized Multilingual Risk Communication Templates),至少涵蓋我國新住民主要來源國語言及通用語言(如英語、日語等),並強制要求訊息內容納入地理位置、風險性質及明確應變指令。

並將研議成果與具體實施進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說 明:

I. 治理迫切性與學術基礎:緊急風險溝通的當代挑戰

緊急風險溝通(ERC)的黃金原則是「速度、準確、一致性與可及性(Speed, Accuracy, Consistency, and Accessibility)」。在瞬息萬變的災害現場,時間延遲等同於生命風險的增加。現行災害警報系統雖然多元,但仍仰賴如簡訊、網路推播或電視跑馬燈等「分層傳播」機制,此機制無法確保警訊傳播的即時性與無差別性。

細胞廣播(CBS)是國際公認且技術成熟的零延遲、廣域、免付費、無須App的強制性推播技術,其特點是「訊號優先級最高」,能直接利用電信基地台將訊息推送到特定區域內所有支援裝置上。將其列為首層(Primary)強制通報手段,是符合國際趨勢(如美國的WEA、日本的J-Alert)與「以人為本」治理原則的迫切需求。這不僅是技術升級,更是風險治理哲學的根本轉變,由「等待民眾接收」轉向「主動觸及」。

II. 實務操作與民眾關切:多語傳播與觸及率優化

台灣已是多元社會,新住民、移工、外籍專業人士及國際觀光客人數眾多。當前警訊系統多以中文為主,缺乏標準化、即時的多語種翻譯機制。學術研究指出,警報訊息的「認知可讀性(Cognitive Readability)」與「文化適切性(Cultural Appropriateness)」是決定民眾是否能有效應變的關鍵。當警報訊息僅以單一語文傳遞時,將使數十萬非華語人口在緊急狀態下成為「資訊孤兒(Information Pariahs)」,這不僅是人道問題,更是國家治理在緊急狀態下對特定群體「應盡保護責任(Duty to Protect)」的嚴重缺失。

建立「標準化多語風險溝通模板」可確保:

1. 訊息一致性與準確性:預先翻譯並標準化的模板,能消除臨時翻譯錯誤、避免在緊急時刻因人為疏失造成訊息混亂。

2. 治理平等性:確保所有居住或停留於國境內的人民,不論其國籍或母語,皆能及時獲得生存所需的緊急資訊,體現國家治理的普世價值。

提案人:徐欣瑩 高金素梅 牛煦庭 黃建賓

鄭天財Sra Kac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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